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28 15:36:07 欧敏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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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供热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96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以实现中心城区全部气化为重点,年底实现城区100%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同时辐射带动城乡结合部暨农村地区1个街道办4个重点镇18个社区26个村7770户热源侧改造,涉及改造面积117.6万平方米;同步实施2个旅游景区271户农户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3.2万平方米,实现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目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45.3公里,初步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乡村气网覆盖。全县拟实施项目计划投资9508.2万元。其中中央和市级投资3535.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8.46万元,社会投资4794.47万元。

  二、实施范围

  (一)中心城区涉及张家畔街道办事处7个村14个社区煤改气项目,具体为:瓦房村、张家畔村、郭家庙村、双家湾村、王家庙村、双伙场村、新伙场村,北新街社区、统万路社区、龙山路社区、南关社区、林荫路社区、北新街社区、长城路社区、民生路社区、红柳路社区、宇文路社区、文化路社区、金华路社区、育才路社区、河东社区。

  (二)城乡结合部涉及张家畔街道办事处10个村1个社区煤改气项目,具体为:张伙场村、望夏村、四柏树村、海则畔村、寨山村、新庄村、新房滩村、胡伙场村、林家湾村、阳光村,东新社区。

  (三)农村地区涉及4个镇9个村3个社区煤改气项目,2个镇2个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煤改气项目。镇靖镇榆沟村、枣刺梁村;杨桥畔镇九里滩村、杨二村、阳周村、沙石峁村、沙畔村;东坑镇创业路社区、东方红社区、陆家山村;宁条梁镇宁条梁社区、柳桂湾一村。

  2.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红墩界镇白城则村、龙洲镇龙一村。

  三、重点工作

  (一)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在具备条件移民社区、人口密集区、公共机构中,充分依托工业余热等现有热源,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改造;对非营利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煤改气,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同步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在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LNG、CNG等点对点供气方式实现区域燃气供应,谋划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街接工作,督促城燃企业加强预测研判新增煤改气用户的用气需求,合理制定年度计划,足额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协议,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三)稳步推进煤改电。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且无法使用天然气的区域,稳步推进煤改电。引导居民选取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经济性好的电锅炉、空气源热泵等组合供暖,电力企业要科学测算煤改电后的电力负荷,积极做好配套电网改造,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探索新能源取暖试点。鼓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新能源取暖试点,选取风、光资源和电网基础条件好且居住较为集中的村(社区),积极谋划和探索新能源供热试点和示范。

  (五)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加快清洁取暖改造的同时,重点对乡村振兴示范村、村杆村、旅游景区的居民住房,以及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xx)、《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xx)、《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xx)等规定执行,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相比改造前提升30%。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宁条梁镇、东坑镇、镇靖镇、杨桥畔镇要按照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户数准确、项目精准。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乡镇、社区、村组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效对接、上下联动。于7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名单报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涉改项目街道办、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煤改气户用燃气壁挂炉由居民自行购买,补贴时限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三)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根据《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户用采暖设备验收管理办法》(榆清洁取暖办〔20xx1〕7号)等要求,实行街道办(乡镇)三级全覆盖验收制度,由街道办(乡镇)查验相关原始凭证,完善并保存工程资料,建立竣工档案,进行项目初验后报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抽验,于12月31日前形成验收报告报市清洁取暖办。

  五、补贴政策

  (一)补贴原则

  1.企业资质和备案要求

  (1)资质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入陕燃气具注册登记证、陕西省城市燃气用具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安装售后人员资质证明、财务管理、依法缴纳税收票据(20xx年度)、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分项报价表。其他不完全资质条件参照县燃气办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备案要求。一是要提供销售企业性质及其概况说明;二是销售产品必须在靖实体注册,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三是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推荐1个安装品牌;四是提供同一品牌不同功率产品报价备案(高于基础款的产品报价必须低于当日电商平台报价的20%);五是必须保留1台市场销售产品样机,以备查验校对;六是对销售企业(公司)依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税费缴纳、企业信用、投诉举报、市场销售等行为,实行分级量化管理,优先推荐使用产品,对量化指标低、群众满意度低的产品不予考虑。

  1.个户补贴执行原则

  (1)只补初装不补运行。补助资金只对改造项目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成本进行财政补助,不再覆盖至后续运行使用阶段。

  (2)将“一户多宅”纳入改造补助范围,对“一户多宅”的住户,按照“一房一证、一证一台、补贴一半”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其余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3)经营性商户改造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4)所购买燃气具产品限定在靖边县县域内的.企业、公司备案产品给予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5)煤改电产品必须为政府采购产品。

  (6)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7)补贴标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等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具体要求参照《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核查验收工作指南》执行。

  (二)补贴标准

  1.集中供热项目

  (1)对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和新建供热管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一级管网建设总投资20%的补助。

  (2)对乡(镇)政府、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的,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合理选用设备型号,给予购置和安装锅炉设备费用全额补助。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2.煤改气项目

  (1)依据《榆林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煤改气项目标准中规定:“煤改气居民自行采购的,给予居民用户不超过4000元的设备(壁挂炉)补助”标准,参照20xx年壁挂炉补助基础价格(3396元),以20kw天燃气锅炉为基础款产品(含壁挂炉、报警器、防爆管等辅材以及打孔等安装费用),补助价格为3600

  元,超出基础款价格差价由居民自行承担,等价或低于基础款价格的依据购置发票据实补贴。

  (2)给予商户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3)对新建天然气中压管网的城燃企业的补助,参照《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燃气管网建设项目20xx年补助标准》(榆清洁取暖办〔20xx〕5号)相关要求执行。

  (4)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未按要求安装报警器、防爆管等辅材的不予补贴;未取得区域授权或资质不全的企业(公司)不予补贴。

  3.煤改电项目

  (1)对购买电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2000元的补助;对采暖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4000元的补助。电采暖设备组合价格低于补助标准的实报实销,超出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2)给予商户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墙保温)

  (1)居民住房节能改造。在改造后建筑能效较改造前提高30%的前提下,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元/平方米,补助改造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节能改造。优先对20xx年之前建设且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街道办(乡镇)、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单位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改造面积以外墙面积为准,补助标准不超120元/平方米。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5.新能源试点项目

  (1)购置太阳能+电辅热设备的,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00元。

  (2)对于太阳能、风热等新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鼓励由村集体、企业及政府三方合作投资建设,根据全县申报情况及资金量,经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确定补助标准。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推进,做好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组织验收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统计监测等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验收办法等;组织验收各单位实施项目、工程管理、招投标等工作;审核补贴用户资料并完善市平台录入上报工作;检查、指导、调度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承接、协调市清洁取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中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筹措并合理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和采购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用户侧外墙保温改造工作,优先使用地产产品;负责监管城燃气企业燃气管网建设及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政府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公司以及在靖注册燃气具销售企业(公司)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绘制全县清洁取暖“热力图”,在全县行政区划图上标出县城、乡镇及各行政村清洁取暖率。

  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县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情况等。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清洁取暖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散煤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监管,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张家畔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改造或取缔中心城区内原有散煤经营场所,查处散煤用户,严禁销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负责开展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负责开展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定期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情况通报和检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负责推进县域内“煤改电”工作,制定并落实“煤改电”优惠政策,科学测算煤改电后电力负荷,积极做好电网改造、变压器增容、变压器至用户电表之间的线路及智能电表改造等保障工作;制定电力供应应急预案。

  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宁条梁镇、东坑镇、镇靖镇、杨桥畔镇:负责辖区内所有煤改气、煤改电摸底登记、审核和协调工作;制定20xx年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加强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安全宣传;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快实施区域内煤改气工作;配合做好煤改电工作;组织实施外墙保温工作;巡回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日常检查;按时限要求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据实做好用户补贴的建档和审核工作。

  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中心城区“煤改气”项目实施,配合县住建局、张家畔街道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补助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及挪用。

  (三)保障能源供应。相关部门要督促相关城燃企业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保供工作,拓展上游供气渠道,积极争取天然气用气指标,足额签订并落实天然气供气合同;电力企业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

  (四)加强安全督导。要制定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加强对清洁能源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

  (五)严格考核问责。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涉改项目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企业清洁取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周调度、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不按政策执行,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居民用户、单位和企业,一经发现,取消其补贴资格;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部门,由县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清洁取暖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安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21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37号)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xx)1080号)、《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旗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杭锦旗锡尼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区域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及其它人口集中的地区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农村牧区优先利用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60%,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通过积极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因地制宜的清洁取暖方式,到20xx年基本形成以清洁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基础热源,以天然气、生物质、电能、太阳能等为补充的供热方式,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旗供暖清洁化。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

  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实现环境保护与成本压力平衡的有效方式。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应作为人口集中区域的基础性热源。要加快提升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要求,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用于供暖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研究应用水煤浆锅炉等高效清洁燃煤设备和环保锅炉高效燃烧应用技术。推动供热管网联网运行以及现有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大型热水调峰锅炉联合承担供热。(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大力推广电供暖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旗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杭锦旗供电分局负责)

  (三)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燃气企业要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城乡结合部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

  工业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1.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域供暖。大力推进城镇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民用供暖,在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以及农村城镇等人口聚集区、加快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点对点或区域集中供热。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工业供热,在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工业园区,重点建设10蒸吨/小时以上的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锅炉。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分散式供暖。采用中小型生物质锅炉等为居民社区、楼宇、学校等供暖。因地制宜宣传推广农村卢用成型燃料炉具。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推进分散式生物质与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的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的.建设。

  2.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供暖。推进太阳能供暖与其他常规能源结合,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鼓励在条件适宜的中小城镇、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栅、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供暖。(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六)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要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各苏木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电供暖电价相关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我旗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支持政策,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减轻用户负担。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加快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加强电取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财税用地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对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供执企业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旗财政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自然资源局、杭锦旗供电分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统筹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决定成立杭锦旗清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培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苏木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抓好本行政区域工作落实。

  2.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选择适合当地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严格监督考核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清洁取暖的全过程。要坚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底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作。政府督查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督导内容,重点督导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要定期对各苏木镇、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五位一体考核体系。

  (三)做好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根据《山东省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泰安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城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万户;城区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8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500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为单位整体推进。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区域,长期无人居住、自愿放弃的住户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涉及“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持统筹推进,做好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中央、泰安市财政分别安排奖补资金,我市落实配套资金。农户积极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自身家庭条件原因超出补贴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范围内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对实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项目。运行补贴费用由新泰市财政承担。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分散气代煤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泰安市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清洁取暖的,资金由新泰市级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按照市里分配的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相应到村到户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二)实施阶段。市里统一组织办理前期手续及招投标,招标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各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中标单位按时进场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中标单位要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调试阶段。项目完工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实施设备调试并开展全面初验,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管理,相关证明材料要规范齐全,并于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验收完成后,将验收台账上报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验收及审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去年成立的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协调推进工作。按照《中共新泰市委关于公布市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的通知》精神,实行市级领导包保乡镇制度,加强日常包保督导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乡镇街道顺利完成改造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领导干部包村制度,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各级要求扎实做好辖区内清洁取暖推进工作,全面做好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项目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泰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新政办字〔20xx〕37号)中的清洁取暖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安全运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居、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全过程跟踪指导;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助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相关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依法问责处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用户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安全宣传,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保障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深化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让清洁取暖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5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xx年—20xx年),到20xx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20xx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 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 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 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00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 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 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 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6

  为全面落实国家“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20xx年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和供热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概况

  焦作市现有省市级产业集聚区8个,其中市区2个,分别为: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县(市)6个,分别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博爱县产业集聚区、温县产业集聚区、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和修武县产业集聚区。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208.1平方公里,涵盖了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铝工业、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生物化工等多个优势主导产业。近年来,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按照“四集一转”、“三规合一”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工程,把加快培育产业集群作为主攻方向,通过组织开展市观摩、筹备迎接省观摩,召开全市项目建设大会,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分解目标,落实任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xx年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8.5亿元,增长28.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176.4亿元,增长20.2%;入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44家,同比增加70家。

  (二)产业集聚区现有热源情况

  1、市城区内2个产业集聚区供热情况

  市区2个集聚区都在省批复的规划《焦作市热电联产规划(20xx-20xx年)》(豫发改能源[20xx]863号)范围之内,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焦作市东部工业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焦作万方热电厂和焦作金冠热电厂。20xx年焦作市政府与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签订了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2、六县(市)6个产业集聚区供热情况

  目前,六县(市)产业集聚区中,博爱县、修武县和武陟县有热电联产规划或集中供热规划,其它3县(市)正在组织开展规划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博爱县城区包括产业集聚区,纳入了《焦作市热电联产规划(20xx-20xx年)》中的西部供热区。规划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博爱县的华润热电公司。但是,由于特许经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管道开口费用高等原因,华润热电公司向该集聚区内企业供热很少,目前主要依靠该区内分散的7台燃气、3台1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供热。

  (2)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该区纳入了《修武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规划(20xx-20xx年)》(修政文[20xx]10号)。但是,目前该区没有集中供热,主要依靠区内12台燃气锅炉供热。

  (3)武陟县产业集聚区:该区纳入了《武陟县城市暨焦作新区部分区域集中供热规划(20xx-20xx年)》(豫发改能源[20xx]184号)。该区规划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武陟县的焦作韩电发电公司2台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该集聚区内江河纸业公司拥有的3台75蒸吨燃煤锅炉等。

  (4)温县产业集聚区:目前该区没有供热规划,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20台燃气和2台醇基锅炉。

  (5)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目前该区没有供热规划,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5台燃气、5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和2台醇基锅炉。

  (6)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阳市编制了《沁阳市供热规划(20xx-20xx年)》,但目前尚未批复。目前该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拥有2个5.5万千瓦机组的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沁阳二电厂)依靠区内晋煤天庆煤化工公司的4台220吨燃煤锅炉。该区长远规划热源为正在施工建设的沁阳丹河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

  (三)存在主要问题

  1、以煤为主的热源结构,造成大气严重污染。

  长期以来,受资源和能源政策的影响,焦作市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以产业集聚区为例,现有产业集聚区中69%以上的热源供应依赖分散式燃煤锅炉,主要燃料几乎都是未经洗选的原煤,并且煤质多变,消烟除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烟尘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对大气污染严重。

  2、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降低了热源使用效率。

  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不仅锅炉占地面积大,而且在实际运行中,热效率低,能源浪费大。据初步调查,2吨/小时以下锅炉热效率68%,4吨/小时锅炉热效率71%,10吨/小时锅炉热效率73%,均远低于集中供热所用高参数高效率的大型锅炉85%以上的热效率,也远低于分布式能源项目90%以上的热效率。而且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通常不采取烟气回收利用措施,锅炉排烟损失较大,一般热损失在3—21%,进一步降低了热源使用效率。

  3、不完善的热源供应设施,影响了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从目前各产业集聚区热源供应情况来看,基本都没有较为完善的集中供热设施,即使部分产业集聚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也因为价格、资金等原因,不愿投资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设施,结果导致集聚区内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只能不断重复投资建设分散式供热锅炉,不但浪费了资源而且导致重复投资。而且从长远来看,缺乏完善的热源供应基础设施,也将损害产业集聚区形象、降低产业集聚区品味,势必影响今后产业集聚区的招商引资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

  (一)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市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热源供应主要依赖消耗较为廉价的煤炭资源提供,虽然一定时期以来这种消费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粗放式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问题,粗放式的热源供应方式不但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浪费了资源,而且也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据有关专家估算,分散式煤炭使用对PM2.5年均浓度贡献度约56%。为了碧水蓝天、为了清新的空气、为了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十分有必要加快热源结构调整,尤其是对热源需求最迫切、利用量最大的区域——产业集聚区热源结构调整。

  (二)有利条件

  1、我市拥有较强的电力保障能力。焦作市变电站总数41座,主变总台数77台,总容量6905兆伏安;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2台,主变容量1500兆伏安;220千伏变电站10座,主变20台,容量:321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30座,主变55台,容量:2195兆伏安。所属输电线路133条,总长度1438.46千米;其中220千伏线路38条,长度632.26千米;110千伏线路85条,长度750.83千米;35千伏线路10条,长度55.38千米,可以有效保障产业集聚区供电需要。

  2、我市拥有较强燃气保障能力。

  目前为止,在我市境内已建成投运的燃气长输管线共有12条,全长约530公里。分别是:

  1.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一线天然气管道(途径我市沁阳、温县、博爱、武陟),我市境内长55公里,设计压力10MPa;

  2.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分公司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管道(南起博爱县磨头镇前十里村博爱首站,北至安阳市龙安区安彩高科安玻末站,途径我市博爱、武陟、修武),我市境内长50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3.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博爱为该管线末站),我市境内长22公里,设计压力6.3MPa;

  4.焦作市中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博爱—中州铝燃气管道(首站位于博爱县磨头镇,末站位于修武县七贤镇,途经博爱、武陟、修武等县),我市境内长88.6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5.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安阳—博爱—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途经武陟、修武、博爱、沁阳、孟州),我市境内长102公里,设计压力6.3MPa;

  6.河南沁济天然气公司沁阳-济源煤层气管道(途径博爱、沁阳),我市境内长26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7.焦作中裕博爱磨头至小尚门站,供应焦作市城区燃气,管线17公里,设计压力3.6MPa;

  8.济源中裕公司博爱-济源天然气管线(途径博爱、沁阳),我市境内长28公里,设计压力6.3MPa;

  9.孟州高远公司沁阳至孟州段,管线长25公里,设计压力1.6MPa;

  10.温县高远公司孟州至温县段,管线长19公里,设计压力1.6MPa;

  11.武陟中裕公司,豫北支线2号阀室至武陟门站,管线长12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12.洛阳通豫新奥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博爱—洛阳”煤层气输送管道工程,该项目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6亿元,途经博爱、沁阳、温县、孟州等,全长85公里,其中焦作段50公里,设计压力6.3Mpa。该条管线20xx年10月建成通气。

  3、蓝天工程实施为我们调整热源结构提供难得的契机。为应对日益严重的雾霾空气污染,国家提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我市也提出了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全市建成区全部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和建成区范围内2蒸吨/时及以下205台燃煤锅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20xx年10月底前全市范围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清洁能源供热锅炉,20xx年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尽管实施蓝天工程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但也带来了热源供应供需矛盾的相对缓和,为我们推进热源结构的调整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

  三、集中供热基本思路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优化热源结构为目标,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以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供热,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加快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严禁新建分散式燃煤锅炉,将目前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热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为主的清洁型、高效型能源结构;合理引导能源需求,调控能源需求总量,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热源供应体系。

  四、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政策,结合各产业集聚区提供的集中供热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按照“优先利用现有能源、加快发展清洁替代能源、鼓励建设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分布式能源、新能源等集中式能源”原则,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确保20xx年基本取消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一)焦作经济产业集聚区

  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焦作市城区南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规划面积26.3平方公里集聚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生物科技和新能源新材料。截至20xx年底,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3家。

  1、集聚区供热现状

  该产业集聚区供热由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该公司拥有三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建成,备用炉建设中),一台6MW抽凝供热和一台12MW背压供热发电机组,锅炉最大产汽150t/h,汽轮机最大抽气量170t/h。截止目前(20xx-20xx采暖季)该公司对外供汽量达:170t/h。其中工业用户: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用汽30t/h、焦作金叶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用汽35 t/h、焦作卓林数码材料有限公司10 t/h、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工业用汽2t/h、厂区周边小用户5t/h,合计:82t/h。冬季居民供暖已实现集中供暖的有东西区合计供暖面积480万㎡,现阶段用汽97t/h。

  2、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热源建设

  预计新增用汽情况:预计增加210t/h,其中工业用汽户增加120t/h;预计20xx--2018供暖季将新增供暖面积150万㎡,折合蒸汽量90t/h。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3×75t/h锅炉,同时运行也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难以保证稳定性和可靠性。一旦停止供汽将会给工业用汽户经济方面造成巨大损失,也会成为制约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0xx年继续利用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热源,未来三年拟另选址新建三台240t/h锅炉,三台5万千瓦背压发电机组,以满足即将发展的用汽和用电需求。

  3、大力发展燃气集中供热

  鼓励建设燃气供热锅炉,支持建设燃气集中供热锅炉的企业根据热负荷发展情况后续扩建分布式能源站,燃气锅炉作为分布式能源站的调峰备用设施。

  4、积极推进电锅炉供热项目

  在产业集聚区内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推广电锅炉供热。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要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等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

  5、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

  鼓励土壤源地热供暖、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6、协调推进供热管网建设

  配套热网应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对供热距离超过20公里的热水管网和供汽距离超过10公里的蒸汽管网,要采用长输管网等先进技术。20xx年计划新增6公里热力管网。热力网的主管道应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尽量选择在绿化带、河道边,在次要道路上敷设;可采用中、低支架方式,在跨越公路、河流采用高支架或埋地敷设;热力网管道采用单管制、枝状管网、以自然补偿为主。热力管网应做到简明、美观,和该地区总体协调。

  (二)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东部,总规划面积为5.32平方公里。园区主导产业为铝工业和装备制造。园区内有万方铝业、健康元生物医药等上市企业,另有玲珑机械、宝丰电缆、活力橡胶等大批企业入驻。 截至20xx年底,产业集聚区内入驻规模以上企业达16家。

  1、供热负荷预测

  东部园区范围内健康元生物有限公司为生物医药产业,其余企业基本为制造产业,根据工业热指标推荐值预测园区内的热负荷为:128.35t/h。

  2、热源

  东部园区热源为万方电厂,万方电厂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与焦作市马村区交界处,位于园区规划区内。万方电厂电厂装机2×300MW热电机组,电厂采暖抽汽680~820t/h,工业抽汽70~140t/h。电厂已建成投运。

  3、管网布置

  目前,园区内使用蒸汽供热企业已全部采用集中供热方式进行蒸汽供应,其余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流程无蒸汽使用要求。

  (三)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位于中站区西部,区域范围东起郑焦晋高速公路、西至大石河、南至丰收路、北至浅山区,总规划面积13.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现代化工、汽车零部件。截至20xx年底,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3家。20xx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79亿元,同比增长156%;主导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67.3%,税收达到6.7亿元,同比增长63.4%。

  1、集聚区供热现状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目前的供热热源主要是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西部工业园内目前没有完备的供热管网,集中供热程度较差。

  2、热负荷及集中供热规划

  热负荷:民用住宅供热指标取50W/㎡;各类公建平均供热指标取63W/㎡,工业用热指标依据现状需求确定。初步统计,佰利联公司3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约需蒸汽100吨/小时,多氟多公司3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项目约需蒸汽100吨/小时,未来3年西部产业集聚区蒸汽总需求量约800吨/小时。远期西部工业园供热负荷为11254MW/日(同时系数取0.95)。

  热源规划:根据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循环经济节能战略要求,工业园区近期以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为主要热源,远期以龙源电厂为主要热源(规划供应量为1200吨/小时)。

  3、供热管网

  热力管网管径为DN400-DN700.

  主热力管网敷设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以减少施工、维修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热水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穿越河流时可架空或随桥敷设。

  (四)沁阳市产业集聚区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由沁北产业园和沁南产业园两部分组成,总规划面积23.8平方公里。沁北产业园位于沁阳市西北部,距市区15 km,规划面积9.2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能源化工和有色金属及加工;沁南产业园位于沁阳市区南部,规划面积14.5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能源和光电信息。截至20xx年底,产业集聚区内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06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目前该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拥有2个5.5万千瓦机组的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沁阳二电厂)依靠区内晋煤天庆煤化工公司的4台220吨燃煤锅炉。

  2、供热规划

  热负荷:沁北产业集聚区采暖期近期设计工业最大热负荷为217t/h,远期为239t/h;沁南产业集聚区采暖期近期设计工业最大热负荷为22t/h,远期为31t/h;

  热源:规划以中电投沁怀电厂为基本热源,以晋煤天庆自备电厂、双马纸品自备锅炉房、万都碳素生产余热,作为集中供热调峰备用热源,可再生及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热源。

  以中电投沁怀电厂作为基本热源对中心城区、沁北产业集聚区及周边镇区集中供热。近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额定工业抽气量240t/h, 最大采暖抽气量800t/h;远期规模为4×1000MW,额定工业抽气量480t/h, 最大采暖抽气流量1600t/h。

  3、补充热源

  在集中供热管网敷设不到的`区域,合理选择热源和供热方式,如天然气、电力、(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供热等;生活热水用户应积极发展和使用太阳能供热。

  沁南产业集聚区企业生产用热由各单位自建燃气锅炉房解决。

  4、供热管网

  建设中电投沁怀电厂热力首站一期工程,规模500MW。蒸汽管网建设:沁北产业集聚区DN200~DN500蒸汽管网,长约8.7公里。

  由中电投沁怀电厂敷设蒸汽管网向沁北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供热。蒸汽管网采用枝状布置,规划蒸汽干管沿科技路、北物流大道布设;热水管网采用闭式双管制、枝状布置、热水干管沿紫陵大道布置。

  (五)博爱县产业集聚区

  博爱县产业集聚区紧邻博爱县中心城区,分为城东和城南两个片区,规划面积为25.42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入驻河南中汇、好友轮胎、焦作制动器、河南金牌山磨具等规模以上企业38家。20xx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451.9亿元,是20xx年的3倍。

  1、供热现状

  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博爱县的华润热电公司。但是,由于特许经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管道开口费用高等原因,华润热电公司向该集聚区内企业供热很少,目前主要依靠该区内分散的7台燃气、3台1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供热。

  2、供热规划

  热负荷:民用住宅供热指标取50W/㎡;各类公建平均供热指标取63W/㎡,工业用热指标按每公顷用地0.5t/h估算。

  3、热源规划

  产业集聚区城东片区以焦作龙源电厂2×60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为热源,在人民路南、松林大道东修建一座热力站为中山路以北的区域供热。在世纪大道南、兴园路东修建一座热力站为中山路以南的区域供热。

  产业集聚区南片区规划供热站一处,位于纬三路与博广路交叉口东北角。产业集聚区南片区近期依靠龙源热电厂为主要热源,园内企业的工业热水及企业供热锅炉进行补充。远期以供热站为主要热源,龙源电厂为辅助热源。

  4、供热管网

  供热干管管径为DN300-DN400;供热支管管径为DN200。

  主热力管网敷设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以减少施工、维修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热水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穿越河流时可架空或随桥敷设。

  (六)温县产业集聚区

  温县产业集聚区位于温县城区的南部,规划总面积21.3平方公里。集聚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和食品生产。集聚区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xx年末,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03家。20xx年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51.7亿元,增长17.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5.8亿元,增长14.6%。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集聚区内目前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集聚区内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20台燃气和2台醇基锅炉。

  2、集聚区供热

  产业集聚区拟采用锅炉供热供汽,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工业用蒸汽由2台35t/h 循环液化床锅炉供给,城区居民供暖拟采用1台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给。

  3、供热管网

  考虑温县产业集聚区企业现状,供热站至企业热力供热主管网主要为纬二路及纬三路供热管网。

  产业集聚区一期蒸汽管网建设16公里,二期蒸汽管网建设根据园区后续规划而定。

  (七)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位于孟州市城区的西部,规划总面积21.59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化工产业。截至20xx年末,入驻企业372家,现有中原内配公司、金山公司、中原GKN公司、龙峰公司、广济药业(孟州)公司、大地合金公司、奥森公司、华兴公司、河南嘉陵公司、河南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104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集聚区内目前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采用分散供热方式。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5台燃气、5台3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和2台醇基锅炉。

  2、集聚区供热规划

  热负荷:集聚区内热负荷主要为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气及部分居住、公建的生活用气。工业用热指标按每公顷用地0.2-0.5t/h估算,需供热用地占总工业用地的20%.本区居住人口2.75万人,住宅建筑面积按人均30平方米,20%集中供热,按每吨过热蒸汽可供1.2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计算生活用气。经计算总热负荷为113.6t/h,折减系数取0.8,得到产业集聚区最大热负荷为96.6t/h。

  热源规划:规划在兴华路以东、华达路以北新建一座供热中心,最大供热能力为110t/h,占地面积约6公顷。新建热电厂采用清洁能源供热锅炉。

  3、供热管网

  供热管径为DN325-DN530。

  供热管道按枝状布置,主干管设在热负荷集中区,分支管尽量靠近用户。

  集聚区供热管道沿集聚区河流和次干道敷设,在工业区内宜采用低支架地上敷设,过路采用地埋方式。居住区尽量采用地下敷设。

  (八)武陟县产业集聚区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县城东南部,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区,规划面积为22.54平方公里(其中,东区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18.7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截止20xx年底,集聚区已累计入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武陟县现有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武陟县的焦作韩电发电公司2台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该集聚区内江河纸业公司拥有的3台75蒸吨燃煤锅炉等。

  武陟县现有蒸汽管网主管12.5km,管径DN500,现状管网仅供部分工业热用户,运行热损耗较大。

  西区部分企业由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和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供热。东区供热形式为分散式供热,大部分单位供热采用自备独立锅炉房。

  2、集聚区供热规划

  工业热负荷:西区统计最大热负荷161.0t/h,其中江河纸业用汽量100t/h,由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直供;东区统计最大热负荷93.0t/h。考虑同时使用系数、热网损失系数与焓值折算系数相抵后综合折算为0.75后得出西区设计工业热负荷为120.7t/h,东区设计工业热负荷为69.8t/h。

  热源规划:西区热源是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和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在东区詹郇路和厂顺路西南角处新建2×75t/h清洁能源锅炉,占地约17220平方米,满足产业集聚区东区的工业和采暖负荷要求。

  3、供热管网

  西区热水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1)由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引出DN1200热水管网,沿木栾大道南北分支,向北主管径DN1000至朝阳四路,与韩电DN600管网对接形成环网。DN1000主干网沿朝阳四路向东敷设在广济路向北预留DN600分支,与韩电管网形成环路。DN1000主干网继续沿朝阳四路向东敷设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向北敷设至山涛路,沿迎宾大道向北开DN500分支,DN1000主干网沿山涛路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2)DN500管网沿迎宾大道向北敷设至朝阳二路,沿朝阳二路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3)沿木栾大道向南DN600分支,沿木栾大道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东至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新建热水管网管径为DN1200-DN500,总长度为6.63km。

  西区蒸汽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产业集聚区西区,DN500主干管已经敷设完成,联通韩电及江河电厂,本工程新建管网如下:

  (1)新建DN350蒸汽管网由原有主管DN500上引出,沿朝阳二路向东敷设,过工业路变径DN250供孔怀包装厂、郑州交通学院新校区及东坡科技使用,同时沿工业路向南敷设DN300管网至山涛路。

  (2)新建DN300蒸汽管网沿山涛路向东敷设,过工业路变径为DN150继续向东敷设,供应产业集聚区、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及万德皮业使用;同时由工业路向南敷设DN300主干线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西继续敷设与原有DN500主干线联成环网,主管线沿工业路向南敷设至建业路,沿建业路东西分别敷设DN250管网,过建业路主管线变径DN250敷设至宜业路,沿宜业路东西预留DN150分支,满足沿途负荷要求。

  (3)新建DN250蒸汽管网由工业路向秀路引出,沿向秀路向东敷设至河朔大道,沿河朔大道向南敷设至建业路,与建业路DN250管网形成环路,并为沿途负荷预留,满足用热需求。

  (4)新建DN300蒸汽管网从江河换热站引出,沿文化路至木栾大道,沿木栾大道向南至建业路,变径为DN250继续向南至南环路,在建业路和宜业路处分别形成环网。

  (5)新建9座汽-水换热站,分别为:郑州职业交通学院、卫校、管委会、北贾村、黄树村、荆辛庄村。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500-DN100,管网总长度为18.913km。

  东区蒸汽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1)产业集聚区西区,新建2×75t/h清洁能源锅炉,引出DN350蒸汽管网,沿詹郇路至汇金大道,由汇金大道向南敷设至昌平路,沿昌平路向西南引出DN300分支,主管网变径DN300沿汇金大道继续敷设中原大道,满足沿途负荷要求,主管网变径DN250,沿中原大道向东敷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2)新建DN300分支沿昌平路向东南敷设同鑫路,主管变径为DN250沿同鑫路向南敷设至昌达路,变径为DN100沿昌达路敷设至末端用户.

  (3)新建5座3万平方米的汽-水换热站,分别位于河南金大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陟县顺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百草元兽药有限公司、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宝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员工宿舍采暖用。

  (4)随着以后产业集聚的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热源厂内增设换热首站,并对民用采暖进行汽水改造。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350-DN100,管网总长度为5.682km。

  (九)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分为南区和西区两部分,规划总面积13.75平方公里,其中南区规划面积7.71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6.0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

  1、热源及热负荷

  产业集聚区采暖以焦作电厂为热源,工业蒸汽负荷及采暖负荷合并采用蒸汽供热,采暖用户通过设置集中汽-水热换站实行采暖供热。

  南区采暖热负荷为188.84MW,西区采暖热负荷为144.68MW。近期工业蒸汽热负荷为60t/h。

  2、管网实施

  由于焦作电厂机组只能保障场区居民供热,尚无能力对集聚区进行集中供热,故集聚区暂不施工集中供热。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鼓励燃气供应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合理调整天然气气价,制定季节差价,对大用户实行优惠价;对燃煤锅炉改烧清洁燃料,在实施初装费优惠基础上,继续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对集聚区内能源基础设施进行贷款融资,推动集聚区实施能源基础设施改造。

  (二)制定严格的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抑制使用非清洁能源

  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我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提高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污收费标准,增加氮氧化物排放的收费指标。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关停、拆除力度,强化日常巡视、监测防止已关停分散燃煤锅炉反弹复燃。

  (三)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供应和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

  积极研究并大力推广清洁燃烧技术、洁净煤技术、热泵技术等先进技术,加强能源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增加能源开发供应消费中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管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用能设备和工艺进行改造、降低产品单耗。

  (四)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制定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投资补助,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强化科技研制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先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法规,通过贷款贴息、进行风险投资或减免税收、实行价格补贴和奖励等措施支持和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7

  为做好20xx年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煤改电改造要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先行试点。

  (二)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的原则,将市、县两级现有的补助统一用于集中供热补助上面。

  (三)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投资(清洁能源债券),激活民间投资参与建设和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在雅安村整村、中梁村部分、大韩村部分共计500户进行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

  (二)在固邑村部分、修善村部分、韩家庄村部分共计400户进行“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或分户式太阳能+分户式空气源热泵供热相结合)试点。

  (三)在程家庄村进行“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集中式空气源热泵”试点,户数暂未确定。

  (四)在xx村和xx村开展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模式(进行分户式生物质+集中式生物质集中供暖+电直热)试点。

  三、支持措施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xx〕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煤改电”和“清洁取暖炉具”(生物质、兰炭)清洁取暖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x政办函〔20xx〕x号)文件内容,分户式“煤改电”财政补贴标准可集中用于“煤改电”集中供热补贴标准。

  (一)设备补贴

  集中供热所涉及建设费用(含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备购置费用等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超过20000元/户,可集中使用,剩余三分之一由居民自行承担。村内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0%。多能互补形式(电直热+生物质炉)集中供暖纳入煤改电设备补贴范围。

  (二)电价补贴标准

  按照《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xx-20xx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商品发〔20xx〕458号)文件执行,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0.11元/千瓦时(即每户2200元)的补贴,全部集中补贴到运营企业,生物质集中供暖试点每户700元运行费用集中使用。

  (三)配套电网补贴标准

  国网xx县供电公司对实施“煤改电”改造区域进行配套电网改造,县财政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改造工程给予工程造价15%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实施单位(企业)承担。

  (四)一是涉改村级组织,负责按居民用户实际取暖面积城市70元/㎡,农村试点按55元/㎡、商业用户按80元/㎡的标准筹集热网建设补助费,二是今明两年所涉改村级组织居民可享受取暖面积25元/㎡的一次性缺口补助。

  (五)运营期间,所涉村级组织按实际取暖的建筑面积城市平房29元/㎡收取、农村试点平平房25元/㎡,商业用户按实际取暖的建筑面积35元/㎡收取,采暖用户不交取暖费或申请停止供热期限内,收取热损费,按照应交采暖费的20%收取,今明两年运营企业按不低于300元/户的优惠给予居民(生物质集中供热-除外)。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根据乡镇、村委会申请确定试点村,进行摸底、初估、起草方案,所在村两委召开两委会进行确村确户,确村确户名单80%同意并公示后报乡政府,乡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1.对县政府确定的试点村进行规划设计,根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企业。

  2.根据所在村实际,选择适当的合作模式,宜特许则特许,宜合作则合作。

  (三)施工阶段(8月1日-9月底)

  由中标方(合作方)进行施工,xx县供电公司负责规划设计并投资建设满足供热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力设施。村集体负责按热源站设计要求提供热源场地并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能源局及有关乡镇对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和工作督导,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9月底初步完成。

  (四)验收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底)

  1.在自检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理、验收及评估,并及时上报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

  2.供暖运行安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送到用户门口温度达到标准,项目节能及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3.合作期(或代管期)满后,原则上固定资产等所有设备全部移交村委会。

  (五)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验收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巩固“煤改电”集中供热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县“煤改电”集中供热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圆满完成清洁取暖试点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xx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内,城区、县城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73万平方米(城区180万平方米,县城93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90.24万平方米(城区48.39万平方米,县城41.85万平方米);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753户。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积极稳妥推进。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以平原地区为主。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长期无人居住和自愿放弃的住户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以政府补贴为主,鼓励企业以不同形式参与建设,确保群众在合理范围内负担;涉及“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方式。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坚持“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做到“先立后破”,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充分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作为热源,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市政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区域优先推广燃气、电力、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区域集中供热方式。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改造,电代煤改造以空气源热风机为主。实施农村地区光伏试点建设,将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建设相结合,推动“双清”暖心工程。

  (三)坚持“五个统一”,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工程。对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工程要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施工、统一价格、统一运维,切实保障群众取暖效果,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三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市级财政三年奖补4亿元,剩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对农村地区实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运行补贴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采暖期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分散式气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按照目标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制定完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施工队伍按时进场施工;为供电、供热、供气、设备供应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监督、指导其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调试阶段。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运行调试和验收工作,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10月底前完成。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工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工作。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确保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组织部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安全宣传,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保障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展示清洁取暖效果,深化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9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我县电代煤任务200户、太阳能取暖试点村1个(不少于100户),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300户。

  今年电代煤工作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经研究安排到土城镇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大阁镇六间房村、五道营乡长胜堡移民新区。将太阳能取暖试点村安排到五道营乡九道沟村。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以双新南区域为主。大阁镇四道河村、帐房沟村、达二营村,土城镇三间房村(西坡庙、富新村两个自然村)同时进行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

  工作目标:9月15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光伏实现并网发电,电取暖用户具备取暖条件,城区平房接暖具备供热运行条件。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

  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任务落实、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统计上报、竣工验收等工作

  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增容、线路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落实、竣工验收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电代煤资金筹措及拨付。

  拆迁办:负责城区近三年旧城改造拆迁区域划定。

  电力局:负责电代煤、太阳能取暖试点村的用电增容、线路改造、户表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等工作。负责完成20xx年电代煤后续工作,实现农户取暖用电单独设表计量且为峰谷表。

  大阁镇:负责六间房等4个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土城镇:负责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和三间房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五道营乡:负责九道沟村太阳能取暖、长胜堡村移民新区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大阁街道: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京北热力公司:负责城区平房接入集中供热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三、进度安排

  1、5月12日前完成确户信息登记。

  2、5月15日前完成各户用电量及每个村用电总量报电力局。

  3、5月25日前完成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方案及预算,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标书编制及采购审批并挂网公示。城区平房接暖完成实施方案,入网合同签订完毕。

  4、5月30日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开始施工,同时确定光伏发电施工企业及运行模式。

  5、6月10日光伏发电设备开始安装,完成电代煤设备招标,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城区平房接暖开始施工。

  6、6月20日电代煤设备开始安装。

  7、9月15日所有工程全部完工进行验收,9月30日验收完成。

  四、配套政策

  1、对于采用蓄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的.,分别给予户内设备9000元、13500元、20000元的补贴(不包括散热器)。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不变即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千瓦时,每户每个采暖期补贴生活用液化气400元,此政策暂定三年。

  3、对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省适当补贴,具体以市制定的政策为准。

  4、光伏发电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

  (5)平房入网费住宅按原政策执行由财政承担,商业由用户承担。

  五、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1、电采暖设备建议采用蓄能式电锅炉。

  2、光伏发电采用A级板,使用寿命25年,光伏发电企业的选择以用户不出钱、不贷款为前提,租赁用户屋顶,根据各户屋顶面积大小,每年向用户支付租金期限25年,给用户租金多的优先考虑。

  3、用户采暖用电单独设表,同生活用电分开且为峰谷表,电力部门线路施工至用户室外(户外控制器)。

  4、去年剩余的66台电采暖炉用于今年安装任务。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10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今年集中供热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兰考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地热综合开发利用企业,对我县地热资源进行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确保20xx年冬季取暖季到来前完成集中供热任务。

  二、实施步骤

  建设7个基站,改造1个基站,开凿地热井19眼,铺设主管网39.7千米,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换热站选址、征地、设计、施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到今年11月5日前完成新增供暖面积212万平方米的`任务。

  (一)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选址、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等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二)7月15日前协助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8月15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7月15日前协助完成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7月15日前协助完成能评报告和项目核准意见等手续(责任单位:发改委);

  (五)7月31日前完成涉及区域各供暖单元用电增容、线路铺设、供水需求等(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住建局、供热企业);

  (六)8月31日前完成今年供热范围内现有不符合供热取水要求的地热井关停工作(责任单位:水利局);

  (七)10月31日前完成地热井钻探以及地热井换热站之间管道铺设,换热站和小区之间主管道对接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八)11月5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经相关部门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供热企业);

  (九)11月10日前完成调试,11月15日零食开始正式供暖(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调整充实兰考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街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集中供热专栏,大力宣传集中供热,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拥护集中供热项目实施,为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冬季集中供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定期对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展情况和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11

  为做好县城区清洁取暖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要求,促进节能减排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自治县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强力攻坚,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计划利用四年时间将县城区平房(包括单户楼房,下同)全部接入集中供热。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按照县城区范围(南至迎宾街、北至金龙街、东至外环路、西至西山),县住建局和围场镇完成了县城区内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的摸底工作,其中未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户约4200户,50万平方米。

  (二)接入计划。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除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片区外(包括同兴福地、孔家沟、阳光帝景、碧水龙城四个拆迁片区)分四年接入集中供热。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1668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湖泗汰河、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二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桃李街、西至木兰路、东至伊逊河。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793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庙台沟旱河、南至桃李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湖泗汰河、南至汽车南站、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774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桃李街、南至迎宾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金龙街、南至金峰街、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xx年完成一个片区967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北至金龙街、南至庙台沟旱河、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金峰街以北伊逊河。

  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但位于年度接入集中供热计划外的平房户和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平房户,采取“电代”或生物质方式。

  (三)组织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组织实施,围场镇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工作。

  (四)督导验收。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每年县城区清洁取暖替代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确保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保证群众安全、稳定取暖。

  三、支持政策

  (一)接入集中供热

  所有接入集中供热的房屋需按照《围场县供热公司平房建筑节能及采暖系统技术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供热管网建设和用户室内采暖设施改造等达到要求标准。

  1.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用户,需按照建筑面积向供热公司交纳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

  2.接入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涉及二次管网(供热换热站到用户井室法兰部分,以下同)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县政府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接入集中供热的商业用户(指整个院落内有商业行为的用户)涉及二次管网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商业用户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

  3.房屋节能改造、室内取暖设施改造由用户自行负责。

  4.取暖费按平房取暖费政策执行,由用热户自行承担。

  5.居民用户(指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新做外墙保温的,按照所做保温的外墙面积每平米补助50元,围场镇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改造户。供热公司对符合以下条件居民用户的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给予适当照顾。

  ①具有围场镇户籍且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待遇的;

  ②具有围场镇户籍的五保户。

  (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管道占地

  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中因管道铺设和管道井建设需临时占地的,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不给予补偿。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为进一步推动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落实和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城区散煤治理,对散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城区无散煤经营;围场镇负责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占地协调、纠纷解决和工程施工的配合,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推进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组织实施、落实补贴资金等工作。供热公司负责及时接入集中供热、供热保障和施工技术指导等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改造,保证“电代煤”户电力供应。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知。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散煤和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提高居民对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替代散煤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参与。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将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作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强化督导。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改造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随时掌握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工作。

  乡镇供热实施方案 12

  一、行业现状与问题

  1、行业现状

  长期以来,能源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能源加工、贮运、转换和终端利用的综合利用率约为33%,低于国外先进水平十几个百分点,高效节能、环境友好的先进供能系统,是能源供应的必然需求。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区域用能的需求随之增加,以工业及建筑等为终端用户的用能形式和规律性呈现出多样性,低碳高效的多样化及智能化能源供应成为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

  2、关键问题

  目前我国的能源供应模式中,电力的供应主要还是依靠大规模集中发电及大电网电力输运,对自然灾害及其它紧急时间缺乏足够的应变能力,电力供应对负荷规模及变化规律的应对过于被动,在电力需求谷期,产能过剩问题十分严重。冷量的供应以电制冷为主,电能驱动到终端冷量的输出,能量的品位差异较大,造成较大的能量损失,同时,大型建筑的电耗峰谷与制冷的峰谷基本重叠,对电网的电力供应也是严峻的考验。在供热方面,虽然近些年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有大量的应用于制热水,但以化石燃料直接燃烧制热水的比重仍然较高,造成燃料的浪费,也存在着一年内燃气峰谷值偏差较大的问题。因此,对高效、灵活、节能、绿色的能源生产和供应技术的需求较为迫切。

  二、多能源互补分布式供能解决方案

  分布式供能以其灵活多样、高效节能的特点,成为区域供能的关键节能技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其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应用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xx)》明确提出把分布式供能系统作为能源领域的4项前沿技术之一。

  分布式供能系统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和“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与环境成本”的原则,因而受到当今社会的普遍重视。由于其燃料的应用范围较广,生物质燃料及其它可再生能源都可以作为其主要燃料或燃料补充。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分布式供能系统尤其是与当地环境条件、资源和产业相结合的多能源互补分布式供能系统,对解决区域用能需求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整体的解决方案如下:

  (1)低碳城镇的电力需求信息归集:根据城镇区域内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能耗结构,采集整体的电力需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功能单元区域)的电力需求规律,同时搜集当地可利用的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为绿色低碳电力生产提供规划设计依据;

  (2)绿色低碳发电技术应用主要有:

  (a)根据城镇的总体电力需求总量和需求规律,进行发电技术规划和设计,如采用分布式天然气发电,其优点在于天然气目前被誉为清洁化石燃料,实现化石燃料低碳发电目标,同时,该发电系统属于城镇区域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可与电网并网,发电的余热可以用于吸收式制冷的热源或供热的热源,即构建天然气基的分布式冷热电联产系统,满足区域电力、制冷及用热需求;

  (b)考虑新能源或可在生能源的互补利用,如在天然气化学能利用过程,把太阳能集热的热能利用到相关的化学反应中,实现太阳能热能的品位提升和化学能利用的互补;

  (c)根据区域日常生产生活特点和规律,考虑生活有机垃圾的综合利用发电,利用日常生产生活的有机废弃物作为发电燃料或蒸汽热源,把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与化石燃料发电技术进行集成;

  (d)根据区域的产业结构,考虑农业、养殖业产出或废弃物,作为生物燃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生物能源作为发电的单独燃料,在生物燃料不能满足区域整体能耗需求的情况下,考虑与化石能源进行整合集成发电,实现多能源综合互补利用,同时,能源的利用过程排放的CO2可以对农业生产促产,以农业及区域绿地作为碳汇,实现区域内多产业之间的循环经济发展和区域内碳的源汇匹配。

  (3)绿色低碳发电的高效运行:发电系统的变工况运行过程中性能的下降是发电系统周期运行整体效率较低的一个关键因素,发电系统的高效运行的关键也就在于变工况条件下的性能提升。针对这一问题,主要的解决办法有:

  (a)利用蓄能技术进行变工况性能的调控:在整体电力需求低于发电系统的最佳工况电力输出时,发电系统仍然按最佳工况运行,满足用户电力需求后的剩余电力产出直接储存,在用户的需求峰期、电力需求大于发电系统最佳工况的电力产出时,电力系统仍然以最佳工况运行,不足的电力由蓄能设备提供,蓄能设备在整个运行周期中不仅仅起到移峰填谷的作用,更关键的是保证发电系统在最佳工况下运行,提升发电系统的整体运行能效,同时,也降低了发电系统的设计规模,因此不仅仅是节能,在前期的建设投入中也节约了设备投资成本;

  (b)多能源互补发电的运行调控:在电力系统的规模设计中,考虑化石燃料发电系统的设计规模为基荷,保证发电系统的最佳运行工况满足城镇区域用电的基本负荷,化石燃料发电系统在整个用电周期都能保证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因此也保证了其最高能效运行,在满足基荷的基础上,电力供应不足的部分可利用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补充,如生物质发电,风力或太阳能发电等;

  (c)城镇区域分布式电网并网调控:利用城镇区域规模的分布式发电技术,实现电力的自给自足的同时,为了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必须把城镇区域的分布式电网与外部大电网进行并网,这也为城镇的电力高效运行提供另一条思路,也即利用外部电网进行发电系统的变工况性能调控,如区域发电的设计规模大于城镇区域的平均负荷需求,在满足城镇自身的电力需求还有电力剩余时,利用电力并网同时上网把多余的电力对外输出,因此也能保证发电系统的最佳运行能效要求,也增加电力销售收益。

  (4)发电系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电系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排放的CO2、灰分和脱硫脱氮的产出,CO2可以进行农业促产利用,灰分可以作为建筑的原材料,脱硫脱氮可以副产高纯硫磺(99.95%)或浓硫酸(98%)或高纯液态SO2等,作为额外的附加收入。

  三、总结与展望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及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建设中,绿色低碳的节能环保技术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分布式供能系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对综合协调和利用环境及地方资源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其具体的应用和发展,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从政策层面、市场和经济层面、能源供应层面、电网的并网和上网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考虑深化,需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条件,形成一整套整体解决方法,促进其快速的发展和应用,对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做更深入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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