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2-07-07 11:03:3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地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林地承包合同合集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东至,北起写,南至。共计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XX,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村委会

  代表人:(盖X)

  乙方:(盖X

林地承包合同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服务得内容和要求123整栋楼楼层卫生,厂区内卫生,旧件分类。保证厂区内整洁。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地址为:陕县XX厂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范围为:所有厂区内卫生。

  第三款:服务标准为每月支付保洁承包费650元

  第四款:工期为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得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得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负责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得水电及清洁用品得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得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得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四款:清洁后得结果要达到质量环境体系得相关标准。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每年支付人民币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有情况对甲方公司得保洁造成延时没有进行打扫得,或有其他情况需要离开甲方工作单位得,应有乙方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响甲方保洁工作。如有违约,支付年承包费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如下雨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尽事宜及争议得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厂乙方:盖章: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类型: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亩,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责任山;西至______责任山,南至______责任山;北至______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______元,合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发包方):

  村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承包方):

  村组户主: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

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引进资金,发展林业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本村所属的荒山、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村所属山林,具体四界至为:

  1、东至:_________

  2、西至:_________

  3、南至:_________

  4、北至:_________

  5、总面积为亩(附地形图)

  2、与林地生产经营配套生产生活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二、承包期限

  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年至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从年至年,每年的承包款为人民币元。

  3、乙方应在每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5、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经营土地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自定林业经营活动。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臵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臵。

  6、乙方拥有优先取水权。

  7、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需要进行改造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可以由亲属继承和向其他人转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秀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双方共同对林业进行估价,40%归甲方,60%归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九、时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红安县公正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荒山,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及政府有关鼓励和规范种植经济林等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责任山林地约亩,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桉树、油茶等经济林的经营管理使用。该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东至,西至(以林地实地造林面积、附图和林业站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年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1、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向甲方缴交每年每亩元承包费(其中村委元管理费,林业站技术指导费元);实际承包林地面积亩,总承包金额为元,大写:。

  2、乙方缴交承包费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前,以现金形交清当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费。

  3、承包采取逐年缴交的办法。乙方如下依约缴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和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

  第四条: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权,界址清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权利(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该林地的林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关于同意发包林地使用权决议的委托书备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对发包的林地拥有所的权,若出现林地权属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2、乙方在承包资格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基地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年度造林计划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计划由乙方报告当地县级林业局批准后实施。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应主动有责任做好防止盗砍滥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纠纷等工作及案件的调处,有责任协商处理乙方与当地村民出现的纠纷。乙方应允许当地农户在承包经营林地上建坟(首先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但林木要按林业部门的估价进行赔偿给乙方。

  4、现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网络(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设施,乙方有权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区公路网络、防火及水利设施的损毁,乙方应予修复。

  5、乙方在承包存续期限内,有权建设为林业生产、管理配套的设施;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造林基地投资建设的权益。如果修建林区新的运输道路网、护林设施和其他直接为林业配套的设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围的土地时,甲方应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该项目的建设,并协助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由此增加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应维持基地周围村庄群众原有饮水设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饮水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复(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除外)。

  7、甲方应为乙方护林防火提供现有设施的技术条件,当山林发生森林火灾时,甲方应及时报警并发动群众全力扑救,救火人员工资,乙方适当补助。

  8、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给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积内有未砍伐的树木,乙方无偿交还给甲方。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双方与征地单位共同协商,土地及原有设施补偿按国家标准全部归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设施补偿归乙方,征地后按实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面积,计算承包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内林木的减产或绝产,经双方查证核实并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核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国家和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总成本至倍赔偿乙方损失。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同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林业站、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 乡 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 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 ,东至 ,北起写,南至 。共计 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 棵),李树 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 棵。

  三、承包期为 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村委会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乡(镇)村组,负责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乡(镇)村组农户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竺由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⑴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⑵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承包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

  (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文件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工具、电线、扎丝、焊条、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XX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的林地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长 米,宽 米。

  二、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 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85%以上,树行两侧各留0.5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8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2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村民组 号村民,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三、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六、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 村民小组长: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xx村xx组,户主:xx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林地改革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该林地总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xx,西xx,南xx,北xx。

  承包期限_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保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债务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间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登记申办林权证。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变更林地使用权等损害林地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自有林木产品及其产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内可以依法流转经营,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流转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资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5、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坏森林的行为。

  三、承包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1、承包价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四、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双方负责人、经办人或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发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树种:________,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__。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鉴证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____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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