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6-30 11:35:3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采购合同模板合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采购合同模板合集7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见附表一

  1、合同总额价暂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额以双方共同验收实际合格数量结算为准。

  2、价格说明:此合同单价及总金额已包括材料供应、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费、利润、税金等。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

  第二条、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乙方提供出厂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3C认证等。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使用性能,质量保证两年,若因乙方提供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4、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监理公司、甲方和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所使用材料,被证明

  第三条、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材料需进场时,甲方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送货到工地。

  2、 交货地点:供货方将产品送至七彩晨楼,施工方指定地点。

  3、 收货人:___ ___ 电话:____

  4、 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费及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货到工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按照进场批次支付当次货款的80%,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价款的95%,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贰年后无息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及时对货物进行接收、验收。

  (3)及时通知乙方回收包装物。

  2、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乙方承担因误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产品检测由乙方送检。乙方保证产品检测合格,无合格的检查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施工单位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确定的各项义务,任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人民币1000元/天的违约责任。

  3、如乙方提供的电线电缆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使用人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应按照本合同货款总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条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贰年,产品无质量问题,货款付清,双方无纠纷,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保证_______公司_______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

  第二条、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 项目的钢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

  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约(大写):

  备注: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交货时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计划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时供货。

  2.2.交货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计划送货至甲方 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2.3.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3.1.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车。

  3.2.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磅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 元/吨(一般为30-40元,因不同项目情况有变化),与货款一并结算。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螺纹钢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

  4.2.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四份。

  4.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钢材为合格产品。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

  六、钢材计量方法(在招标时明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6.1. 盘圆、φ14以下螺纹钢按过磅计重,过磅单上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φ14及以上螺纹钢按点支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2. 盘圆按过磅计重,螺纹钢点支,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3. 盘圆、螺纹钢均按过磅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 (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1名现场施工员和1名领导班子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同时对钢材质量文件进行签收。

  螺纹钢9m或12m定尺交货(按甲方计划要求)。

  甲方验收后对乙方钢材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对所供钢材进行抽样送检,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甲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抽样送检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10天内。

  八、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结算,根据项目情况亦可采用节点结算方式):

  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期,供需双方月底办理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批次全额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次月15日前支付本结算期货款的 %.余款在甲方通知乙方完成供货后 个月内分 次付清。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不接收供货方的委托付款。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 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9.3.乙方应在甲方送货计划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按货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0.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1.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2.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

  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

  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

  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2.4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合同附件。

  12.5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邮编: 邮编: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采购合同 篇5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平等、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壹拾柒万元贰仟捌佰贰拾肆元整(¥172824.00整)以实际供货为准,按实际金额结算(此价格为总包干价格,含损耗、运杂费、施工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收到订货合同后25天内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

  四、交货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与方式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等证明文件。

  2、供方按照需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需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七、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需方验收后,供方应及时听取需方意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在24小时内,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

  2、货物经需方验收入库,如发现有破损、气泡、变形等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3、质量保证期限:保修终身。

  4、咨询服务:供方应满足甲需方提出该批物资的各类咨询。

  5、供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需方补货。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所供地毯质量检验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

  2、如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酒店工地,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3、因供方原因,影响需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一方或双方均可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持贰份,需方持贰份。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北京xx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北京市xxxxxxx。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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