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时间:2021-01-11 14:18:29 幼儿 我要投稿

深圳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小小班,招收2-3周岁儿童。

  除符合年龄要求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提供用于学位申请的家庭住址须实际居住,家长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报名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儿童出生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居住信息登记表):

  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程序

  (一)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

  6月20日前,幼儿园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或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简章,通过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二)家长申请学位

  家长申请学位,每个孩子可以同时向两所园申报学位(一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或同时申报两所民办园)。

  (三)材料核验

  第一批开展招生工作的幼儿园:7月1日—7月7日。

  (四)录取

  全区幼儿园采用分类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民办园应参照非小区配套公办园的`学位类型分类进行录取,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

  (五)公布结果

  公办幼儿园:第一批不晚于7月10日;第二批不晚于7月31日

  民办幼儿园:第一批不晚于7月20日;第二批不晚于7月31日

  幼儿园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八)核对信息

  9月14日至18日,区教育局组织队伍核查各园招生(含插班生)录入系统儿童与实际招生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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