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4-07-31 17:15:23 秀雯 方案 我要投稿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通用15篇)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计划类文书。我们该怎么去写活动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通用15篇)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新风,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爱党爱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等为主要内容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不断提升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寻找在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家训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十类“最美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一)爱党爱国“最美家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三)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四)遵纪守法“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无“非访”记录;无违反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讲科学、破迷信,不参赌、不吸毒,自觉抵制邪教。

  (五)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勤俭节约、持家有道,不挥霍浪费,不横攀竖比,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家庭成员。

  (六)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诚实、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

  (七)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尊崇知识,注重学习,家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父母以德育人,言传身教,有良好的家风家教。

  (八)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践行雷锋精神,讲奉献,促团结,乐于为群众办好事,勤于为群众解难题,致力公益、和睦相处,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九)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搞算命占卜、求神拜佛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反对大操大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十)环境卫生“最美家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家庭生活区域干净整洁,日常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村要广泛利用村妇联、村两委会、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宣传动员,有效发挥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带头参与“最美家庭”申报和推荐活动。要在村宣传栏里张贴好评选方案,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和标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得到启示,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二)组织申报、公示、筛选(20xx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一是申报。在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群众可根据“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向村妇联和村两委会自荐。12月10日前各村委会要根据自荐家庭在20xx年度的实际表现,进行认真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填写好申报表,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12月15日前村两委会要对“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进行专题讨论和推荐,确定1户向全镇推荐的最美家庭名单,作为评选候选户。

  二是公示。村两委会讨论后,须在12月15日前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在村内向群众公示3天。有异议的,调整推荐并讨论确定名单;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向全镇推荐的`候选户,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亲自把关,使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和典型作用。

  三是评审表彰。全镇评审委员会在全镇推荐出的26户“最美家庭”基础上,在12月20日前最终评出十佳“最美家庭”,并公开进行表彰。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比“最美家庭”,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层面进行表彰奖励。

  1、村级奖励。全镇26个村,每村向镇政府推荐上报一户“最美家庭”,作为候选户。对积极参与活动,精心组织的村集体给予奖励。凡是推荐上报的候选户,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奖励其所在村集体2000元,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其它积极推荐上报的村集体给予1000元奖励。

  2、家庭奖励。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每户奖励一台电饭锅,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其它候选户奖励一个保温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赵海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王鹏宇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由赵焚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村要坚持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参选家庭需填写《20xx年沾尚镇“最美家庭”候选户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公示情况说明一份(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家庭生活照片3张(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和主要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500字,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版),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喇叭、宣传栏和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突出事迹。同时,注重对活动进行总结,充分发挥评选“最美家庭”的社会效能,真正做到优家风民风、正村风乡风、树文明新风,为“魅力沾尚、文明沾尚”建设贡献力量。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2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 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4

  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我乡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农村新风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举办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最美家庭”的基本要求

  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文明礼貌、卫生整洁

  二、评选步骤

  1、评选对象的确定。

  采取自主报名+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选对象。山水活动通知后,群众报名自荐的,将基本信息发送至山水。同时,每个村委会推荐2户家庭参加评选,并将基本信息发送至李xx处。

  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所在自然村、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其他家庭成员姓名、1张家庭照片、100-200字家庭简介。

  2、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自主报名和推进的名单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参选资格;

  (2)网络投票: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山水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前5个家庭入选“乡最美家庭”。

  3、颁奖

  评选活动结束后,乡党委将适时举办“最美家庭”颁奖活动。

  凡入选“乡最美家庭”的,颁发“乡最美家庭”牌匾一块,同时奖励高档行李箱一个;获得提名奖的家庭奖励普通行李箱一个,予以鼓励。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或推荐方式参加活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各村推荐的家庭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的家庭推荐出来,使本次活动真正达到引领全乡文明风尚的效果。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5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落小,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乡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文明社会新风尚,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第三届“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培树和弘扬家庭和睦、邻里和善、自立自强、团结共进、遵纪守法、为民服务的文明乡风。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以道德模范为榜样,让爱岗敬业成为职业操守,让诚实守信成为良心底线,让助人为乐成为社会风尚,让见义勇为成为正义声张,让孝老爱亲成为自觉品行,用道德榜样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树立见贤思齐、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提升全乡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良好风尚。

  二、评选范围

  凡在高仁乡长期居住的所有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道德模范和最美人物称号的,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三、评选类型和标准

  被推荐的“最美人物最美家庭”需庭院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院内各类生产工具、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屋内家居布置整齐,厨卫干净。优先推荐“美丽庭院”示范户。

  1.最美人物:好儿媳:婆媳关系融洽,夫妻和睦,妯娌之间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好丈夫:孝敬老人,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好婆婆: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辈,不摆架子,不啰嗦,不守旧,能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尊重儿媳私人空间。

  2.最美家庭:文明和谐户:积极弘扬爱国守法、和睦向善、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勤俭持家、勤劳致富、民族团结的家庭美德;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关心乡村公共事业,保护环境,积极参加村民会议,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勤劳致富户:自强自立,勤奋努力、合法劳动,不等不靠、敢闯敢干,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自强脱贫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引领下,在扶贫政策的推动下,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积极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包括外出务工)脱贫致富,改变贫困面貌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移风易俗模范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和“婚丧喜庆公约”,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高价彩礼”、提倡厚养薄葬,在本村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方法及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提交申报材料(3月1日-3月10日)。各村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形式确定候选人,经村委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对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每村可评选6名最美人物,4户最美家庭。于3月10日前将推荐表、500字左右真实准确感人的事迹材料、情况统计表1份报送乡文化站(电子版发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组织综合评审(3月11日-3月20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最美人物最美家庭”人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开展表彰宣传(3月20日-3月31日)。举办颁奖表彰活动,对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给予表彰奖励,并加大宣传,通过“道德讲堂”“百姓讲堂”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评选活动安排,明确时间进度,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二)面向基层一线,坚持标准程序。评选活动要面向基层广大群众,多推荐受群众尊敬的平民英雄、身边好人。要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好中选优,把最能代表道德典型形象的工作模范、优秀人物、先进典型等评选出来。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从严、公平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公开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最美人物最美家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关爱机制。坚持把宣传贯穿评选活动的始终。乡党政办、乡文化站要大力宣传“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的感人事迹,在全乡形成崇尚模范、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6

  为提升我校广大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以家庭良好风貌提升家校育人品质开展“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选树身边的“开展最美家庭”,广泛深入、生动形象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在参与实践中自觉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积极传承贤妻、慈母、孝女、善邻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道德规范,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互爱、诚信、宽容、勤俭的家庭文明新风,为培育新时代好少年打造良好家庭氛围与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美小家传大爱,育新人兴家国

  三、活动内容

  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每学年开展一次,“最美家庭”分为“孝老爱亲家庭”、“教子有方家庭”、“邻里友善家庭”、“勤劳节能家庭”、“乐动活力家庭”、“书韵飘香家庭”、“多才多艺家庭”7个类别,小学部各校区每学年每个年级各推荐1户“最美家庭”,初中部每学年每个年级推荐2户“最美家庭”。

  四、“最美家庭”标准

  在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基本标准基础上,“最美家庭”应突出以下要求: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勤劳节能家庭”:热爱劳动耕种,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倡导生态文明。

  “乐动活力家庭”:强身健体为本,心态乐观积极,发展体育运动,活跃家庭文化。

  “书韵飘香家庭”:营造浓郁书香,培育好读习惯,亲子和谐共读,创建学习家庭。

  “多才多艺家庭”:琴棋书画诗花茶,样样都在“美丽家”,能歌善舞显才思,艺美入心养情志。

  五、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利用微信推送发布活动启动信息,扩大家庭知晓度,为寻找“开展最美家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申报推荐。“开展最美家庭”采取家庭自荐和年级推荐两种形式进行,材料提交在7月6日前完成(可直接以孩子校区班级姓名命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邮箱或是上交班主任),提交资料有:“最美家庭”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word图文资料呈现家庭主要风貌及动人事迹,原图请文件夹打包一份;精心制作主题小视频,时长3-5分钟)。

  3.评选表彰。各校区推荐选拔后,云山教育集团将对呈报的“最美家庭”专题公示家庭事迹材料、照片和视频短片,学年散学典礼将对本届推出的“最美家庭”进行集中表彰和宣传。

  六、相关要求

  各校区各年级要紧紧围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主题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要求,细化活动措施、丰富活动形式,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促使广大学生家庭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7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8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乡倡导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等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美丽乡风,建设和谐戴家埔,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最美家庭”、“孝顺儿媳”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团结和睦的传统美德,倡导真、善、美,建立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的美丽乡村。通过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孝顺儿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乡风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建设秀丽和谐茶乡戴家埔提供强大的精神保障。

  二、评选标准

  (1)“最美家庭”:在孝顺父母、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公益事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2)“孝顺儿媳”:具有无私的大爱情怀,纯朴的善良品性,孝敬公婆,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照顾赡养老人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科学教子,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最美家庭”6个、“孝顺儿媳”7名。

  四、评选程序

  乡党委成立评选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任评委会主任,成员由班子成员、部分乡直单位负责人组成。

  1、初步推荐(2月20日-2月25日)。各村(居)党支部初步推荐“最美家庭”、“孝顺儿媳”各1-2个(名),并形成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连同推荐表报至评委会办公室黄珍媚同志处。

  2、考察评选(2月26日—3月4日)。评委会组织若干考察组,对各村推荐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除征求村组干部意见外,还要实地了解其家庭成员、左邻右舍的反映。对通过预审的候选名单,评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不计名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3、公示(3月5日前)。评委会将当选名单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群众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当选资格,并由评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4、组织表彰(3月8日前)。召开表彰会议,对“最美家庭”、“孝顺儿媳”进行隆重表彰,广泛宣传“最美家庭”、“孝顺儿媳”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家庭”、“孝顺儿媳”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公民素质、推动工作进展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促进戴家埔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

  2、坚持面向群众,重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居),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最美家庭”、“孝顺儿媳”的先进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浓厚氛围。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9

  根据贵港市妇联、贵港市精神文明办、桂平市妇联、桂平市精神文明办《关于20xx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贵妇通〔20xx〕9号)要求,为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一是抓住不同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在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各层面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发展,注重寻找过程的教育激励宣传作用。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寻找乡村振兴一线的群众、基层干部、志愿者家庭。重点发现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乡村振兴等最美家庭典型,推动美丽桂平建设。三是针对不同区域人群开展活动。重点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乡风活动;在城市重点开展垃圾分类、文明餐饮、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机关重点开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清廉家风等活动。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重点开展环保妈妈、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创建活动。

  二、推荐条件

  在“勤政廉洁、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清洁生态”等方面事迹突出,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爱党爱国、乡村振兴、绿色环保和清廉家庭。

  三、形式及推荐方式

  各村(社区)对照推荐条件,逐级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接受家庭自荐、他人举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各村(社区)通过走访评选、组织评议、公示、上报、评定的程序进行,即各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评选,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评选出来的家庭名单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评选1户以上“最美家庭”报乡镇妇联审核,乡镇妇联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文件通报形式进行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填写《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1)、《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

  (二)每户推荐家庭提供有代表性的3张jpg格式的家庭成员合影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推荐候选家庭须征求所在单位或行政村(社区)的'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该项工作已被列为桂平市20xx年村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因此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寻找活动,力争让寻找出来的“最美家庭”成为桂平市、贵港市、自治区“最美家庭”的蓄水池和后备队,并且做好寻找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社区)要于20xx年10月21日完成本村(社区)寻找活动。

  (五)请村(社区)于20xx年10月21日前向镇妇联推送,并将附件1、附件2和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政审材料、照片按“推荐单位+推荐类型+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如,某某村爱党爱国最美家庭张三家庭),不尽事宜,请联系镇妇联谢有梅,电话:xxx。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0

  为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省妇联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妇函〔20xx〕200号)精神,以社会最小细胞家庭为单元,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庭和睦、环境优美的“最美家庭”,引导广大群众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弘扬精神文明主旋律,吸收传统家风的道德精髓、红色家风的精神养分和当代“最美”家风的时代正能量,用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带动和平大地政风清、党风正、民风纯。经研究,阳明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越美·粤幸福

  二、实施时间

  20xx年5月——20xx年12月

  三、实施单位

  阳明镇各村(居)常住户家庭

  四、指导思想

  严格对标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努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五、工作目标

  最大程度地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参与率,到 20xx年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通过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挖资源,选树典型,线上线下开展 “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宣传活动、家庭绿色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清廉正直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生活常识,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让不断涌现的“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汇聚成推动阳明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导向性原则。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结合各村(居)实际,兼顾各村(居)特色,既体现共性要求,又反映个性内容,评选标准坚持适度超前,培育树立新时代美丽乡村中的创业先进、道德标杆、和谐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引导人。

  (二)坚持整体性原则。从20xx年6月开始在全镇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梅径村、七窖村作为全镇示范先行点,应在5月下旬开始实行,其他村7月份开始实行。各村(居)委会上报命名表彰一批“最美家庭”,到20xx年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 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

  (三)坚持连续性原则。立足于常态化推进,注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设定门槛,让广大家庭知道参与活动的.路径,大力提高群众参与率、活动覆盖面、家庭受益度,不断扩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影响力,切实使全镇广大群众和家庭在全过程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力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环境和美、和平和谐。

  (四)坚持惠民性原则。注重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方面入手,选准工作切入点,深挖家训文化内涵,整合资源、落实政策,使“最美家庭”成为农村工作的有效载体,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的好处,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他们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

  各村(居)委会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主阵地,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将活动向各行业和各群体延伸,吸引更多年轻家庭、流动家庭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加入到活动中来,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扎实推进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和乡风文明建设。

  (二)申报推荐阶段(7月至9月)

  通过家庭自荐、群众互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借助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组织动员家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5 个环节活动,宣传真实感人的“最美家庭”故事,展现“最美家庭”的幸福生活。

  1.家庭自荐。群众可到当地村(居)委会或“妇女之家”提交身边令人感动的家庭故事、图片、视频等推荐或自荐候选家庭。

  2.群众互荐。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广泛开展“讲故事、谈家风、晒幸福、展风采、秀梦想”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推荐“最美家庭”活动。

  3.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可择优推荐本单位“最美家庭”,将“最美家庭” 候选家庭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该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

  (三)评选命名阶段(10月至12月)

  镇、村二级联合发力,结合不同节日,立足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在广泛动员宣传的基础上,本着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各村(居)委会要组织群众召开故事会、交流会、评议会、推荐会等,让群众进一步自我推荐、互相举荐,从而产生“最美家庭”初评户。各包村(居)工作组会同各村(居)及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居)“最美家庭”初评户进行复评、审核后,在村(居)宣传公开栏显眼位置公示,公示后将入选“最美家庭”名单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及再次公示,并组织命名揭晓活动,发放“最美家庭”标志牌。

  八、相关措施

  (一)监督措施。各村(居)委会将入选“最美家庭”名单上报镇政府时,应出具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镇政府对入选的“最美家庭”名单进行终审后再次公示,通过村内公示、微信群、广播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激励措施。“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在村(居)张榜宣传,“最美家庭”标志牌上墙,并可优先获得申报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三)退出措施。“最美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并收回“最美家庭”牌匾: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列入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的重要意义,把寻找过程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要让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

  (二)整合各类资源。各村(居)委会要把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与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活动室、基层文化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教师、社工、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的作用,凝聚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壮大家庭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三)营造良好氛围。在辖区内制作反映家庭美德、家风家规家训等内容的展板、墙报或宣传品,各村(居)设立“最美家庭”、家风家训宣传栏,有条件的村(居)可设立宣传“最美家庭”、宣传好家风好家训的广场、公园、文化长廊等,图文并茂地展示好家风、好家训。同时,定期通过宣传展板、视频资料、微信、网站等多媒体形式,生动鲜活地宣传最美家庭的典型事迹和工作经验,大力营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居)委会高度重视,梅径村、七窖村的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方案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其他村的活动方案于20xx年7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各村经过复审后的候选乡村“最美家庭”填写《阳明镇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和《阳明镇寻找乡村“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另附家庭事迹材料1000字。每个推荐家庭需提供3张jpg格式的幸福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只需电子版),经过复审后的候选乡村“最美家庭”申报材料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1

  一、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50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5户,“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0名——“慈母”10名、“贤妻”10名、“孝女”10名;开展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一)“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慈母: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贤妻: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孝女: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中旬-2月28日)成立省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省宣传顾问委员会名单;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工作,在贵阳孔学堂举行活动启动仪式。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市州、各系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市州、各系统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8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6名,共不少于18名。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妇联宣传部,“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6月30日报省妇联宣传部。

  (2)宣传报道。活动组委会将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支持下,建立省级活动官网,与全国“最美家庭”活动官网相链接,设立“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各省级主流新闻网站、知名网站同时响应并与活动官网链接。在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文明网、贵州妇女网、贵州妇讯、省妇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开设活动专栏,宣传活动动态和主要事迹,并推送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全国活动官网等中央媒体宣传。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各市州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省活动官网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1)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组织公众网络投票,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2)推荐上报全国妇联。4月14日将最终优胜的5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上报全国妇联,参加全国妇联和中央电视台合作开展的“最美家庭”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及时将事迹材料上报全国妇联和中央媒体。第四阶段:宣传总结表彰。(9月)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编印《贵州家庭的动人故事》书画本。在贵阳孔学堂举行简朴而隆重的表彰暨宣讲报告会。

  (二)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1.活动原则环节简约、主题突出、形式鲜活、宣教并重。

  2.活动形式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专家访谈、网络专栏。邀请专家面向群众开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时代新风、家庭教育、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专题讲座;邀请相关领导、文化名人、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题研讨;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设家庭文化专题栏目。

  3.活动时间

  2月28日在贵阳孔学堂举行大讲堂活动启动暨首场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宣讲“慈贤孝”家庭传统美德;

  3月-9月,省组委会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各市州在当地文化阵地和“妇女之家”、高校、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县级至少组织1场。

  五、组织机构

  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组委会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依托基层开展活动。要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全国妇联统一印制即将下发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要作为活动的配合宣传资料,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进行张贴和播放。要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要随时报送省妇联宣传部,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提供以便进入省和全国宣传计划。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结合街道实际,根据市、区妇联文件精神,xx街道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评选表彰“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好家风,助力好社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一5月期间,集中开展寻找和评选活动,并贯之全年、深入推进。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坚持零门槛,不设定具体标准,凡我街道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子女成才、勤俭持家、脱贫致富、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等方面群众认可、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五好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好婆婆”:治家有方,婆媳关系好;爱护晩辈,教育子女好;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好;为人正派,个人威望好;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好。

  (四)“好媳妇”:孝敬长辈,赡养老人好;互敬互爱,夫妻关系好;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好;亲友和睦,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道德观念好;关心社会,热心公益好。

  (五)“最美巾帼志愿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四、活动安排

  (—)宣传启动阶段(3月)

  20x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正式启动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推荐报名阶段(3月至4月中旬)

  活动启动后,即可接受推荐报名。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他荐或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1、他荐或自荐:街道各村(社区)“妇女之家”都要设立报名点,接受群众就近推荐或者自荐。

  2、组织推荐:在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层层遴选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认真做好评选、审核、公示工作,请各村(社区)择优选择“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

  “最美巾帼志愿者”于4月25日前报街道妇联。

  (三)评选公示阶段(4月底至5月初)

  由街道妇联、区妇联在充分讨论、认真比选的基础上,对被推荐家庭事迹进行审核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宣传阶段(五月初)

  在5月份母亲节期间,表彰街道3户“最美家庭”、3户“五好文明家庭”、3名“好婆婆”、3名“好媳妇”和6户“最美巾帼志愿者”代表,并通过多种途径在全街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3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4

  根据沧州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五好家庭”等系列“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践行“夫妻相爱,家庭和谐,孝敬父母,培养后代”新时代家庭观,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系列的“最美家庭”活动,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沧县做出贡献。评选的具体标准和评选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沧县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各类最美家庭,各乡镇共推荐“最美家庭”10户(其中“五好家庭”3户“绿色家庭”1户、“抗疫家庭”1户、其余共5户)。

  二、推荐的具体标准

  推荐标准

  1、沧县最美抗疫家庭推荐标准

  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科研攻关、后勤保障、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2、沧县最美廉洁家庭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廉洁。

  (2)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杜绝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

  (3)严于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

  (4)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家风廉洁,家庭文化积极、乐观、向上;家庭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情况。

  3、沧县最美绿色家庭推荐标准

  (1)热心环保,积极参与。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和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地在家庭生活中体现节能减排观念,并热心公益,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宣传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影响带动作用。

  (2)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安装使用节能设施及环保型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爱绿植绿护绿,垃圾废品科学回收和处理。

  (3)行为环保,绿色消费。日常生活不扰邻,不污染环境;外出多乘公交汽车,消费购物节约节俭,拒绝过度包装,抵制豪华、奢侈消费。

  4、沧县“五好家庭”推荐标准

  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

  5、其他各类典型最美家庭推荐标准

  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在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的最美家庭榜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荐上报确定程序

  评选方案,由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沧县妇联将对推荐上来的家庭事迹进行横评后,择优选定。

  四、申报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候选家庭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所推荐家庭材料真实准确、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2、健全机制,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把好基础关,最大限度地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确保所推荐家庭都是经过群众认可和评选产生的,同时组织好社会公示这一重要程序。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活动,注重对家庭成员的思想引领,大力宣传各类最美家庭的家风故事,特别是宣传报道各类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4、不重复命名。凡是以往沧县妇联表彰命名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相同荣誉的推荐命名。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文明办、市妇联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对象

  凡我院在职教职员工成员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按人口数的5%左右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暂定为:每工会小组推荐2名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书记、院长担任顾问,工会主席为组长;工会委员及小组长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组委会院工会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4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8月底开始启动,各工会小组以寻找“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31日前,各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部门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院工会办。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

  (三)审核公示。20xx年1月15日前,工会办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学院微信群、QQ群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评选组委会批准后,20xx年元月中旬对校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六、职责分工

  1.学院宣传部: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做好活动策划。

  2.工会小组:做好活动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3.院工会办;负责资格审核。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部门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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