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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防疫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单位防疫方案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单位防疫方案1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常态化防控策略,更好落实“防、查、控、治、保、导”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应对近期国内疫情反弹形势,提高我市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能力,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防疫责任,着力提高应急备战能力,进一步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织密疫情社会防控网,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人”“物”同防,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春节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强化疫情监测,以扎实举措切实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迅速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
4、主动服务,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强化疫情监测。
6、严格管理,迅速准确掌握新入场人员信息,严格排查,进行登记备案、健康监测。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一是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二是强化舆论引导,主动疏导工人,及时干预,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二)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冠肺炎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卫健部门、疾控中心报告联络机制,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根据《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具体工作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负责全面做好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牵头成立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小组,制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专职人员和岗位职责,包括工程项目场地管理、防疫物资保障、防疫人员配备、施工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教育培训与交底、应急预案等。
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对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严格建筑工地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管控,制定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对进出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隔离措施;负责做好建筑工地卫生防疫及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将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得上岗。
(二)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强化本辖区建筑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对辖区内项目的用工数量、用工来源地、防疫设施、防控措施等情况持续开展全面详细摸排、巡查,建立监管台账。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房屋市政项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建筑工地项目部编制预防新冠肺炎防控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对建筑工人的疫情防控教育,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和来访人员自觉做好防疫措施,坚决筑牢“防疫墙”。
(四)加强防疫物品储备及人员配备。建筑工地必须配备足够的.医疗测温枪、口罩、“84”消毒液、75度乙醇消毒液、消毒用喷雾器、防疫药品等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施工人员数量,配备满足防疫工作需要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五)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施工现场严格实行全封闭围挡,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到位;出入实行登记管理,进场人员必须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工地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把食材采购、储存关口。
(六)高效应急响应。发现新冠疑似病例,立即引导病例隔离,并及时上报属地疾控、卫健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转运,并限制人员流动,做好受影响人员心理疏导,不传谣,落实舆情管控及后勤保障措施。做到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高效迅速反应。同时各地要适时组织舆情防控实战实操应急演练。
施工单位防疫方案2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住建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政策,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省贯彻落实国家第九版方案的若干措施,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安全防疫一体化机制,压实“四方责任”,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落实落细“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全员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协调联动和工作配合,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有效预防疫情发生,科学高效处置涉疫情况,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全力保障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受控。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工地用人单位合理谋划调度相关工作,重点加强人员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属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协查要求及防控措施,主动做好人员摸排管理,外来人员应提前向到达地街道社区报备,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工地用人单位要主动跟踪督促、核对查验,同时要加强施工过程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物资场所防疫管理。
(一)分类实施省(境)外来(返)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管控
1.落实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原则上不安排或接受来(返)工地,确需来(返)工地的,要督促严格执行属地隔离管控措施。
2.落实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工地人员管理。要督促严格落实属地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规定。
3.落实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工地人员管理。要督促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规定,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工地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协调和提供帮助,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要及时报请属地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落实7天内有中高风险县(市、区、旗)内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工地人员管理。要督促配合属地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落地采”,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5.落实入境来(返)工地人员管理。督促人员配合属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工地用人单位应积极协调提供相对独立的`专用运送车辆,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落实无疫情地区来(返)工地人员管理。要督促人员配合属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切实加强建筑工地人员日常管理
1.严格工地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经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并做好登记,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工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尽量保持工地人员相对稳定,对已入场人员应采取集中统一管理,相对固定人员行程和活动范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须不聚集原则,尽量减少跨省、跨地区人员流动,尽量避免人员到中高风险区出行,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向本单位、工地外出报备管理制度,确保人员闭环管理。
2.加强日常健康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每日开展健康问询观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通行卡,动态掌握人员情况,督促个人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和防疫信息,建立和动态维护人员健康监测专项档案,确保所有人员防疫信息动态可追溯。对有较高暴露风险的保安、卫生清洁、防疫检查等人员,结合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或所处场所类型,针对性加强个人防护。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工地食品餐饮、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落实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的要求。对工地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等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及时处理可疑情况。发现工地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得带病上岗,有明显不适症状的,应安排专用车辆送医就诊。发现工地存在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等活动轨迹交叉、近期有中高风险区行程史、近期有跨省跨区活动史、健康码行程卡信息异常等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要求。
4.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级住建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新媒体、传统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宣教,强调个人作为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入宣传解读奥米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疫情防控政策,工地每天向所有人员通报疫情情况,强调防疫要求,督促执行公众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个人卫生健康习惯,自觉减少非必要聚集,自觉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要求,强化落实全员疫情防控责任。积极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地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认真做好物资场地保障和过程管理
1.强化综合保障。工地要配足配齐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做好口罩、防护服、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使用,保证正常施工和预期需求,设置应急隔离观察室,划定防疫应急区,强化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容易发生疫情传播的场所防疫管理。
2.落实清洁消杀。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公用设备设施及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高频接触物体。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清洁消毒。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并保持密封良好。
3.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对工地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人员密集、相对密闭区域通风换气,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改善工地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m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4.细化卫生管理。工地食堂食材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尽量避免采购、加工冷链食品,保证来源可追溯,就餐等环节应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人员聚集。同时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安排,积极配合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等场所环境每周开展一次抽样核酸检测。
5.深化过程管控。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作业、交叉作业,积极采取线上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开展工作,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多人聚集时应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工地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和聚集情况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三、发生本土疫情时的处置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工地发生本土疫情时,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完成常态和应急机制转换,建设单位牵头启动前线指挥中心,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协同联动,统筹调度资源,果断采取应对处置措施,严格配合执行属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落实应急措施。对工地人员出现初筛阳性、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等情况,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封锁现场,对相关人员采取临时单独隔离措施,其他人员实行静态管理,迅速向属地街道社区、卫生健康、住建等单位部门报告,严格执行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流调溯源等处置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流调工作需要,安排熟悉工作、了解情况的人员全力做好工作配合,做好对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工作督促。中高风险地区工地人员尽量不要离开当地。
(三)杜绝盲目施工。对发生本土疫情的工地,经属地有关部门研判可以继续施工的,宜采用弹性工作制、错时上下班、居家办公、减少非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等措施,主动组织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尽量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对属地有关部门研判需进一步采取封管控等措施的工地,要严格执行管理要求,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有序恢复施工,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擅自随意施工等冒险蛮干行为,严防问题扩大升级和疫情扩散蔓延。
(四)强化区域疫情防控。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本土疫情时,全省所有工地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疫情情况,每天或随时向工地人员推送告知防疫信息,严格执行疫情发生地来(返)本工地人员管理规定,尽量暂缓新进工地人员入场,保持工地人员相对稳定,对于在工地外居住的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非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在配合落实属地统一核酸检测的前提下,应当主动组织适当加大核酸检测频次。
(五)严格执行统计调度机制。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本土疫情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涉疫情况报告及处置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22〕44号),全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立即启动实行“零报告”和特殊涉疫情况“日报告”以及每周五“周报告”统计报告制度,各市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期向我厅质安处报送各自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为全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撑。我厅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对统计表进行调整,不再发文安排。
四、疫情防控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指导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工地要建立工程参建各方参与的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保持高效运行,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施工单位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人员队伍、工作经费等各项保障。
(二)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工地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归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动态了解掌握疫情信息和防疫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配齐配强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装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人员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结合行业特点,针对疫情防控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演练,检验磨合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落实过程动态管理。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工地防疫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防疫人员加强对工地风险人员盯控管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作用,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巡查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全员疫情防控责任,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
(四)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突出对用工量大、外来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等工地的检查,适时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督促整改问题隐患,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做好指导服务,尽最大努力支持工地正常施工活动,帮助企业工地解决实际困难,避免一刀切、简单粗暴做法。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住建部门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全力支持做好防疫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及时改进,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属地党委政府建议处理。
施工单位防疫方案3
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风险较高,同时,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流行季。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地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保障建设工地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和防控,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继续巩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成果。
二、突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
秋冬季是工程项目建设高峰期,建设工地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点,各建设工地要针对这一实际,加强对以下人员的排查和监测,做到早晚测量体温:一是监测新进场人员。认真检查新进场人员“健康码”,排查新进场人员14天内是否有报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等。如发现有相关接触史的新进场人员,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方可进场。二是监测有呼吸道症状人员。要督促建设工地健康管理员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切实提高监测意识,发现建设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要求出现症状者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返回建设工地。其他无接触人员核酸检测“愿检尽检”。三是监测重点人员。如建设工地内有入境人员、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应重点加强健康监测,要求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强化建设工地关键部位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结合实际,继续强化关键部位管理:一是进出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地封闭式管理,严禁非参建人员及车辆进入。健全完善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建立包括进出时间、前往地点、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内容的管理台账,严格管理参建人员进出。二是施工区域管理。根据施工进度和作业实际,科学、合理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划分人员密集作业区域和非人员密集作业区域,在人员密集作业区域施工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三是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应保持办公区域(含会议室)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办公室、会议室地面、桌椅、台面、电脑、电话、开关、门把手清洁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四是集体宿舍管理。保持宿舍通风,每天应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每天清洁宿舍内地面、墙壁、床、桌、椅、台面、门把手等。五是食堂管理。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餐具要通过煮沸消毒或利用消毒碗柜消毒。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人员处理食物,特别是处理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前要注意佩戴口罩和清洁双手,食物要烧熟煮透。六是公共卫生间管理。要保持公共卫生间空气流通、干燥、无积水,保持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含氯消毒液清洁地面、洗手盆、坐便器或便池及周边、水龙头、门把手等,并用清水清洗。拖布、抹布等可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我省秋冬季具有天气干燥等特点,消毒消杀工作应认真咨询当地疾控机构并在其指导下进行,或聘请专业消毒队伍进行,并注意防火安全。
四、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要要求
各建设工地要在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的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主要要求:一是划分隔离区域。要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独立房间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有条件的应选择具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隔离区域内应配备体温计、洗手液、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二是备齐防疫物资。要提前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可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配齐备足测温设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专业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84消毒剂、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三是开展应急演练。要针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点,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提高参建各方主体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强化落实秋冬季病媒生物控制措施,强化秋冬季防蚊灭蚊灭鼠和清除越冬虫卵工作,配齐防蚊灭蚊灭鼠药水和工具,加强建设工地内食堂、宿舍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和积水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除蚊虫鼠孳生地,严防病媒生物孳生传播,切实降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等秋冬季易发媒介传染性疾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
五、及时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
各建设工地要紧密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发生涉疫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出引导工作,保障应急通道畅通;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六、抓好参建人员健康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和教育:一是严格健康档案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坚持开展健康管理,完善“一人一档”等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二是做好秋冬防控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秋冬季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教育,尤其要对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行再强调,对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再部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深入了解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容易发生的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特点及辨识方式,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防护方法。三是科学佩戴口罩。参建人员在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特别是进入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要佩戴口罩;生病就医人员尤其是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健康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保安员、保洁员等要坚持佩戴口罩。四是提倡安全出行和新消费方式。引导参建人员在元旦小长假、春节长假期间不返回或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提倡消费移动终端和无现金支付,避免使用现金接触后交叉感染。
七、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专班、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我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到我省建设工地仍存在发生零星病例甚至可能引发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抓紧开展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全面组织开展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疫情防线。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查找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参建人员疫情防控意识不强、疫情防控存有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线,确保参建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提醒,从主流媒体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要引导参建人员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保持健康心态,清楚知道个人和家庭在防止疫情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反复强调、反复教育、反复提醒参建人员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务必及时报告并就医。
(四)加强值班值守,迅速应急处置。各地专班、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元旦小长假、春节长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络渠道畅通,预置充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迅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施工单位防疫方案4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封不解防”“外不进、内不出(遵化)、不聚集”的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或传播,现就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施工单位防疫方案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工程项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防疫准备
1.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管理和封闭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
2.施工现场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按照进场人数配备足够可供使用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手套、消毒用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且物资补充渠道可靠。
3.严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和消杀,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门把手、水龙头、座椅、人员出入口等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杀。
(二)人员管理
1.要对进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工作台,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表格见附件1),进场人员须持健康码并要经过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才能进入施工现场,进入工地后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核酸检测。
2.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更不得使用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包括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更换后的口罩要妥善处理。施工单位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晩)的体温检测、登记和出入证、“健康码”查验,除采购人员、材料供应车辆及人员(该两类人员也应查验健康码、测温登记)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4.严控施工、住宿规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作业方式,划小作业单元,将劳务工人按照工作班组、施工区域、宿舍等为基本单元,以可控的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形成班组单元,减少聚集人数,固化同班组成员,避免频繁交接班,同时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掌握班组的活动轨迹,实行派工单制度和班前专项教育交底、施工区域及内容相对独立、施工作业安排尽量分散等措施,做到“易切断、可溯源”。
(三)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采取集中封闭式管理,现场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
2.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标识醒目的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每天定时清运垃圾,每6小时对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进行消毒。
3.做好施工区管理。每天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施工机械等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4.做好生活区管理。生活区的出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员工集体宿舍按减半安排,减少聚焦,严禁通铺,根据施工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宿舍设置可开启窗户,.做好通风及消毒,每天至少2次。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5.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格冷链食品管理。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食堂加强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同向就坐,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四)疫情防控宣传
各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防控政策和要求,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参建人员。要强化对参建人员宣传贯彻县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的关于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各项通知要求,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邮件、温馨提示信等载体,多方式多渠道主动提醒参建人员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工地八条》,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工地内外悬挂五条以上红底黄字的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宣传标语详见附件2),在工地外要设立两个大型疫情宣传栏,及时公布防疫知识,宣传防疫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底线思维,杜绝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厌战倦怠心理。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我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同志担任总指挥,局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建筑工地网格化防控组,定期商研判应对各建筑工地疫情发现趋势,研究确定防控策略、应对预案和措施,协调指导各建筑工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等。各建筑工地也需及时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紧紧围绕上级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做到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督查。龙川县住建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措施不断调整的实际要求,对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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