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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私彩报告

时间:2022-06-09 07:14:52

关于打击私彩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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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寒假社会实践私彩调查报告

  “盛世千家乐,新春百家兴。”又到一年一度的华人传统节日,漂泊在外的游子也纷纷从四面八方赶回家乡与家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在这本是“一干二净除旧习,五讲四美树新风”迎新辞旧、共建和谐社会之际,我却在我的家乡看到一个不和谐的现象——地下私彩。我的家乡座落于祖国大陆最南端——湛江雷州市。新年初三,我和几个好友相约去逛街,边聊边逛,不亦乐乎。街道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穿着花花绿绿时尚衣服的人们三五成群地在逛街游玩,大家脸上都充满节日喜庆的欢悦。走着走着,忽然看见前面街道边有一群人在围观着什么,我们感到很好奇,马上走过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令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原来是一个大约四十来岁的男子竟明目张胆摆着摊位在推销他的彩版(一种所谓有提示开奖信息类似于报纸的东西)。只见他在口若悬河地夸他的彩版信息的准确性,上期让多少人中奖之类,并预测下期开奖号码是什么数字,吸引了不少围观的奖民购买了他的彩版。

  这时,一阵阵滔滔不绝的谈论声不断灌入耳中。“张三,你上期打什么码”李四问,接着说:“我真倒霉,只差一个号码。”“哎,我比你还倒霉,一个号码都没有入围,又浪费了几十块。”李四在哀叹着。两位民工打扮的中年人在不断怨天自责。当我还在深思之中,又听到一位中学生模样的人叹息:“我命真苦,上期我听了一个信息,就打3589这组码,谁知开的却是3579。哎,打了这么多期,甚至赔上了父母给的学费,连个安慰奖都没中过,该死的彩票,终有一天我要连本带利中回来”这些让我听了心里不是滋味。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私彩还屡禁不止呢于是,我产生了对私彩进行调查的兴趣。

  所谓“私彩”,就是以国家公共机构举办的有奖彩票号码为开奖标准,私人自办发行的非法彩票。曾几何时,私彩如病毒般从海南那边传到湛江地区,渐渐蔓延到整个粤西地区。私彩一开始是以海南福利彩票开奖号码为标准,现在改为以七星彩号码为开奖号码。“简单、方便、兑奖快、玩赔率、返奖高等特征,是私彩吸引人的主要原因。” 一位广东彩票中心权威人士如是说。 私彩老板正是利用人们想一夜致富的心理,来谋取自己的暴利。虽然国家有关机关对私彩进行了打击,但作用不大,往往是打击活动期间有一定的成效,过后“地下私彩”这种违法赌博活动又死灰复燃,仍旧像瘟疫般严重危害着社会生活

  一、私彩奖民:几家欢喜,几家哀愁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彩行业人士介绍:按照行话来说,买私彩的人被称为“奖民”,买私彩俗称为“打奖”。打奖的群体中既有三八娘子军和五四青年突击队,也有六一童子军和九九老年军,可谓“全民皆兵”!据了解,在我们家乡,十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曾经参与过购买私彩活动,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奖民。由此可见,私彩“群众基础”之雄厚。在众多的打奖奖民中,一般都是有输有赢,但输赢相抵后亏本的占绝大多数,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奖民们来说,在打奖中输掉的不只是金钱,还有个人与家庭的幸福,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

  南兴镇原镇办公室主任陈某,平时便有赌博恶习,2003年迷上私彩后,无心工作,成天沉迷于研究私彩号码之中。家里的钱打奖输完后,没钱打奖,于是铤而走险的挪用公款去打奖,到被发现立案时一共挪用了30万公款,这件事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松竹镇西排村村民谢某夫妇,认为自家经营小卖部赚钱不快,做梦都想一夜暴富起来,于是把希望寄托在买私彩上。他们先是做底层庄家负责写单收赌注,赚取下注金额7%的收入。随后便做起庄家来,一开始确实赚了一点钱,但后来有一次被奖民买中了40万元。因无钱兑奖,夫妇俩被中彩的人追讨,无奈只好躲在广州、东莞等地打工,小孩也被寄送到揭阳一个亲戚处读书,落得个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的可悲结局。

  像这种因打奖而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事例,可说是不胜枚举。一提起打奖的事,西排村党支部书记谢华就深恶痛绝地说:“打奖输掉的不仅是个人和家庭,还有村子、乡镇乃至整个社会。”据他估算,西排村现有人口2647人,年人均纯收入不到2500元,可2011年打奖流出的现金就在25万元以上,若把范围扩大到整个乡镇,这个数字保守估计至少有数百

  万元。由于打奖成风,有的村甚至70%以上的村民都是奖民。大批沉迷于打奖的农民整天研究所谓的彩版,既无心耕作,又无钱购买种子和化肥,造成部分村庄土地大面积撂荒,严重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私彩庄家:织网待鱼, 引君入瓮

  为什么地下私彩会成“燎原之势”上面那位私彩行业人士给我透露了一些内情。据介绍,地下私彩是“外围赌博,私人坐庄”,其特点主要是“四化”。

  一是庄家组织网络化。自称是海南私彩代理的庄家,实际上与海南私彩并没有联系。庄家分成市、县、乡镇等几个等级,形成一个组织结构比较紧密固定的网络。

  二是庄家来源特殊化。有资格做庄家的一般是有钱人有势者,其中包括权力部门的人甚至地方上的黑恶势力。

  三是庄家分工具体化。大庄家根据海南私彩每期动态,负责向小庄家发放每期的主题“码谜”诗,还负责收集小庄家收到的赌注并向小庄家发放每期的彩金和每期下注的手续费。小庄家则负责写单、收赌注、给中彩者兑奖。

  四是庄家行动隐蔽化。大庄家和小庄家所有行动都是单线地下联系,为了安全起见,大庄家一般都选在小城镇或偏僻的郊区居住,通过电话、手机或传真机与外地进行联络,资金往来则是通过转账或电子汇款等形式。

  事实上,公众打奖是奖民与庄家进行的一场神秘赌博,打奖者的彩金,并不是打入海南私彩公司的账户,而是进了庄家的腰包。

  三、政府部门:有所作为,成效甚微

  虽然经过多次打击,地下私彩却依然在潜滋暗长,是相关职能部门苦无良策还是打击力度不够呢

  我认识的一位政府部门干部表示,各级政府都认定私彩是一种非法活动,态度鲜明,主张严厉打击。但由于私彩赌博跨县跨省,人员众多且分散,加上有少部分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人员参与其中,故处理起来面临的阻力很大,收效甚微。另外,由于私彩活动隐蔽性强,加上高额暴利驱动,一般很难彻底根除,即使打掉了部分大庄家,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私彩赌博不久又会卷土重来。

  某派出所的一位张姓警官也深有同感:“政府对私彩打击是花了不少精力。但罚款和抓人都不解决问题。再说,做庄家的大都是一些有背景的人,我们基层警察有时候确实惹不起。”该如何解决私彩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四、解决方法:宣传引导,完善体制

  据报道,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私彩现象,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令人咂舌。是的,私彩就如社会上的毒瘤,在腐蚀社会和谐稳定的神经,如果久而不治,必定会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有关部门应对私彩问题给予重视:一、加大私彩危害宣传力度,在群众中间广泛开展私彩危害性的宣传活动,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私彩。二、加强监管力度,掀出党政机关和私彩庄家有关的害群之马。像打击传销一样打击私彩,打一场人民战争。三、加快彩票立法工作,完善彩票管理体制是促进我国彩票业有序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四、政府部门多引导农民开辟致富途径,增加收入。只要农民走上了发家致富的正道,就有可能自觉地与地下私彩彻底“拜拜”。

  五、后记:早日醒悟,共创未来

  但愿还沉迷在私彩深渊的人们早日醒悟,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幻想一夜暴富无异于海市蜃楼,是缥缈而不现实的。只有拥有经过自己辛勤劳动、自力更生所创造的财富,我们才生活得充实和快乐。

  因此,大家一起行动起来,远离私彩,携手共建和谐小康社会,让这个和谐之瑕——地下私彩早日成为昨天的历史。

  篇二:私彩

  私彩是指私人坐庄,由个人或组织发行的,以诈取钱财为目的的非法彩票。一般以公益彩票的开奖结果进行赌博,骗取高额利润.。 大致分以下两种:

  1。地下六合彩,以香港六合彩的开奖号码进行变相赌博,以1赔40左右的高额赔率欺骗民众。

  2。福彩3D系列玩法,以福利彩票官方开出的号码为中奖号码,奖金比官方高出约70%,以高额的奖金引诱广大彩民参与其中。

  私彩是针对公彩而言。公益彩票多由国家发行,抽取部分彩金捐作社会公益基金;私彩是私人坐庄,利润归庄家所得。国家发行的公益彩票具有法律保障,而私彩不受法律保护,常因奖金引发纠纷,甚至诱发众多社会问题。

  编辑本段基本介绍

  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击。对于某些危害较大的非法集资行为,依靠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手段来规制是不够的,而必须用刑事的手段来予以打击。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编辑本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依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至于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目前并无相应的司法解释,但一般会参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来理解。该《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

  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编辑本段集资诈骗罪

  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也是当前高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我们进行打击的重点。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集资诈骗罪区别于其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主要因素。某种非法集资行为如果其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并且又采用了诈骗的方法,则即使其符合其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要件,也将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将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归纳为:(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编辑本段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概述

  依据《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常见行为

  依据《追诉办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编辑本段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依据《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追诉办法》,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

  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编辑本段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编辑本段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

  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三是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篇三:关于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的调查报告

  莆田市在前几年六合彩赌博之风开始渐渐盛行,时至今日六合彩赌博问题仍未得到非常有效的根本的解决方法,六合彩赌博问题的存在,无论是对莆田市经济的进步,还是对莆田人民精神生活质量的提高,甚至对莆田市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其负面影响都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对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展开调查是十分有必要的。对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的调查,包括莆田市六合彩问题的现状,新特点、群众对六合彩问题的认识、出现六合彩问题的原因及相应对策等。在调查中,主要应用观察法和访谈法,即在假期中有意识地多注意大家对六合彩的看法及各种观点,回到六合彩赌博问题相对严重的仙游,注意收集大家有关六合彩赌博的资料。同时寻找自己周围对六合彩赌博问题相对熟悉的亲戚以及邻居共10人进行访谈,了解大家的看法。确定了调查主题和调查方法后,本人于2006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在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仙游县赖店镇罗峰村展开了调查。

  调查正文:

  近年来,“六合彩”成为了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有关部门更是将非法“六合彩”活动视为当前中国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赌博活动之一。“六合彩” 赌博刚蔓延至莆田市城厢区时,出现在灵川镇、东海镇及华亭镇,现在已经进入常太镇和城区部分角落。这还只是莆田市城厢区的情况。其他地方,尤其是仙游,更是深受六合彩赌博的毒害。

  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的特点主要有:1蔓延性。即参赌人员、范围呈上升但分散趋势。据了解,六合彩赌博案往往分散于不同地域,互不关联。而且参与六合彩赌博的人员不仅包括原本游手好闲的赌徒,还有不少普通村民,甚至个别乡镇干部也参与其中。2 组织性。即形式类似传销。现在所有参加赌博都是小组长熟悉人员参与的,没有熟人介绍不肯让人押注。现在“六合彩”赌博类似传销,一层紧扣一层,组织渐渐严密。3 隐蔽性。由于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六合彩” 赌博已由明处转为暗处,一般押注人员为亲戚朋友,在押注时采取用口头或打电话形式进行押注,没有现金交易,等输赢之后才以现金兑现,而且是在大街小巷或山林田野内进行交易,时间短,速度快。这就造成打击难度增大。4 涉赌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高,多为务农务工人员。这种现象加大了宣传教育的难度。5 回报率高,诱惑力大。私彩回报率高致使不少人不惜以身试法。私彩是一些庄家私自操纵,没有上交各种税费,且所有的赌资除去必要开支外都由庄家中饱私囊,诱惑力大。6 高科技性。现在的六合彩赌博也借助诸如手机、电脑尤其是网络这种高科技手段,更快捷更隐蔽地进行非法赌博。如“莆田发现非法宣传六合彩光盘”、“莆田市蔡福添、陈国龙开设六合彩网站提供赌博信息案”等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普通群众对六合彩赌博问题是怎么看待的呢?经过调查发现,不少人对六合彩赌博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人认为曾经盛行和较为公开的现象已被压制下去,村民们没有再公开进行“六合彩”押注参赌,就是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没有看到“六合彩”赌博已转入地下,更没有看到“六合彩”有可能出现的回潮。基层组织作用不大,个别村委会、村干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给了“六合彩”赌博很大的生存空间,于是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有的村民甚至认为打击“六合彩”只是一阵风,只要这阵风吹过就没事的观念。

  这种部分群众对六合彩赌博问题视而不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赌博之风。而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是“六合彩”禁而不止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参赌人员大多以农民,个体劳动者为主,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这就造成了法制观念淡薄。在查处参赌违法人员中,有的人甚至认为“六合彩”赌博不违法,自己押注,自己输赢,又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什么能

  说是违法呢?有的人认为“六合彩”只是赌博,一天赌几元钱,又不伤根本,有什么要紧。他们考虑问题时往往把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而忽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普通群众越赌越输,越输越赌,这样的恶性循环的最终结果就是造成家破人亡,甚至导致参赌人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而官员由赌而贪,采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家财产等违法手段获取赌资,愈赌愈贪,愈贪愈赌,也最终跌入犯罪深渊。

  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之所以存在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宣传不深入。有的村民根本没有听到有关打击“六合彩”宣传,只有听说某某人通过六合彩发了财。认识不到了地下“六合彩”的违法性、欺骗性、危害性,造成了赌了输,输了赌的局面。

  而根据调查和分析,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在于群众业余健康精神生活的极度匮乏和经济的不发达。群众业余健康精神生活的极度匮乏,让“六合彩”赌博等不健康的事物有了可乘之机。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依然不够发达,是隐藏在这一系列问题背后的最大原因。试想如果经济足够发达,大家致富小康,安居乐业,同时又有丰富的有意义的精神生活,那六合彩想必也是没有生存空间的。

  因此,要解决莆田市六合彩赌博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要在社区内,特别是农村里开展文艺活动,加强对老人活动中心管理,引导大家在家乡多做公益事业,关心国家大事和农村建设,让群众渐渐脱离“六合彩”的侵害。政府要在提高农民增加收入,为农民寻找致富途径,转移农村闲置劳动力,为其寻找致富门路上做好工作,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城乡差距缩小了,勤劳致富的观念有了,就不会有一些投机心理和一夜暴富的心态,而“六合彩”也就渐渐没有市场。其次,就是要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有效的教育宣传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致“六合彩”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要全面揭露地下“六合彩”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切实把其骗术剖析清楚,通过宣传教育,将群众引导到合法致富、勤劳致富的观念上来从而形成自觉抵制六合彩的良好氛围;不管是城区还是乡村,也不管是“六合彩”重点区域还是尚未发现“六合彩”出现的地域都应入家入户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电视广播宣传,做到人人都知晓“六合彩”的危害性;当地政府应对宣传加大投入,全面宣传。最后,要一方面从法律上加大六合彩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六合彩”源头上,加大侦破力度,堵截“六合彩”渠道,消灭“六合彩”市场。另一方面,要做到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形成打防结合,以防促打的工作格局。要让涉赌人员在查处后得到教育,并能主动作为禁赌的宣传员。相信经过这一系列措施,莆田六合彩赌博问题一定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莆田的明天会更加辉煌。

  参考文献:

  《浅析“六合彩”出现的新特点》 张国林

  《浅论“六合彩”案件的法律性质》 何雄伟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田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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