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2-05-31 19:08:10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整治方案三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整治方案三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xx〕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国家、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精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围绕省、XX市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整治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为重点,通过采取关、停、并、转、管相结合的方法 ,确保全市所有造纸企业稳定达标排放,XX河出境水质COD浓度达到90mg/L以下。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工作任务

  (1)造纸企业关闭工作

  20xx年4月底前, 对已列入省、XX市关闭名单的18家造纸企业依法关闭到位;6月底前,对经省、市核查产量在万吨以下的其他造纸企业关闭到位(见附表一)。

  关闭标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注销执照。

  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此项工作的副职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负责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电业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工商部门负责注销营业执照,水利部门负责停止供水,环保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凡发现一起未按照标准关闭到位,或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的,由市纪检部门查明原因,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两起以上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2)造纸企业兼并重组

  年底前,对现有的造纸企业组建9个造纸集团公司,实施强强联合,通过兼并重组,全市造纸企业总数由146家降为70家,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重组标准 :统一法人代表,统一营业执照,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治理。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工商部门配合。

  (3)提高商品浆使用比例

  20xx年底前,全市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xx年,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快治理步伐,确保达标排放

   工作任务

  (1)所有造纸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xx年6月底前配备污泥处理干化机;

  (2)万吨以上的废纸造纸企业或较为集中区域的联合治污,必须于20xx年4月底前上报二级生化处理治理方案并开工建设,分期分批于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水污染企业必须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仪(见附表二),规划方案《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工作标准:所有造纸企业外排水质COD浓度小于100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工作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各乡镇具体落实,对4月底前二级生化处理系统未动工的.企业和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发现因监管不力、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分包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总量控制工作

   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与发放工作。

  工作标准:所有排污企业持证排污。

  工作责任: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落实,禁止无证排污,严禁上马污染严重的排污水企业,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

  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xx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工作标准:按期完成任务

  工作责任: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建设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五)加大区域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工作任务

  (1) 20xx年6月底 前 ,委托有关院校专家,完成《XX市XX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付诸实施;

  (2) 从今年起到20xx年底前,对河道分段进行集中清淤,对河堤进行绿化,并由乡镇派出专人,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禁止向河道倾倒工业、生活及其它垃圾。

  (3)充分利用国家对淮河流域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利用XX氧化塘解决部分造纸企业排污问题的基础上,争取专项资金,力争于20xx年底前开工建设新密市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

  工作责任: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沿河各乡镇负责落实,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专项资金筹措及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环保、计委、财政、土地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委局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严格督查

  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水企业派驻环保监督人员驻厂盯守(见附表三),对正常生产企业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实行现场监督情况日报制度,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监测每周一次,一般企业每月两次,双洎河各断面每天监测一次,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凡发现超标排污行为,属万吨以上的,一次重罚,二次予以停产治理,停产治理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经整改已具备达标排放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属万吨以下(废纸制浆)的,提前关闭。

  (三)明确目标,追究责任

  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市主要领导、市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责任追究,对监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滥用职权,充当企业保护伞,导致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议

  (一)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

  为了保证省控断面长期稳定达标,建议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X。一方面X水作为我市区域内的重要水域,必须加强对X水水质的监管力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在我市洧水流域范围内的造纸企业生化处理系统处于运行调试、不能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溱水上游的五星水库、XX水库等水源的调控功能,保证下游水质达标排放;与此同时,从便于管理、便于监测、保障水质监控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角度出发,20xx年6月底以前,将出境水断面从较为偏僻的XX下移至XX与洧水交汇后交通便利的戴湾。

  (二)完善补偿措施,做好关闭企业的稳定工作

  为进一步减少被关闭企业的损失,保持地方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今后关闭的合法企业,建议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拿出相应的补偿资金,用于失业人员安置、债务偿还、企业转产等工作(万吨以下造纸企业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厂150 万元,万吨以上企业视投资情况,经省、市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整治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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