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通用15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当提出x个项目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
为全面完成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cod减排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配合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主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根据《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全面实施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全面完成cod减排任务,改善浏阳河水质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按照区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属地征地拆迁的原则,全面完成芙蓉区4个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5月份完成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的截污工作。
2、4月份完成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嘴子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5月份招标,6月中旬完成拆迁腾地工作,7月份开工建设,年底竣工。
三、责任主体
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周边排水管网的疏导、分流工作由区重点办负责,农林水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局、东屯渡街道共同参与。
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建设由区重点办牵头负责,区农林水局、规划分局、征地办、国土分局、环保局、东岸乡共同参与。
四、工作机制
成立芙蓉区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指挥部设办公室(设在区重点办)。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办、区市政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东岸乡、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指挥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每十天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各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
五、保障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相关单位须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政府督察室,根据责任书进度要求进行督查,逐月通报,年终考核。每月未达到进度节点要求的单位要向指挥部和区政府督察室说明情况,限期整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并实行行政问责。
2、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区政府将截污改造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要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
3、加强工程管理。长善垸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市政局牵头对排水管网进行清理、疏通。东岸垸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农林水局负责实施,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工程质量,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对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工程完工后须通过截污效果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区“四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切实解决当前污水接管工程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污水接管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功能,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现就全区开展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全区范围内尚未完成污水接管和雨污分流改造的各类学校(不包括即将被合并或搬迁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凡符合接管条件的,做到应接尽接。
1、学校接管。20xx年8月下旬,完成165家学校污水管网分流及接管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9月底,完成34家已接管学校内部管网的梳理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雨污水管网真正分流;11月底,完成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69家学校内部雨污管网的分流和接管工作;完成62家学校内部雨污管网的分流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学校外部管网延伸19公里。20xx年12月完成工程验收。
2、农贸市场接管。20xx年8月下旬,完成38家农贸市场雨污水分流及接管方案;9月底,完成对13家已接管农贸市场内部管网的梳理排查整改工作;10月底,完成14家农贸市场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和接管,完成11家农贸市场内部管网雨污分流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11处;完成农贸市场外部管网延伸3.0公里;20xx年11月完成工程验收。
3、住宅小区接管。20xx年8月下旬,完成41家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及接管方案;9月底,完成对已接管的32家住宅小区内部管网的梳理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雨污水管网真正分流;11月底,完成4个住宅小区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和接管工作,完成5个住宅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5处;完成住宅小区外部管网延伸1.2公里;20xx年12月完成工程验收。
二、工作内容
1、对凡在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即管网延伸1公里以内)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内部先实施雨污水管网的分流改造,将厕所、食堂、宿舍区、工作区、居住区、店面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内部污水管网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雨天产生的`雨水汇集排入雨水管网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或河道水体。
2、对暂不具备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条件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在进行内部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后,生活污水处理近期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过渡,处理技术有: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沼气净化池、人工湿地等,过渡模式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经论证后确定,待今后条件具备后再将内部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对已完成雨污分流和接管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要对内部管网进行梳理排查,防止雨污水管道间的窜流或混流,保证雨污水管网做到真正分流。
4、污水管道管材建议选择采用UPVC加筋管、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大小根据排水量确定,但直径不宜小于250毫米。
三、责任分工
1、学校接管
学校内部雨污分流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组织实施,建设经费由各学校承担;幼儿园由所辖地各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并承担建设费用。
学校外部污水管网建设:按文件精神,对完成污水设施收购移交的镇,主管网由区排水管理处负责建设,支管网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实施并承担上级经费;未完成污水设施收购移交的镇,其主、支管网建设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建设并承担建设经费。
2、农贸市场接管
农贸市场内部的雨污分流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区发改局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实施并承担上级经费,农贸市场外部污水管网的建设按学校接管方式实施。
3、住宅小区接管
住宅小区内部的雨污分流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实施并承担上级经费;住宅小区外部污水管网的建设按学校接管方式实施。
区排水管理处负责污水接管行动的技术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迅速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研究,迅速部署,全面展开。
2、切实落实责任。本次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涉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发改、教育、建设等相关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密切配合,要对照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层层细化分解,将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快启动、快推进、快见效,按计划如期完成。区水利局及各镇水利站要负责整个接管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工作。
3、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质量验收关,严格验收标准和整治要求,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质量。
4、加强督查考核。区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水接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指导,每旬组织督查,每月组织工程推进情况点评。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矛盾,促进行动的全面完成。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3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1)悬浮物及飘浮物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2)有机污染物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O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3)放射性同位素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4)寄生虫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5)病毒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6)传染病菌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
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
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x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x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OD)和化学耗氧量(CO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蓝天碧水工程”顺利实施,打好打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二级以上天数为目标,以控制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重点,控制新污染,治理旧污染,严惩违法排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年削减烟尘排放2842吨、二氧化硫排放3038吨,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0天。
三、整治任务
整治范围为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108国道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茶浴炉、宾馆饭店营业性炉灶、露天饮食炉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销音响设备。具体任务为:
1、根据区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炉改造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古城内茶浴炉改造为电热水器等清洁型设施。改造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洁净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
2、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由人大副主任李焕进负责,执法局组织实施,工商局、环保局、社区配合。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关闭淘汰列入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由政府副县长王金宝负责,经贸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古陶镇配合。
4、推进集中供气公司、峰岩集中供热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热公司、洁源天然气公司按划定区域和整治进度铺设配套管网。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积极实施入网集中供热供气,对原有采暖锅炉实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并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着集中供热供气进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纪检委书记王润明、政协副主席安修彪负责,城建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务明确,为整治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底前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完成经营生产性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关闭淘汰列入平政发[20XX]44号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9月15日前完成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改造,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清洁型燃料;10月底前,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根据集中供热供气的能力和条件,按照先行政事业单位,后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顺序,对原有采暖锅炉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奖惩,实行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推进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县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督查监察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时间、标准完成任务;规划局要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供气规划,划定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和各供热供气公司管辖区域;工商局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营业执照吊销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工作;接待办负责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宾馆饭店的定点接待资格;公安局配合各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古陶镇、社区积极配合所辖区域内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从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落实机制。县领导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牵头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新闻办、广电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供气是城区锅炉改造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城建部门和供热供气公司要在科学规划、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加快管网铺设进度,带动整治,促进改造,为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予以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除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改造0.5吨以上、1吨以下的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5000元,改造1吨以上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10000元。同时,对带头实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执法,保证效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断电、吊证。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长效监管,巩固成果。综合整治结束后,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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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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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担负着医疗和预防任务的单位,是病人活动生活比较集中的场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宗旨,而防止环境污染,杜绝交叉感染加强医院污水污物治理和消毒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达到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组织
医院建立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领导小组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任组长,工作班子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负责日常污水处理事务。
二、污水处理周期及要求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部门: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手术室污水。医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
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的同志要掌握污水处理的.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转性能。医院污水处理原则上每周处理两次,每次处理排放结束后,即时做好设备运转情况、污水数量、加放食盐数量、排放数量及消毒处理后污水余氯测定情况等,即时做好登记和记录。
三、污水处理排放要求
每次消毒剂配制后,要准确地与污水1小时进入贮存池,混匀二小时后排放,严禁边消毒边排放,更不得出现不消毒即排放。
四、污水处理设备维护
每次完成消毒剂电解和污水排放后,要及时用清水冲洗消毒剂池,防止次氯酸钠残留腐蚀设备,做到防渗漏、防冻、防腐蚀。及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一点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处理设备正常运转。
五、绩效考核
医院污水处理领导小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污水处理工作不负责任的同志实行奖罚分明,设备损害不汇报扣维修费用的10%,污水未消毒即发放的扣当月奖金的40%,工作记录不及时扣当月奖金的20%,对因技术不精、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损失,其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视损失大小,当事人承担损失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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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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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xx]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9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0
随着中国在世界舞台绽放光彩,中国的城市发展也在向现代化进军。而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政工程,更是突飞猛进的发展。众所周知,市政雨污水管道是城市的地下命脉,其关键性不言而喻。然而,在雨污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的把握做不到严格控制,以至于雨污水管道在建设完成后问题层出不穷,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结合现实中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问题,笔者对此一一找出可防治措施,借此希望对城市的市政建设带来积极一面。
1、存在的问题
1.1管道渗水漏水问题
管道渗水漏水的情况是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质量中的最常见问题。其原因有,比如:
(1)企业对工程成本的克扣,以至于购买的排水管材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有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购买质量差等的管材,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容易损坏。而且在工程完成后,差等管材的使用寿命短,以至于渗水漏水的现象屡见不鲜。
(2)老化的水管不及时更换。城市的雨污水管的管材以及部件老化情况严重,部分管道至失去了自身的功能。而市政工程的负责人员不及时更换,使管道不仅漏水渗水,而且有些方面更是对水资源的浪费。
(3)管道接口之间不严密。在管道施工过程中管道口与管道口之间以及管道口与检查井之间所用的砂浆不饱满,橡胶密封圈的错误使用等情况时有发生。
1.2管道线路的偏移问题
在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中,难免会出现突发情况。比如:
(1)对于管道铺设时出现的障碍物,施工人员会更改铺设线路,而对于之后的线路就会产生影响,严重时会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
(2)由于在项目前期未对当地的地质条件进行仔细的考察或者因为技术水平较差,没有做好相关预案,也会对雨污水管道工程线路偏移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出现延期施工或反复施工的情况,造成资源的浪费。
(3)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并没有按着规范操作进行管道铺设,以至于由于经验不足造成管道线路的偏移。
1.3管道回填土施工问题
回填土是管道铺设完成后进行的施工项目,然而在这一阶段也是雨污水管出现的高发阶段。
(1)施工人员对于回填土的土壤选择不规格,而且在回填时,土壤与水分的混合比列不准确。
(2)一些工程为方便用机器进行回填,这就导致了水管在压力下变形损坏。
(3)施工人员对于回填土的施工流程规格不了解,也让回填土出现了差错,导致管道的施工质量得不到最后保障。
2、防治措施
2.1针对渗水漏水
首先企业要严格控制管材的选购,选用正规厂家的有质量保证的管材。按着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选购,对于尺寸材质也要有严格把关,而且在管材的运输以及保管方面也要有相关保障。其次,工程负责人员对于管道的检查彻底,对于老化的的管道部件即使更换,避免漏水渗水的情况出现。最后是管道口不严密的的防治措施,其中施工人员对于密封材料的选择要慎重。在管道口与管道口之间以及管道口与检查井之间的密封要按着规格进行施工操作。比如,对于刚性接口,要对管道的接口处清理干净,有必要时还要凿毛,应保持接口处的'湿润,在接口缝隙内的砂浆要饱满、捣实,若出现裂缝和脱落现象要及时放工处理。
2.2针对道路偏移
对于道路偏移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这需要项目人员做好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人员在对x地进行管道铺设前,对此地段的地质条件用先进的仪器要进行反复多次仔细的考察。而对于不能避免的地段要做好相关预案,以谨慎细微的态度面对管道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当然,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要借助精确的测量仪器进行铺设管道的预测,面对施工时刻提高自己注意力,规避对于自己马虎而使管道偏移。
2.3针对回填土施工问题
对与土壤的选择不能过软已不能过硬,进行和水的混合时按着正确比列混合,将粘性调制到最合适。另外,在管道铺设完成进行回填土时,要对管道的两侧进行回填,对于管顶上方50cm之内和管腔的部位要用打夯机(或人工)进行分层回填,其厚度要控制在20cm以内,禁止压路机对距管顶较近的地方进行填土碾压,防止损坏管道。
总而言之,虽然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不是大工程,但它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其自身施工质量的控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找出其对应的防治措施,为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做出一点贡献。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1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确保已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20xx】3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排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意见整改。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因地制宜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条件,逐步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快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目标
加快设施完善改造;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频次,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在第三方检测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的基础上逐一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解阜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提升泵故障、跳闸;收水管网少量进水,无格栅,标识标牌缺失;TBO系统上种植芝麻等农作物;地埋式调节池、厌氧池钢结构池体锈蚀。
2.整改方案:提升泵修复,恢复使用,测试TBO系统布水状 态;增设进水格栅,完善现场标识标牌;修复TBO系统上管路、地埋式钢结构池体除锈防腐;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镇环保工作站解阜社区
5.责 任 人:
(二)建设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时控开关控制系统,未设置时间;无标准化排口,无出水,标识标牌 缺失;收水管网无进水,无格栅,提升泵故障;潜水曝气器两台:一台气量较小,另一台无气量,曝气盘安装位置错误;太阳能无供电,电源为居民区临时电,裸电缆从水塘穿过,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护栏高度不够,存在安全隐患。
2.整改方案:改时空开关为PLC控制;增设标准化排水口,完善标识标牌;改太阳能为市电、市电电缆架空敷设,消除安全隐患;更换潜水曝气器为鼓风机池底曝气盘重新安装,更换提升泵;增设不低于1.5米高度护栏并加锁管理;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
5.责 任 人:
(三)谭套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生化系统停运,现场只用砂滤处理污水后排放;收水管网正常,无格 栅,护栏高度不够,存安全隐患;二氧化氯不能运行,通过时空 开关控制系统;砂滤出口漏水,无压差表;厌氧池口堵塞大量塑 料泡沫块,除调节池,所以池内都曝气,大量白色泡沬。
2.整改方案:增设标准化排水口,完善标识标牌;两台砂滤系统更换滤料,增设不低于1.5米高度护栏并加锁管理;修复漏水点,恢复消毒设备功能;曝气管路增加调节阀门,生化段培菌;改时空开关为PLC控制;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镇环保工作站谭套村
5.责 任 人:
(四)红旗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无标准化排口,无出水;系统通过时空开关控制,未设置参数;收水管网有进水且存在直接河流,进水无格栅;回流泵、硝化液回流到对应池体管口未固定,漏水;现场标识标牌缺失,好氧段无菌;地埋式钢结构池体有锈蚀。
2.整改方案:增设标准化排水口;改时空开关为PLC控制;完善标识标牌,好氧段培菌,恢复系统运行状态;修复漏水点、钢结构池体防腐措施;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
5.责 任 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领导组;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整改资金需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奖惩,狠抓落实。对整改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兑现绩效奖惩,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2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XX〕70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3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20XX年,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对生态环境部交办天门市的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做好排污口档案建立、二维码标识牌设立、年度监测计划制定、整治信息上报工作,按时限要求基本完成整治任务。20XX—20XX年,建立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做到规范管理、监管到位。
二、工作任务
(一)清单管理。根据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结果,对全市26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逐一明确整治要求,形成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见附件),分类推进规范整治,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
(二)统筹推进。对经排查溯源可以迅速取缔以及清理合并的排污口,要立行立改,迅速完成整治工作。对需进行雨污分流、截污工程、建设小型污染治理设施等工程整治的排污口,制定工程整治计划,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治工作。
(三)长效监管。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对经规范整治后保留的排污口,建立排污口巡查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排污口监测计划,严格落实“控源”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主要措施
(一)依法取缔一批入河排污口(64个)。对1个厂区雨水排口、3个城镇雨洪排口、4个畜禽养殖排污口、1个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8个生产废水排污口、42个生活污水排污口、5个其他排口进行依法取缔。
整治措施: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对原排污口进行拆除封堵;规范厂区雨水排口,对不必要的雨水排口进行封堵。
(二)清理合并一批入河排污口(4个)。对3个生活污水排污口和1个厂区雨水排口采取清理合并措施。
整治措施:生活污水排污口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厂区多个雨水排口进行合并,清理不必要的雨水排口。
(三)规范整治一批入河排污口(195个)。对96个城镇雨洪排口、43个种植业排口、14个厂区雨水排口、4个生产废水排污口、4个生活污水排污口、6个水产养殖排污口、1个畜禽养殖排污口、2个其他排口、17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进行规范整治,8个非排口待核定销号。
整治措施:开展截污工程,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纳管;建设小型污水设施、人工湿地等工程,将污水达标排放、消纳还田;减少肥料投加、控制养殖密度,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对排口、沟渠等进行清理,保持水体清洁;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排口进行定期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乡镇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
(二)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各有关乡镇作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整治标准、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工作内容,针对责任排污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完成整治目标。
(三)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保障。各有关乡镇及部门要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整合资源力量,推进工作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行业政策、技术和资金优势,督促指导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抓出整治成效。市财政局要保障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经费,确保足额拨付和专款专用。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xx〕181号)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我市行政区内长江重要支流乌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底数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并强力推进整治行动,规范管控长江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有效促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行动范围和对象
(一)行动范围。市行政区内乌江、赤水河干流河段(其中,乌江干流涉及播州区、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赤水河干流涉及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以两侧现状河岸线(总长约550公里;其中,乌江250公里,赤水河300公里)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岸线、自然岸线和河心岛。其中,沿河工业集聚区、滩涂、湿地需延伸至全覆盖为止。
(二)排查对象。行动范围内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和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向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行动举措
(一)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268号)要求,制定无人机航测实施方案及航测范围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步预算航测经费,按程序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仁怀市区域的航测经费由仁怀市政府自行承担)。(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二)全面收集整理市行政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河岸带状况、水系分布等信息资料,收集市直有关部门掌握的涉水排放口信息资料,分析梳理并汇总整合。(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资质完备的技术单位开展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工作,汇总航测数据报送生态环境部进行图像解译。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xx年上半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四)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长江入河排污口人工交叉排查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做好异地交叉现场核查(二级排查)的各项筹备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抽派干部参加异地交叉现场核查。(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五)在一、二级排查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全面完成重点、疑难问题攻坚核查(三级排查)。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xx年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六)在排查工作基础上,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根据各地实际条件,采取现场快测、人工采样分析监测、在线监测等方式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档案。(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七)在三级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周边工农业生产布局、地形地貌及水文特征等实际情况,开展排污口污水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找准排污主体。跨县(市、区)的排污口溯源,由所涉地县级政府联合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组织开展跨区域溯源排查。跨市(州)的排污口溯源,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由省生态环境厅协调组织开展跨区域溯源排查。(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八)根据生态环境部移交的问题清单,结合三级排查收集的问题,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整治思路,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实行销号制度分类推进整治整改。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自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市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并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治工作)
(九)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齐抓共管、体系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复发。(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遵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统筹抓好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并组织工作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保障经费物资,强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二)严格环境执法。将环境执法贯穿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始终,依法查处私设排污口、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切实解决乌江、赤水河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强化宣传督察。市级主流新闻媒体要主动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报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乌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及时公开热点、难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列入重点督察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为辅暗访为主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察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4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66号)要求,为了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成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历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汉江及湖库为重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两手发力,从延续深化、整合提升、衔接统一三个层面推动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落实各方责任,完善长江大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长江高水平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理念、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2.规划引领、系统修复。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高质量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有序部署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深化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保护与修复。
3.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针对污水乱排、水体黑臭、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源头防治,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主要任务
(一)六大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20xx年底之前完成剩余的8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推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清单内的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184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到20xx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
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4.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xx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不低于70%。到20xx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不低于8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社区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7%以上。
5.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20xx年底之前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xx年以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6.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到20xx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渔”目标。
(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1.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力争到20xx年,完成植树造林10万亩,抚育改造森林40万亩,建成村增万树“示范村”100个、“标准村”500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森林乡村20个以上。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高水平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通过3年攻坚,初步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绿色发展。
3.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20xx年底之前,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确定基本完成。20xx年底之前,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省政府确定的`“十四五”目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相关考核目标。
4.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对全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各专项行动指挥部负责牵头推进本专项行动,明确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制订年度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张清单”,逐年明确攻坚提升行动的年度工作要求和重点,加强工作督办,推动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机构,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考核督办。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级评估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年度工作情况评估;各专项行动指挥部要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督办。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通报表扬;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沟通衔接,加大职能工作的督办落实,强化对各区的帮扶指导,杜绝“四风”问题。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要及时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1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xx〕708号),20xx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视频调度长江、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xx〕32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358个入河排污口全流域精准溯源,并实施分类整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溯源,建成“一张排口网络”,建立“一套责任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查、测、溯、治”整体要求,全面开展358个入河排口溯源工作,并结合流域水系及管网分布,形成一张排污口溯源网络图,做到“有口必溯”。在此基础上根据排污口类型和职责分工,形成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责任清单。
(二)分类整治,明确“一套工作标准”,开展“一批深度整治”。根据排污口类型和排入水体水环境功能,对排污口进行分级确定整治要求: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放应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溪流、沟渠、雨洪径流等其他类排污口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不低于V类水质),确保排污口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通顺河流域考核断面总体达到IV类。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一口一策”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总结推广一批涵盖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内容的排污口整治工程。
(三)长效管控,总结“一套模式方法”,完善“一套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排污口溯源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制定排污口动态巡查和跟踪监测方案,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实施长期动态监控预警和长效管控。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20xx年6月底前)。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台账。结合仙桃市实际制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制定印发排污口管理责任清单,并报送省专项办公室备案。
(二)溯源分析(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明确排污口类型、水质类别及污水来源、责任主体,完成排污口命名及编码工作。
(三)分类整治(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印发“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本树立标志牌,完成全部立行立改整治任务。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按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实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四)长效管理(20xx年12月31日前)。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分类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监督”的管理体系。阶段性整改工作完成后,对入河排污口整治效果进行验收,迎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各相关地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工作统筹调度,协调推进,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金俊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上报工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对进展滞后的单位和地方,要采取预警、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对因敷衍应付、工作不力导致我市被省通报的,要移送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三)加强技术支撑。要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程参与我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真正做到查的细、测的准、溯的`清、治的好,确保溯源整治工作质量。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入河排污口对河流水质污染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入河排污口多头管、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
(四)加强资金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是一项耗时长、耗费大的系统工程,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整合专项资金,用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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