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小学招生方法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石林彝族自治县小学招生方法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石林彝族自治县小学招生方法
(一)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人户一致”优先入学。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入学。
(二)生源范围
1、城区学校招生
城区三所直属小学招收片区内我县户籍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及居民小区居民子女入学。
(1)鹿阜小学招收居住在从沙地红绿灯路口起沿石林大道、石林中路、石林南路至巴江河大桥以西除紫玉中心学校学区招生范围外的城区适龄儿童。
(2)民族小学招收居住在从沙地红绿灯路口起沿石林大道、石林中路至新转台路口以东,从新转台开始沿龙泉路至环城路与天奇花园交叉路口以北除紫玉中心学校学区招生范围外的`城区适龄儿童。
(3)实验学校招收居住在从新转台开始沿石林南路至巴江河大桥以东, 从新转台开始沿龙泉路至环城路与天奇花园交叉路口以南除紫玉中心学校学区招生范围外的城区适龄儿童。
紫玉小学招生范围除延续以前的基础上,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龙原小区和凯旋城小区居民子女。
2、乡镇(街道办)学校招生
乡镇(街道办)学校招收辖区内的本地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安全、规范、有序做好小学报名入学工作,全县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3日—6月7日期间的周末,即分三个时段完成报名工作。第一阶段报名时间:5月23日、24日;第二阶段报名时间:5月30日、31日;第三阶段报名时间:6月6日、7日。我县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继续实行城区直属学校和乡镇(街道办)学校同步进行,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同步进行。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招生片区学校报名。
2、入学年龄。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3、所需材料。城区居民子女持监护人(父母亲)户口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片区小学报名审核入学。乡镇(街道办)居民子女持监护人(父母亲)户口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辖区小学报名审核入学。随迁子女凭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林县务工证明、身份证明(户口册)、户口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同意就学联系函”在规定的时间到片区(或辖区)内小学报名审核入学,随迁子女一律不得择校。
4、每位适龄儿童只能到属于自己片区(或辖区)内的小学报名入学,凡出现一个适龄儿童到多个学校报名的,一律取消报名入学资格,最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
5、各学校要认真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凡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及时退回相关材料。各校要安排人员做好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报名信息采集、校对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6、城区小学报名结束后,学校要组织教师对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入户调查,认真核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相关内容,监护人要积极配合。经入户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将劝返回属于生源片区内的小学报名入学。
7、城区小学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监护人提供的各种证件交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居住证》由县公安局负责审核;《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由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同意就学联系函”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凡提供的报名材料出现伪造、涂改、冒名等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根据招生制度和规定追究相关监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拓展:落实优抚政策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落实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十二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20〕16号)、《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招委〔2020〕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县援鄂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入园入学时提供优待政策,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家长意愿,由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政策。切实做好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园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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