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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烏鴉的歌》读后感范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給烏鴉的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范文1
何曼庄爱写汤,从夜汤、女汤到国际汤,最后一个故事则是一碗大汤。Intersoup里的博士生说过:“在古老的典籍里面,汤是大水,也是动荡。”第十四个故事,是一场大水。
在《给乌鸦的歌》封底上印着,书中的故事“反映了作者过去十年的生活经验,始于20xx年9月11日的纽约市,终于十年后某个冬夜里的东京汐留区。”在这里我要抄一段书:汐留位于日本东京都心部,大致为银座以南、筑地以西、新桥以东、滨松町以北一带的区域。这个地名最早起源于江户时代初期,今天的汐留地区,在当时只是流入江户湾(今东京湾)的内海“日比谷内江”的一部份。
汐留区是东京最新的城中城,摩天大厦林立。这样的情形却正好被何曼庄用来当做洪水肆虐的世界末日的背景。人们付给房屋中介更多的钱,只为居住在有更高楼层的建筑里,以得生存。即使在这样的末日里,房屋中介也依然存在着呢。除此之外,还有贵妇人,她对于世界末日,似乎并无区别性的体会,还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儿子的家教。
但是城市已经淹没,“手机、电脑、信用卡、ipad、吹风机、税单、保单、存折。这些都是不需要的东西了”。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相依为命般生存在一栋地上十层、水上三层的建筑里。女人还怀有一个孩子。为此,男人出门寻找房屋中介,他们要搬到另外一座四十二层大厦的第十二楼,但搬家必须坐船,因为女人无法游泳,中间有可能遇到的危险是:搁浅,或者被潮汐推向大海。这时,女人回忆起了十年前的片段:直升机的巨响从四面八方靠近,也正是这本书的最开头所讲述的梦境。而做梦的女人和现在回忆的女人是不是同一个人,都已经不重要。
在大水奔涌的时刻,女人对男人说,她梦见了鸽子,她真想变成一只鸽子。但实际上,在大水中依然能存活、能享受洪荒时代的正午阳光的,却是乌鸦。乌鸦只在夜晚出现,在夜晚乘着逃生艇的同时,女人需要把闪亮的双眼紧紧闭上,以防乌鸦的啄食。《创世纪》里,诺亚先放走一只乌鸦,但乌鸦没有回来。于是他又放出一只白鸽,白鸽叼回橄榄枝,带给人们陆地的信息。
结束也是开始的意思,上帝恼怒淫邪的'人们,用大洪水将其除灭,但却留下诺亚和动物作为种子,洪水之后,又是一个新的人间。在最后的一个故事里,男人和女人已经没有具体的特征,也没有名字,他们的身份越来越模糊,让故事近似于梦。在结尾何曼庄用斜体插入了两段内心的表白,表述了自己过去的十年,就像一场梦。而最后在写出的那句“拜托你,笑一下。”也有种企图逃脱梦境的无力感。但斜体的“说不定此刻这个混沌的世界,才是一场梦”,又把现实和梦的位置扭转了,这种连续的扭转,让故事在多重的“梦”中结束,似梦似真。
应该说,从“R.E.M.”到“SHININ’”,越往后的篇目,看上去越写意,能感受到故事行将结束的心情。和人类的故事一同结束的,还有小鸽子帕洛玛的故事。所谓末日的含义,那种在退潮之前不找到登陆点就会面临生命威胁的心情、虽然自身沉堕如梦,但仍怀抱有一个孩子般的希望之感,其实不论是不是末日,都会有吧。但纵使如此,也只能抱定希望,沉潜下去。本书的作者自序叫“寻找一种生活方式”,我一直琢磨着着“生活方式”的意味,何曼庄说,当她完成了这本书,也理解了同学塞尔维亚人那句“我是好人”的含义时,才终于对写作,对自己任性追寻得来的生活方式,有了一点点确认的感觉。
或许每个人都是这样,当越走上自己任性追求的道路,对这个世界看得越清楚,越会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一片不确定的汪洋之中,个体仿若孤舟,对于所有先在或后设的危险,都只能在好好打算、直到无可打算之后,纵身前往,别无他法。从开始不得不被卷入其中的911,那掉落牙齿都会想要回家的梦,到末了自愿求生的大洪水时代,关于鸽子的梦,说不上我们和作者一起,是变得比开始更胆怯,还是比开始更勇敢。
其实我也曾经闪念:何曼庄对于那些曾经遇到的坏蛋、骗子们,对于貌似败坏风化的哈林区,对于塞尔维亚民族残暴种族的形象,都努力视无分别,包括她把书的标题命名为“给乌鸦的歌”,她说自己是“在经济起飞时代、升学主义盛行下安稳长大的小孩”,这样的成长背景能够如此勇敢地对那些似乎是异类和边缘的人群给予如此的关注和挂念,会让人在感激的同时,也为她深深捏一把汗。何曼庄自己何尝没有这样的感觉?在大水和动荡之上,乌鸦是那样的聪明、健壮,乌黑的羽毛如同发紫的绸缎,安然享受正午的日照。在夜晚降临,要乘船逃生时,乌鸦会从耳边掠过,他有粗厚的喙,尖利的爪,他最喜欢啄取闪亮的东西,而女人的眼睛将会在漆黑的水面上闪亮。这样的描写里,似乎有着恐惧的影子。但她仍然试图变得勇敢,在心里问道:“你会伤害我吗?还是会放过我呢?”
何曼庄似乎一直努力想表达的是,乌鸦的羽毛并不是黑色,而鸽子也分很多种。“你我,和那些被称为‘他们’的人们,并没有那么不同”。尽管我还是感觉不到那种相似,尽管我对“他们”的了解似乎远远不如何曼庄,尽管我还是如此的胆怯,但在一起唱过给乌鸦的歌之后,应该要变得更加勇敢起来,才是。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范文2
在博客文章Comfort Zone里,何曼庄写到自己心理上的出海口是东京,离开了东京就真正有种慌乱感,知道自己是奔赴海外了。在《给乌鸦的歌》里,故事的归属感竟都是在日本而不是在台湾。除却故事本身是在新宿写就的,小鸽子的故事全部发生于日本,樱小姐、whitemeat、脏孩子等都是以日本人作为主体而书写的。
樱小姐是14个故事中的第9个,樱是典型的日本名字,以至于庆生时可以点一首日本老歌sakura来代祝。她的梦想是如大野洋子般发挥才华,跟音乐家结婚,生下才华横溢的艺术宝宝。而在这个故事里,她的梦想得到了实现,却并非是她当初想象的方式。
在初到纽约时,樱小姐试图向自己的梦想靠拢,所用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想得到的方式:去读一所艺术院校。但是能看到梦想在现实中会改变形状,比如她因为不善于读书,也没有童子功的才艺,因而确定自己不能走纯艺术道路,而是倾向于应用美术方向,而新媒体设计又比传统的平面设计吃香。但是即便选定好了方向,她面对的现实是:无法负担两年制学位课程的费用。她有一双巧手,但却无任何相关的工作证明,仅仅当过保险公司的办公室助理。而进修顾问给她的建议是去语言学校学好语言,然后再申请设计的院校。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钱,而她的签证又不允许她在本地工作。
人生的道路行到此处,似乎前路茫茫,由于一座沙发要负载两个人而变得过度拥挤,朋友帮她找了一份并非合法的现金工作:在一间叫“小春”的日料亭工作,不料一做就是六年。在这期间发生了形形色色的事件,而她积攒下来的钱已经足够完成两年制的平面设计学位,但她并没有去念。而她的资质、巧手、独到美感和艺术天分依然湮灭无闻。在六年后,她离梦想似乎渐行渐远。与此同时,也有与她当初拥有同样梦想的日本女孩来到店内打工,这个女孩已经在设计学院上学,之后想要走室内设计的路线。
就在这样的时刻,樱小姐的天分得到了美食评鉴家的发掘,进入最高级的日料亭工作,之后又进入了世界顶级城市的最上层工作,还会被送回日本进行培训学习。此时此刻,她发现自己已经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樱小姐虽然没有适当的学历背景,但凭着技巧和实力,她一步步达成了人生的愿景,甚至比自己能够想象的更好。她所进入的,是最适合自己的“学校”。
学校在何曼庄的笔下具有普世的含义。本书中第一个故事就叫做“学校”,而小鸽子帕洛玛的姐姐布兰卡最向往的地方则是“乌鸦学校”。学院是何曼庄成长的背景,她是国文老师的女儿,台大的毕业生,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但何曼庄不仅从未将自己禁锢在象牙塔的保护之中,还一直踊跃在塔外的世界里,对外面的世界、远方的战争,她一直抱持着绝不隔岸观火的态度。哥伦布比亚大学本就位于市区,除了极少面积的校园建筑外,学生与市民一样活动在这个城市的街区中,而在blog文章“哈林区”中,何曼庄更是将这个代表低收入和高犯罪率的社区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其他学生提到哈林区时嫌恶的表情,她用微微讽刺的笔调写道:“我很推荐哥大学生们前往哈林区购物,但是真的不要跟我说那边的东西品质比较差之类的话,你很烦,难道舒洁卫生纸被黑人摸过会变脏吗? ”
乌鸦在何曼庄笔下是具有高智商的生物,甚至是最智慧的鸟类,但乌鸦学校的存在却略显荒诞,其中教学的内容是往小瓶里投石子以喝到水,将核桃扔到铁轨上利用火车的车轮将其碾碎,以获得人类的赞美,却“为了这样的短暂又无意义的名声而走上毁灭的道路”。而乌鸦学校的首脑已经老糊涂到昏沉不醒,身边陪侍着清一色美貌年轻高学历的白鸽,只能以雅言的'形式说话。尽管如此,它的存在却让帕洛玛和姐姐以及无数鸟类向往不已。布兰卡甚至离家出走,奔赴乌鸦学校,但聪明勤奋的她却因为学费的原因尚徘徊在乌鸦学校之外的预备学校。不过,对于乌鸦学校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小说却并没有交代。
比起这样的象牙塔,第一个故事里人类的学校则更现实,也更接近于何曼庄曾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从blog“乌鸦学校”里关于国际宿舍i-house的真实记录,我们在小说里能看到取自哥大的一些素材,例如门上的锁链,窄小的洗手台,以及酷似伍迪艾伦的学务长。学校仿佛就是政治的舞台,既有“金刚鹦鹉”这样的日本贵族与满族皇亲通婚的后代,随时准备发表关于和平的演说,亦有愤慨的人权运动者,有“戴头巾的、戴面纱的、带小帽子的、穿着时髦的、穿着昂贵而品位极好的、穿着昂贵而毫无特色的”形形色色各国人等。在这里,咖啡比任何议题都更能让大家达成一致。而其中最特殊的,游离于社会和校园之间,惹人厌恶的还有一位“脏鞋子”同学。
在何曼庄的乌鸦学校、哥伦比亚大学和第一个故事里的人类学校之外,还有那一个学校,就是城市、日常生活和现实,在这样的学校里不需要上缴昂贵的学费,但需要靠自己的双手、头脑和心灵去判断。何曼庄的blog名字叫做homework for a novelist,那也是她在最适合自己的学校里,给自己布置的课后作业。在所有艰辛不易的人生中,樱小姐所进入的学校,也许最接近于我们的梦想和现实,但要怎样才能进入这所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呢?
《給烏鴉的歌》读后感范文3
美国男人约翰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找了一个日本女孩阳子。他半夜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亚裔女孩,总会觉得如同幻梦,但这似乎又不是单单的种族问题。不过,不同的种族能否顺畅结合在一起,让他颇为困惑。这个困惑伴随着他暂时失业的问题,目前都不太明晰。而在中国新年里、于中国城和阳子观看完一场中国杂耍后,他却醍醐灌顶般,向阳子提出了求婚。
某些误会也许极其糟糕,另一些误会却很美妙,两种误会在这个故事里都发生了。首先当然是糟糕的那个:阳子在中国新年提出去中国城用餐,约翰以为这是阳子的习俗。两人在观看中国杂技时,“李师傅”(仿若李小龙的化身)想找一个观众来进行表演,而这个观众必须是一个交上中国女孩的西方男子(colors),但不巧的是,日本女孩看上去和中国女孩别无二致(skin tone),因此约翰成了替罪羊,上台成为中国华侨收复失地的活靶子。他遭受了被在肚皮上大刀切青椒和黄瓜的才艺,眼睛都快吓出泪,刚想逃走,又被抓住表演大刀斩香烟,要让香烟在燃烧到他鼻子底下的那一刻被砍成两半。还好,他挺了过来,最后在被要求“善待我们的同胞小妹”的掌声和笑声中终于回归人群。
约翰引项待宰时,有一段内心的独白:“他觉得自己已经超过了可笑的限度,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这是一场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一块白肉,因为白肉比较健康,所以吃白肉而不吃红肉的人越来越多,真正有文化有教养的人,都会戒掉红肉,于是白肉的`价值就变高了。他想跟旁边的人说,等这一切过去再叫醒我。”这是什么意思呢? 约翰的梦,当然是噩梦,因为种族不同的问题,他成了代白人这个种族受过的替死鬼,但无论如何,他都只是一个渺小的个人,有着自己的恩怨情仇,无法背负那么多民族的仇恨,甚至,他交上的只是一个日本女孩,跟中华民族没半毛钱关系。不过,这并不在那些持民族主义态度的人考虑之内,他们在乎的只是民族和民族之间的争端,而这争端简单到用侮辱一个和黄皮肤黑头发的亚裔女孩在一起的白种男人、让他成为受气包的方式,就可以得到酣畅淋漓的发泄。天哪,到底有多少时候我们也担任了这样的施害者角色? 而小说的好处,和何曼庄的善良之处就在于,她不用像我这样讲出直白的道理,而只是要把三方的样貌给别人看:一个捂着私处、上身前倾、叼着香烟、被黑布蒙住双眼而全身发软的白人,一群欢笑围观的中国城看客(甚至都不知道其中掺杂了多少个种族的人群,当然他们不可能全都是中国人),和一个像李小龙一样会使中国功夫、用武术精忠报国的杂技演员,他挥舞着大刀号称恢复失地、为同胞小妹复仇,最后只是砍断了白种男人嘴上的一根香烟。不,我们对这舞台上的几方都实在厌恶不起来,中国师傅的形象深入人心,他的武功高强,乌黑的头发随风舞动,让观众们“甚至在他什么都还没开始表演之前就觉得他很了不起”;而白种男人约翰善良软弱,讷言敏感,对日本女友充满爱惜;甚至是所谓的看客,也无可厚非,因为“到处都是食物的热气和香味”,而每个人“也没来得及看清楚台上的表演,只知道非常高兴,忍不住想拍手”。整体上,何曼庄写出了中国年那种热闹飞扬的场面,人们也充满欢乐,她的笔下全然不置褒贬,也正是因此,才让我们完全接受到三方的心理状态,而越发感同身受。
从舞台上下来、到中国城用餐时,约翰才了解到原来阳子也只是看了报纸的消息才知道今天是中国新年,他以为她很想过年,原来只是自己的误会,正是这个误会导致他白受了一场看上去很糟糕的惊吓。而店里的伙计恰恰刚才全程观看了他的“才艺表演”,很感兴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要娶她?”这场闹剧般坏的误会,在阳子伸出筷子把小笼包捅了一个洞之后,变成了好的误会,他说:“今年吧。”
让人感兴趣的是,约翰为什么会在遭受到这场惊吓之后,才突然作出要和阳子结婚的决定?(写到此刻才发现这两人的名字完全与约翰列侬和大野洋子是对应嘛)其实在之前他也考虑过这方面问题的不是吗?哥哥也和日本女孩结婚了,还说自己掉进了一个好洞,对于东方的含蓄性格和方式,他和哥哥都完全接受,自己本身也有这样的倾向性。面对台上李师傅“有没有结婚打算”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回答是:要看两人的工作。悬而未决的工作,不知道在哪里的信心,都是约翰犹疑的表面原因。而对于李师傅说的“白色垃圾、玩一玩善良美丽的女孩然后跑掉”、“我们的传统是男人一定要负责”的几句话,约翰则并没有马上能够回应,他的反应是,在他的文化背景里,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负责跟结婚的关系”。
然而,在被一群中国人大闹一场,被当做刀俎上的“白肉”玩弄之后,约翰是否感觉到了角色的转换?他是否意识到阳子身为亚裔女性在白人文化圈中可能面临的尴尬,是否体察到自己也不同程度地成为李师傅这样的角色,又是否因为这种同情,所以突然获得了某种“懂得”?而有了这份懂得,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故事情节也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转变:
伙计听到约翰今年结婚的回答后满意地离开,而在阳子随即体谅的、“你不必当真”的目光下,约翰突然发自内心地说:“我是说真的,你愿意的话。”
此刻,无论关乎colors还是skin tone,不论身为何类肤色调系或种族,我们都仿佛可以一致地叹口气让担心释怀,因为好的误会,终于变成了美妙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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