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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营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07-07 23:39:28

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营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营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营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委宣传部: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力对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营项目和周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认识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历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场所,是广大群众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也是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我局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设,积极配合双江镇党委、政府加强和规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深刻认识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设,是双江镇党委、政府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重要职责,是教育基地加强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任务。充分认识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措施上具体有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先进文化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基本情况

  闇公旧居于1986年列为XX市文物保护单位,依照国家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划定了一般保护范围和重点保护范围。1992年对闇公旧居进行了全面维修,并布置“闇公生平业绩展览”,向广大群众开放。每年接待各界参观人士近10万人次。1998列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目前正在争取和申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管理单位情况

  我局根据《XX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照文件要求,抓紧对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现状进行普查。目前,我县只有杨闇公旧居是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2年设立闇公旧居管理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在,每年县财政投入13万元,包含人头工资及小型维修。单位编制10名,现有工作人员10名,中共党员4名,大专以上学历6人,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门票为每人每票15元。开放时间春季从8点至18点,夏季开放时间从7:30至19点。开放过程中对70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和学生集体参观均实行免票参观。

  在闇公旧居教育基地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开办了图书借阅,资料销售和香橙、五香花生米等旅游产品的出售等方便群众参观的服务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均未承包经营,也未招商。

  四、环境情况

  杨闇公旧居面对双江古镇街道,背临猴溪,左为传统结构的居民住宅,右为古建筑源泰和大院(今为双江镇政府住地)。2006年,闇公旧居面临虎溪的古“朝门”及保坎和青砖围墙,由于年久失修,早已倾塌于民房群中。因双江镇政府将旧居及其相邻的源泰和大院临溪一面修建广场时,在拆迁民房过程中,才将旧居原“朝门”、保坎及围墙的险情暴露出来。为了整治和优化闇公旧居的环境,保障参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加强旧居的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双江红色教育基地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打造双江杨闇公红色教育基地,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红色教育,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局及时请示市文物局聘请河南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现场踏勘考察并对排危修复杨闇公旧居朝门、保坎及青砖围墙进行设计,投资6万元,全部修复了闇公旧居朝门、保坎及青砖围墙,并引资30万元将闇公旧居后院至猴溪修建成面积800平方米的广场。为了妥善有效地管理广场,双江镇政府已经将该广场的管理和使用权移交给了闇公旧居管理所,使闇公旧居的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目前,我局已经委托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文保资质甲级)对闇公旧居和永绥祠进行保护规划设计。拟综合利用闇公旧居和永绥祠,整合红色资源,筹建闇公纪念馆,集中展示川东地下党革命斗争史迹,打造成为极有特色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特此报告

  二零xx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大佛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大佛寺的环境整治,不仅要彻底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与构筑物,还要对巫婆神汉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严禁欺诈游客钱财。必须重点整治景区内狗肉摊、烧烤摊等有损景区形象的临时摊点,加强景区内环境治理,维护景区秩序,立竿见影地彻底改变寺内、外脏、乱、差现象和混乱的游览秩序,打造良好的景区环境。我局组织人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大佛寺的外部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

  一、殿外环境整治

  1、限定时间改变殿外环境。文管所已经将大佛寺殿外原人行道砌筑的临时构筑物全部自行拆除,留作游人参观疏散的通道,未再摆摊设点。

  2、已经按照规定拆除了位于大佛东岩下和鉴亭旁搭建的简易棚等有碍观瞻有损景区形象的临时摊点。

  3、县文管所对大佛寺保坎下的摊位摊架及香台、字库进行了统一规划,做到摊位统一,规范管理,基本改变大佛寺摊位零乱,烧香放鞭炮极不规范的状况。

  4、大佛寺派出所加强了巡查,加强对危岩路段的监控,维护景区秩序,保护游人生命财产安全。

  5、已由大佛寺派出所具体牵头,并邀请公安、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对大佛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在大佛寺殿内、外一律不得烧钱化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迷信职业者进入大佛寺景区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殿坎上一律不准摆摊设点,营造良好的文物旅游环境。

  6、由大佛寺派出所牵头,县文管所、大佛寺派出所发出通告,并邀请公安、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对大佛寺游览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1)不准在大佛寺围墙以内乱丢果皮纸屑,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倒垃圾;

  (2)烧香、燃烛必须入香案、烛台。

  (3)殿坎以上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摆摊设点必须到指定摊位,不得乱摆乱放、游走推销。

  (4)不准在大佛寺景区内的石壁上、围墙上、树木上、古建筑上乱写乱画和张贴广告。

  (5)在大佛寺围墙以内,大佛殿、观音殿之外,开展任何活动都必须事先向文管所和大佛寺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不得破坏景区环境,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6)大佛寺范围内一律不得烧钱化纸,燃放烟花爆竹。

  (7)严禁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迷信职业者进入大佛寺景区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二、殿内环境整治

  1、庙内不得存放、销售烟花爆竹和香蜡纸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2、殿内不得使用明火,香、烛、神灯等一律改用电子灯具,电源线全部穿阻燃管。

  3、殿内不准抽签、算命。

  4、殿内不得变相售游览票。

  5、殿内悬挂幡幛不得妨碍游人的参观视线。

  三、大佛寺游览区保洁工作

  1、形成保洁工作制度,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2、每月初一、十五和佛诞日的下午,由文管所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大扫除。

  四、建立长效机制

  县文管所具体负责对大佛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整治成果。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巡查并记录,确保文物安全和游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我局已经委托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文保资质甲级)对大佛寺和杨氏民宅进行保护规划设计,将充分保护文物本体,有效地改变文物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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