2023年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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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
目前,XX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有序推进降级解封,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非进口冷链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各类主体责任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二、企业复工的必备条件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三、企业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四、企业复工后加强自身管理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餐饮服务业要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餐饮服务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一、企业管理
1、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参与筛查。有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4、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店堂管理
1、店内需配有测温器对来店客人逐一测温(75座以下店参照执行)。如发现来店客人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现象的应及时劝说就医并做好详细记录。
2、在店內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备有洗手液、消毒酒精;对就餐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
3、在做好店堂全面打扫消毒的基础上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店内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打扫环境及坐具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间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持空气流通。
5、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员工管理
1、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按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配合。员工宿舍需加强环境清洁、室內消毒,做好每日员工测温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2、店内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店內建立测温台账,持续记录每个人的体温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3、每天落实晨检、午检(晚市开始前)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诊。歇业的门店如提供员工餐需对就餐员工落实测温检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安排就诊。
4、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必须及时进行双手消毒。
四、顾客管理
1、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带口罩(除就餐外),并应有测量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在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情况下,应要求顾客离店并及时就医检查,同时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店堂内人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机制的要求:在餐饮场所可活动区域毎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为宜;人员密度为50-100人时,应适当控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为100-150人,应限制顾客进入;室内场所人员密度超过150人,应停止顾客进入。各餐饮企业要分别制定相应方案,视情启动控制、限制和禁止顾客进入就餐的三级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顾客的疏导工作。
3、提供堂食服务时,应尽可能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可推行分时就餐、错位就餐、同向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尤其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次就餐、分装成盒饭送餐到岗位、餐桌上做临时隔断等方法,改变面对面的就餐方式。
五、经营管理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2、暂时停业的餐饮企业在处理库存食材时需封闭包装,注明日期。开业后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內使用。绝不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3、禁止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
4、严格执行、严格检査餐饮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每日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兔消毒液伓接触到菜品、成品。
六、外卖管理
1、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
2、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局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3、外卖外送餐食要加“食安锁”。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4、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设立指定通道;为外卖小哥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5、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弘扬特色,适应市场。遵守服务承诺,赢得消费信赖。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区内企业平稳安全,顺利复工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职责
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企业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信息。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要统筹谋划、提前应对,扎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护等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片区属地管理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企业复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掌握企业开复工时间、人员返回等情况;要按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错峰出行,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避免节后人群大规模流动,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企业的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审定、监督和检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风险监测工作;要及时汇总梳理复工企业各类信息和问题,开展企业疫情监测,接收各类突发事件报告,做好跟踪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时间要求。全区企业要严格遵守企业复工时间和防疫工作安排,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各复工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将防疫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无新增返岗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各片区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方案报属地片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必须全面核查企业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和外来员工返岚交通信息,并要求职工如实报告来岚前居家观察体温测量情况。对复工前已进入厂区的外地职工,由企业安排在宿舍防护,不得与外界接触。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对其先行隔离14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企业要落实好其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工后,要落实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送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日上、下班前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按照“分区、分批、分散”的原则组织员工用餐,禁止聚集性就餐,鼓励平潭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五)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企业复工前,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对于未落实防控物资,且人员流动大、员工较多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复工。
(六)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七)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各企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及防疫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备案,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予以严肃查处。
(八)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开工后每日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返岗信息档案、员工健康跟踪管理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片区报告,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
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和企业在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预警信息后,应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如下:
(一)立即上报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疑似病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波及人群、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二)对疑似病例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封闭疑似病例人员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尽可能避免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三)对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者进行逐一梳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人14天内的出行方式、地点、接触人群进行摸排汇总,上报实验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四)联合有关部门迅速对企业进行停工处置,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五)做好企业员工、疑似病例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5
为落实《关于延迟xx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和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服务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即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二、企业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复工,鼓励员工延迟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达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三、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和企业所在乡镇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各小组集中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
(二)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1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备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本乡镇服务业企业监督,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消毒,配备充足的测温仪、口罩等防护物资。
(二)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员工的管理,对在县内企业上班需要进出村屯的群众,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企业员工可凭员工证等有效证件在企业和家庭之间往返,各交通检查点不能无故阻拦县内企业员工正常过路通行,不能对出村复工返家的人员进行隔离。
(三)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复工复产审批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正常上下班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四)县卫健局负责审核企业各项具体防控措施是否达标到位。
(五)县交通局负责协调员工的交通问题。
(六)对不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强行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公安部门强行责令停产。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6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8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近期执行中央、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严格人员管理和防控物资储备,公司复工复产全面做好准备。经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组研究决定,公司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决定在公司成立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成立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疫情防范措施做到位。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酒业副总经理)
成员:(销售副总经理)
组长负责新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副组长负责传达、落实政府小组的指示意见;各疫情小组成员负责做好公司疫情物资准备及工作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二、企业复工时间和生产计划时间
(一)企业复工时间:20xx年x月x日(二)生产计划时间:20xx年x月x日开始新一轮次酿酒
三、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
企业返岗人数共xx人;其中本地返岗人数有xxx人(具体明细详见:拟复工复产工业企业人员排查登记表)。
四、企业复工复产四个到位落实情况
为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机制要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要到位;员工教育培训要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要到位,主要采取措施。
(一)、疫情防控机制建立情况: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明确分管负责人职责,并制定《公司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二)、员工排查情况:根据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月7日下发通知,开展公司在岗不在岗全员摸排工作,每天报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明细表》,将个人离岗期间和在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详细上报,并逐级审核,报送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密切关注全体职工接触信息动态,对有接触人员严格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
(三)、疫情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情况:公司发放口罩500个,其它及自行购置500个,红外温度计3个,水银温度计5只,消毒液100Kg,医用酒精120L,其中口罩、酒精、消毒液可保障全公司员工40多天使用,根据疫情再后续购置。公司设独立办公楼为应急隔离室,具备食宿条件和消毒要求。
(四)、内部管理情况,在工厂生产、生活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在厂区大门唯一出入口检查上班职工口罩佩戴情况,在门卫处设置定点测量体温办公室,上班前及下班后各一次,并做好相关登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禁止入厂。仁怀返岗人员无条件隔离14天。生产组仁怀返岗人员13人单独居住于生产组宿舍,单独就餐,独立设置体温和口罩佩戴检查点,专人负责。体温检查每日两次,工作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宿舍,卫生间每日按规定消毒一次。返回厂区员工禁止外出,物资保障组每三天外出购买必须生产、生活物资一次。安全培训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采用微信群方式组织学习。实施分散式安全检查,减少人员聚集现象。生产采用小班制。按县园区管委会要求报备复工复产人员情况,按公司疫情防控组要求持续开展职工身体状况每日排查工作。
五、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
(一)生产原料采购地:当地采购原材料,若因疫情原因关卡管理处不放行导致原材料不能运入,在关卡排查人员根据相关疫情工作排查无误后,请县领导给予放行为谢!
(二)产品销售地:
六、物流运输
(一)产品物流运输:物流公司(安能物流,顺心捷达等)、快递公司、货车运输等。
七、疫情防控措施
(一)认真执行贵州省《关于对近期复工人员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十四天》和全县疫情防控人员排查和管控统一要求,继续加强新增返岗人
员健康检测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对外地返岗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情况表,认真执行报备,按公司防控预案要求,持续开展每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明细表》报送。
(二)公司整体环境清洁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各个办公室、会议室、员工休息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每日消毒,生产车间每天消毒。
(三)加强食堂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工作,每日岗前测量体温,做好相关纪录,禁止采购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餐具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发放,禁止自行取拿餐具,餐具清洗后要严格进行蒸汽消毒。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下车后及时用洗手液洗手。
(五)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肥皂。员工必须饭前便前便后洗手,在劳动岗位上,必须佩带口罩。禁止随地吐痰,一次性口罩废弃物及废弃纸巾放入指定垃圾筒。
(六)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在疫情管控期间,在家及公司时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及消毒工作。
(七)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及时将确诊结果公告公司。
(八)、按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由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安排,
实施对厂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日如实报送员工动态信息和防控物资台账。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9
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0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xx%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1
春节后的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风险,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企业安全水平,推动园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字〔20xx〕2号)和2月18日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现将工业园区2021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监管原则,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园区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监管企业不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提前研判风险。园区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开工前情况调查摸底。一是提前确定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要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到岗到位情况。三是复产复工的企业要制定岗前全员培训计划。四是对于以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进行复查摸清是否已整改到位。五是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是否对安全风险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二)细化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且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二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或者承诺书,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三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四是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活动。企业要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五是落实一次全面安全条件确认。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现场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防控。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所有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复工方案,向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会同专家联合进行现场核查,经县责任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复产。要检查掌握新任命主要负责人、新招入安全管理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及学历等达标情况。对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领导不在岗带班、特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同意复产。二是工贸领域。新招录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安排上岗;要加大现场安全巡查频次,以往事故多发的建材厂等小微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牒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三是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塔吊等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排查、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分包队伍的管理。
(四)精准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园区安监站将按照“每天调度、重点服务、每周上报”加大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园区安监站将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定期通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市安委会将在3月初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轮督,并将复产复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各企业在2月25日前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报送园区安监站。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2
为全面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科学防控,组织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工作底线,坚持分类、有序、受控原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有序平稳复工,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县“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三、严格实施工业企业复工核准管理
“三区”内任何企业须符合复工相关标准及要求并经核准后方可复工,未经核准的企业暂缓复工。
四、复工批次
按照“保重点、保特需”的原则,有序推进“三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批次有序推进。
第一批:国家和省、市需要保供畅链的企业,以及“三区”属地单位研判需要列入第一批的重点白名单企业;
第二批:经“三区”属地研判列入白名单的企业;
第三批:“三区”内其他符合复工条件的工业企业。
五、复工流程
(一)企业准备工作
1.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专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2.企业应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名单及生活保障措施、人员、场所、物流、物资的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
3.企业须设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足额的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4.企业应为闭环生产区域内的员工提供相应的饮食、住宿保障。通过厂区外第三方保障的.应遵循就近、“点对点”、闭环的原则。
5.企业应组织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员工掌握基本防疫知识和技能。
(二)审批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其中,园区外企业提交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园区内企业提交工业园区。
2.现场审核。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联合企业属地乡镇(街道)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应重点检查“六到位”:工作指挥体系是否到位、制度规范是否到位、防疫物资准备是否到位、人员食宿等生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人员培训是否到位、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到位。
3.专班备案。企业闭环生产申请和审批情况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属地乡镇(街道)备案。
4.复工监管。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属地乡镇(街道)须对复工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现场监管巡查,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管控要求
(一)人员管控
1.实施封闭管理。员工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必须接触的应做好防护,返岗人员要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点对点”运输。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闭环管理区域,确需进入的,须核酸检测连续3次阴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并全程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要求。员工进入闭环生产区,须“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核酸检测连续3次阴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实行分类管控。门卫、装卸工、司机等与外界接触的员工为高风险人员,须与其他员工分开就餐、住宿,加强个人防护等级。保安、厨师等流动性强、内部接触人员多的岗位人员为中风险人员,应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频次、保持社交距离。不与外界接触的员工为低风险人员,应避免与高风险人员接触,员工需100%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参加核酸检测。
4.强化健康监测。企业应指定专人每日汇总记录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做好隔离,安排专车转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除涉疫风险后方可返岗。
(二)场所管控
1.实施场所分类管控。门岗、物资运输装卸区域、进口物品暴露区域为高风险区域,应设置隔离或标识,严格加强个人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同风险区域人员的日常生活作息(就餐、洗漱等),应做好隔离或错时安排避免交叉。
2.加强住宿区管理。按照同工作、同住宿的原则安排宿舍,减少人员接触。新返岗员工要进行健康观察,住宿、生活相对独立。
3.加强就餐区管理。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域桌椅,取餐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鼓励错峰用餐、独立用餐。
4.加强场所清洁消杀。做好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毒频次,同时做好场所通风。
5.加强会议组织管理。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并做好参会人员个人防护。
6.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企业应在县疫情防控部指导下,设置相应的临时隔离观察区,用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临时隔离,用后须进行彻底消杀。
(三)运输和物资管控
1.物资进入厂区。应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装卸场所,并与其他区域隔离,设置明显的高风险区域标识。
2.外来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须“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企业内有关场所,司乘人员确保“即停即卸、即装即走”,全程不下车,不得在景过夜。
3.鼓励采取非接触式货物交接。安排固定人员进行货物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交接中确需人员接触的,应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4.涉及进口物品的按照《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试行)》要求,通过工业物防链应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5.规范垃圾处理和清运。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设置专用收集装置,原则上日产日清。
6.规范货车出入申请。严格按照《关于发放使用全国统一样式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执行,根据网上统一办理,实行闭环管理。
(四)应急处置
1.企业应当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建立涉疫人员转运联络机制。
2.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果断采取人员管控隔离等防疫措施,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次密接转运隔离和相关场所消毒等工作。
七、四方责任
(一)强化属地责任。统筹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保障、运输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属地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对督查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无法整改的,果断采取停工停产措施。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要强化保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帮助协调解决困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局要加强企业货物运输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物流公司做好闭环运输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帮助落实核酸检测、清洁消杀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防疫,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健康。企业要加强对员工身心的关怀关爱,协助解决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保持员工良好状态。企业应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
(四)强化员工个人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健康教育,戴口罩、勤洗手,按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出现疑似症状的,自觉做好自我隔离,并及时报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管,如瞒报漏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3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在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基本要求
(一)防疫防控措施到位。申请复工的生产企业要制定好防疫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不发生疫情。
(二)属地监管责任到位。申请复工生产企业所管辖的公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企业防疫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管和协调,做到严控、有序复工,全过程监管。
(三)事前事后管理到位。对于复工的生产企业,将防疫防控工作从事前审核到复工后的日常生产贯穿始终,确保措施到位、行之有效。
三、申报企业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达到复工基本要求(附件1)
(二)原则上应属于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不属于上述类型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批准复工。
四、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向所管辖的公司递交复工申请(一式四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青浦区生产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表》(详见附件2),复工方案(包括防控防疫方案),相关说明材料。
(二)管理单位初审。各公司审核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意见,初审合格报镇经发办。
(三)镇审核。镇经发办收到初审合格企业的材料后,牵头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核查,符合有关要求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区经委。
(四)区经委备案。收到镇审核同意复工的材料后,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对符合防疫防控要求的予以备案。
(五)区经委信息汇总报市经信委备案。每天16时前,区经委将《本区域内经各区经委核查批准企业复工汇总表》以及当天批准的《青浦区生产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表》一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五、后续监管要求
(一)各复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防疫防控意识和责任,做到“三个全覆盖”,即人员管理全覆盖、防疫过程全覆盖、生产环节全覆盖。建立保长制度,落实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长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成立防疫应急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供应商(食堂、保安、物流送货等)、客户、来访人员等所有需要入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厂区和宿舍进行定期消毒,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要严格加强返沪人员管控,原则上湖北籍员工不允许返沪,对于来自重点疫区的员工,应按规定隔离,禁止复工;对于其他省市返沪以及本市户籍外出返沪的员工,要全力落实防疫防控要求,房东要履行房东责任制。取消聚会或社交活动,加强员工健康宣传教育,督促做好员工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勤洗手等。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应立即停产,逐级上报情况,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发现确诊病例的`,采取上述措施之外,按照“一人确诊,全厂停产,全员隔离”的要求,积极配合市、区、镇三级相关部门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
(二)各经济公司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源头把控意识,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上报。要做到每报必查,做到“三进三查三确保”(即进大门、进厂区、进车间,查进出厂区管理、查防疫应对措施、查往返员工名单,确保安全、确保供应、确保信息畅通)。在同意企业复工申请后,要落实督查职责,定期检查企业防疫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及时将复工相关信息、企业检查信息报送镇相关部门。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应立即要求企业停产、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镇相关部门。
(三)成立练塘镇企业复工领导小组,按照“严控、有序复工”的要求,对拟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市征用、区急需的行业和企业予以支持,尽快上报区经委,核发复工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复工要求的申请不予备案。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存在擅自复工等现象的,由综治办牵头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区级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人员,对复工企业开展全覆盖、“三不一直”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落实“三进三查三确保”要求。要形成部门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有关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所属公司,落实整改要求。
六、其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通知不一致的情况,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4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底。
三、检查范围
检查(暗访)范围为辖区各村、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医院、商贸市场、大中型餐饮场所、养老院(敬老院)、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学校(教育机构)、网吧歌城、影院、体育及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点收治医院、社区门诊、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暗访)力度。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具体检查(暗访)内容见附件1)
五、检查方式
各社区、村对本次检查(暗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电话、网络、视频调度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第三方机构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暗访)工作。
本次检查(暗访)工作由安全办统筹协调。安全办组织开展对各社区、村进行综合检查(暗访),延伸至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暗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力求实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暗访)纳入盐井街道办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查处,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从严问责。各社区、村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检查(暗访)工作负责人员和联络员,迅速开展检查(暗访)专项工作,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期间发生的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倒查责任,对因检查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检查责任。
(三)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社区、村要充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和剖析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村要加强信息报送,3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星期五上午11:00时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正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情况统计表》(附件3),健全问题隐患台账(《安全生产检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附件4)存档留查;4月23日前报送检查(暗访)工作汇总(主要突出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请各单位按时将高质量纸质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后和电子版报送至安全办。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5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急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防控指挥部精心组织,推动我市有资质有能力的相关企业技改扩能,开足马力扩产一批;挖掘我市服装加工产业潜力,配套生产防护服等半成品,加大支持转产一批;推进生产医用防护物资工艺相近或具有配套条件的企业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新建一批,努力快速扩大急需医用物资产能,尽快实现全市一次性医用口罩30万只/天、医用防护服产量2万套/天、医用隔离服(手术衣)1万套/天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立足当前防疫保障,着眼长远产业发展,建立清单、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加快建设,组织有条件的企业扩产、转产、新建,为打赢抗疫阻击战提供物资保障,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打好基础。
(一)迅速摸清底数。围绕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消毒品、疫情防控物资上游原料及配套等五大类别,由经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拿出我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名单。
(二)实施清单管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中尚未复产的、有条件转产和新建的,只要企业有意愿,同时满足安全条件,全力支持其复工、上项目。在此基础上,由经信部门精准锁定实施疫情防护物资扩产、转产、新建的具体企业、具体问题,拿出“三个一批”项目清单。
(三)突出重点项目。市级层面重点服务好稳健转产医用防护服、新立扩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项目,确保首批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项目清单。由药监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迅速取得有关生产资质;由经信、人社等部门做好生产保障服务,帮助人员返岗,千方百计补齐有关设备缺口和原材料缺口,协调市内外有条件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由经信、财政等部门做好资金保障,落实企业扩产、转产、新增有关财政补贴资金。
(四)优化项目服务。涉及“三个一批”的项目建设备案、注册许可、定价检测等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一律特事特办,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快审批、快落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督促协调、要素保障、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市场监管等各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职上阵,调动一切资源力量,保障辖区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用工、用地、水电气、资金等要素供应,随时协调解决员工返岗、交通运输、原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困难和问题。
(五)建立驻点机制。市防控指挥部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的干部形成专班,作为市防控指挥部驻厂特派员,派驻重点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代表市防控指挥部全天候协调解决企业扩产、转产、新建及生产中存在的一切困难和问题。
三、支持政策
对于疫情防控急需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隔离服(手术衣)、测温仪、心电监护仪、负压救护车等医用防护物资生产企业:
(一)列入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度的重点企业,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设备购置补贴。对纳入工信部支持新冠肺炎防护用品(具)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贴的重点企业,省级财政给予设备购置费中央补贴后的剩余配套补贴;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的重点生产企业,实施扩产、转产、新建的设备购置费由省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2.银行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列入全国重要医用防护物资重点企业名单,争取人民银行优惠贷款支持,省级财政统筹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支持疫情防控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xx年新增贷款,由省财政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
3.政府收储兜底。在疫情防控调度任务结束后,对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重点企业已生产的产品,以及省定的医药物流企业已按指令采购的剩余产品,全都由省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二)对未被列入国家、省级统一征用调度重点企业名单,但为我市疫情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将在20xx年度市级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取消时终止。
附件:推动“三个一批”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分工附件
推动“三个一批”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分工
市经信局:负责“三个一批”方案组织协调工作,积极组织“三个一批”有关企业申请纳入省级统一征用调配重点企业名单,每两天收集一次企业信息,实施动态申报管理,会同发改、卫健、财政等部门调度项目建设和安排补助资金等工作。
市发改委:与经信、财政等部门确定技改项目,督促项目建设。牵头会同财政、医保等部门建立价格形成机制等。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和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和督促落实医用物资分级结账清算等。
市人社局: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用工、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培训,协助企业做好员工返岗工作等。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用防护物资企业工商登记、市场流通秩序维护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做好捐赠物资分类鉴别工作。
湖北省药监局荆门分局:负责联系省药监局,协助生产企业取得医用防护物资注册及生产许可,加强医用防护产品生产日常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市卫健委:负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精准测算,制定并实施分级分类使用和管理办法,医用物资科学精准分配并迅速落实到县(市、区)及医疗机构,负责各级卫健及各医疗机构接受市分配医疗物资登记造册、建帐、结帐、清算等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按照职责负责项目建设核准备案。
市公安局:负责项目建设治安环境维护,保障物资运输和交通安全、畅通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力合理调配、运输能力有效保障以及海内外运输协调支持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国内外有关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捐赠,做好捐赠接受、清关、分类、登记及组织检测等工作。
荆门海关:衔接荆州海关,负责重点企业进口设备、海外采购、国际捐赠医疗物资便捷快速通关,依规迅速做好关税减免等工作。
市医保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卫健委核定医疗物资采购价格,负责落实医用物资医保结算等工作。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6
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区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网络在线培训制度。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网课、在线培训平台、QQ群、微信群等方式和途径,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在线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对象学习内容、时间、进度等情况,确保学习培训效果。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周下发1次专项学习材料(视频、课件等),并督促企业按时组织学习,及时上报学习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分管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借鉴我市工贸行业“双控”机制建设“一表三卡”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推动《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督促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双控”机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对照各有关部门印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指引)》,逐车间、逐班组、逐岗位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台账、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彻查彻改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在加强对本单位“双控”工作推进小组(团队)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和管控措施制定要求,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岗位一线员工制定、车间审核、部门审定,并由一线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三)落实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明确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提示企业做到“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操作规程;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网络在线组织);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非必要原则上不得组织进行特殊作业;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聘请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条件进行确认,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同时,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四)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沧州市运河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六查六看”和“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要求。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保护好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段,通过信息化、远程化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保持奖励举报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畅通“12350”举报电话,对不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依法从快从重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包联。按照“区包乡、乡包村”的要求,各乡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逐一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包联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各包联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联责任,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定期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对分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其中,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包联责任人每天督导提醒1次,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包联责任人每周督导提醒1次;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分别与所联系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进行1次电话提示。提示(提醒)内容要根据乡镇(街道)、企业每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禁敷衍了事、寥寥数语。
(二)抓好工作推进。一是落实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区安委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要求,对照本《通知》要求,以提示卡、告知单等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告知,以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督办整改;并视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滞后、走过场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办提醒。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区安委办将组织暗查暗访组,对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包联、企业复工复产、网络在线培训、集中整治、“双控”机制建设、节前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助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区安委办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惩处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将建议区委区政府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每周二、周四17:00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内容详见附件)报区安委办。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对接联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详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行动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科学安全高效处置,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容缺受理。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政务服务。申请人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启动容缺受理;次要申请材料可以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时限内报送。
(二)自愿承诺。以申请人自愿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的,不得开展“承诺即投产”工作。
(三)自己负责。企业在践诺过程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需要以对自己、对人民群众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物质供应保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和健康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和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程序
疫情期间,申请人在办理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事项时,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次要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时,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出启动“承诺即投产”程序:
1.承诺。申请人书面承诺,应当提交《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申请书》(见附件1),承诺补齐材料时限、知晓不补齐后果等事宜。该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窗口各存档一份。原则上补正时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提交《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承诺书》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
2.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该事项是否符合“承诺即投产”制度适用条件。如符合条件,当场出具《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受理告知书》(见附件2),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时限、不补齐后果等事宜,该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窗口各存档一份。申请人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缺材料,若未在承诺的时限内补齐,审批部门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审查与决定程序
办件进入审查与决定程序,申请人边补齐补正次要申请材料,审批部门边进行审查:
1.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主要申
请材料齐全且已出具书面承诺的,提交后台开展审查(必要时可以联合监管科室开展现场检查),并按承诺时限和规定方式予以办理。
2.决定。审查结束后交由分管领导或首席代表签批发证。
(三)退出程序
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决定终止备案程序,收回《恩施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承诺即投产”受理告知书》,承诺期间生产的产品经监管部门审查后决定整改或者封存,以下情况由审批部门决定终止备案程序:
1.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
2.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未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或未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3.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生产的产品不能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4.有来自内部或社会举报、投诉,或在监管部门检查中被认定不适宜开展“承诺即投产”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容缺受理机制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的有力抓手,各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组织实施保障机制,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内部协同。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加强前、后台协同合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务服务的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创建承诺失信人员名录,将未履行承诺书承诺义务的失信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纳入失信记录,三年内不再接受该申请人的医疗器械“承诺即投产”申请。
本方案仅在疫情期间生效,具体事宜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8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到岗,主体责任应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做好复工复产前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锂电池存放场所、危化品储存等重点场所,确保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可以正常使用,安全监测监控、应急设备设施有效运行。
二、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各企业要持续做好复工复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关注对新员工和返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避免人员大量聚集,积极开展分散、线上培训等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员工掌握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员工健康保护
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强化岗位防疫措施,合理排班,错峰用餐,对员工的工作、生活场所定时消毒,进行人员体温监测。同时,各工贸企业要做好办公室、厂区的消毒,在消毒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酒精、消毒水等物品的存贮和使用安全,避免不当消毒作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四、确保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落实到位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措施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部署复工复产工作,研判安全风险,研究整改对策,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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