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盐田深户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时间要求
学校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盐田深户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时间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凭证要求:
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招生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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