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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智障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

时间:2022-06-06 00:30:49

浅谈智障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

浅谈智障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

浅谈智障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

  摘要:对于智障儿童的教育,目前比较公认的教育方式是为其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对其实施个别化教育。本文针对对智障儿童实施个别化教育的意义、制定别化教育计划的原则、步骤了详细论述,希望能对做好个别化教育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智障儿童;个别化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

  人与人之间的个别差异是与生俱来的,而人的个别差异又是多方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多样化,人的个别差异正在逐步扩大,这对教育和心理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智障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身心障碍较多,发育速度较慢,学习困难较多,因此,对智障儿童的教育更需按个体儿童在发育上的需要而定。实践证明,根据智障儿童的个别差异对其实施个别化教育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全面发展。

  一、对智

  障儿童实施个别化教育的原因

  (一)教育对象的差异性

  进行个别化教育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学生存在特殊性、差异性。如智障儿童,他们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普通儿童相比有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个体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智障儿童智障的原因、程度以及智障儿童的家庭状况、康复情况的差异,不同的智障儿童之间也存在个性、兴趣情感等方面的差异。其次,是个体内存在差异。比如,有的智障儿童感知方面有缺陷但其在音乐方面有超常的能力。这些差异会给智障儿童的学习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特殊学校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必须做到因材施教,以保证教学效果能够达到最好。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中得到全面的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对智障儿童进行教育的时候,只有充分地适应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对其进行个别化教育,才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发展。

  二、对智障儿童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意义

  (一)因材施教原则的体现

  每个学生都是不同的个体,儿童的个体内和个体间差异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

  实,教育的任务不是抹杀这种差异,而是适应这种差异,使儿童得到充分的发展,这就是因材施教原则。智障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在智力、身体、感官、心理上都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妨碍智障学生达成充分发展的目标,智障儿童也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提高,只是在发展过程中智障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可能发展速度会较慢一些、会有更多的身心障碍和学习困难,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其身心特点设计适合其发展速度和水平的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这就是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工作中的体现。

  (二)导向全新教育模式的渠道

  在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过程当中,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中考虑不同的教育需求,这就对传统的以统一教材、统一要求、统一进度、统一考核为基础的课堂集体授课提出了挑战,迫使教师思考和采纳新的教育模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这为合作教学、伙伴教学、程序教学等方法进入课堂提供了契机。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为教师了解每个儿童的教育需要,提供了工具和基础,为发展满足所有儿童需要的全纳性教育铺平了道路。

  我们说严肃的真正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是一个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工具,通过它能有力地反映出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能够明晰地觉察到教师工作的认真程度、真实程度。

  三、对个别化教育的认识

  个别化教育是一种能依据学生的个别差异,弹性处理各项教学因素,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形态、教学进度等使每个学生皆能掌握适合的教材,学得力所能及的本领,以达到个别化学习目标的教学模式。

  个别化教育是现代教育方法中最为强调的一种教学方式,注重因材施教的原则,重视教育对象的个别能力、兴趣和需要,尤其是他们个别的学习困难,但却不一定要个别地进行教学活动。因此个别化教学并不等于个别化施教。它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据学生的个别差异的显著特点,为每个学生提供他们所能达到的基本学习量,然后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法使其充分发展。其具体做法是从多样化的教育目标、多样化的教育方法、多层次的学习内容,以及多种形式的评估方法来体现对学生个别差异的尊重与帮助。个别化教育是一种理念、模式、方法和策略的总称而不是一种孤立的方法。提倡个别化就是尊重学生在知识、智能兴趣个

  性学习方式等诸多方面客观存在的差异性的一种探索,而这种探索正式建立在学生个性差异观的基础上的。

  四、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

  (一)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

  个别化教育计划也叫“个别化学习计划”、“个别化教育方案”(源于英文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lan简称“IEP” )。是一种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征和实际需要制定的针对每个特殊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它既是特殊儿童教育和身心全面发展的一个总体构想,又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南性文件。根据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例分析,个别化教育计划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该生目前状况:包括身体状况、一般的心理能力、学业能力、适应能力、生活、职业能力等。这是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个别化教育计划适合与否、有效与否,必须依赖于对学生现实水平的精确估计和描述,否则,它就成了空中楼阁。

  2.该生应达到的长期(学期)目标、短期(单元)目标。长期目标是根据学生学业成就现状而规定的学年内应该达到的目标,它是一种较为概括性的目标,用词较为笼统,不精确。例如:“通过教学,使该生掌握两位数的加法,并能在日常生活中正确运用”。短期目标是根据长期目标而制定的学生达到长期目标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它必须是系统的,明确的和可测量的。例如:“能说出1——12等12个数字”。

  3.为该生提供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设施,即给予哪些支持。这部分要列举出满足学生特殊需要的特殊服务。

  4.实施本计划的预定日期和期限。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必须明确规定每一教学目标开始和预定达成的日期。

  5.衡量本计划目标实现与否的标准和评估手段。评价每一教学目标的标准和方法应详细加以说明。

  6.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成员及签名。

  7.父母同意执行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签名。

  (二)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的原则

  智障儿童与普通儿童有着诸多差异,根据智障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及其教育原则,在为其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针对性原则。个别化教育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针对性。不同的教育对象需求不同,即使同为智障儿童,其心理表现和行为特征也千差万别。个别化教育计划应从智障学生自身的特点出发,体现个体差异。

  2.渐进性原则。个别化教育计划应细化和量化教学训练内容,小步子多循环地开展教学训练。

  3.可接受性原则。个别化教育计划中的长期和短期目标都不能超越儿童的最近发展区,要让施教者有成就感,增加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

  4.可操作性原则。个别化教育计划不是空泛的说教,而是可以按照所制定的目标和选择的策略去操作和监控。

  5.可评估性原则。要确定公正、量化的评估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的进步。根据效果及时调整计划。

  (三)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基本内涵——5个W 1.HOW——如何制定计划。在召开第一次会议之前,家长和所有相关人员应该准备好计划的设计草案,在会议中大家共同进行讨论和协商,最后得出教育计划。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是一个专业团队合作的过程。

  2.WHO——谁来制定。参与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人员包括学区行政人员的代表、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诊断和评估人员等。

  3.WHAT——制定什么。(1)学生现阶段的教育表现;(2)年度教育目标和短期教育目标;(3)提供的特殊教育及其相关服务;(4)学生参与普通教育的状况和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理由及其说明;(5)14岁及其以上的学生各案中必须加入“转衔服务”的内容;(6)教育计划实施的起始时间;(7)长期教育目标和短期教学目标的评估方式、标准以及对结果的通知。

  4.WHEN——何时制定。当个体被鉴定为特殊学生的30天内,必须举行第一次委员会会议,另外,必须至少一年内再召开“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和评估计划书的实施成效。当计划书必须作重大改动,或者家长或学区行政单位提出要求时,个别化教育计划委员会必须随时再召开会议。

  5.WHERE——召开地点。个别化教育计划委员会通常在学生就读的学校召开,因为大部分的委员和成员都是学校的相关人员。

  篇二:制定实施聋生随班就读个别教学计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制定实施聋生随班就读个别教学计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副标题:

  作者:陈相俊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66 更新时间:2006-11-17

  制定实施聋生随班就读个别教学计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大丰市特殊教育学校陈相俊高旭军

  耳聋学生随班就读是优化教育环节,改善听觉功能,矫正语言障碍,缩小与正常学生之间语言,学业和社会适应行为差距的有效途径。这种特殊教育模式在我市已形成一定规模,其推行成效是否显著,取决于是否重视制定符合聋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个别教学计划,随班就读是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为一体的教学形式,其主要特点是以个别教学活动为中心,围绕课堂集体教学内容对随班就读的聋生进行课前个别引导预习教学内容,课间个别指导教学重点,课后个别辅导教学难点。因此,学校必须为随班就读的聋生专门制定贴近其听力补偿效果,语言交往能力、智力发展水平、原有知识基础及家长参与程度等实际的个别教学计划。在制定实施个别教学计划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制定要具体,实施要规范

  规范学期个别教学计划,单元个别教学目标的操作程序,是保证随

  班就读有质量、补偿缺陷有效果的基础,具体内容包括:

  1、客观检测评估耳聋学生的听力状况、语言能力、知识基础,以便有的放矢地研究教育与补偿对策。

  2、以本班教学计划为依据,分析教材内容(哪些内容聋生可以在集体教学中接受,哪些则需在课堂上作重点的个别指导,哪些需课后强化个别辅导,还有哪些因生理缺陷或受知识水平限制不易理解的内容可以适当降低为一般了解,而对一些深奥的内容也可以不学),这些都要分别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认真考虑,并在教材中注上标记,做到心中有数。3、随班就读个别教学计划的课程范围主要是耳聋学生参与群体学习难度大的学科或学科中的部分教材,它同全班各科教学计划一样,都是学校的教学法规,必须严格执行。每单元教学结束,教导处会同任课教师对每单元每课教材的个别教学目标进行考核评估,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同时,根据耳聋学生的进步程度和存在问题,总结、研究改进在集体教学中实施个别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随班就读聋生的学习成绩。

  二、制定要切实,实施要完整。

  耳聋学生与所在班级正常学生同课程同教材、同课时、同进度接受教育,所不同的是适度性教育要求。因此,制定的个别教学目标既不能高不可攀,又不能垂手可及,要使班级里两类不同的教育对象都能学到知识,学得轻松愉快。

  1、耳聋学生随班就读学期个别教学计划和每课教材的个别教学目标,从属于所在年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范围。实行适度性的教学要

  求,以既能学习进步又要用力爬坡求知为标尺,使之在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下完成学习任务。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为保证耳聋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适度要求的下限目标,一般不得低于聋校教学大纲或当地聋校同年级的教学实绩。

  2、课堂教学以全班整体教学为主体,在不妨碍教学进度的前提下,有机穿插适度性的特殊照顾,如教者利用授课瞬间空隙,对教学重点给聋生予以个别重复讲解。

  3、完成一个阶段的教学目标后,教者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难点,设计不同类型的作业由浅入深,从简到繁,多形式,多层次的练习,强化记忆,加深理解,巩固课堂教学效果,并进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独立学习的能力。同时对他们学习成绩的考评也应以相应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进行实施。

  三、制定要有效,实施要双补

  制订实施个别教学计划要把教师补偿与学生互补相结合。影响耳聋学生随班就读效果的因素,除身心障碍外,还有语言方面的困难。所以我们必须把听力语言训练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使其能依靠残余听力,借助视觉建立语言系统,靠语言,辅以自然手势接受教师教学,按照汉语语法规则进行社会交往。教者要充分利用普小的优越条件,结合耳聋学生的视觉、触觉等感觉功能优势,从矫正汉语拼音的读音和发音口形入手,持续进行听说训练,在听说训练中学习文化知识,发展理解和表达语言的能力。各科教学还应注重进行语言、词汇、看图说话、听写词语和短句,背儿歌以及使用语言交往等训练,加速提高听说技巧,

  为进入小学高年级,及至初中奠定扎实的语言基础。

  普通学校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在一个班级里有一、二名耳聋学生随班就读,单靠教师的作用完成个别教学计划,可能难以如愿。所以还要在正常与耳聋学生中,开展生帮生活动,取长补短,促进全班学生共同进步,这是实现个别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许多事实表明,耳聋学生随班就读都能得到正常学生的乐意帮助,同时耳聋学生的学习毅力也促进了正常学生的德育发展,增强了他们学习的自觉性,而且还有利于形成 团结友爱、勤奋好学、互帮互学的良好班风。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能制定贴近随班就读耳聋学生实际的个别教学计划,并且严格规范地加以实施,那么,随班就读的聋生就能随有所学,读有所得,年级随着升,知识逐年增。

  篇三:个别化教育与个别化教育计划

  个别化教育与个别化教育计划

  一、个别化教学的特征

  (1)对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目标和所要求的教学结果有明确而详细的陈述。

  (2)对每个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如身心发展的现实状况、学业方面的所长所短等有详尽而全面的评价和描述。

  (3)教学内容和要求不统一。不同智力发展水平的学生或有不同的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学习不同的教学内容或达成不同的教学要求。

  (4)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多样化的教学材料和教学媒体,运用成功的教学经验。教学对象根据实际需要可多可少。这一点和个别教学是有明显区别的。

  个别化教学的特征

  (5)个别教学是一种“一对一”的教学实施形态,一个教师教一个学生,它可能是个别化教学,也可能不是。而个别化教学可以采取“一对一”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小组教学、个别教学、合作教学、集体教学等形式。

  (6)运用适应学生个人能力的最佳教学方法,安排适应学生个人能力的学习时间。

  (7)教学过程有及时而经常的反馈。

  二、个别化教学与IEP

  IEP是一种根据残疾儿童的身心特征和实际需要制定的针对每个残疾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它既是残疾儿童教育和身心全面发展的一个总体构想,又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南性文件。

  个别化教学是一种教学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把个别化教育计划及其实施看成是实施个别化教学的一种途径、方法或手段。

  (一)、残疾儿童的教育协助包括五个部分:

  诊断与鉴定;

  个别化教育计划与相关服务;

  教育安置;

  经费;

  诉讼程序的安全保证

  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书面文件将更具实用性和强调教育成效强调残障学生参与完全融合的教学情境中。

  (二)七大特点:

  增强父母在个别化教育计划中的分量;

  强调采用普通教育的课程或做调整;

  尽量减少教师不必要的书面工作,而强调实际的教学过程;

  协助教育机构降低由于增加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而激增的经费成本;

  加强预防由于种族、语言差异造成的不适当的标记和鉴定;

  确保学校是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鼓励家长和教育人员以合作的方式来为残障者谋福利

  三、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目的和功能

  (一)功能: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是家长和学校人员之间的沟通桥梁

  个别化教育计划程序可以为家长和机构提供解决分歧的机会

  个别化教育计划以书面方式承诺提供必要的资源,

  个别化教育计划是一项管理工具

  个别化教育计划是一项执行、监督文件

  个别化教育计划是一种评估工具

  (二)IEP的主要内容

  教育成就的现实水平

  年度目标和短期教学目标

  教育安置形式

  应提供的特殊教育与相关服务

  参与普通教育的程度

  服务开始的时间和期限

  家长签字

  (三)五个“W”

  How是指“IEP委员会”如何拟订“IEP”书面文件

  Who是指谁是“IEP委员会”的成员

  What是指“IEP”的书面契约的内容项目。

  When是指何时召开“IEP会议”。

  Where是指在何处举行“IEP会议”。

  HOW

  个别化教育计划委员会如何制定计划:在召开第一次会议之前,家长和所有相关人员应该准备好计划的设计草案,在会议中大家共同进行讨论和协商,最后得出教育计划。

  WHO

  学区行政人员的代表:提供和监督特殊教育服务,例如:经费支出、提供交通工具、调配相关资源、协调校外的行政资源;特殊学生的普教和特教教师以及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掌握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并在会议上提出,以利于计划的制定;

  特殊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帮助审核教育计划是否适合特殊学生的个别需要,并且以签名的方式表示对计划设计的态度,还要帮助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诊断和评估人员:对特殊学生所做的评量结果做出科学专业的说明,以协助计划的制定;如果需要并且状况容许,特殊学生本人应该参加个别化教育计化的讨论和制定过程。

  WHAT

  A 学生现阶段的教育表现;

  B 年度教育目标和短期教育目标;

  C 提供的特殊教育及其相关服务;

  D 学生参与普通教育的状况和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理由及其说明;

  E 14岁及其以上的学生各案中必须加入“转衔服务”的内容;

  F 教育计划实施的起始时间;

  G 长期教育目标和短期教学目标的评估方式、标准以及对结果的通知。 WHEN

  按照美国法律,当个体被鉴定为特殊学生的30天内,必须举行第一次委员会会议,另外,必须至少一年内再召开“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和评估计划书的实

  施成效。当计划书必须作重大改动,或者家长或学区行政单位提出要求时,个别化教育计划委员会必须随时再召开会议。

  WHERE

  通常在学生就读的学校召开,因为大部分的委员和成员都是学校的相关人员。

  (四)理解IEP时应注意的问题

  理解召开“个别化教育计划委员会”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地方教育主管特殊教育机关的行政人员代表参与计划的制定相当必要 特别注意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时限

  理解家长参与的重要性

  重视转衔服务

  理解召开“个别化教育计划委员会”

  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不难设想,如果没有会议中的深入讨论以及讨论前的充分准备,对学生所谓的计划就会有一纸空文的嫌疑,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仅仅凭教师主观经验和对个别化教育的表层理解而制定出这份书面文件,很有可能让人质疑它的实行效果。

  地方教育主管特殊教育机关的行政人员代表参与计划的制定相当必要 之所以让地方主管特殊教育的行政人员参加,是为了让他们更为清晰地了解要对一个学生真正实施一套个别化教育都需要哪些与特殊教育相关的资源,他们应为每一个学生得到适合的教育具体的筹划和提供哪些服务,而不是局限于每天在办公室里听听汇报,再向领导表表功,就说是为特殊教育工作做贡献了;另外,利用行政部门的力量,帮助协调校际之间的相关服务,加强合作也是一种从实际出发的考虑。

  特别注意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时限

  倘若不明确必须一年做一次评估,根据反馈情况进行定期的订正和修改,就容易导致失去延续性的和发展性的特征,违背教育计划的制定初衷,而仅仅是学生阶段性特点的报告而已;并且规定时限还可以有力督促计划内容的不断更新。 理解家长参与的重要性

  仔细阅读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关于家长参与部分的规定,不难体会其份量之重。特别指出的家长权限涉及到对计划的督导、对计划制定过程的完整参与以及家长如何行使同意权等方面。极为详细的规定使家长的权限得到明确,权利得到了切实的体现,并且明确分工更有利于家长与校方的合作。个别化教育计划正是这样兼顾学生个体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不光是学校环境,重视家庭的教育和家人的影响,综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帮助学生,多管齐下,才有可能受到最佳的效果。

  重视转衔服务

  计划中明确规定,对14岁以上的学生离校后的适应做准备,涉及不同教育阶段间的衔接。提出转衔服务也是个别化教育计划具有前瞻性特点的体现,因为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具有更好融入社会的能力,以利于他们将来的发展,所以基于这一考虑,我们为学生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应该是发展性的,而不是暂时性或阶段性的。

  四、IEP的制定过程

  个案相关资料

  1、基本资料:姓名、性别、实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职业、联系电话、目前安置状况

  2、背景资料:生长发育史、医疗史、特教史、家族树

  3、转介缘起

  4、家长意见

  个案相关资料(诊断评估结果)

  如何决定个案的特殊需求

  决定独特需求的重要性

  教育需求的决定(九项内容):学科表现、认知能力、职业性向/转衔、社区活动能力、沟通能力、行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感官功能、社交/情绪行为

  教育需要的影响因素

  现阶段个案教育需要的优先顺序

  学校的课程安排和教学内容

  排课方式

  分组教学

  课时比例

  师资专长

  学生学习能力特质

  家长期待

  教育成就的现实水平

  主要是指在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时学生身心发展尤其是在行为和学业方面所达

  到的实际水平。应详细列举特殊儿童长处和短处,以便拟订最适合他的教育计划。有关儿童的长、短处资料,则要靠教师之前所做的正式或非正式观察、在教室里的评量、或是个案研究所得。

  五、评估方法

  (1)常模参照测验

  (2)标准参照测验。

  常模参照测验可以用来比较一个儿童和同年龄或同年级其他儿童的表现水平;

  标准参照测验则可以用来评估一个儿童在特殊教育领域的表现水平。

  (一)年度目标和短期教学目标

  年度目标是根据学生教育成就的现实水平而规定的学生在一学年内应该达到的目标。也就是说,教育者要求该学生在学年结束时能够做什么或达到什么水平。

  对于智力落后儿童来说,他们需要学习和提高的方面很多,而我们的教学又不可能面面俱到,这里就会有一个建立优先的问题,或者说是教学目标的选择问题。

  年度目标的性质

  年度目标是一种较为概括性的目标,用词较为笼统,不要求很精确。通常以一个动词加上学生所需学生的内容,形成该课程领域本年度的年度目标。例如,“通过教学,使该生掌握两位数加法,并能在上学生活中加以运用”;“通过动作训练,增进该生的内腹力量”;“在本学年结束时,学会辨认和区分不同的水果”等。

  (二)短期教学目标

  短期教学目标是根据年度目标制订的学生达到年度目标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这些目标通常可以从有关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纲要中直接引用,也可以从学生的课本中总结。

  短期教学目标的表述要求用词精确,可以观察和可以测量。

  (三)三个要点

  (1)指明全部的行为 : “谁”、“做什么”

  (2)注明这项行为的环境及改变方向 :“在什么情况下”、“做什么”

  (3)确定效果评价的标准、方法 :“正确率为90%”、“用自编问卷” 比如,小明在教师的指导下,可以用字典查阅课文中的生字,准确率85%

  (四)如何确定长、短期教学目标

  教育成就的现实水平类似学生的起点行为

  长期(年度)目标是学生的终点行为

  短期教学目标是起点和终点目标之间的中途目标。

  三者之间的关系

  指导方针

  即使很多有经验的老师在系统陈述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时仍有困难,有人提出了在发展IEP和IFSP时应依据指导方针。指导方针中包括五个高质量目标的指示:功能性、一般性、融合性、可度量、适度性以及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A.功能性

  1)这些技能是否增加了儿童与日常环境中的人、物的相互作用的能力?

  2)如果这些儿童不会该技能是否就不得不由其他人来完成这项技能?

  B.一般性

  1)这些技能是否代表了一般的概念或反映类型 ?

  2)在不同的残疾条件下这些技能能不能被适应或修改?

  3)这些技能能不能在不同的环境、材料、人群中转移?

  C.教育背景/情况

  1)这些技能能否以考虑它们在日常环境中的应用方式来教育?

  2)老师/家长能否在学校或家的活动中很容易地引出这些技能?

  D.可度量性

  1)这些技能能否被看见或听见?

  2)这些技能能否直接被计量(比如,通过频率、持续情况、通过儿童能起多远的自行车来衡量他的平衡能力,扔球,或者推动轮椅)?

  3)这些技能是否包含或者给予自己有实行标准的测定?

  4)短期目标是否被认为是达到长期目标的重要的发展性分支技能或阶段/步骤?

  六、IEP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许多教师都有这样的困惑,IEP制定出来以后如何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贯彻实施?由于找不到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不少教师不得不把制定好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放入抽屉,束之高阁。这不但浪费了教师宝贵的时间,而去还会使人产生IEP“无用”论。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需要教师对制定IEP的目的有清晰的认识 ,IEP的要旨是满足每一个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的独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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