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9-02 14:39:3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通用】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通用】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寒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一书。

  书中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六年级学生,她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又非常正直的女孩。金铃思维敏捷,她常常会有与众不同的想法,让老师们又好气又好笑,为了做一个让家长和老师都满意的.“好孩子”,金铃作了种种努力,但为了保留心中的那份天真、纯洁、她又与家长和老师作了种种抗争……

  看完这本书,许多故事情节又浮现在我眼前。金铃不仅机敏、善良、正直,而且她还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她们班上有许多好学生:胡梅、刘娅如、倪志伟……一次,他们去邢老师补课时,胡梅和刘娅如发生了矛盾,她们乱扔垫子把老师家弄脏了。第二天,老师查处这件事情时,当时在场的于胖儿为了不让好学生把他当成“坏蛋”,就说是金铃和尚海干的,可金铃并没有和尚海一样把屈辱咽到肚子里,而是当场检举了胡梅和刘娅如,向老师澄清了事实。读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好学生并不一定就是好孩子,无论成绩好与坏,品德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都能像金铃一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那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写的。 我一翻开书本,才读了几行,渐渐地我就喜欢了这本书。大概读了几个小时,我就把整本书给读完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黄蓓佳写的很具体,很真实,很明确,很仔细,很细致,很认真。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金铃、金铃的妈妈(赵卉紫)、金铃的爸爸(金一鸣)。 具体介绍了金铃,说金铃很粗心,很马虎,更重要的是,她有50公斤的身体,保准的重量级选手。 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也介绍了金铃的爸爸(金一鸣),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这道门槛上跨越,因此挺忙,不怎么管家里的事。也介绍了金铃的.妈妈(赵卉紫),不熟悉的人容易听成“卉子”,觉得像日本名字。我觉得书本里的金铃跟我一样:粗心、马虎......我希望我和书中的金铃一起努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找到一个好工作,找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丈夫!我也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持到底,遇到困难,勇于站出来“挑战”。

  只有知道自己的短处才能补,要补就要向别人学习,从别人的优点中

  找出自己需要的东西,用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我建议你们也读一读这本书哦!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妈妈,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是小主人公金铃对妈妈说的一句话。这句话虽短,却体现出金铃很有志气。

  对,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好孩子,主人公金铃也不例外,她之所以会想做一个好孩子是因为只有是一个好孩子,在学习等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好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在升学考试这一年中所发生的事,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都是人意想不到的事。

  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她善良,曾把一个从未相识的妹妹像对待自己妹妹一样对待她,精心呵护她,培育她;她正直,敢把副班长做一切坏事都抖出来;她孝顺,当老师生病的.时候,她第一个去看老师,主动帮老师做一些事情;同时她也懒惰,总想偷工减料,就是这样一个人,需人细心揣摩。

  人人都想做好孩子,可又谈何容易?我们必须克服自身的缺点,发扬自己的长处,这样才达到基本线。好孩子有好几种:有学习上的,工作上的,生活上的……要想做所有的好孩子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不过我们可以其一方面做起,一点一点地做,努力做得更好,争取做得最好。我认为做一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如果什么事都是马马虎虎,不负责任的话,就算你学习成绩再好,也成不了什么大事,如果你有责任心,做什么事都以一颗热情心去面对,即使你现在学习成绩不是班上的佼佼者,只要持之以恒,成功最终会与你握手。

  我希望我能做各方面的好孩子,我会做好孩子,做班上的佼佼者,做老师的好帮手,做同学们的榜样!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国庆节假期中,我把《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读完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父母》这个小故事。《关于父母》里面讲的是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是一个大学教授)和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是在编辑部送稿件的),里面有三个故事,是关于金玲的爸爸,非常的有趣。

  一、金铃小时候吃的是奶粉。有一次家里奶粉用光了,赵卉紫脱不开身,让金亦鸣上街去买。金亦鸣倒也乐于从命。一去去了3个钟头。金铃在家里饿得哇哇大哭,硬是不见金亦呜的影子。原来他跑了十几家商店,仔细地对比了几十种中外奶粉包装袋上列出的成分配方,觉得这个牌子有这个牌子的长处,那个牌子又有那个牌子的优点,权衡来权衡去,怎么也决定不下来,最后还是决定向夫人汇报了再说。他两手空空跑同家,气得赵卉紫翻着白眼说不出一句话。

  二、金铃快一周岁的时候,正是盛夏。一天中午,赵卉紫要去编辑部送稿件,负责让金亦鸣带孩子睡午觉。金亦鸣完成这个任务同样一丝不苟。女儿睡熟了,他自己也搂着女儿睡熟了,直睡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赵卉紫送完稿件赶回家一看,差点儿笑得没背过气:金铃一泡尿已经把父女俩的短裤浸泡得湿漉漉的,两个人却是头挨头呼噜成一条声。

  三、还有一次,是金铃小学读后感作文略大一些的`时候,她吵着要去动物园看梅花鹿,当爸爸的自告奋勇带她去了。那天天气不太好,刚到动物园,天就开始刮大风。照理说,这样的天气,带孩子看一看梅花鹿就应该赶紧回去,金亦呜却认为既然来了就该认真地把动物全部看完。一看看了两个小时,金铃冻得小嘴发青,回家就发高烧,得了一次肺炎。

  我是应该做事情认真,但是有的时候不要太认真过头了,否则就会出大事,也有可能会死人。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虽然成绩中等,但她善良正直。她很热情,一路走到学校,街上的小店主几乎都认识她。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养了一些蚕宝宝,一天桑叶不够了,金铃拿了五角钱去买。可是卖桑叶的'已经不在了,她看着蚕宝宝个个仰着头,摇头晃脑,似乎在说:“我饿了!我饿了!”为了能喂饱蚕宝宝们,她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甚至挨家挨户地趴在人家的围墙上看。终于让她找到并摘了几片桑叶,为此她还差点儿被当成小偷。反过来看看我,在二年级的时候也养过蚕宝宝,蚕宝宝吃的桑叶几乎全是妈妈摘的。我只会在兴趣来的时候喂两片桑叶,顺手抓抓它们。虽然是我要求养蚕宝宝的,可从不曾为了自己的责任而付出努力。从现在起,我也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书中的金铃学习成绩中等,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做好孩子的努力,为了实现对妈妈的诺言,在学习上不懈地努力,上辅导班、做试卷等等。学习成绩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坏,品德才是至关重要的。金铃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做出的种种努力,正体现了她言出必行的品德。我今年十岁了,是一名小男子汉了。这种持之以恒,言出必行的品德,将要作为我今后的行为目标。

  读了文章后,我想像金铃那样做一个活泼开朗,正直善良并自强不息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六年级小女孩金铃,她可不像她妈妈说的那样:烂泥巴扶不上墙哟!

  这本书中的金铃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次,金铃、尚海、李林和李小娟四人一组参加体育考试——五十米跑。金铃在跑的过程中被硬邦邦的石头绊了一下,摔倒了,不妙的是跑在最后的李林因有多动症没有来的`及刹车,也摔了个“大马趴”,把膀子摔骨折了。李林家一口咬定是金铃绊的,没道理地向金铃家要3000元,还在金铃上学的路上威胁金铃。

  当时家里的钱不够,金铃当机立断,决定帮助爸爸妈妈凑钱,她想了又想,最后她才决定把自己最喜欢的手表拿去换了20元钱,才把钱送了出去,平息了一场小风波。

  不过,金铃有时会做出不同寻常的行为,例如:自作主张地把没家的小女孩领回家;用自己仅有的一块两毛零花钱买了一枝康乃馨送给病中的邢老师;为挨饿的蚕宝宝找桑叶而东奔西跑、翻墙越栏……揭示出她那重感情、富有同情心、纯真美好的心灵。…………

  读完整本书我懂得了:光有好的品性没有知识是脆弱的,但没有好的品性光有知识是危险的,是对社会的潜在威胁。我一定要做一个不脆弱也不危险的人,我会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尊老爱幼的。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哦,原来要做好孩子需要尊重老师、帮助老人、晚辈……”我手里捧着刚读完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郑重地说,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金铃”的胖女孩在父亲金亦鸣和母亲赵紫卉、老师及同学的帮助下,从一个学习中等的女孩到学习优秀、讨人喜欢的女孩子。这本书告诉我的'就是:我们不是说要当好孩子就能当好孩子的。

  对于此事,我也深有体会。我还记得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字写得很难看,还很重,用橡皮擦的时候,一用劲,就会擦通,嘴还很贫,害得经常被妈妈骂,但是我一心想要当好孩子。就这样,我几乎连续了一个月左右都在念叨:“我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妈妈和爸爸已经对我说过上百次、上千次:“聪聪,要做好孩子,不是光凭嘴上说的,最重要的还是实际行动呀!”有一次中午吃完饭,妈妈就出去和邻居聊天;而我呢,看着碗池里的那些脏碗心想:我来帮妈妈洗碗吧。想着想着,我就洗了起来,还哼着小曲呢。洗完后,妈妈回来看到后,笑得合不拢嘴,夸我长大了,还说:“聪聪,你离做个好孩子已经不远了,加油啊!”

  放假的时候,除了帮爸爸妈妈洗碗、煮饭、拖地;有时也会整理整理自己的房间之类的……

  我终于明白了:要想做一个好孩子,其实也不简单,要长期坚持不懈,学习更是如此。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我怀着我也想做一个好孩子的心情和同学们一起看完了这本黄蓓佳的倾情小说——《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女,11岁,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的成绩中不溜,语文最高高不过90,最低低不过80,英语一般,数学最差,也最粗心。她最怕“四则混合运算”,她常把“+”看成“―”,把“6”看成“9”啦等等的问题。她的作文不好也不坏,如果碰上合心意的作文题,可以超水平发挥。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金铃很善良、老实,保护弱小,开朗、活泼。虽然文中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如自私自利的倪志伟,考试依赖别人的于胖儿,弱小的尚海......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对人间一切美好事物的感叹。她每次把事情搞砸后,但又不会绞尽脑汁的要把这个结局完美结束,比如一些小文章,如《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讲了主人公的邻居去世了,他有一个孙女叫幸幸,很可爱,也很可怜。她没有爸爸妈妈,她现在没处去。金铃希望把幸幸带回家住,但又怕妈妈不同意。但是她还是把幸幸带回去了。她妈妈说可以让幸幸留在她家,但是金铃一定要把数学考好。果然,金铃考了98分,幸幸就留了下来。不过后来,幸幸被她妈妈带走了,金铃一直想买一个芭比娃娃送给她,便找妈妈,要当家权,以便来存钱买芭比娃娃。

  文中的她,毛手毛脚;文中的她,想帮助别人,却经常是害了别人;文中的她,虽然有诸如此类的恶习,但我还是喜欢她!虽然文中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但我还是最喜欢她。因为她执著认真的做完每一件事,还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她希望一切都美好!

  我想做一个好孩子!和金铃一样执著认真的做完每一件事!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破不及待得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父母本已为女儿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他们错了,金铃在班里语文和英语不错,但数学顶级差,总体来说属于中等生。这让父母大跌眼镜。所以金铃发誓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成绩差并不代表她没努力过,再被同学的妈妈勒索去三千块,她的父母才明白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是深深地刺痛了孩子的.心灵,她也许真的努力过,但因年龄,性格,能力等种种原因而无法比别人做的更好。她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心里很在乎别人的态度和看法,盼望着父母得宠爱和赞美。

  也许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彻底对这本书喜爱起来,因为它可以领导家长与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心连心,是好朋友,一直到永远。“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

  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生活中像金铃一样的人很多,他们承受了许多痛苦,渴望得到大人的关心和宠爱,他们也试图努力过,但结果却令人伤心,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和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不离不弃,永不分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作者黄蓓佳。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大方的小胖女孩金玲的成长过程。这位十二岁六年级的小学生金玲的日常生活构成了全本书的故事,深深吸引我们的是她那快乐的性格与超常负荷之间的矛盾冲突,能够强烈地引起我们这些小读者的共鸣。通过金玲的故事,作者淋漓尽致地描述了金玲所不能承受之累,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金玲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无暇顾及自己的爱好、兴趣、娱乐、游戏,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公园,没有博物馆,没有少年宫。她那快乐的性格,不甘寂寞,常常童心大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逗逗小吃摊里的小黄猫,有空的时候画几张贺年卡,想办法看一会电视,但这些乐趣太少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就像金玲姐姐一样,每天重复着家——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在老师布置作业多、考试多时候感觉非常累、很单调、很枯燥,在课余的时候,可以和同学们做游戏,感觉很开心、很愉快。生活中的我就是这样的。因为我知道生活就是由酸甜苦辣组成的,每个人都是在磨练中得到了成长和进步。我也想做个好孩子!

  最后我希望家长们多给我们留一些放松的时间,多给我们留一些自己空间,不要把我们的快乐剥夺了,让我们在快乐中度过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部长篇儿童小说,主人公是个名叫金铃的女孩。她有点胖,体育总不及格。她丢三落四,书包就是个“垃圾袋”。她极其粗心,语文错别字多得离奇,数学稀里糊涂10道题起码错6道,英语考试10分钟不到就交卷,不是首字母没大写,就是音标有错。妈妈认为金铃不用功,得过且过,烂泥扶不上墙。金铃说自己是个坏孩子,像个没人喜欢的可怜的老鼠。

  金铃真的是个坏孩子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金铃善良有爱心。她爱小动物,不忍心看到蚕宝宝被同学丢弃惨死,就把它们都带回家去养。她把无家可归的小妹妹幸幸带回家,给她洗澡,陪她睡觉。就在幸幸离开金铃家以后,金铃还几次去郊外看望她,并攒钱给幸幸买昂贵的`芭比娃娃。

  金铃重感情。王老师去美国以后,她怅然若失、闷闷不乐,给老师写信,先打草稿再誉写,特别认真。邢老师生病后,她是班上唯一一个去看望邢老师的学生。她用买橡皮的钱给邢老师买了一朵玫瑰花。当邢老师问起班上的情况时,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就小心翼翼拣些不那么严重的事情来说,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说得老师笑眯眯。

  金铃能写一手好文章。她写的那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金铃正直机敏。她被同学诬陷之后,没有忍气吞声,利用智慧为自己讨回了公道。金铃懂事、善解人意。凡事总为爸爸妈妈着想,不任性、不自私,没有一点小公主的娇气。金铃天真可爱,把猪八戒演得活灵活现,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哦,我知道为什么黄蓓佳阿姨为什么给我们的主人公起名叫金铃了,因为她有一颗像金子一样美好可贵的心灵。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读一本好书犹如品尝一杯香醇的美酒,读一本好书犹如欣赏一幅色彩明丽的图画,读一本好书犹如置身于清新淡雅的美景之中。《我要做好孩子》就是这样的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保留一份童真。

  这本书用朴素又不失风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在小升初冲刺的最后阶段,为保留心中的一份童真,于老师、家长发生的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现在有许多人,为了利益,失去了心中那一份童真,可金铃不同,她宁愿考不好,被老师、家长骂,也要保留心中那一份童真。有些人可能会问,童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保留心中的那一份童真?我会坚定地告诉那些人,童真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每天开心快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保留一份童真呢?

  金铃因为有了童真,才有一颗对世间万物的怜悯之心;她因为有了童真,才会拥有天真无邪的笑脸;她因为有了童真,才有纯洁的.心灵那我们为什么不也保留童真呢?

  金铃考试完,就要上初中了,她可以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也保留一份童真,那为什么有些人不行呢?为什么有些人宁愿追求利益,也不要童真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童真的人永远不会老。那么,就算是让你的心永葆青春,也请你保留一份童真吧!因为有童真就有爱,因为爱世界才会更美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生机盎然的叶,颜色因植物的种类而不同,那些就是叶们自己的舞裙;400字作文今天,我读了契柯夫的短篇小说。揭下一片花瓣看看——那是十分薄的,真不知道里面还有多少片这样的花瓣。在我陈旧的日记本的扉页上!他一个人爬上又爬下,又是擦又是洗的,干了不多会儿,就大汗淋漓了。

  金铃,她上小学六年级。她经历了许多不如意的事情,一次次的考试,和我们一样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有些小朋友面对失败就退缩,害怕了。但是金铃却懂得面对困难不退缩,坚信自己能行,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够做一个老师和家长满意的好孩子。

  在路上,金铃看到一个顽皮的孩子,毫无怜悯之心,残忍的'弄死了一只小鸟,在作文课上她写了一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我的眼睛湿润了,从这里可以看出金铃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多么爱惜小动物啊!

  平常的孩子都讨厌爸爸妈妈的唠叨,而金铃组喜欢妈妈的一句话:“跑啊,孩子,冲刺啊!”并且把它当作前进的动力。相信金铃会在最后一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读了这个故事,我仿佛自己就是金铃,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心,像金铃学习,面对挫折,不屈不饶,要做个勤快好学,奋发努力的孩子,还要做个不让家长操心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我最宝贵的书,他们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崭新,唯独一本发黄的书。

  这本发黄的书,是我从小看到现在的。每一次都深深地被书里的那位胖胖的、滑稽的主人公---金玲逗乐。直到现在,我还都没有烦倦它,那个好笑又好气的金玲令我爱不释手,给予了我最珍贵的启示。

  金玲和我有一点非常相似,那就是给作文取题目。我们和别的同学不一样,不是随随便便就直接把题目写下来,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写出与众不同的题目。但是,金玲告诉我一件大事,错别字要小心!即使是一篇十分不错的.习作如果被二十个错别字一扣,分数也可想而知了。

  主人公最大的优点就是我最大的缺点。第一:身高和体重:第二:胆子大。我爱挑食,但金玲吃的东西比我的两倍还多。我想:要是我和金玲站在一起,准会让别人笑掉大牙。书里的金玲跟谁都是“自来熟”,而我,就算有人主动跟我交朋友,我也会很腼腆。

  古人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位主人公金玲让我知道要做机敏、善良、正直的人要做一位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无论经历多少磨难和痛苦,即使失败,也不能放弃;即使摔倒,也要爬起来,即使成功,也不骄傲。

  那本书破旧不堪,但智慧和知识早已融进了我的脑中,这本书,启迪了我做“好孩子”的梦想,让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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