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初中招生指南

时间:2021-02-03 10:00:16 初中 我要投稿

长春市初中招生指南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长春市初中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入学条件

  初中:凡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初中。

  招生录取办法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城区、开发区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

  2、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面向城区、开发区招生。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各民办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公办、民办校录取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录取申报公办学校且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申报民办学校且通过注册及电脑随机录取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阶段:由各城区、开发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对申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和第一阶段不符合“两个一致”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安排入学。

  第三阶段:录取通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网上报名

  6月16日9:00—17日17:00,所有信息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公办学校”报名端口或“民办学校”报名端口报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兼报。选择申报民办学校的,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时限(6月17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于7月17日—21日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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