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00字

时间:2022-02-09 09:09: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700字(精选38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7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700字(精选38篇)

  读后感700字 篇1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书,起初,我对它不感什么兴趣,后来,我看它孤零零的站在书架那儿,有点儿不忍心,便把它拿下来读了读。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葵花的小女孩和一个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发生的趣事。

  原来,城里女孩葵花自小没了父母,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成了乡下男孩哑巴青铜的妹妹。

  青铜家是大麦地里最穷的一家,他们是怎么养活这闺女的,大麦地里的人都十分清楚。有一次,因为家里没钱,所以不能让葵花照相,但葵花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她不打算向家里要钱。可是,青铜他们却非常细心,知道了葵花的心思,于是编织了一百零一双鞋,打算卖鞋挣钱给葵花照相。

  每天,青铜拿着其中的十双鞋到油麻地镇上去卖,有一天,大雪纷飞,地上像铺了绵花一样洁白,大家都别让青铜去卖鞋了。可青铜不听,固执着要去卖最后的十一双鞋,家人们拿他没辙,只好说:“你必须穿上这十一双鞋中的其中一双,不然你就别去卖鞋。”青铜答应了。

  大雪像雨水一样纷纷落下,毫不留情。几个钟头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买青铜的芦花鞋,慢慢的,雪停了,青铜一双鞋也没卖出去。直到最后几个城里人要坐船往回走,青铜没有去拿鞋给他们看,因为他想城里人是不会买他的芦花鞋的,他们只穿皮鞋和布棉鞋。

  正在这时,有一个城里人走了过来,然后其它的城里人也都走了过来,九个人一人拿了一双,其中有一个人拿了两双,他们好像忘记这是干什么用的,只是觉得好看,回去后等挂在墙上。起初青铜不相信他们会买,直到最后,他们一直问价,青铜才知道他们真的会买。本来他可以多报几个价,可是他只报了自己应报的价,城里人都说便宜,一个个付了钱。现在十双鞋都卖出去了,所以青铜准备回家了,当他走到桥上的时候,又跑来一个人问青铜还有芦花鞋吗?青铜说没有了,但当青铜低头看到自己脚上的芦花鞋时,就把自己的鞋给了那一个人,那个人准备多给他点钱,但是青铜却只收了自己应收的价。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觉得青铜真是太勇敢,太善良,太诚实了,当他的脚碰在雪地上的时候,我觉得像是踩在刀子上一样,我们都要向青铜学习!

  读后感700字 篇2

  安武林曾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放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砺。《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尽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的品读这本小说,却每一次都忍不住被感动的流泪。上天真的很喜欢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他们却乐观的面对着这些苦难。葵花的生活确实有着很多苦难,但是,她却也很幸福,她有着这样一个对她好的哥哥。青铜虽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的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说话的青铜,居然说出了话,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了话,虽然就只有两个字,却足以让我们感动的落泪,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那么聪慧,那么喜爱读书,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生病的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心中不对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敬佩之感油然而生。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还仍然坚强,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长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来没体会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让我对他们的坚强与乐观更加敬佩。

  苦难仿佛通往幸福的路上的绊脚石,它或许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但是,永远有一种比它更强大的东西,那就是爱!有时,要勇敢的踏上那条有着苦难的路,带着笑容,带着爱。我们相信,爱总会如温暖的阳光,使苦难融化!

  读后感700字 篇3

  单纯而又朴实,慈祥而又关爱。一个淳朴的小村庄中,河水流淌,树林摇曳,茅檐低小,人们独自走在路上,吮吸着大自然清新的空气,迎着温暖的微风,令人向往。在这平凡的地方中,却有一件不平凡的事。这,就是《青铜葵花》。

  中国优秀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但在这众多的文学作品中,我却独爱《青铜葵花》。它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曹文轩,作者用简洁流畅的语言描写一个高雅清远的意境,一个感人肺腑的真情真性,一个令人无尽遐想的梦境。

  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在众人的努力下,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但在12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唤回了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苇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眼神中充满了不舍与向往。

  在书中,青铜的奶奶说过一句话:“没错,我们家穷。我们家拆房子卖也要养活这闺女。反正这闺女我们家要定了!”看到这里我便潸然泪下,我不禁感慨万千。青铜的一家,就算把房子拆了,也要把葵花接到家里来养。对待葵花,他们就算倾家荡产,也要让他吃好喝好,青铜十分关爱葵花,作为哥哥一直都让着妹妹。可在当今社会,人们对流浪狗万般讨厌;对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毫无怜悯之心;不愿接受任何一件伤害自己利益的事。人们见利忘义,阴谋狡诈,只以为金钱才是最重要的。人们早已没有了本真和善良,这难道不可悲吗?如果人们能向青铜一家一样,对别人友善一些,愿意接受那些可怜的人们,学会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帮助别人,获得快乐,那样世界该会多么美好!

  忘掉城市中那些喧闹和自私,走进大自然,去感受生命的本真,不忘初心,学会在苦难中站起来。用自己的一己之力去帮助他人。这就是我从《青铜葵花》中学到的人生感悟。

  读后感700字 篇4

  今天在儿子的“威逼”下读了《青铜葵花》中的一篇文章《芦花鞋》,疲惫的我很不情愿拿起书,感觉就快睡着了。应付地看了几行,并不是从头开始看,本想应付应付孩子高涨的热情,也为了不至于打击他幼小的心灵。但是,看着看着,不由自主地就翻到第一页,从头认真地读了起来。

  葵花是一个诚实、善良、纯真、可爱的小女孩。她在苦难中学会了坚强,苦难使她更加勤奋,更加懂事。苦难让她学会了克制欲望。对大麦地的孩子们来说,照相是一件让他们既渴望又感到有点奢侈的事情。然而懂事的葵花尽管内心十分渴望照张照片,但是为了不让家里为她再花钱,她却在其他同学热热闹闹照相时,悄悄地躲在一旁。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内心震颤了:现在的孩子哪里会有这种感觉,照片对于我们来说都不算个事情,但是对于葵花来说,能够照一张照片,那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啊!与葵花相比,我们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啊!

  《芦花鞋》让我们看到了葵花的善良,更让我们看到了青铜的淳朴和厚道。为了妹妹能上学,在抓阄时“作弊”把自己手里的红色杏子换成了绿色,在全家人的支持下,把上学的机会拱手让给了爸妈领养的妹妹。为了妹妹上学、放学路上不害怕,他每天按时接送,为了让妹妹能够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他冒着大雪卖完芦花鞋后,连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光脚踩在雪地上走在回家的路上。读后一种敬仰之情油然而生,一个十几岁的聋哑小男孩,他能做到的已经超过他这个年龄应该承担的部分了,他尽全力了。

  葵花让我们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青铜让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是多么的自私、没有担当,让我们惭愧。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青铜这样的孩子,我们的世界将会变的更加美好。在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青铜和葵花一样的孩子们,让我们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这些“青铜”和“葵花”过得好一点。

  读后感700字 篇5

  《青铜葵花》讲的是一个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生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痛苦使青铜仰天大叫,他从心底高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

  他们是大麦地最贫穷的一家,却是最幸福的一家,虽然贫穷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困苦,但对于这些,他们总是一家人心连着心去面对,因为他们相信一切苦难都会过去,他们相信风雨后会看见彩虹。平静的水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生活造不出时代的伟人。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不论是在什么样的时代,苦难总是围绕着人们,困苦总是让人无奈,却又力不从心,也许我们需要的是面对困苦时,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态度,就像罗曼。罗兰说过的那样:“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进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姐妹,而且都是圣者。他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即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饭能体会他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读后感700字 篇6

  暑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青铜葵花》,这部作品让我的内心感到非常的震撼。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城市女孩子葵花跟随爸爸一起来到了一个名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独寂寞的生活让她认识了一位不会说话的男孩子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青铜家为了葵花费尽了心,而青铜也在沉默中呵护着葵花。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甚至放弃了上学的机会。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文章中有许多令人感动的片段:为了给葵花拍一张照片,青铜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更好的做作业,聪明的青铜去田野捉来萤火虫,拿来南瓜,给葵花做了盏漂亮的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晚上看马戏,青铜竟自己一个人把葵花顶在肩上,默默地顶了一个晚上;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给葵花做了一串亮晶晶的冰项链……

  十二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青铜仰天长叫,他从心底里高喊出一个名字——“葵花”!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一阵阵酸楚涌入我的心底。通过这本书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我家住的是电梯公寓,每天放学回家吃一个可口的苹果,在明亮上的灯光下做作业,晚上吃着妈妈亲手做的饭菜,美味极了,深夜我还躺在软绵绵的床上进入甜美的梦乡,我这时才想,我和书中的青铜葵花相比,我幸福极了。

  青铜一家是大麦地最贫穷的一家,却又是最幸福的一家,虽然贫穷给他们带来了许多苦难,但是他们一家人总是共同去面对,他们教会了我做一个乐观、坚强的孩子。我要做一个爱自己、爱他人、学会感恩、懂得珍惜的好孩子。

  读后感700字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但对《青铜葵花》情有独钟,它让我深有感触。

  文中有一个叫青铜的乡下男孩与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女孩,阴差阳错之下,葵花成了孤儿,到了乡下,与青铜以及其他热心人一起演绎出了一段又一段的真情故事,令人感动,催人落泪。

  读着读着,青铜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逐渐高大起来。他不惧风雨,鹅毛大雪中依然卖着家人辛辛苦苦做的芦花鞋。青铜是一个能吃苦能受累的人,他坚持不懈,为了补贴家用,为了让家人能稍微轻松一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可是再看看现在的我们——虽然生活变好了,可是人也变娇气了。我一遇到困难,就会恐惧,就想放弃,与青铜比起来还真是差得远啊!我以后一定要勇敢面对困难,勇于挑战困难,勇往直前!

  这本书还向我们讲述了奶奶为了帮青铜与葵花采棉花做棉袄而累倒的事,我被奶奶这种关爱小辈的情感深深感动。葵花为了帮奶奶治病,不远万里、不怕艰险去遥远的江南捡银杏;青铜每天晚上都提着纸灯笼到码头等葵花回来……他们都盼望着奶奶的病能快点好起来。可是,奶奶最终还是离开了他们。读到这里,我很伤心,奶奶是那么好的一个人,老天却让她因没钱看病就这样死去了,对她很不公平。回顾奶奶在世的时间,享受到了人间最真的情感,因青铜与葵花开心而开心,因他们伤心而伤心,也因他们着急而着急……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有青铜与葵花相伴,也许是最快乐的。这个感人的故事也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与温暖,我也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我在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与疼爱中长大,我也十分爱他们。读了这本书,我更明白了家的重要,我要好好地爱我们的家人,为他们分担忧愁,与他们分享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原来,一本好书不但能增长你的知识,还能让你明白很多道理。《青铜葵花》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读后感700字 篇8

  “青铜又大叫了一声:‘葵——花!’当时阳光灿烂,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我含着泪读完了曹文轩所写的《青铜葵花》。正如书名一样,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葵花是城里的女孩,她三岁那年妈妈离开了人世,她是随爸爸来乡下的。他们要在这里盖房、开荒种地、挖塘养鱼。但天不遂愿,葵花的爸爸意外去逝,可怜的她伤心极了。看到这里,我不禁为葵花伤心,葵花那么小就失去父母亲,和她相比,我是多么的幸运,每天依偎在父母身边,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葵花虽然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但是弱小的她渐渐地坚强起来…

  老天并不是无情的,苦难过后的葵花被一家好心人收养,一个男孩与她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这个人便是青铜。就这样葵花快乐的生活在青铜的家里,虽然伤心和痛苦是难免的,但家人的关心却无处不在。这正是人间处处充满爱呀!

  可老天似乎在捉弄他们,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原来所生活的城市。从此,青铜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对葵花的思念,使一直不会说话的青铜开口喊出了葵花的名字。我想身在远处的葵花一定会感受到青铜对她的思念。“这就是思念的力量吧,作者将这苦难写到深刻之至,将爱也写的如此充满生机与情意呢!”我不由得感叹道。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我们应当如何去直面困难。做为一名学生,我觉得我们面对困难时应该学会去面对它,去挑战它,去克服它。就像罗曼·罗兰曾写到: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本书的作者曹文轩也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是呀!只有苦难才能改变人类。

  读后感700字 篇9

  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孩葵花,一个聪慧固执的哑巴哥哥青铜,一个散发着淳朴气息的大麦地,一个勤劳乐观的家庭……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就这么感动着你,催人泪下。

  有个小女孩叫葵花,惹人怜爱。有一个很疼爱她的雕塑家爸爸,平生最喜爱葵花,特别是用青铜雕刻的葵花。然而,唯一的依靠——她的爸爸,竟下乡去干校劳动时在大河中溺亡。

  于是,悲剧和喜剧一同上演,她遇到了大麦地最穷最善良最乐观的一家——青铜家。还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哥哥青铜。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家庭——他们没钱,但他们懂爱。

  他们有一种精神,那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他们会在任何困难来临的时候,都勇敢地面对,无论什么困难,他们都会挺过来。那是一种由内自外,坚不可摧的力量。从这些质朴的文字中,或许才会真正懂得何为爱。那是一种我愿意为你付出而你默默接受就好的胸怀,那是一种无论做什么只要你好我就好的心意。

  那种爱,是一种纯粹,温暖,透明的爱,它会令人感动,会令人崇敬,亦会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去守护。爱是一种精神,爱是一种智慧,爱是人性顶峰的精魂。

  从火灾到蝗灾再到饥荒,青铜一家表现出的从容、镇定和团结便对是爱的诠释。爱若在,心就在,心若不动,风又奈何?葵花无灯做作业,青铜便捉萤火虫在南瓜花中,一盏盏南瓜灯照亮了沉寂的夜,照亮了一家人的心。没有银项链,青铜就用冰棱穿了一串冰项链,闪亮了所有人的眼,温暖了一个寒冷的冬夜……

  爱无需轰轰烈烈,无需跌宕起伏,无需世人皆知。爱只需在平凡与质朴中缓缓流淌。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皆是幸福。

  你可以功成名就,你可以名垂千古,但你却不能没有爱,其实我们一直都是在爱与被爱中慢慢成长。爱无所求,但求长久。只要还有爱,那便坚不可摧,便会屹立不倒。

  当朴实到极致亦是一种精致与华丽。一生中总有些美丽的故事提醒我们对爱的思考,我们会告诉自己心存爱意。因为爱带给我们的,还有坚韧,感动和美丽。

  无论何时,心中都有一株青铜葵花,面朝太阳,尽情开放!熠熠生辉!

  读后感700字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的书,书名叫《青铜葵花》。

  这本书讲述了两个小孩子在乡村的生活。男的叫青铜,他是一个哑巴。在小女孩没来之前他唯一的玩伴就是那头牛。小女孩叫葵花。她原本是跟她爸爸去乡下工作的。不幸的是,她爸爸不幸溺亡了。她就被青铜一家收养了。于是青铜、葵花二个,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常常在田野间奔跑,在河水里戏水。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本书不只是单纯的写了两个孩子的乡下生活,而是写了爱的传奇。原本家中一贫如洗的青铜家硬是收养了不幸的葵花,给予葵花淳朴的爱。青铜的父母非常喜爱这个小女孩,给了这个小女孩不是亲生女儿胜似亲生女儿的爱。每到过年,家里即使开不了锅,也要给葵花织上一件新的、漂亮的毛衣。让葵花美美的过年。青铜呢?经常陪伴葵花,常常陪伴葵花在田野里玩耍,青铜的陪伴逐渐减轻了葵花失去亲人的痛苦。到了葵花要上学的年龄,家里只有一笔钱留给青铜上残疾学校的钱,葵花想要上学就只能用这笔钱,青铜二话不说把钱给了葵花,让葵花上了学。青铜的奶奶也十分疼爱这个小孙女。经常会给一些小东西给这个小孙女。

  这就是爱,爱是最伟大的,我被青铜一家人淳朴的爱深深的感动了。葵花失去亲人是不幸的,来到青铜家,得到青铜家人的爱又是幸运的。

  我们可以像青铜葵花一样,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感动自己,感动别人!付出就是爱,苦难中的付出就是大爱!

  现实生活中,灾难时有发生。灾难降临时,只要我们有爱,传递爱,就一定能战胜各种灾难。上学期,我们中心小学为贫困地区捐衣服的活动中,我们的家长、学生踊跃捐献爱心的场面让我看到了爱;本学期,学校发动少先队员为翁源龙仙第二小学“每人捐一本图书”的活动和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为翁源龙仙中心小学筹款的义卖活动中,大家踊跃捐献爱心的场面,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爱。

  愿我们拥有爱、传递爱。愿我们拥有和谐,美好的每一天……

  读后感700字 篇11

  曹文轩先生的许多文学作品全部围绕着乡村。写乡村生活,从乡村生活的点滴中体会美——人性美、人情美、人生美(人的生命美)。而《青铜葵花》这本书所讲的生活所体现出来的不仅是美,还有苦难。而这种苦难的承受者,便是本章的主人公。我也现学现卖一把:“每一个时代的人,全部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便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这,是曹文轩先生在《青铜葵花》这本书的后封面所注的感悟。

  老槐树是《青铜葵花》中的一个章节,它所起到的作用是过渡的作用。也是一个过程,是城市女孩葵花,即将融入农村生活,即将融入青铜一家的过程。

  楼主的想要晓得的无非是一个感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抄袭,这是晓得而非得到,所以我不想囿于成规的将我对老槐树的感悟作为一篇文章,成为一个答案。我是想将我读老槐树的感悟,以函授的方式来讲一下:

  首先,老槐树第一小节的开头一段是这样的:“干校的人,千里迢迢来到这片大芦苇荡,是要劳动,并且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这段文字,为下文葵花不得不被寄养在大麦地人家做了铺垫。

  第二节中,表达了葵花的期望——期望葵花来到他们家,成为自己的妹妹。可是,期望总是有的,期望不是幻想,家庭的状况,也使得这个小小少年隐隐有些忧虑,

  在第三小节中,写了葵花在被送到老槐树下领养前干校的阿姨们帮葵花精心地打扮,这一细节所表现的是阿姨们用心对待葵花,和对葵花的喜爱之情。从这里能瞅出,他们对待这个招人喜爱的小女孩,并不是觉得拖累才送给人家抚养,只是迫于要劳动,无暇顾及葵花才将其送走。

  实在吧,我觉得,这一章的重点,是在葵花面临在两个家庭中做选择,也便是在生活困窘的青铜家和物资阜足的嘎鱼家这两个家庭中做选择这一部分。而我们的小主人公——年纪尚小的葵花,却选择了青铜这一家,选择了过贫穷的生活,为何如此?由于葵花了解青铜,了解那个善良的哑巴青铜,所以葵花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葵花也深知,她在青铜家的生活,将会是贫穷而快乐的。

  读后感700字 篇12

  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从中认识了聪明、善良的乡村哑巴男孩和乖巧、懂事的女孩葵花。葵花的爸爸是用青铜雕刻葵花的艺术家,有一次他带着女儿葵花和其他人一起到乡下劳动,葵花的爸爸到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葵花,回来的时候淹死在大麦地的河里,因此葵花成了孤儿。

  青铜五岁发高烧烧成了哑巴,十分痛苦。在闹蝗灾时,全家人吃不饱、穿不暖,可还要下地干活,拼命攒钱,供葵花上学。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而我们今天的儿童棉鞋就有发好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葵花三岁丧母、七岁丧父,青铜一家虽然十分贫苦,但还是收养了葵花,青铜和葵花也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获得爱,真惭愧呀 !我只知道要零花钱,却不知道挣钱是多么辛苦。

  这个故事深深感动了我,看到青铜和葵花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我的心情也会跟着他们快乐起来,看到开心处能高兴得笑出声。青铜和葵花如果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当看到懂事的青铜为了妹妹能念书,而亲手破灭了自己的上学愿望,我的心里也酸酸的。如果青铜和葵花的生活条件再好一点,爸爸、妈妈能让他们同时进学校念书,那该多幸福啊!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蝗灾之后变得更加坚强、乐观。可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这痛苦让让哑巴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大家要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欢乐和痛苦一样,都要赞颂。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读后感700字 篇13

  《青铜葵花》是一本讲述了男孩与女孩之间故事的小说。在一个机缘巧合下,让城市女孩葵花与乡下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青铜——一个哑巴哥哥,细心地对待“妹妹”;葵花——一个花季少女,肩上承担了青铜一家的希望。青铜一家与葵花一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处处为葵花着想。

  《青铜葵花》中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和情谊;写情——真情,将情描写得淋漓尽致,诗情画意。作者把苦、美、爱、情描写得恰到好处,触碰到了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拨动了我内心的心弦。这本书让人入情入境,脍炙人口,百读不厌。我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大发感慨,我会为故事的感人之处而热泪盈眶。此文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读起来流畅自然,清新动人。青铜一家对葵花如自家人,夏天家里只有一顶蚊帐,一家人都被蚊子咬,但他们把蚊帐让给葵花;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给葵花;村子里闹饥荒,也要把最后一口粮食留给葵花,这样的事件数也数不尽。

  逆风翻盘,向阳而生,平静的水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生活造不出时代的伟人。文中的青铜一家,像一辆破旧的马车,但其还是一辆结结实实的马车,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苦难,使一家人学会坚强与乐观。看,就是苦难把这家人锻炼得不一样。青铜一家就是这样,他们一家是当地最贫穷的一家,却又是最快乐的一家。他们家穷困潦倒,但对生活充满信心。他们相濡以沫,在困境中冲破重重阻碍,在绝境中乐观向上。生活就是这样,要一家人同心协力渡过难关。青铜一家人勇敢地面对生活的难关,他们接受了时间的洗礼:收养葵花,经济上的问题;孩子上学,选择上的难关;葵花弃学,感情上的困扰;奶奶去世,精神上的损失;葵花回城,心理上的折磨……但他们都扛下来了,他们完成了现实的考验。因为这一场场磨炼,让孩子们拥有了永久的财富。

  读后感700字 篇14

  读了《青铜葵花》这篇文章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了一位城市小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大麦地这个村庄生活。但,在一次意外中,葵花的爸爸不慎落水,葵花便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因为他的爸爸妈妈也是孤儿。在大麦地,贫苦的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并视她为自己的亲生女儿。从此,葵花有了一个对他非常好的哑巴哥哥——青铜。他们经历了许多,如蝗灾、火灾、为了生活编芦花鞋······12岁那年,城里的人让葵花回城里住。青铜很痛苦,每天坐在河边的一个大草堆顶上,眺望远方,眺望葵花所在的那个地方······

  青铜一家对葵花的爱与亲情, 深深打动着我,让我久久难忘。

  在我看来,青铜一家虽然是大麦地村庄最贫穷的一家,但,也是大麦地村庄最幸福的一家。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家人其乐融融。

  我为葵花心疼,因为葵花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但老天并不开眼,装作没看见似得,让灾难继续在这个家庭重演。让葵花失去她唯一的亲人——葵花爸爸,让她在那么小的时候就经历两次失去亲人的痛苦。

  我也为葵花高兴,因为她有一个爱她的哥哥,爱她的爸爸妈妈和奶奶。她的哥哥能靠自己的智慧用萤火虫给她做十盏南瓜灯,好让她写作业;她的哥哥为了让她报幕时更美丽,变心灵手巧的用冰为她做了一条项链;为了让葵花不受惩罚,他替葵花受过······

  青铜葵花让我想起了黄国荣的女儿。在她女儿3岁时,她有了一个弟弟。她对弟弟非常好,别人说也说不得。

  她弟弟两岁半时,黄国荣的岳父得了肺结核。孩子小姨便无心照顾孩子了。但黄国荣儿子没人照顾,幼儿园要三岁才收。那时女儿六岁,便破例让她弟弟来学校。每天早上,她都会准备零食,并让弟弟先选,自己再选。当他们的爸爸妈妈都要上夜班时,都是黄国荣女儿带着弟弟拿着饭票去食堂打饭,吃饭。再帮弟弟洗脸、洗手、洗脚。要睡觉时,她帮弟弟脱衣服让弟弟睡觉。

  这位姐姐,不是有着和青铜一样所作所为的人吗?

  青铜的勤奋老实,葵花的乖巧伶俐,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我们因该向他们一样,学会克服困难;学会帮家里分担负担;学会让着弟弟妹妹。他们对彼此的爱,我们深深看在眼里······

  读后感700字 篇15

  书,是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书,犹如阶梯,引领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是良师益友,陪伴我成长。

  “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这句名言,使我受益匪浅,我用最工整的字写下来,贴在墙上。

  记得那次,老师推荐我们看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是我含着感动的泪水读完的。合上书本,心中被“青铜”“葵花”牢牢地占据着。“葵花”是一个像葵花一样充满朝气的女孩,在经历许多艰难的坎坷之后,她懂得了人生百味,懂得了要学会感恩。懂事的葵花尽力不让这个贫穷的家庭为她操心。晚上,为了节省油灯,葵花经常借口去同学家玩写作业,但却被心胸狭窄的同学嫉妒成绩好而扫地出门,无地自容;为了节省家里的钱,葵花放弃了拍照的机会;为了给奶奶看病,独自一人去江南采银杏,期末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让青铜在别人面前抬起头,用各种方法教哥哥写字……我被坚强的葵花感动得涕泪满面,被她的懂事、孝心深深震撼。列夫·托尔斯泰感慨过:“心灵纯洁的人,生活充满甜蜜和喜悦。”葵花就是这样,乐观,坚强,懂事、孝顺,饱含着一颗纯洁的心灵,在风风雨雨中像一棵朝气蓬勃的向日葵一样茁壮成长。想想我,有着一个美好的家庭,被家人们宠爱着,可任性的我却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跟爸爸妈妈吵架。而葵花呢,为一位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似亲人的奶奶赚治病的钱,不顾被拐卖的危险,孤身一人来到江南采银杏赚钱。相比起来我十分羞愧。

  葵花让我懂得了感恩,我决定在即将来临的母亲节那天,为妈妈做一件事——洗脚。我端了一盆热热的洗脚水,请妈妈坐在椅子上。轻轻地脱去妈妈袜子,把脚放在水里,我顺着脚跟一直到脚尖,轻轻地揉搓着,当我的手摸到妈妈的脚底厚厚的茧时,心里不禁颤抖了一下,心想:妈妈为了我辛勤操劳,把脚都走出茧了,我不能再让妈妈辛苦,我一定要天天给妈妈洗脚,让妈妈也享受幸福的滋味!

  一本好书可以激励人的斗志,启迪人的智慧。《青铜葵花》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好书伴我成长!

  读后感700字 篇16

  今天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么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成长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成长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成长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己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一定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一定要用我仅有的能力,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但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天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但是,我一直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这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爸爸……

  读后感700字 篇17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童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爱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幸福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幸福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幸福,在40岁那年,幸福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快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幸福。最后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后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后,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读后感700字 篇18

  就像我们的生命需要营养一样,人们的成长也需要友情的滋润。然而我们不能朋友,交友不慎,将抱憾终身。这个道理,杨红樱阿姨在她的新书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中告诉了我们。

  书的主角永远是笑猫——一只可以像人一样会笑的猫。笑猫有一个老鼠朋友,这只老鼠不算是好老鼠,也不算是坏老鼠,不知活了多少年,所以成了一个哲学家。为了营救朋友断了尾巴,一只万年龟将他变成了一个球,所以又被叫做球球老老鼠。

  笑猫有三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一天,他们住的地方——翠湖公园举行了一场交友会。三只小猫分别交到了自己的朋友。可过了不久,他们又和各自的朋友绝交了。胖头的朋友一天到晚就知道带着胖头胡吃海喝,其他的什么也不干,胖头和他在一起,消耗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收获的只是脂肪。二丫的朋友虚荣、做作、臭美、傲慢,二丫受她的影响,把自己原本漂亮的虎皮毛色染成了黑色,把走路姿势、说话声音、名字都改了。三宝的朋友初看很不错,做事果敢,有勇有谋,有气魄,有闯劲。可交往久了,却发现他原来是一只没有孝心的小猫。三个孩子初次交友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甚至失去了继续交朋友的信心。

  通过爸爸笑猫的开导,三宝决定踏上寻找黑骑士的道路。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在汶川地震中尽职尽责,救了很多人。三宝在那时与他相识,成为好朋友,和他一起救人。后来在一次搜救中黑骑士被砸下来的水泥板压断了一条腿,从此与三宝失去了联系。还有一只名叫公爵的的搜救犬,在搜救的行动中肚子被钢筋划破,英勇牺牲。三宝和他们在一起时,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在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认识各种类型的人、猫、狗,也在一次次寻找中思考着,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样的朋友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最后,三宝找到了做了导盲犬的黑骑士,体会到黑骑士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宝和黑骑士做朋友,他将受益终生,黑骑士身上的美德,将成为三宝人生的指路明灯。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胖头和二丫之所以学到坏毛病,和他们所交的朋友有莫大的关系。不能不交朋友,也不能朋友,这便是杨红樱阿姨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们的一生。

  读后感700字 篇19

  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还有熬了两天晚上通宵,终于把疯狂的《放羊的星星》看完,放羊的星星读后感。偶像连续剧总会给人一种男女主角男的俊俏,女的漂亮,剧情浪漫,完美,给人一种脱离了现实的想象和向往。

  看完了,整个人都‘崩溃’了。我完完全全被剧情和男主角林志颖给深深吸引了。从小大现在我都没有所谓的真正偶像或者崇拜者能令我内心如此澎湃和感动,而从《放羊的星星》里的林志颖另我萌发了一股迟来的青春偶像风,我被那俊俏甜蜜,潇洒的外表和内在那种刚强,对梦想执着的追求,做事全力以赴的精神给打动了。

  以前只是对他有大概的了解他是位歌手,很帅。但是当我查看它的资料的时候,他的36年人生履历,我真的很感动。

  他实在是太不起的年轻有为大好青年。在人生低谷的我,他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共鸣和鼓励和觉悟,令我好对人生的意义有了新的看法他的哲理座右铭:

  “如果有一点可能,就会马上起身立行的尽全力实现,成为一个真正的梦想实现家。”这是林志颖的座右铭。

  林志颖是幸运的,林志颖是成功的,但是,谁又明白——“或许你认为我拥有的一切是受到幸运之神眷顾,我觉得你没说错,但是,上天之所以厚爱我,是因为我从来不轻言放弃,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只要我想做的,一定全力以付!”

  很佩服他对梦想的执着,叫他实地为自己人生做计划,做自己喜欢的,人因梦想而伟大,不要因为别人改变自己,要为自己改变自已,。

  他有一位歌手,到演员,到赛车手,到林志颖车队,企业家,慈善家,官方代表人物,成为世界杰出青年,我坚信林志颖的动力基于他对梦想的执着追求和全力以赴。 曾经我也是个梦想家,总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梦想,但是由于生活的种种压力和不顺利,令我停滞不前,我气累和失望。

  但看到林志颖的经验,给了我找回人生的另一片光彩,幸运之神是眷顾我的,我的生命一直往前走,我要凝聚生活的点点滴滴,积累人生的财富,始终充满梦想的,积极地,不轻言放弃地,全力以赴地成为一个真正的梦想实现家!

  丹励,加油! 活出你的生命,为你的精彩人生开辟另一翻天地,实现你的梦想吧。

  读后感700字 篇20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良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辽阔图景,波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很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天子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常庶民;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盘根错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奋斗、社会抵触、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活泼的刻画。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生农夫家庭但博览群书的青年。这个超群绝伦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二心憧憬拿破伦时期的沸腾生涯,盼望通过参军去建功立业,飞黄腾达。但在王政复辟时代,在极其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盼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象征部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破叶尔市长德?瑞那府受骗家庭老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博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打算以此到达发达的目标。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家秘书,同时勾结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筹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懊悔的教士的支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检举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跟梦幻完整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格的审讯,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停止本人短暂的毕生。专心愿望解脱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弃的于连,是殚精竭虑,不择手腕的。他明明崇敬拿破伦,却要当众痛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可能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懂得那时的生活背景,只晓得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片子里一样去表演一个和自己心坎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迷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山河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正义永远克服邪恶,于连终极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挚少些虚假。

  读后感700字 篇21

  世界文学居人高尔基的小说《童年》是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它是高尔基成长的第一个足迹。书中描绘了十九世纪末俄罗斯的社会生活画面。

  这个学期,我认真地拜读了这部作品,有太多的感想和感悟。说起童年,在我的眼里是阳光、幸福和快乐的,可是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发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真是太艰辛了。阿廖沙童年时寄居在外祖父家,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外公严厉而暴躁,经常打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他不但幼年丧父,11岁时还失去母亲,外祖父破产。从此他失去生活依靠,独闯社会,浪迹天涯……似乎一切的不幸都降临在他的头上,只有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她常常给阿辽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在无形之中就教育了他应该做一个乐观,善良,独立,内心强大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又是一个热爱学习的童年,他在书中说到,小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种各样的粗人,全像蜂蜜一样,把自己的生活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他们尽自己所能,大量地丰富着我的心灵,只有这种蜂蜜往往是肮脏而味苦的,但是要是知识,就是最甜的蜜。

  这段话充分体现了当时苏联(现俄罗斯)孩子渴望学习的精神,当时的学校少的可怜,大多数的孩子只能在大街上玩耍,虽然很想上学,但条件不允许,他们只能抓住生活的点点滴滴,学习,充实自己。相比之下,我们现在和他们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的学校一栋栋教学楼拔地而起,操场平坦宽阔,一间间教室宽敞明亮,窗明几净,空调、电视、投影仪,各种各样的现代化装备一应俱全,再加上认真负责、乐于助人的老师,我们现在的条件在那时的苏联(现俄罗斯)儿童估计想都不敢想,但是我们身边的许多人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学习的机会,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虚度光阴。

  读完《童年》这部作品,我深深的意识到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低头,做一个乐观向上,充满自信和勇敢的人。

  读后感700字 篇22

  《论语》是孔子与其弟子所编,虽说是两千多年前所编的,但还是让世界、让人民,更让我受益匪浅。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的主旨是做人要实事求是,不能似懂非懂。我一直把这句话当做耳旁风,不以为然,直到六年级危老师讲这句话时,才让我对他产生了兴趣。家人总说我学习时候不知道好方法,而我却总是打断他们,这才导致我考试吃了大亏。

  记得那是桂花褪下她的平凡,开始展露光芒时,我却在考场上犯了愁。随着一生声哨响,数学考试开始了。刚开始答题,有的同学却犯愁了,眉头紧锁,而我却如鱼得水一般。我用轻蔑的目光看了看他们,从心底将他们狠狠嘲笑了一番,才继续答题,写着写着,我的脸色却陡然一变,死死盯着这道题,一只手挠了挠头,用嘴啃着另一只手,背上不停地冒汗。这时,我仿佛看见同学们对我指指点点,死党对我竖起的大拇指已缓缓向下,这打断了我的思路。这道题是老师说了多遍的呀!本是这样懊悔的我,却被想象所打断,气愤到双眼几乎喷出实质的火焰,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卷子上乱蒙开了。由于这道题导致我后面的思路混乱,大脑已经崩溃。写完后我也没有检查,只是用手有气无力的,懊悔的,捶了捶脑袋,便在脑海中回想老师讲课的细节,可细节全是与同桌玩耍,唯一听到的一句话是:“谁还有不会的?”我看了看同学们都没有举手,也没好意思举起手来,这才“一错造成千古恨。”我垂头丧气,像霜打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地垂在桌子上。卷子发下来后,我倒在了及格线上,这可能对差生来说是艳阳高照,喜上眉梢;可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上语文课时,我像失了神一般,却猛地听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一看原来危老师在讲这则《论语》呢!这使我忍不住回想了一下自己在数学课上的所作所为,于是我很快把这句话在心里默念了几遍,当成自己的座右铭。

  从那以后,我也像桂花树一样慢慢展露自己的光芒,不可阻挡。而实事求是的精神更是印刻在我的心中。

  读后感700字 篇23

  我特别喜欢风筝,喜欢拿风筝在草地上奔跑,欢喜地看着它在广阔的蓝天上自由自在飞翔。我对风筝有着一种由衷的喜爱。但是你可知道童年时期的鲁迅对风筝却是十分厌恶的。他认为风筝是那些没出息孩子的玩意。那时的少年鲁迅有一位约十岁的小兄弟特别喜爱风筝。一天,他看见后园的角落里孤零零的躺着一只撕破了的蝴蝶风筝,便小心翼翼地拿起,细心地把风筝补好。正好路过的鲁迅看见了,不仅把风筝的翅膀折断,还将风筝狠狠地掷在地下,踏扁了……当他们离开了多年后,鲁迅已是中年,他偶然看了一本外国讲论儿童的书籍,童年的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原来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想到这里,他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心也仿佛成了铅。

  看了《风筝》这一本书,我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由于父母对于我们有很高的期望,所以从小就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每天放学回家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写爸爸出的练习题。稍大了一些,就帮我报名参加了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我每天的业余时间几乎都在公交车上来回奔波。有时我真想快些长大,好脱离这样的生活。

  有一天双休日,我上完了课,踏着沉重的步伐,一脸疲惫地回到家。在喝水时无意中透过窗户,看见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跳皮筋,玩得可带劲了。顿时我忘记了疲劳,脚也好像不酸了,跳皮筋可是我的强项呀。我满心欢喜地对爸爸说:“楼下的小朋友在跳皮筋,我也想去,行吗?”|爸爸毫不犹豫地说:“不行!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天天就只知道玩,长大会没出息。你快去学习。”不管我再三请求,爸爸都没有答应。我十分无奈,呆立在窗口远远地看见伙伴们快乐地嬉戏,而此时的我心里却在痛苦地哭泣。我无力地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当我抬起头时,好像看见了一只风筝孤独地在灰蒙蒙的空中游荡。

  爸爸妈妈,你们可否听到我们心灵的呼唤?逛公园、放风筝、老鹰捉小鸡……难道它们真的离我们这么远吗?正当的游戏,可以让同学相互了解,更能增进友谊,能让我们的身心更健康。童年就应该是快乐、无忧的!愿天下每一个小孩都能像五彩缤纷的风筝一样,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愿每一个儿童都能留下一个金色的童年!

  读后感700字 篇24

  受一位书友影响,觉得一书读罢还是要记点东西。

  一、关于时代和个人

  《法国中尉的女人》之后,“时代具有欺骗性”这句话牢牢刻在我心里。时代,是由众多的人构成的,没有谁跟谁的步伐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时代虽有“大势”,却没有上限和下限。突破上限的都是先行者,而先行者总是被众人视为下限。待遇好一点的,是婉拒是淡漠,待遇不好的,自行脑补。

  晏阳初和梁漱溟的平民教育、梁思成的京城规划、马寅初的计划生育……先行与毁灭、迟滞与反省,今朝此刻也一定还在上演。

  二、关于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是最高原则,原来是有条件的:构成集体的所有个体的利益诉求能在被接受的情况下达成一致。当你拒绝这样的条件,那么还是自成一个得好。

  所以,在时代和集体面前,要保有个人的自由。不要顾忌什么主流,你以为随大流走很有安全感,谁知道是悬崖万丈的安全感还是前程万里的安全感。

  三、关于自由

  真正的自由不是行动的自由,而是态度的自由。《活出生命的意义》在描写面对集中营个人态度的自由时,其实没有感动到我。因为那样的自由,始终指向积极的,积极是社会和他人的期望。洛克的自由,在于他不在意,所为种种,只在于他喜欢。这样的态度,不指向外界,而指向自我。

  四、关于权力

  每次读到这样的字眼,我总是想起曾经的被伤害,此生难忘此生不会忘。权力的荒诞在于,权力是由别人给的,却常被用来伤害于人。当权者按照自己随意的意愿、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甚至是没有理由,要求他人的服从,并且自鸣得意、自恃权威、毫不自知。尤其在教育方面,教育本在育人,权力给错了人,就是毁人。

  高中埋头应试教育,那时读一本散记,读到周国平去某学校走访,该校高考很多清华北大,考上北师都算差的。可某位学校领导跟他说:周老师,我们这些人,都是历史的罪人。

  这是有权,但明智、自知。时代具有欺骗性啊,放到历史的维度下,那些自视甚高的当权者多么可笑。

  扈三娘全家被害,被宋江软硬兼施,逼留梁山,认仇做亲,下嫁从贼。于是自此之后,施耐庵几乎就不让她说话了。他不知道,她一开口,该说什么。

  当时我也没说话了。但我不会原谅。

  读后感700字 篇25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读后感700字 篇26

  在世上人人都是平等的,读了《简爱》后,我的心灵又经过了一次“洗礼”。

  主人公简爱,她虽然没有美丽的外表,更是没钱,但她有着一颗对生活炽热的心。她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地追求。

  简爱还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虽然简爱的舅妈里德太太在她小的时候,曾狠心地把简爱送进了孤儿院。但是在她舅妈里德太太生病快去世的紧要时刻,她还是离开了桑菲尔庄园,度过平原,来到舅妈家,去看望她快去世的舅妈里德太太。并且原谅了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简爱最终的美好生活也是和她舅妈里德太太,她的善良有一定关系。

  文中的罗切斯特也是一位值得欣赏和学习的人物。他虽然有很多财富,身价就有3万英镑,但他还是有着睿智的头脑。他对待爱情十分执着,他不在乎简爱没钱的家庭,卑微的身份,他敢爱敢恨,热情奔放,具有同情心。正是因为如此,他和简爱最终才能永远幸福地地生活下去,罗切斯特很善良,他原来的妻子是一个疯子,但是罗切斯特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大疯子以后,并没有抛弃自己的妻子,而且收留了她。后来,一个黑色的夜晚,这个疯子把房子点起了火,走上了隔楼,罗切斯特为了救人,从高空掉落,成了一个残疾人。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份地位悬殊的爱情也是他们共同奋斗的结果,从简爱从小在孤儿院如此艰难的处境成长,并拥有博大的学识的才华就可以看出简爱肯吃苦耐劳努力地把握自己的人生,敢于奋斗。这也是简爱的优秀品质的一部分。

  简爱敢爱敢恨的性格,也十分值得赞美的。她有着火一般的热情和赤城心灵。虽然简爱从屈于世欲的压力,她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不平等的地位努力地追求爱,勇敢地去爱。

  简爱的表哥是一位为宗教献身的牧师,他的名字叫圣约翰,他固执地笃信上帝,敏锐而严肃,喜欢帮助人,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简爱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救过简爱一次。可以说没有圣约翰也不会有如此美好的结局。或许,我们也要感谢圣约翰。

  我们要学习简爱,做一个敢爱敢恨,自尊自强,不卑不亢,不向命运低头的人。用那一颗炽热的心灵,温暖自己的生命。也要学习桑菲尔德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学会动脑,要老实诚实,学会帮助别人,学会做人,要善良。

  读后感700字 篇27

  作为儒家的代表作,论语,在中国文化中占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的理念是中国人处事的指导是中国人做人的标准,它是滋养中国文化的精神土壤,古时候便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论语提倡积极入世,以克己复礼的思想给众人约束自我智慧于他人的治理理念,让人们能够更好的创造一个有人心的社会,在于天下他汇集了天下,人在于个人,他指导人们实现自我价值,这份传承至今的思想影响了一个又一个中国人,甚至给海外也带来了思想的碰撞。

  论语让我直面自己,摒弃坏习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时会会遇到一知半解或者一点也不懂的状况。可是为了让自己显得聪明的,或至少不太愚笨,就假装自己已经很懂了,可事实上这才是真正的愚笨,想知道自己哪里不懂并不耻下问,或恭敬地向老师询问才是智慧的体现呀,所以在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中,要遵循孔夫子的话才能有所提高,做到能够举一而反三。

  论语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学习这件事,论语提倡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于学习,喜欢学习更能从学习中获得乐趣,得到益处,把学习当做爱好去做,学习的效率更能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多学学着,专心多问多思考,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学习,更能沉浸在其中。

  当然论语最重要的还是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这其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淡薄思想有攻自后而博泽于人的宽容态度,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谦虚精神,也有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进取态度,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昂扬志气,在今天的中国这些品质都被我们的追求,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拥有这样的品质,营造出一个大同的社会,论语无疑是一个权威的指导。

  后世的许许多多的思想都源自于论语文人墨客们需要他给予治国的指导,武将们也需要他洗涤内心的力气,而我们更需要将他细细研读,从少年到中年到老年,它会给予我们最积极的建议,让我们在社会中有所一代论语之光将第三10而至,万事生生不息,论语是我国文化历史遗产的一个瑰宝,也是我们每个青少年应该值得品鉴的一本书。论语影响了我,我从以前的,不懂装懂,到不懂就问,我认为我已经明白了这道理,自身的聪明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实质上的。

  读后感700字 篇28

  一提到狼,很多人都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阴险,它也是一个贬义词,比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等。但是事实上,当我读完了《狼道》这本书,我对狼有了重新的认识。

  狼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团结力量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书中所说的真正的狼族精神不仅仅在于团结,狼群的力量源泉也不仅仅是因为团结。

  狼也有着许多不为常人所知的优秀品质,比如耐心与坚韧:在面对大群猎物的时候,狼群可以在一个合适的区域连续不眠不许几个昼夜,只为等待最佳时间,然后一举消灭。

  比如合作精神:人们在形容狼的时候,往往用“独狼”、“孤狼”等词语,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狼是一种群居动物。为了生存下去,狼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它们团结合作的精神和技巧,即使是人类也难以望其项背。一只狼可能不是一头虎的对手,但四五只狼却足以杀死比他们强大很多的老虎。

  比如目标:狼的一生都在寻找目标,它永远在找那个强而有力的目标,永远在攀登,一直在竞争中前行。没有猎物它们就去寻找猎物,发现猎物它们就去追逐猎物。寻找、发现、追求、获得,这就是狼的生活要素。生活和学习也是一样,要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要想做到哪个职位,这就是我们为之奋斗努力的目标。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团队是一只船,每个成员都摇着一只橹。只有大家一起朝相同的方向使劲才能驶向前方。没有忠诚就没有立身之本,没有责任就没有人生价值;世界是公平的,我的以个人存活于世界上时我们是何其的渺小,但是当我们是以团队在奋战时,我们就会无形中多了一份底气。人活于世,必须学会与他人合作,取长补短,不断充实自己。

  我认为这和我们职高生的处境非常相似。我知道“职高生”这种学历在社会上是比较低下的。相同的,假如我们在一个公司上班,也会叫人看不起。但我不这样认为。为什么说只有高学历的人才会创造奇迹。我认为只要有狼族精神,有爆发力就能使出那最为致命的一击而成为不败之人。

  我想说,其实我们生活中,狼族精神是不可缺少的,大家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困难而选择放弃,一定要和狼群一样拥有如此的精神,一起创造美好的明天。

  读后感700字 篇29

  读了鲁迅先生的《野草》,觉得这部散文诗集很有韵味。我收获颇多,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

  一棵不起眼的小草,却以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掀翻压在自己身上的巨大的石块,坚强地露出他那小脑袋,鲁迅写野草,暗示着自己就是那个时代的小草,即使经受无数次摧残,依旧能依靠自己的力量顽强得站起来,拿起笔来抨击现实的黑暗。他亲眼目睹黑暗的社会现实,用自己坚强的毅力去拼搏,让生命之树最终绽放出了美丽的花朵,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唤醒了那一代的青年。

  鲁迅,他是那个时代的先行者,他忍受着孤独,审视生命的本体,感受人类灵魂深处的感情,努力用笔杆去战斗,唤醒人民的心智。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人是渺小的,可渺小又怎么样呢,小草是渺小的,它却靠着自己的毅力,顶开了巨石。小草能顶开巨石,精卫能填海,那还有什么是我们不可以做到的呢,即使自己的力量再微薄也可以撼动面前巨大的石头,所以,即使面对难以想象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努力也一定可以克服。

  我们要做新时代的野草,即使现在生活安逸,不需要再向前人一样去开创崭新的时代,但我们还应以那苦难的时代为戒,勇于面对生活,直面挑战,要有永不言弃的勇气和信心。

  奥运会上,一个个运动员努力拼搏,即使自己没有冠军强,也要拼尽全力;即使落后20、30分也要打出自己的特点打出自己的气势,不为祖国丢脸,不让人民失望,所以,奥运场上杀出了一匹匹黑马。

  我们,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也要努力拼搏,拼搏过了,人生才精彩。对人生而言,重要的决非凯旋,而是战斗。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就要有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在面对巨大的挑战时,拿出自己的勇气,要以野草般顽强的毅力去面对,即使知道对手很强又怎么样,要知道一切皆有可能,不去努力,不去拼搏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就算输了,也不要紧,站起来,重新面对挑战,要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勇气,终归有一天会迎来胜利的。

  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自己肯努力,肯拼搏,终将会有所成就的。

  读后感700字 篇30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写的散文——《正义》。

  文中讲到,正义,其实随处可见,因为它就在我们的心中。我想是这样的,每一个人看到高年级的哥哥欺负低年级的小朋友时,心中都难免有对高年级的憎恨!

  那就是你心中的正义的存在而表现出来的。所以,正义,随处可见。

  现在,我深切的感受到朱自清说得那样的对,细心的你一定会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上级”对“下级”的命令、要求就是宗旨,自己一点正义感都没有。比如说,没有抵抗力的宝宝最容易铅中毒了,明知如此,还是照样的卖给经验不足的“新妈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上级的命令、上级的威权、上级的指令把服务员的正义给压住了,也就是说,在服务员的身上找不到正义的影儿。正义,应该成为人类进步的一个阶梯,而如今……

  背后的正义更让人伤心。

  一个为富不仁的人的背后总会受到他人的指责,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在哪个人的面前就只有恭敬。朱自清的这个观点我就更赞同了。一个人只要是善良,他(她)就是善良,是险恶就是险恶,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切事实都逃不过大家的眼睛。要相信自己的判断,要勇敢,错了错了!

  这需要的并不是勇敢并不是自信,而是正义,正义之光永远是对的,所谓自古终来——邪不压正。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只是人们心中的正义没有被释放的原因。

  生活就像一场戏,等自私自利、威权、势力、亲疏、情面等等都演完了,马上就剧终了,我们的正义,还演什么呢?演什么?正义比一切保护动物都要重要。正义,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展示自己。其实,恩,怎么说呢?正义就在我们的心中,只是被自私自利、威权、势力、亲疏、情面给扣住关了起来,关在了黑暗的屋子里,常年不见天日,时间的关系,正义的力量越来越小、越来越渺茫。

  正义在哭泣,以前,人类也忽视了它的存在而使剥削主义猖狂,正义没有快快活活的生活过一天,它正在被人们遗忘。不知在多少年以后,人们可否记得是正义帮我们走过了艰苦的日子,正义的影子又在哪里呢?正义,你在哪儿??在哪儿?在哪儿?人类的思想在不断的跨越,但,人们丢失了最重要的最纯真的最可爱的正义。反省反省吧!

  自己的行为。

  读后感700字 篇31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

  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简。爱长相平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他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习。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

  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用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这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读后感700字 篇32

  《离骚》在诗歌艺术表现手法上有很大开创,其中之一就是比兴手法的发展。

  比兴手法在《诗经》中还是单纯的触物起兴,而在《离骚》中则形成了一个寄寓深远,绵邈优美的「香草美人」审美意象群。

  《离骚》是一篇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的高度艺术性的抒情杰作,它奠定了中国诗歌史上浪漫主义传统的基石,被后世视为浪漫主义的源头。受楚地巫文化传统的影响,屈原凭借其自由奔放的想象力,以其波诡云谲、变化莫测的神来之笔,将神话传说中的云龙凤鸟、神女天帝,自然界中的香草佳木与现世人间的坎坷际遇糅合错综在一起,在幻想与现实的水乳交融中,创造了一个奇伟瑰丽,迷离缤纷,高远玄邈的艺术世界。

  “宁溘死一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这句是我最难忘的一句。这里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却在字里行间充分的透露出作者希望报效祖国,为国家效力的热衷这情。

  是啊,也许屈原那热血沸腾的心我们终生无法亲身体验,可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我不能和今人志同道合,但却心甘情愿沐浴彭咸的遗辉。” 好一幅幽美恬静的水墨画卷,好一种看破世俗,红尘的浩荡之气,好一位用生命来铸成宏伟诗篇的屈原。

  浪漫幻境中的求索既是屈原内心冲突、苦闷的象征,也是他坚贞执着的顽强人格的展现。对国家真挚深沉的爱和对自我高洁人格的坚持,使屈原始终坚守理想,生死以之,最终以死殉志。而由其心血凝成的《离骚》,也因此塑造了一个光照千古的不朽人格,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格的形成。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 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

  读后感700字 篇33

  《呐喊》读后感 呐喊被搁在不起眼的书柜上,倒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我小心地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认真地阅读起来。虽然读了《呐喊》已不是一遍两遍了,但它每次带给我的震撼却总是有增无减,仿佛每一次阅读都是与先生心灵的交流。嬉笑怒骂、悲欢离合,虽然置身于外,却又深入其间;虽已永远成了旧的故事,却永远能给世人新的启迪,这大概就是《呐喊》之所以被称为经典的原因吧!

  合上书,突然想到先生离开我们已七十多个年头了,不知道先生在天之灵,如果看到当今文坛的风气,看到他的旧作在某一书店重登榜首,会做何感想:是焦急地呐喊,是失望地彷徨,还是点上一支烟,面对眼前丛生的杂草,冷静地思考?

  其实,我们的作家们,不,书贩子们,你们才真的应该好好反思自己,在这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你们都做了些什么!看看中国文坛在你们的带领下成了什么样!当国外的科幻小说、言情小说大举入侵中国文坛的时候,你们是随波逐流,还是急流勇进?当博客、论坛使文学大众化的时候,你们是继续高昂起头颅,还是卷起裤脚混水摸鱼?当各大榜单被那些快餐文化占据的时候,你们是否想过还击?当文坛商业化的时候,你们创作时想的是荣誉,还是钞票?当文坛娱乐化的时候,你们是否有过自我定位:作家,还是名人?愤怒中,我又看到了先生的背影,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点起一支烟,吞吐着忧虑和感伤。他时而思索,时而疾书,他在用笔和敌人战斗,他在用心为中国文坛、为迷惘的国人呐喊! 当年先生弃医从文,为的是根除国人麻木愚昧的封建恶疾,

  而如今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拾医术,抓一帖良药,专治见钱眼开、崇洋媚外的顽症? 离开书店的时候,又看到了那张排行榜,骄傲已经退去,更多的是担忧:“呐喊“的大旗将由谁来扛?这时,几个“红领巾”人手一本《呐喊》走出了书店。想必是老师建议他们买的吧,《呐喊》登上榜首的功劳多半要落在他们的头上。

  回首,却看到更多的孩子在“畅销书”、“口袋书”海洋中迷失方向…… 也许,没被快餐文化污染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读后感700字 篇34

  这次的内容大概是卢梭从一个天真的少年到他事业有成的这段时间的事。

  经过这一段的阅读,对一个现象很感兴趣,那就是我感到卢梭的部分心理活动和对外界事物的反映与我极其的相似。我这么说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也有成为一个伟人的天资,而是说一些感情,或者是心理反应或情感,可能是组成一个人内心情感或个性的基本因素。我想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这里我占且就叫它”七巧板“理论吧。就像是七巧板一样,几种同样的普遍的情感,经过不同的组合,演变成了千千万万种不同的个性。又或者可以说是乐高玩具,几个简单重复的积木似乎可以拼接出整个世界。

  最开始这么意识到这个理论,是因为我之前产生了这么一种认识,即人人都一样。意思是世界上其实没有多少比你笨或是比你聪明的人,一个人每多一个缺点,都会有一个相应的优点作为补偿,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天才也是有的,不过个人认为比例较低,否则就不会被称为天才了。所以说,既然认识到卢梭与我一样,一个几百年前的欧洲人与一个几百年后的中国人一样,那么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是差不多的呢?我认为是的。

  虚荣与自我保护,也许是人天生就拥有的一个特质。至少作为生物的基本特征之一,自我保护我肯定扎根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细胞中的。但是在这里,虚荣与自我保护之间的界限似乎很模糊。表面上看起来不相关的两个概念,其实是相通的。我这里所说的自我保护,并不是物理上的保护,而是精神的一种自我保护。在一个人受到攻击时,这里当然也包括精神的打击,通常情况下,大脑都会给出一个应对的信号。在我所读到的卢梭的忏悔录中,他即使用文章给予了攻击他的人以反击。

  在这里,既可以是认为是在他的角度对整件事情的理解,又可以认为是他对于攻击他之人的批判。所以在他的著作之中,即使是他真的认为他已经做到了公平公正,他也有自我辩解的成分。这能不能叫做虚荣呢?虚荣心是一种表面上追求荣耀、光彩的心理。在这里,我想这个判定的界线是模糊的,所以应该是既是又不是吧……

  读后感700字 篇35

  诗经,就如古朴的石阶:虽陈旧,却已屹立千年;虽古朴,却载满了人情冷暖。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我读到的关于《诗经》的第一句句子。那时候的我学习《关雎》,什么都不懂,就只能听老师给我们讲它用的各种写作手法和它所表达的意义。而如今,老师讲的我早已忘记得一干二净,唯一记得的就只有那其中承载的满满的浓情与少年求而不得的深深无奈。我也已经不再像曾经那样只能“听老师讲”了,我已经可以独立地从我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它,不再完全依赖老师的讲解。诗经,可以在我彷徨躁动时给我清风般的抚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诗经·桃夭》是我在整部《诗经》中最喜欢的一首。《桃夭》虽是一首婚嫁赞歌,但写的却是对即将出嫁的女子的美好祝愿。《桃夭》中虽无对女子的妆容进行描述,但是却通过对桃树的描写,从侧面展现了女子的美丽。虽无直接表达对女子的祝愿,但是却通过满树的果实和茂密的枝叶,表达了他对女子的祝福。诗经,可以在你孤独无助时给你阳光般的安慰。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战事不断,戍地不稳,战士背井离乡,妻儿孤苦,老母年迈。但倭寇猖獗,又岂可弃国家于不顾?无奈只能辛苦家人,在战场为国家而厮杀。或许家人会怨他,不理解他,但他对国家无愧,这就够了。而真正的勇士,要敢于直面人生的挫折。诗经,可以在人迷茫时如灯塔般为人指引方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灭的热情,每个人都有过去,每个人都有故事,或许人生本就是一场一场又一场的戏,聚集,然后淡然的离去;生命本就是一次一次再一次的轮回,出生,然后孤独的死去。我们不停地记录一张张面容,与别人一次次相遇,再一遍遍的擦肩而过。我们走的道路虽各不相同,但最终我们必将去往同一个地方。

  若你感到彷徨躁动,《诗经》可以给你清风般的抚慰;若你感到孤独无助,《诗经》可以给你阳光般的安慰;若你感到迷茫,《诗经》则可以像灯塔,为你在重重迷雾中指引方向。读《诗经》,其实不在于你看了多少,而是在于――你懂了多少……

  读后感700字 篇36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读后感700字 篇37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读后感700字 篇38

  《边城》这本书是由“市集”、“静”、“槐化镇”,等七个故事组成的,这些故事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醇醇的美酒,给我带来了美好的享受。这本书的作家是湖南凤凰县人,20世纪优秀的中国文学家之一,1902年出生,1988年离开人世,他就是——沈从文大作家。

  巴金伟人对沈从文大作家说过一段话:“从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喜欢表现自己,可是我和他接触较多了,就看出他身上有不少发光的东西。不仅有很高的才华,他还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巴金说的这段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沈从文大作家的性格特点,让我更加敬佩沈从文大作家了。

  《边城》是沈从文久负盛名的代表作,小说以20世纪30年代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城淳朴的世道民风和天然的生活状态。书中每个章节都似一幅或浓或淡的水墨画,以古朴清新的语言,表现出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形式”。

  《边城》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市集”一文,这篇文章的第一段话是作者对环境的描写,描写得非常细致,让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廉纤的毛毛细雨”、“一个小小的乡场”、“如烟如雾织成的帘幕”。这些东西都是非常平凡的,但是在沈从文大作家的笔下却被描写的非常生动,让我看得手不释卷、废寝忘食,里面的精彩内容更是让我看得书不释手、目不转睛、全神贯注,就好比坠入了书海,怎么叫也叫不醒,喊也喊不醒,就犹如来到了一个自己的缤纷世界里,无法自拔了,也没有人能把我从书海中救出来。

  我只要看了沈从文大作家写得故事就会看得非常入迷,看完之后在我的脑海之中就会有一幅幅精彩动人的画面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让我感觉看沈从文大作家的书就好像在看会动的动画片一般。

  沈从文非常喜欢以描述景物、描写环境为开头来写,或者以讲述现在情况来作为开头。而这一点正是我们大家写作的不足之点,所以,我们大家要学习沈从文大作家的写作手法,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沈从文大作家写的文章开头也好,正文也好,结尾也好,就好比是凤头、猪身、豹尾,让人看得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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