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时间:2023-05-12 18:38:30 乐怡 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通道整改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通用15篇)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安委字〔20xx〕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推动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打通“生命通道”,街道积极响应,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街道及时召开会议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制定下发了《街道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的职责。成立了街道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主任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主任等任副组长,其他各村、社区、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细抓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街道齐抓共管,共同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能让广大辖区居民切实了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危害,印制了消防安全宣传单,消防安全警示牌,在辖区各小区、居民楼进行张贴,设立标牌3块,路面标识15处,利用社区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同时,对辖区居民、部分企业等单位集中进行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深入排查,联合整治

  街道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排查,摸排辖区住宅楼48栋,对占用通道的摩托车、电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强化对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杂物由社区进行了清理,进一步强化了对辖区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集中整治力度。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根据不同情况对住宅小区进行分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责任分担、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整治,重点改造,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营造住宅小区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所有新、老住宅小区(含单幢、零散、拆迁安置房等所有物业)。

  三、整治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

  2、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全面整治、重点改造的原则。老旧小区满足基本要求,新建小区保证优质服务。

  4、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原则。

  四、整治内容

  (一)基础配套设施

  1、配置环卫设施。每幢楼每单元配置不少于1个垃圾桶(箱),破损残缺的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完好。

  2、平整道路。对坑洼道路进行整修,破损严重的重新铺设,新增、整修路沿石、道板、井盖,做到道路平整、交通顺畅。

  3、畅通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必要时应重新整修,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

  4、修复路灯。对小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无路灯的老旧小区要全部安装到位,保证夜间照明。

  5、清理增设物业管理用房。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清理,按要求使用;无物业管理用房的小区,创造条件增建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6、整合封闭小区。创造条件,对未封闭的小区进行整合封闭;对已封闭的小区围墙、栅栏进行维修、出新,沿街小区还需设置景观围墙;落实保安巡查人员,增设必要的技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设备设施检修完好。

  7、完善停车设施。清理现有停车库(场),挪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恢复停车功能。没有停车场地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划设停车位;必要时可调整规划合理增设停车场地。

  8、整修健身器材。对休闲健身场所设施进行整修、完善;有条件的新建休闲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

  9、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小区示意图、公益宣传栏、公示栏、楼幢门牌、绿地保护牌等,努力营造小区文化氛围。

  10、整理“三线”线路。清理、调整电话线、电力线和电视线等线路,有条件的可入地处理,做到整齐美观。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保洁。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

  2、绿化整治。查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并责令恢复到位。清除所有违章种植和杂草,补植必要的乔木、灌木和草坪,无土地。花坛、花池整修完好,无破损、脱落等现象。

  3、秩序整治。车辆入库停放,露天停放的在停车线内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交通顺畅,不影响消防通道。摊点设置合理,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挂现象。

  4、环境保护。小区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和加工,无违规饲养禽畜,餐饮、服务、娱乐等行业无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5、拆除违建。拆除老旧小区内严重影响观瞻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严厉查处新建小区的违法建设行为。

  6、文明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家庭、楼道院落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五、整治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自8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资金和人员,并于8月10日前将组织架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2、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0日前完成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后由各责任单位严格按审定同意的方案立即组织实施。

  3、(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要做好成立各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

  4、房管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整顿,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完善各种制度,规范物业服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5、县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在集中整治期间,进行持续、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广大居民知晓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意义以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和责任分解,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整治任务。

  2、由(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负责组织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原则上新建小区均要成立,老旧小区创造条件成立。

  3、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房管局负责指导业主委员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幢),由(经济开发区)下辖居委会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组织,采取“楼幢管理”模式,落实以保洁、保绿、保畅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或并入相邻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保证管理覆盖率达100%。其收费标准参照物业小区管理费用收取标准执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治任务后,向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可申请提前验收。对到期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限期整改。

  2、验收合格后,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经济开发区)予以属地管理。

  3、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及时出台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和督查考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实施各自承担的住宅小区整治任务。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各责任单位制订整治方案前,应组织调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依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样化的整治方式,严禁一刀切,并对小区居民予以公示。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物业小区考核评价。将采取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排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3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消防安全责任方面:人员密集场所的`产权人或实际管理、使用者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消防责任人是否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多头管理、无人管理、多主体并存等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等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是否组织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

  3.消防疏散通道方面: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道是否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安全条件等情况。

  4.建筑防火分隔方面:建筑设置外装饰面或玻璃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电缆井、管道井、电缆桥架等区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消防设施器材方面:是否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的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室内消火栓内水枪、水带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损坏、挪用,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存在损坏、无水、压力不足等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建立记录。

  6.电气燃气管理方面:电力、燃气线路、管路等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电力线路、燃气设施是否存在老旧破损、管线私拉乱接等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线路老化、敷设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是否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推广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

  (二)全面开展宣传教育。

  1.加强正面宣传。通过顺庆青年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矩阵,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火意识,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2.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制作警示宣传栏、通报火灾事故等形式,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筑牢全区防火防线。

  3.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真实、客观、及时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打击、及时澄清消防虚假信息。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4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5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全县文化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场所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影剧院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游艺、游乐场所;

  (四)革命纪念馆(文物局)、图书馆、文化馆、将军园、山歌保护中心、电影公司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自查。各责任部门要立即摸排辖区内所有文化场所的火灾隐患底数,组织本行业系统专项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加强同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对火灾隐患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依法整改到位。

  (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制度不完善的业主,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其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文化场所流动人员多等特点,指导相关场所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立即开展文化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组织开展一次文化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掌握文化场所消防安全状况,掌握兴莲乡官田村、梅窖镇三僚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建筑(旧址旧居)的底数和火灾隐患状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建筑使用性质、用途是否改变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是否正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要依法取缔。

  (四)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督促文化场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8月20日前,各单位及营业场所将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名单报送文广局(安全办),积极参加市消防支队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8月下旬县消防大队举行ktv疏散逃生演练,9月上旬在网吧举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根据市局[20xx]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要联合县消防大队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文化场所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掌握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2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上报市文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25日至8月30日)。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温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上一阶段的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汇总情况并报县文广局及县消防大队备案待查。

  (五)回头看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5日)。县文广局和县消防大队将对上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履行好职责,组织力量排查隐患,如发现黑网吧、黑舞厅等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必须及时转交当地工商部门予以取缔,落实隐患治理。

  (二)落实措施,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夸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爆竹。对拒不整改及责令停业后继续经营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当前高温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将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宣传到每家文化场所,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对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文化场所开展消防逃生灭火演练,组织员工安全教育,落实隐患自查整改。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沿街店铺夹层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集中整治将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底数,查明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排查六个重点:

  (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

  (二)夹层楼板、柱、梁、隔墙、吊顶(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楼梯(数量、宽度、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且完整好用;

  (五)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六)各种电器线路(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按照动员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社区、网格人员和社会单位的力量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9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进村入户,重点宣传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用于住宿和经营性活动的`危害性和整治防范措施,提高店铺出租人、承租人和社会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安全隐患的认识,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各沿街店铺承租人、出租人按照《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的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求,在9月20日前落实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对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情况,对未按要求自查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条件的,要逐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联合执法,责令督促停产停业。

  (四)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社区要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7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20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20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治理,实现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通道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起至12月底。

  三、整治内容

  消防通道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整治交通道路、居民住宅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道堵塞、占用和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封闭等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内容如下:

  1、整治消防通道管理责任不落实;

  2、整治消防车道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不规范;

  3、整治占用消防车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

  4、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占道经营;

  5、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栅栏门等障碍物;

  6、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楼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和违规充电;

  7、整治未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行为;

  8、其他影响消防通道安全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熊辉任组长,杨志文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部门职责(见附件2)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20日)。县政府将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掌握检查自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城、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消防通道违规堵塞、占用、封闭等情况,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时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特别要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的行为予以重点整治,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量化(考核表见附件3),对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通报处理。县委政法委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将消防通道整治和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和考评内容,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组织明查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并通报整治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消防通道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物业公司要每日开展消防通道巡查,综治网格员要对网格内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和单位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物业和综治网格员及时将无法督改问题分情况报公安派出所、交管、消防部门查处;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和城管要依职检查和查处堵塞、占用等违法行为,要定期联合执法,健全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整治措施

  (一)发布整治通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在主流媒体统一发布通告,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及居民住宅区等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告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二)施划标志标线。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要在消防车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要求见附件4),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9月15日前,各类场所全部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社区管委会组织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

  (三)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开展消防通道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查改消防车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郊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对难以整改或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本单位,本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自查自改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督查整改。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口、疏散通道。

  (四)强化整治合力。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通道整治集中检查行动,要突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检查时间和规模由各地自行确定。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用足用好行政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110、122、12345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通道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宣传,形成消防通道整治浓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案说法,每月集中曝光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各类车辆,杜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疏堵结合。住建、城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打通消防通道堵点、加强立体车位、电动车(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增加车位供给,逐步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市政道路早晚的空闲进行路边弹性停车的尝试,利用“潮汐停车”的方式缓解停车难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确保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追责,压实责任。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工作进展分阶段实行督导检查,每月汇总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后形成工作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督办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因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消防救援工作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到政府将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工作方案,请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20日前,报辖区消防车道标志标识施划线清单。每月25日前报月小结(含附件5:消防通道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11月30日前,报治理工作总结。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9

  为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治违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实现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消防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xx乡成立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xx任组长,乡政府副乡长xx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乡规建办、乡安监所、乡财政所、xx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乡级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并负责资料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整治范围:两个场镇(社区、大学堂)公共道路、商业集中区及周边道路,住宅小区及周边的消防通道。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有停车位不按规范停放的楼房及街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拆除;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辆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督促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整改消防通道违法行为;督促责任主体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符合登高作业,完善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和消防回车场标识。

  (三)整治方法: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的公共道路,由乡交管办查处整治,特别是对重点沿线街道,通过人员巡查严管;

  对违法停车行为发出《违法占用消防车道告知单》,并照相保存证据;对在同一区域连续三次违规停放的车辆,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将证据交给区消防救援大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进行立案调查,通知车主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受处罚,若被罚车主不履行职责,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相关案卷材料提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责任分工

  乡规建办:负责住宅楼消防通道违法建筑的定性,对违规砌墙、搭建违章建筑等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查处在建工程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规范住宅小区内部地面停车位设置,科学规划新建停车场(库)的设置;规范楼宇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充电场地。

  xx派出所: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消防通道排查和整治工作,参与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妨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组织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大约谈活动,用鲜活的火灾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警示单位严格消防通道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乡交管办:严格处罚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停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在老旧院落、高层建筑附近巷道张贴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告示。

  各村及社区: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消防通道排查和整治工作;参与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进一步完善消防通道标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道路内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及时处理、贴单和劝导,加大对楼道、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的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违规堆放杂物,纠正锁闭的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24小时畅通。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宣传,在重大节日及重点时段,大力宣传车辆规范停放等消防常识,广泛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利用橱窗、公告栏开展宣传,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负起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消防通道堵塞从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我乡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全力以赴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对拒不配合甚至阻碍执法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提升消防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0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按照《全市消防救援机构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至20xx年,通过对全县社会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专项整治,使全县内的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的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灭火救援高效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全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晨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建鹏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成员: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应急局、交通局、给排水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新建成投入使用小区和无物业管理单位小区内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重点排查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以及违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内部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和违法设置铁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明确部门、乡镇、村(居)委会的职责任务,发布专项整治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集中划线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要督促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乡镇、社区组织成立物业小区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管理消防车通道,防止占用、堵塞现象。

  (三)集中组织清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加大劝导力度,及时清除障碍;对不能当

  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集中执法整治。住建、执法大队、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要求责令改正而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96119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五、工作步骤

  全县“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结束,以年为单位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逐年完成总数的30%、30%、40%。

  (一)试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1、调查摸底。县消防、住建、供水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小区的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摸排底数,分析研判小区火灾风险,联系灭火救援实际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建立整改清单。

  2、试点整治。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领导小组在每类小区中分别选择2个问题突出的小区,率先开展试点整治,并总结整治经验及时推广。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消防车通道管理相关标准,重点完成社会单位、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区等类型的小区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1日)。集中力量攻坚无管理单位的小区,彻底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清理桩、柱、墩等障碍物,划定消防车通道标识线,设置警示标识,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

  (四)巩固成效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明确专门包片负责人,全面负责小区消防车通道的监督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逐步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长效管理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住建局、执法大队、市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在单位和小区内部及周边消防车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新建停车场(库)的设置,规范地面停车位、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充电设施设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增设微型消防站,配置

  灭火器和挪车工具,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和管理责任;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交警大队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停车行为,配合其他部门查扣、拖离其他情形的违停车辆;优化管理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情况;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对社区、住宅小区等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给排水公司负责牵头开展对老旧小区增设室内外消火栓工作,并确保灭火救援所需的水压;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政府负责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和张贴通告,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治理行动。

  (三)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

  (四)健全反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

  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2日前将月度工作情况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15日前上报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1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学校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规范学校消防车道管理。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全市学校完成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上报,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二)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全面排查测试学校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高层建筑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护保养,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全面自查学校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存在高层建筑的学校要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教育系统内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各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源头管控,严格学生校外租房审批和管理,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校外单独租房(未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共同居<租>住)的,教师要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情况,对租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要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开展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四)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五)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年组织开展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打造标杆示范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不少于2家的标杆示范学校;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市学校有效落实教育系统标准化管理。

  (六)加强消防信息化管理应用。各地各校要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高学校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积极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系统单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等“智能预警”建设。根据《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泉安委〔20xx〕29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宿舍楼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建设。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纳入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督导考核。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大学新生在军训消防教育不少于4课时。要制定学校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教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7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启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校按照《全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教安指〔20xx〕2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本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校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消防安全问题。要强化工作力量保障,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校要延续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学校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学校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列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校内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校请于8月25日前报送细化落实方案;各地各校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达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园区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驻园各单位落实消防通道管理措施,健全完善消防通道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减少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为灭火救援畅通绿色通道,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钊党工委书记

  组员:王俊林党政综合办主任

  高月飞综合执法办主任

  薛二军土地规划办主任

  赵生平农牧林水办主任

  刘佳财政所所长

  杨政综合执法办干事

  驻园行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水梁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办主任高月飞兼任。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治理范围:园区内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消防车专用通行的道路,包括市场道路、移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驻园单位的消防通道等。治理重点:在消防通道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特指市场违法搭建设置的临时棚摊点);在消防通道上设置固定摊位的行为;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驻园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在本单位和行业领域内及时部署、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集中查改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各驻园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行业领域、辖区内所有消防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防通道隐患,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对各行业领域、各小区(社区)、各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留档。

  (三)督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查改工作结束后,各驻园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行业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将相关资料报至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职责分工

  专项治理期间,市场监督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各企业等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依法整治辖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一)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对园区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专业指导,对重点难点案件实施集中办案,督促整改。重点督促公众聚集场所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综合执法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督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对园区内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居民小区、大小巷道、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进行重点整治。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对临街门店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整治。对户外广告牌、灯箱设置、占道停放机动车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流动商贩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四)交警中队要对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规范,对在道路、公共停车场设置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扑救作业面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移。

  (五)派出所要对园区内的移民住宅小区、临街门店等进行摸排;与管委会配合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六)财政所负责消防通道专项整治交通和物资保障。

  (七)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占用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整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把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抓紧抓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前期规划。各驻园单位要根据实际合理设置施划停车位,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对于车辆较多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合理施划停车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驻园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消防通道畅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职,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通道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驻园单位要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每月30日将开展情况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强化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保持灭火救援“生命通道”时刻畅通,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能够快速及时到场处置,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延平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对15个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整治,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打通“生命通道”,为老旧小区灭火救援提供便利。

  二、治理对象

  1、有物业老旧小区:南孚楼、人保楼、四鹤广场、长富大厦、军需被服厂宿舍。

  2、无物业老旧小区:金福名苑、金泰大厦、省二建生活区、拖拉机厂宿舍、火柴厂生活区、机砖厂生活区、绿晶花园、南华花园小区、铁三小区、沙溪口基地小区。

  三、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四、有物业小区任务分工

  (一)查处机动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相关社区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巡查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法行为,劝导车主将机动车挪移,及时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车主应及时告知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四鹤城管中队等执法部门,联合整治查处;四鹤城管中队要在职责范围内,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设置,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宣传部门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曝光,告知危害性和危险性,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引导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四鹤城管中队要督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植物生长规律,对治理范围内道路两侧的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和美化,确保车辆通行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四鹤城管中队、相关社区督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理施划小车停车泊位,供小区居民停放车辆,并按标准对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加强日常消防车通道管理,对发现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清理。

  (四)挖掘停车潜力优化停车资源

  街道经委配合区发改局要针对既有小区车位配比不足、难以满足小区住户停车需求的情况,鼓励老旧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小区业主实行限价收费等优惠政策,优化停车资源,缓解小区停车位不足问题。道安办配合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组织规划的同时,将消防车通道规划列入其中,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闲置空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不断优化提升城区消防车通道设置。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指设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等,供灭火和应急救援时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配合四鹤城管中队根据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潮汐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无物业小区治理措施

  (一)拓宽消防车通道,实施标识化管理。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拓宽小区内道路,改善小区内部交通状况,保障消防车通行。二是道路拓宽后,按标准对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挖掘停车潜力,缓解停车资源不足。一是通过与居民协商,采取压缩现有绿化带,增加停车空间,拓宽消防车通道,将小区内占地较多的草坪、灌木丛改种成占地较少的乔木,实行立体绿化,拓展道路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有效解决小区住户“停车难问题”。二是针对既有小区车位配比不足、难以满足小区住户停车需求的情况,要积极协调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实行错时错峰停车。

  (三)疏堵结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是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闲置空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供小区居民停放车辆。二是加强日常消防车通道管理,对发现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清理。

  六、无物业小区工作职责

  将无物业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相关社区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做好开辟消防车通道并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加强小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对于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街道防火办牵头组织相关社区开展消防车通道管理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街道规管站配合区城建局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消防车通道畅通问题。实施改造项目要注重预留符合要求的消防车通道,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街道经委配合区发改局鼓励老旧小区周边的绿荫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小区业主实行限价收费等优惠政策。

  街道道安办配合区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组织规划的同时,将消防车通道规划列入其中,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闲置空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不断优化提升城区消防车通道设置。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指设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等,供灭火和应急救援时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会同四鹤城管中队对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潮汐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鹤城管中队要在职责范围内,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设置,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应急对策

  (一)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依托社区微型消防站,划定最小灭火单元,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达到及时到场的要求。

  (二)强化熟悉演练和预案制定。街道防火办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对老旧小区熟悉演练力度,在了解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避难场所、消防水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周边交通道路、出入口位置、内部通道进行熟悉,通过错时实地演练、数据统计分析、地图动态标绘等形式,全面掌握小区楼宇之间的通行路线,梳理消防通道日间、夜间堵占的基本情况,确保发生火灾后,心中有底、手上有招,有序展开作战行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4

  为推进全市治理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将打通“生命通道”作为竭诚为民的重要抓手,主动回应社会民生需求,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治是行动,督促单位和住宅小区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推动全社会形成共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正常供水,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生命通道”。

  二、整治对象

  全市城区已建成有规模的老旧住宅小区。

  三、治理重点及任务

  (一)明确标识化管理。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目前全市部分老旧小区已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还有部分老旧小区未完成标识化管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所在乡镇(街道)要发动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分别组织社会单位和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一次集中警示约谈会,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告知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处罚和惩戒措施,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

  (二)进行规范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逐一制定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任务清单。对清单上涉及标识化管理的问题事项由物业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社区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维修资金的',房管部门要予以指导。消防部门对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根据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的实际,启动编制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实施方案,其中交警部门负责道路路边停车位施划实施方案编制;相关部门联合推进老旧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建设及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并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明确“十四五”期间各年度建设任务,并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四)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指导、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资源的挖掘,让周边居民实现优惠便利停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现实问题,积极推行潮汐停车的做法,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研究引进专业管理公司,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物价部门要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小区业主实行限价收费等优惠政策。交警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潮汐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整治消防设施完好率。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以及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

  (六)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交警、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交警部门负责查处道路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查处违规占道经营。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行为。消防部门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指导乡(镇)社区组织村(居)委员会成立管理机构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落实专门组织或者人员管理,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七)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行动策划和新闻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打通“生命通道”的强大声势和影响力。要注重剖析反面教材,警示提醒广大公众,引导群众参与;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提示短信等方式,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涉及消防车通道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措施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创新治理方式。要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方式,倡导错峰出行,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设置单行线、限时停车等扩,积极解决因交通拥堵造成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在《居(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或《小区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四)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 篇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全区平安建设“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和满足居民安全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和区五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等相关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因地制宜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基础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等工作,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封闭、占用和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石峰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言晓军、区政协副主席龙峰;

  成员单位:石峰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清水塘街道、响石岭街道、田心街道、井龙街道、铜塘湾街道和老旧小区改造中标企业。

  联络员:区旧城改造与更新指挥部凌峰

  石峰消防救援大队左杰

  三、治理时间

  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

  四、治理目标

  根据全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推进治理工作。其中:20xx年底,不少于30%的小区完成治理任务;20xx年底,不少于70%的小区完成治理任务;20xx年底,所有老旧小区完成治理任务。

  五、治理内容

  1.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按标准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硬化提质车道路面,清除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保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

  3、清除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5、合理利用小区内外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6、建筑室内,配备必要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7、建筑室内,走廊、楼梯间、出口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

  8、设有室内消火栓的老旧小区,配备水带、水枪相关器材,确保室内消火栓有水;设有室外消火栓的老旧小区,确保室外消火栓有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消防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消防安全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通过扎实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和基础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工作落实。消防、住建、物业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通过参加项目评审、验收和实地指导等方式,提出专业意见、督促工作落实。各街道(社区)和中标企业要落实改造主体责任,结合小区实际,充分、优先考虑消防方案,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改善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信息上报。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注重信息收集,将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车通道划线立标、障碍物清理、新建停车位、增设维修消防设施等数据如实收集汇总 ,上报区指挥部。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相关文章: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通用8篇)11-03

消防通道整改方案范文(通用6篇)11-03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1篇)04-26

银行整改方案08-22

消防整改方案09-26

超市整改方案09-26

工地整改方案07-19

餐厅整改方案07-21

工作整改方案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