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时间:2023-03-31 11:54:47 梓欣 方案 我要投稿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精选10篇)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制订本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方案,有效解决影响儿童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导儿童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发展自我、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人性化原则。小学生是正在成长的儿童群体,发展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在预警、干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保护和预防,切实维护小学生身心发展。

  2.预防性原则。建设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3.教育性原则。儿童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应及时正确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心理危机,矫正不良心理行为。

  4.参与性原则。预警干预机制的建设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家庭、社区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预警干预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5.实效性原则。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心理干预工作的规范化,增强机制运行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1.建立一个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快速、互联、高效的心理预警网络机制,定期发布预警通告。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宣传,加强小学生对心理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确保学生在面对危机时能有效应对。

  3.通过心理咨询等适时的介入和援助,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当下,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4.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小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具体实施

  (一)建立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和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建立以校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1.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确定预防、预警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生活中出现了导致心理压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第二,躯体和意识出现不适感受,又未引起周围人的重视而不能得到及时疏解;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付的困境。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就意味着个体出现了心理危机。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心理困惑和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1.一般预警类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情绪失控者。

  第三,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或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第四,有心理障碍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

  (2)学习压力方面

  第一,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过高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考试不理想的学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等阶段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三,严重厌学、逃学,或有考试综合征及学校恐惧症的学生。

  第四,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冲突、遭受失败等。

  第二,成长经历中有过自虐自伤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第四,因经济严重贫困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2.重点预警类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第二,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学生等。

  第三,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第四,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第六,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警干预具体实施

  1.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层次组成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包括三级系统:

  一级预警机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家长组成小组进行监护。他们距离学生最近,最了解学生情况,对班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作重点预警,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及时上报年级组。

  二级预警机制: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组、学校德育处领导组成小组进行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预警干预。把各班级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和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上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三级预警机制:由心理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给予心理障碍的学生以科学专业的心理干预,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普陀区学生心理预警干预工作小组,并适时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

  2.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职责

  (1)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

  (2)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班级心理委员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同学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

  (3)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家长建立联系经常沟通,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4)构成三级体系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系统,并与家庭、学生共同形成对学生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

  3.学校心理预警干预的运行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分为三个部分,即预防、预警和应急。

  (1)预防:强化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德育处、心理咨询室要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强化以班主任为主体,以德育处以及学科教师为骨干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高度关注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第二,学校建立心理委员制。各班班主任为心理委员,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学校作汇报。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心理咨询(辅导)室,并劝说其尽快到心理咨询(辅导)室寻求帮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第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每学期至少保证二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心理咨询及朋辈互助活动,并加强针对性的指导。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学校开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预警:开展学生心理普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预警系统是整个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所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定期定时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这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开展心理危机预警的必要保证。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筛选出部分问题较严重学生,在保密的基础上与其班主任联系,作为长期关注和引导对象,并进行心理咨询等干预,防患于未然。

  第二,学生心理测评由学校德育处负责收集并进行评估。实行重要信息登记、通报制度。班级要做好预警信息登录,对重点预警对象、重大信息获取及处理结果都要有文字记载,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第三,预警信息的发布。在提前获取准确的可能发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时,学校根据事件的不良程度与紧急程度下达指令,实施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援助方案。预警的级别分三个级别:

  三级“蓝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心理问题,其危机程度为“一般”,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可以自行处理。

  二级“黄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演变成危机的心理行为,其危机程度为“较紧急”,学校心理咨询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校长报告。

  一级“红色”预警,主要针对短期剧烈的心理冲突和失控行为,其危机程度为“紧急”,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并请求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协同应急。

  (3)应急: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四步法

  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保护学生的重要环节。处于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首先,危机评估。危机评估是进行整个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干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通过评估迅速、准确地了解个体的危机情境及其反应。危机评估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个体的生理及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方式等。另外,评估需要贯穿于心理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必须通过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和个体的状态,了解个体支持系统的有效性,从而确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其次,制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状况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技术,以解决目前的危机或防止危机进一步恶化,确定应提供的支持。

  再次,实施干预。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简称危机个体)保持密切的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的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减轻焦虑可以采用认知干预或者采用系统脱敏等行为主义取向的干预技术,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向其解释其情感反应是对灾难的正常反应,强化焦虑、恐惧等情绪的合理性;不对危机个体做不切实际的保证;强调危机个体自身对其行为和决定所负有的责任,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帮助危机个体调动其社会支持资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会组织等。

  最后,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的结果,不断对干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干预者通过观察、交谈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对危机个体进行心理及危机评估,以了解干预效果,并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强调:首先,对危机的评估应该在建立咨访关系之前进行;其次,要保证危机个体的安全,这个是与突发事件的发生背景相适应的,也是心理危机干预与普通心理咨询不同的地方;再次,更好地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咨询理念,强调积极、无条件地接纳危机个体,并且要以危机个体为中心,充分考虑到危机个体的自主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加强重点学生群体帮扶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大学生的危害,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主体

  (一)心理危机帮扶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心理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的过程。心理危机帮扶的宗旨是缓解危机学生的症状,恢复心理功能,获得有效的应对技能,以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处负责人和学生人生导师为成员的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三)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总体决策和部署。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依托校内专家成立心理危机帮扶专家组在学校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化解危机风险。

  (五)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学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负责危机的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在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危机帮扶方案的落实工作。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包院制,负责对联系学院心理危机学生开展专业指导和心理干预。

  (七)各学院应发挥学生心理健康社团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在学生心理危机帮扶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学生朋辈帮扶工作。

  二、帮扶机制

  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学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机制。

  (一)学校预警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要根据学生普查的筛查结果,为全校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数据库,为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各学院上报的心理问题学生建立预警信息库,对入库学生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筛查出的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以及重点对象的相关情况,将有关情况汇报学校领导小组,向相关学院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同步跟踪关注,协助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学院预警

  各学院党委书记要密切关注本院有异常行为和心理的学生,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惑。学院发现已经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危机帮扶专家的指导下及时对学生实施干预,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及时干预的学生,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班级预警

  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委员以及班干部应及时了解和观察学生、同学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及心理状况,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团学办主任及党委书记报告。

  (四)宿舍预警

  宿舍舍长应增强责任心,充分调动宿舍同学的积极性,唤起宿舍同学们的关爱帮扶之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宿舍同学的心理动态和生活状况,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主动关心帮助安抚舍友情绪,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员汇报。

  三、帮扶对象

  本方案的主要帮扶对象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确定心理危机帮扶对象需要先筛查学生在半年内生活中是否发生有重大危机生活事件,其是否有情绪方面的剧烈波动或躯体、认知、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日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帮助其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重点帮扶对象包括以下三类学生:

  (一)重点关注类

  主要指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学生。主要包括: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已被确诊的学生,如患有人格障碍、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二)重点干预类

  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I类);近期发出自杀的警示信号、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生活学习中突然遭遇严重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困难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考试不及格、网络成瘾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突遭变故、身患疾病等);突发意外的学生。

  (三)群体帮扶类

  主要包括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II类);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受影响而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等困扰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或过激事件中受严重影响的学生。

  四、帮扶措施

  (一)重点关注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重点关注类学生,依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和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意见,学院依据不同的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经评估后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生,学院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其情况,定时谈心,主动了解其日常生活和学习状况(一月两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指定专人开展跟踪咨询,及时、定时(一月两次)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要求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找专家进行会(复)诊,学院根据复诊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经评估后必须住院治疗及回家治疗和休养的学生,学院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确保其人身安全,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治疗和休养。

  (二)重点干预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重点干预类学生,依据不同类别,帮扶主体各尽其责且相互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1.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I类),针对此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详细测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应高度重视,指定心理辅导员联系和配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教师,对其进行第二次单独测试与访谈,并将测试结果和访谈内容记录。对于在二次测试和访谈记录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的学生,学院联系家长将其带至医院复查,依据复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被诊断为中度和轻度抑郁的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应将再测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学院指派专人(班主任或心理辅导员)对其密切关注。班主任或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和学习生活状况,并定期(一月两次)与家长联系,通过家长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同时做好宿舍其他成员的思想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定期(一月两次)为其做心理辅导并建立档案,通过多方协助帮助学生走出困境。

  2.有突发应激事件倾向的学生(如:近期有实施自杀想法、情绪行为突然异常、家庭变故等),学院帮扶小组要对其进行密切关注,加强监护并采取相应措施。

  (1)学院将相关学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启动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迅速联系家长尽快到校。

  (2)发现有应激事件发生的倾向或应激事件发生后,学院党委书记应第一时间上报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指定老师对该生进行心理访谈和测试,对其心理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书面意见。针对可继续在校进行学习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一周两次)的心理辅导,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进行(一天一次)谈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相互沟通,了解其情绪状况和心理动态。对需要治疗和回家休养学生,由学生家长带回进行治疗和休养。

  (三)对群体帮扶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群体帮扶类学生,依据不同类别,帮扶主体各尽其责且相互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1.针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II类),针对此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各院详细测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应予以应高度重视,指定心理辅导员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教师,在其指导下将学生依据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组,并协同制定小组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定期(一月两次)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学院督促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小组辅导,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升。同时,学院每月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心理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电影、心理班会等,通过多样化形式宣传心理健康和保健知识,帮助学生改善心理状况。

  2.针对由于身边出现个体危机或过激事件而受影响群体(如同学发生意外),学院应及时召集相关学生,并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对学生制定小组团体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一周一次的团体心理辅导,同时对其进行逐一访谈(一周两次),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小组指定专人密切关注这些学生(一周两次谈心谈话),并且关心其生活需求(如调换宿舍);对于需要回家静养的学生,应联系家长办理相关手续将其带回家进行调整。通过多方协助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平复学生的情绪,恢复学生心理建设能力,积极应对消极心理情境。

  3、针对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或长期受负性事件影响的学生群体,学院对相关学生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安抚学生情绪,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学院要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制定个体辅导方案和团体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个体咨询(一周一次)和团体心理辅导(一周一次),二级学院应督促学生积极参与个体和团体辅导,尽快帮助学生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

  (四)跟踪随访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应复学手续外,还应向所在学院出具相关专业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学院心理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近期心理状况。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要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情况,在一周内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立即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4.对于有强烈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学院给予特别的关注,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对其进行密切监护,班主任、心理辅导员随时关注其心理动态,并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两周一次谈心谈话),以防止该生心理状况恶化。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指派专人在其复学后一年内对其进行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一月一次心理访谈)。

  五、帮扶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培训制度

  学校定期对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开展专业培训。

  (二)台账制度

  学生危机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院在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及工作过程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三)档案保存制度

  各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与学生、家长、医院等各方面沟通的电话录音、谈话记录、书信、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和保留工作。

  (四)鉴定制度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由相关医院或精神卫生机构提供专业证明。

  (五)保密制度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遵循保密原则和恪守职业操守。

  (六)奖励制度

  对于帮扶工作中成绩明显的个人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发现、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处理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特修订《商务外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团总支负责紧急救助现场的指挥协调,调配人员、请示主管领导,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心理危机评估及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院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院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校医室及附属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当事人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各辅导员负责收集当事人相关资料,以及对当事人的紧急监护,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情感的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如抑郁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六)因学习压力大而出现学习困难、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由于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严重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三、预防教育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心理成长辅导室应多方位、多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并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以及如何预防及应对心理危机。

  (二)各辅导员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及发现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评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早期预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每年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心理危机发现及报告

  所有发现者(包括教师、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辅导员、心理咨询人员等)发现心理危机情况时都可以直接报告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心理成长辅导室。不同发现者还应当报告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例如宿舍管理人员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向保卫处或后勤部门报告,辅导员应向学院副书记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向学生处报告。如有严重伤人或自杀情况,还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三)心理危机评估

  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五、危机应急处置

  (一)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院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干预系统。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为主。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应立即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建议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院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应采取保护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可通过学生干部或同宿舍同学了解其心理与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院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告知相关情况,请家长将学生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视诊断结果决定是否作休学处理。在学院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应加强对该生的特别监护。

  (二)紧急救助

  一旦出现学生自伤自毁或伤人的紧急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的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应在第一时间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校医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学院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后期跟踪

  (一)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方可复学。

  (二)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或宿舍心理信息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三)心理成长辅导室要根据学院提供的情况,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4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小学生临着越来越多的活压、升学压、际关系压、理烦恼等,因容易产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为了能够及时预、处理,争排除或减小危机带来各种负影响,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1、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界定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这特别界定为“因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学生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

  如:因个体活事件导致学生情绪失控,妄想同学、师等要害他,产不能控的杀或伤害他的想法;或者如“灾”、“地震”等社会性灾难事件导致的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2、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等级的划分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级预警:事件当事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知能、严重抑郁等),危及他或的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级预警:事件当事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语中流露出有伤或攻击他的倾向,且有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事件当事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些精神症状,但尚有知能,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三、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排查评估

  排查作是心理健康教育作的项常规作,可以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危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预,早治疗,防患于未然。

  各年级应每次组织班主任、学生会以及班级心理委员泛深学生,通过关心边每位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并上报学年级汇总。

  各年级应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评估,共同制定“对”个性化帮扶案,实施分级预。

  对于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各年级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的师和班主任约谈辅导;对于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应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于处于心理健康三个预警等级状态的学生,启动该预警等级对应的处理程序。

  排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1)日常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严重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的学生;

  (3)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4)迷恋上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5)遭遇突发事件或家、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6)际关系失调或个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活适应、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9)既往有轻倾向或家族中有轻倾向的学生;

  (10)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性困扰、对社会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预警处理办法及程序

  (一)预警处理办法

  级预警由事件当事所在年级上报学校政教处、保卫科,再由保卫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即启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作。

  学校及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等级,2个作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危机处理作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预警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第时间及时报告年级组、政教处、保卫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年级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信息,确定当事姓名、份情况,并即与当事直系亲属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召开信息沟通会议,全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各部门提出相应对策,确定执行措施;

  (4)在事件发之后的周内,由学校学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步召集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

  (5)由相关学院指定专全程负责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

  (6)危机事件发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要及时对危机事件的当事、击者进行心理预,此时的危机预主要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进行,团体辅导的领导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事件当事应由当事直系亲属及时送相关医院。

  若当事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则由相关学院及时拨打110并送相关医院,相关年级及时取得当事直系亲属的委托授权,协助办理有关诊疗续。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5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为了给在危机中或者危机过后的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危机在心理层面造成的负面影响,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分工:

  秦娟,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报告学校校长

  李俊青,教师的调配与补位,提供学生日常的档案

  潘立坤,给区域心理专家打电话获得相关指导

  陈红,通知各班班主任,稳定班级其他学生情绪

  刘静,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张强,维持秩序,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孙丽丹,组织校家委会成员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目的

  (一)加强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在培训学习中增进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更加地热爱生命。

  (二)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研判。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日常中要关注特殊家庭的学生,特殊性格的学生,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生的影响,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进行靶向干预。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给予精确的策略支持,让学生认识危机事件,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

  (四)加强健康校园的创建。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员工良好习惯的的培养与养成并且学会自我关怀,营造适合学生成长、教师员工舒心的健康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师生员工的心理品质。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一)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二)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四)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五)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六)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七)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及时发现问题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按时报告讯息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或者启动“澳门路小学紧急吹哨群”。

  (三)及时安排监护学校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相关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将及时报告上级,听取专业部门的建议,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妥善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靶向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教导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采取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后续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校长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教导处、总务处、保安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卫生老师或者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专家指导下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复盘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教师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6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7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

  心理危机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解决特定问题的过程中,心理危机、团体或个人危机消除,恢复正常。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件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心理社区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整体组织和协调命令。

  2、班主任理解信息并通知父母,稳定的类。

  3、心理老师现场咨询、干预,避免极端的心理行为。

  4、学校医生现场处理可能身体病人和损伤。

  5、校园警察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区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八、干预后观察及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时,班主任和心理社区成员应当通知主管领导在第一次。

  2、主管领导注意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根据分工迅速扩张的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

  1,危机时刻发生,这个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员应该绝对服从领导的安排,以避免延迟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和自责,内疚,实现限制的干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8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实践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为主要原则,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按规定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建设科学、专业、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校办、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辅导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完善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方法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我市开通面向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并建立跟踪登记制度,及时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心理危机。(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二)夯实心育基础,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

  1.配齐配足专业心理教师。市教育局配备心理学专业专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发挥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保障作用。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寄宿制学校或学生规模超过15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教师;设有分校的学校,要求每个独立校园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不得随意更换。

  从2022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考核、入编工作。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在统筹各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时,要优先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的招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可从高校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格率达100%。

  2.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各学校要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鼓励各校执行心理健康教育分组包干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包全校、其他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老师包小组,以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专业保障,形成全员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带动全校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使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普遍化,常态化,让每一位学生受益。要组织学校在关键时间点对关键场所进行巡逻监管,进一步消除隐患。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除了“国培”“区培”外,每年度要举办至少一期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的科学性;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期全市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线上网络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每年度都要开展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持续举行常态化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比赛活动。

  5.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从我市1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选定5所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每年召开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推广优秀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做法。

  (三)拓宽心育渠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全校所有班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课堂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开展“生命意义”、“情绪调控”、“压力管理”等主题教育。

  3.开展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科教师要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5·25”(我爱我)和“双十”(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契机,通过宣传栏、知识手册、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5.积极推广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委员制度。学校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6.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每年全市将开展心理情景剧、心理微课、心理优质课、心理案例、心理漫画、心理手抄报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

  7.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公益讲座。组织心理学专家团队深入高中学校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讲座,减轻高三、初三学生备考心理压力。

  8.公布学生心理援助热线。全国心理援助热线:7400-680-61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心理辅导员直接联系对口支援的心理咨询专家。

  (四)找准心育难点,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1.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观察、问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

  2.重点帮扶和疏导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更新,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重点关注单亲、留守、离异、亲人病故、患病、遭遇校园欺凌等学生,对高危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建议家长转介到医院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3.加强重点高危学生心理干预工作。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方案,防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整合心育资源,加强家校联合、社会联动

  1.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建设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组织全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开发桂平市系列家庭教育微视频资源库,积极实施家庭教育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团队力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4.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联合妇联、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情况的通报制度,对有条件却不落实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而导致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将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方案,迅速动员,迅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和当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融合本地心理卫生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学校充分运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固定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推动工作创新。教育局、学校不断深化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做深做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或部门,要约谈责任领导并责令整改。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设指南》(鲁教思字〔2022〕1号)精神,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夯实五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1〕115号)要求,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从2022年起开展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优秀校、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全面普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夯实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推广和辐射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引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评估标准和内容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以下简称“达标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价体系》(附件1),逐项落实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实施、预防干预和家校协作五方面工作内容,完成全部评价要求。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以下简称“优秀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价体系》(附件2)的评价要点进行评分,“优秀校”测评得分80分及以上,“示范校”测评得分90分及以上。以下三种情形的学校不得被评为优秀校和示范校:

  (一)因学生心理问题导致发生极端事件的;

  (二)未严格落实预防干预工作有关要求的;

  (三)未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的。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学校依据评价体系进行全面自评,做出分数评价,符合条件的填写《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估申报表》(附件3),9月底前向所在区(市)教体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

  (二)初评、推荐。10月底前,各区(市)教体局要组成验收组,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初评:达到达标校标准的`学校,可直接认定;对于不达标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学校通过整改接受复评,直至达标;达到优秀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推荐其进行平台申报(登录“青岛市中小学阳光校园评审管理系统”填报佐证材料)。区(市)各中小学于11月中旬前完成网上提报工作,局属各学校原则上于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网上提报工作。

  (三)复评、公布。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进行全面验收,确认达标情况;对申报优秀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对区市认定的达标校、申报的优秀校进行实地抽查;对申报示范校的学校全部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复评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进行公示表彰。

  (四)评选周期及名额分配。

  1.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创优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申报,三年为一轮评选周期。2022年下半年开展首次评选。

  2.全市所有中小学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要求。

  3.优秀校、示范校评选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市)学校数量、创建水平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分配,原则上三年内优秀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0%、示范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10%(计划三年内评选优秀校300所、示范校100所)。

  4.已获得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学校符合评分要求的,可直接参评优秀校或示范校,不占区(市)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保障。各区(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评估目的和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建评估专家队伍,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0元的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开展。

  (二)注重过程,加强指导。各区(市)要积极发动区域内中小学校广泛参与达标校、优秀校和示范校创建,定期开展学校负责人及教师的专题培训,加强评估工作的过程指导。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切实通过创建评估工作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示范引领,加强宣传。争创优秀校、示范校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活动,及时梳理、总结有效经验,注重利用专题研讨、公开展示等载体,积极宣传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思考,不断扩大辐射范围,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家校联动、班校联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向上向善的心理品质,为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五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六大项目,形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网络,建立以发展性评价为核心、具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全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1.全面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底,创建50个州级示范心理辅导室,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配齐心理测量软件、沙盘及团体辅导箱等三大基础设备,确保常态化使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州、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到2023年底,州级依托州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建立“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县市联合当地心理健康资源全面建成“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区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培训、辅导转介等工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创建项目

  3.创建恩施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培育一批有较高心理健康教育办学特色和水平的中小学校。鼓励各中小学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中,形成“心育”特色文化。到2023年底,培育80所县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打造40个州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每年3月、9月为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延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互联网+心育”与传统模式相结合,在有关行业、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旅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广播电视台、恩施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5.建立家校联动、社会协作的工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和亲子辅导工作,促进亲子关系和谐发展。将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列为各级家长会、家长课堂的常规议题和必修内容,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拓宽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完善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机构、公益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方联动机制,引导其积极参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明办、州文旅局、州民政局、州妇联、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项目

  6.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配备与激励机制。州、县市教研机构必须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招录教师时优先录用心理学专业教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不足1000人按1000人计)的比例配齐专职教师,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到2023年底,全州中小学均按标准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形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支撑,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学校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可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一般不兼任其他学科课程,每年至少参加3次县级以上教研、培训或交流活动,其专业技术职务纳入职称评聘系列,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承担的心理咨询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补贴课时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由学校按实际情况统筹核定。州、县市定期通报表扬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7.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全员培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对全体教师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制度。到2023年底,80%以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达到C级,90%以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达到B级,100名以上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优秀班主任达到A级。全州组建起一支积极性高、专业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在恩高校)

  8.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方式。加强恩施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各县市分别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各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探索“大教研(集体)+小教研(分学段)+微教研(协作体)+青蓝教研(名师结对培养)”等形式,建立系统的教研和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交流展示活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成长工作坊(沙龙、读书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及名师队伍培养,提升教育教学、咨询辅导和科研课题研究能力。争取到2023年,培养州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5至10名,县级骨干教师、名师50至80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在恩高校)

  9.启动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提升计划。以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学习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儿童青少年常见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及应对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在新教师上岗培训、校本培训、师德培训、班主任论坛中,向学科教师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模式。在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明确分管校长职责,开设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校长论坛或培训。(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在恩高校)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10.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课表。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并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每两周1课时进行安排,高中阶段按照每周2课时的总量统筹安排,做到学生有教材,教师有教案、课件,学期有评价。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戏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止学科化倾向。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结合活动角、活动课、阳光运动等活动,有机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幼儿健全人格和良好心态的形成。(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1.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在中小学生中分层次开展珍爱生命、积极适应、青春健康、情绪管理、自我悦纳、沟通合作、心理复原、自主学习、创新实践、生涯规划、反校园欺凌等心理素质技能的主题培育课程。开发建设一批优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资源,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群。学校探索“心育微课堂”“心育微讲座”等多种形式,建立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由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班会课”、面向家长开设“青春健康亲子辅导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妇联、团州委)

  12.积极探索学习心理辅导。以学习心理辅导为抓手,探索非智力因素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有效途径,推进轻负高质教育。在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渗透的力度。(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3.加强学生生涯规划专题教育。在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背景下,探索心理健康教育与生涯发展教育的深度整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生生涯发展指导中的优势,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符合学生需要的生涯规划指导课程。(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五)实施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项目

  14.建立班校联动早期预防学生心理问题工作机制。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契机,以班级“生命教育”“欺凌—安抚”等系列主题心理课为核心,在学生中开展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提升积极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级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代表,发现学生中有苗头性的明显异常现象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组织的自主管理和服务功能,形成纵横交叉、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早期预防体系,有效防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造成的极端事件。(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团州委)

  15.加强学生心理问题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制度、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制度、心理问题报告并持续关注制度及相关保密制度,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遵循心理测量的专业要求,谨慎科学地使用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得简单地凭借量表测试结果下结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

  16.完善区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级、学校、医疗机构、部门联动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对危机干预对象的.支持系统、监护系统、救助系统等。(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17.探索医教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转介系统。建立医教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探索建立教育、医疗卫生部门、社会安全管理部门协同运作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畅通危机干预转介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18.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教师招聘中增加对教师职业匹配性的心理测试,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对教师心理健康的关注和维护,预防和减少师源性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

  (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学校心理辅导室合理配备电子心理档案管理软件和心理测评软件,有效运用网络、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心理研究机构等合作,通过课题研究、购买服务等方式,试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20.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恩施州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立区域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状况数据库,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干预、转介、家校共育等工作,有效提升心理筛查及预警的工作效率。整合各级各类信息资源,多渠道开发建设包括文本、课件、图像、音像等在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建成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和精品课,汇编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及案例集。(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在恩高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统筹规划、督导评价。各级教育部门牵头抓总,加强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好用好学校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保障经费投入。州、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金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合理分配经费使用比例,优先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硬软件建设、资源应用和师资培训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将实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情况纳入教育目标督导考核内容,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编制管理与职称评聘办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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