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范文(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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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1
为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助力美丽宜居平安新亭湖建设。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部门联合行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治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锋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城建、维稳、交通、宣传条线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涉关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在城管科,由郑华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配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本街道行政区域。
(二)整治重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以下“三大重点”。
1.重点路段
全街范围内大中型客货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通行频率较高、事故多发的道路。
2.重点区域
全街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金融商圈等人员集中的区域。
3.重点违法。在全面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
(1)施工乱占道。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道路出入口的;新、改、扩建道路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通的;未按规定落实交通组织、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交通安全设施违规施工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未及时恢复施工前状态的。
(2)大车乱超限。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的)、超时(不在规定时间内通行的)、超道(不按核定线路通行的)、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的)、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等“超限”违法;工程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取得营运和准运资质、非法改拼装、遮挡号牌、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放大号牌、污损车身、疲劳驾驶、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
(3)杂车乱通行。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禁限行车辆非法改拼装、无牌无证、闯禁区、非法载人等;面包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货、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通行的。
四、整治目标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力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实现“两个明显减少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重点违法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坚决不发生三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
五、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4月25日)
召开行动部署会、解读整治相关政策,掀起大力度、大范围、大声势的宣传行动,迅速造厚整治氛围、掀起行动热潮。
(二)全域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紧盯整治目标不松懈,全力以赴、深入推动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全街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秩序面貌焕然一新。
(三)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后)
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不足,及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在收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六、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整治重点,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最高标准,全力推进实施“六大攻坚、十六项措施”。
(一)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攻坚
1.开展“大宣传”行动。一是突出社会面发动。在街面、户外、楼宇等载体显示屏持续投放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宣传短片,在施工围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宣传画,进入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做好重点人告知。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全面告知,逐一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主体管理职责,提升宣传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充分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直播等各类新媒体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整治行动信息进行实时推动、直播,持续曝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街道文化中心)
2.开展“大举报”行动。完善重点交通违法举报查处曝光奖励机制,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举报热线等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拓展举报范围。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并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提升群众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全区联动的良好整治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3.开展“大曝光”行动。一是违法人“大曝光”。公安机关负责在媒体上开设“交通违法曝光栏”,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人、车辆进行常态化曝光,倒逼违法人员遵法守法。二是隐患车“大曝光”。公安机关、农办、城管中队、各村居按照工作职责,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村面包车、应报废未报废的拖拉机、未取得准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车辆进行曝光,严禁单位、企业违规使用此类车辆。三是违规企业“大曝光”。经济科、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运输企业等进行曝光,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农办、城管中队、经济科、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二)路面交通环境改善攻坚
4.开展净化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公安机关围绕四类重点违法,突出夜间这一重点时段,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夜间专项整治“夜鹰行动”,以“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全教育、罚款、记分、扣车等措施,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迅速收获整治成效。(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5.开展规范占道施工“啄木鸟行动”。城管科、城管中队要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等文件规定,针对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安全、绿色、文明施工。(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6.开展工程运输车辆“关城门行动”。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范围内工程运输车“五超”重点违法,对违法高发、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动惩戒,有效解决工程运输车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顽症痼疾,全面实现工程运输车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三)源头企业治理创优攻坚
7.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要用全用足车辆通行证、准运证、道路运输证管理手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制定,根据企业评价情况,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先锋派出所、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
8.建设单位“优良差”评价体系。要配合区住建部门建立全街建设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根据建设单位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运输处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等违法行为情况,建立“优良差”三级评价体系,结合单位的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部门联动共治畅通攻坚
9.实施运输车辆违法“一案八查”制度。建立运输车辆重点违法移交机制,实行“一案八查”制度,有效提升违法成本。具体为:一查违法上路、违法驾驶等道路交通类违法,二查无营运资格证件等交通运输类违法,三查无渣土处置证等城市管理类违法,四查非法改拼装、检测数据造假等市场监管类违法,五查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等环境保护类违法,六查不按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等违法,七查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报废等农业农村类违法,八查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违法。(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生态环境中心、人社中心、农办、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10.实施违规占道施工“追本溯源”制度。配合区住建部门对照《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盐城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组织规范》,全面查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请区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层层监管、规范运行的管理闭环。(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11.实施亡人事故“多线追责”制度。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亡人事故“大倒查”行动,对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从“人、车、路、企业、监理、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对发现涉及交通、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部门等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移交,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全面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城管科、应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智能管理手段助力攻坚
12.建筑工地监管系统。各村居要全面督促建筑工地启用智能监管系统(非道路),依托智能监控、扬尘监测等功能,不断强化车辆、人员的监管力度,打造实时、全过程、不间断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13.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运输车综合监管系统,将城管部门渣土车GPS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监管系统、建筑工地智能监管系统等系统数据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14.占道施工监测系统。配合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占道施工智能监测系统,依托现场智能监控设备,获取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引导人员、安全设施以及周边道路交通流等实时信息,设定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不断提升占道施工管理质效,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打造提供科技支撑。(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长效治理品牌创建攻坚
15.创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实施占道施工管理“两步走”策略,在狠抓违规占道施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市出台占道施工地方管理办法,全力创建全市领先、全国一流的占道施工规范化管理示范品牌。(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16.创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示范品牌。要充分借助“百日行动”契机,构建绿色、高效、低廉的城市绿色物流配送系统,普及新能源厢式货车、新能源载货面包车等车辆,探索运用新能源货车租赁模式,充分满足建筑钢材运输、农副产品供给、快消品配送等城市货物运输需要,压缩各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正三轮车摩托车的使用需求,以市场手段推动非规范车辆淘汰。(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各相关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机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消除隐患、压降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层层开展工作部署,切实按责履职、尽责履职。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十六项措施”,在整治中拿出敢“啃”硬骨头的勇气、要“打”攻坚战的决心,真正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
(三)强化考核问责。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要发挥考核督导职能,按照区整治办制定的行动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措施,促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走上新台阶。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2
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
(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3
为贯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迅速落实市、县扫黑除恶的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乱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黑恶犯罪案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营运;交通执法领域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恐吓客运班车司机、暴力阻碍交通执法;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恶问题及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行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本辖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信访积案、执法办案、群众举报、工作排查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中排查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层访视等活动,下到基层一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模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过滤,细查提炼,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此次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宣传条幅、出租车显示屏、客运场站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集中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乱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格问责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结合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型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及未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严查严管“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勤务考核处,由吴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聂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福勇同志为联络员。
三、进度安排
结合当前实际,将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勤务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城区核心区域选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严格查处“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三车”无牌无证,确保“三车”挂牌率上升至90%以上。在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重点围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易发路段部署警力,严格管控“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
(二)全面规范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勤务单位要在做好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确保整治成效基本覆盖到辖区所有道路,“三车”挂牌率上升至100%,全市“三车”冲红灯、闯“禁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及时查缺补漏,提升治理成效,固化工作机制,确保“三车”及“老年代步车”违法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宣传引导。由宣教处牵头,组织各勤务单位按照“正面报道、反面曝光”的原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介开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宣传。广泛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切实营造“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整治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勤务单位要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容易发生“三车”逆向行驶的路口、路段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需要安装隔离护栏等硬件设施的,要主动报请辖区政府或道路养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安排警力加强管控。
(三)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各勤务单位要根据整治行动进度安排,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城区道路每天除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外,其余时段要采取铁腕手段,安排民警严防死守,依法严查严管“三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冲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要结合群众出行规律,以农村地区赶场、赶集,红白喜事,周五、周日接送学生上下学为重点时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管控力度。各单位对“三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含“非标”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要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立实施“非现场”执法措施。由科技处牵头,勤务考核处配合,指导各勤务单位,充分运用路面监控设备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取证。各勤务单位在现场查纠“三车”交通违法时,要对车辆历史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除依法责令其接受处罚外,还要对其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原则上,对存在3次以上5次以下“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引导其到就近的“三车”治理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对存在5次以上“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责令其到辖区分局、大队车管所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五)严格管控“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各勤务单位要将“老年代步车”纳入重点管控范畴,充分运用视频巡查、民警巡逻巡线、设置固定执法点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规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法制处要加强执法指导,督促各勤务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六)强化部门联动。各勤务单位在查处“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交通事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老年代步车”信息情报,认真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在查处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冲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时,也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所属企业及邮政部门,推动联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检查考核。监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民警不在岗、不履职、违反警容警纪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勤务考核处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加强文明执法。各分局(大队)要进一步教育执法民警文明规范执勤执法,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执法五严禁》等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勤务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发现、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并于每月25日17时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至勤务考核处。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5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南充市市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城管委〔20xx〕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得到有效遏制,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红灯、上高架桥、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机非隔离,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二)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行为。
(三)整治“停车乱象”。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四)整治停车场所挪用问题。对地下停车场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通过停车收费价格杠杆调节,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五)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摸清基本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风险研判,提前精准化解。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30日前)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原则,统筹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三)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出现反弹。
四、工作责任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局制定主城区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的指导标准;负责审批地下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调整事宜
(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核查生产领域电动车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许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负责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和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完善各类交通信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
(四)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非机动车道的改建和新增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规范共享车辆投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准入管理工作;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企业日常监管。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电动车销售企业摸底排查,严禁销售未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打击虚假宣传;对销售未列入工信部目录《公告》的电动车企业以及未经工信部许可擅自生产、改装和非法拼装电动车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公共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停车场挪用、擅自改变用途的整治工作;配合交警三大队做好城区机动车静态停放收费管理工作。
(八)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整治和维稳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机动车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行为;协助交警三大队对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九)其他相关部门:司法、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和保障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充分利用城市空闲用地和空闲道路空间,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设置占道停车泊位。提倡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停车位有冗余的小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按照公共停车有偿使用的原则,全面启动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工作。
(二)保障道路通行功能。按照“人车分离、机非分离”的原则,完善道路通行功能,科学规范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隔离设施,明确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交通信号,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严厉查处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件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三)健全维稳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整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属地;对家庭困难、符合条件的三、四轮车车主,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拳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二)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的原则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作战;属地街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按照“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的原则,加强街面巡查管控,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规范信息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月10日前,报送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7月11日起,整治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当日下午16:00前报送当日整治情况(联系人:;邮箱:xxx;联系电话:xxxx)。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城管委将交通管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必须考核内容之一,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推进有力、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未完成阶段整治任务的,予以问责处理。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6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xx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7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xx为组长,xx大队教导员鲁xx、区教育科副科长查xx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幼儿园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幼儿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幼儿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幼儿园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幼儿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幼儿,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幼儿园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幼儿园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幼儿园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幼儿园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幼儿园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幼儿园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幼儿园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幼儿园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x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幼儿园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幼儿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幼儿园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幼儿园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幼儿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幼儿园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幼儿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幼儿园,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幼儿园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8
为了切实维护我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卫生、管理状况,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平安校园”工作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大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案件事故少,内部秩序好,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各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零食摊点。
(三)学校内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网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班级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要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分步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全面部署和排查阶段。根据县综治委、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本校园内的卫生、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对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治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管理。
(三)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1、校园周边200M范围内确有违规无证摊点,学校是教育部门,不是职能部门,因此,学校只能向社区、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进行呼吁,在内部制止学生不准去购买。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娱乐场、互联网、电子游戏厅。
3、校园周边虽无社会上打架斗殴现象,学校常派教师进行巡视效果较好。
4、校园周边200米内无证经营、书摊、零食有几处学校多次社区反映,无结果,现在仍比较严重。
(四)以排查为手段,及时化解涉及学校安全的矛盾纠纷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盲、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具体要求
(一)学校于学期初对校内及周边的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制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方案并认真填写《本校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登记表》,及时上交中心校。
(二)集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和网络文明教育。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集中对学校周围的网吧和其它文化经营场所进行突出检查。对本校内的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借此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9
根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我县“8·26”交通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酒(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除隐患、管秩序、广宣传、强应急,努力实现“三个持续下降、一个坚决防止”的行动目标,全力防范、遏制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清零
1.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治理。要对“8·26”较大交通事故进行事故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全面排查辖区镇、村内道“宽变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根据职责对辖区道路进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排查整改辖区道路物理隔离不合理的开口,严厉打击破坏交通设施、擅自开口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物理隔离设施建设,对双向四车道以上的道路及呈街道化的两车道穿乡过镇道路,原则上一律中央隔离。要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周边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未达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单化,限时跟进整改。
2.加强重点行业场所巡查管控。要加强辖区行业场所核查,对无证经营的一律予以取缔,对超时营业的要从严处罚;行业场所必须有“杜绝酒(醉)驾等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并提供代驾服务,安排专人对消费者酒后驾驶行为进行劝导,发现不听劝导的要及时报警,提供线索;同时,推行举报酒(醉)驾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制度(举报电话:110;若查获,举报酒驾的奖励500元、举报醉驾的奖励1000元)。
3.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清零。县下达的太平镇3处道路安全隐患,要立即开展整改清零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临时应急、警示、提示措施。协助县交警大队要对今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道路点段进行逐一排查,并于9月15日前完成警示、提示标志的设置。道安办要根据工作要求,对完成隐患路段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
4.大力开展“机关先行、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活动。凡干部涉嫌违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经查实,按相关规定抄报县纪委监委。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签订承诺书,坚持从我做起、文明交通。
5.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夯实源头基础。派出所、应急等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对动态监控平台收集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认真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规范运营、车辆升级改造。实施车辆经营销售、资质认定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3C认证机构开展产品一致性检查。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推动天气高影响路段交通气象站加密布设,建立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库。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和校车驾管人员风险隐患,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底数以及校车驾管人员家庭情况、心理状况等情况,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加大催告力度,构建县、乡、村三级车管社会化服务网络等举措,提高“两客一危”、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注册率、年检率和报废率,最大限度减少问题车辆存量。
(二)深入开展路面秩序整治
1.全力实施酒(醉)驾大清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采取定点与机动查处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严厉打击酒(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夜间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派出所在辖区设置不少于1个固定执勤点,在辖区主干道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酒(醉)驾、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不少于3次。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管理和宣传,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督促行业场所管理人员劝导驾驶人员酒后不开车。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先行刑拘,顶格处理。
2.持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夜查”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夜间多发交通违法行为等特点,提高管控力度,合理排班,组织派出所、镇、村干部,重点对下半夜(0:00至6:00)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加大对省道、农村公路的安全整治,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整治期间取得良好成效。
3.扎实推进联勤巡逻。联勤巡逻是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有力举措,要组织警力扎实开展联勤巡逻,履行公路巡逻民警职责,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309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实现农村交叉口100%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六有工程”(即,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路灯照明、安全标语或其他提示设施)。通过完善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基础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立即启动所有交通预防宣传阵地,全面推行各种预防宣传措施。要结合每月逢八交通安全宣传日,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全方位宣传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坚持“分众”理念和“互联网+”模式,持续加大拒绝酒(醉)驾、“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宣传提示力度,结合本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提示,制播系列宣传警示教育视频,推动警媒深度融合,适时邀请主流媒体人员随警作战,统筹做好警示曝光、队伍宣传、措施发布、活动策划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影响力。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提供“致家长的一封信”,让每位学生带回家,由监护人签名后收回全部回执。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文明交通之星”认星授星等措施,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引导未满12周岁的少儿不骑自行车和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驾驶电动车以及不乘坐“黑校车”。要入户宣传,一户一单,要有入户照片,照片体现门牌;要在餐饮业、大排档、宾馆、旅社、KTV多张贴宣传海报,同时进工厂、企业宣传。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前)。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25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表等,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开展“回头看”活动,动态更新“两单一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2月10日)。各村、镇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于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20xx年11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开展督导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太平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指导监督。各村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办、道安办等机构的作用,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将酒(醉)驾纳入综治、绩效、文明单位考评内容,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大保障投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9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镇安办、道安办要通过明察暗访,适时组织督察检查,对专项行动落实有力的村、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评。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10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 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xx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06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
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②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三)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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