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报告

时间:2024-07-02 15:20:43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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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期索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1

  一、总论

  前言:20xx年5月,xxx公司参与了由xxx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投资建设xxx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工程资料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执行河北省20xx年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钢结构材料总价30%的预付款,以后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设计施工资料和贵公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公司投入了近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20xx年6月中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xx年6月30日前,施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状况下,承诺不低于市场价的工资待遇,保证工工需要钢材(包括钢结构材料)、木材等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和钢结构加工厂。进场施工资月月兑现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选招了各工种优质民工达120人(包括钢结构加工人员),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根据工程需要又投资搭建了办公、库房及职工休息用房,从20xx年6月13日开始按照施工计划开始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xx年6月13日开始,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照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应当拨付钢结构材料款的30%,施工单位也一向要求拨付此部分的施工预付款,并且甲方一向承诺拨付,施工单位在等待预付款的拨付的过程中也完成了工程的基础部分。基础施工完毕理应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节点期,施工单位也一向要求拨付此款项,在等待两项工程款的拨付期间施工也没有间断。施工单位在20xx年9月15日接到甲方口头通知工程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停工,施工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在现场等待复工的时间,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复工信息,直到20xx年3月8日接到甲方通知,计划启动该工程。从停工到计划复工时间长达两年六个半

  月(至20xx年3月31日止),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损失和多项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职责,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公司单方合同违约造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现场民工等待复工期间产生的民工工资;B、管理人员工资;c、现场打更人员工资。

  (2)材料费用。包括租赁材料(槽钢)、购买材料(木料、钢结构用钢材)、已成型钢结构加工费及钢结构材料合同定金四方面。(因停工木料放置时间过长已不能再利用而造成损失)。

  (3)施工机械损失费。(钢筋半成品及型钢加工机械)。A、租赁钢筋加工机械;B、购置的钢结构加工机械。

  (4)工地管理费。租赁临建房屋设施投资损失;

  (5)利息。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状况:我公司从20xx年6月13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个性是我公司在接到贵公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xx年9月15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状况下,贵公司突然通知工程暂停,导致我公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巨大。

  索赔事件处理状况:我公司获悉工程暂停通知后,立即通知集团公司并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公司的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公司的损失应由贵公司承担,便委托现场项目经理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公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公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个性是120余民工及

  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到项目部提出要求: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公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立即抽调相关人员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在9月底前结清工资。但由于资金紧缺,民工工资问题一向持续到10月底才陆续解决了一部分,在此期间民工与项目部时常发生矛盾,并要求支付等待工资期间所发生的工资。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问题,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公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事件发生后,我公司并没有给贵公司增添麻烦,在处理事件时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xxx工程施工合同。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公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5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人工费损失合计为:元

  (2)材料费损失合计为:

  (3)施工机械费损失为:元

  (4)工地管理费损失为:元

  (5)工程垫付金利息损失为:元

  各项计算依据:

  (1)人工费损失:元

  A、农民工现场等待工资及等待复工信息期间索要的工资:130人x200元/天(市场均价)x46天(9月15日--10月31日)=元:B、管理人员工资:1)全体至20xx年10月底8人x200元/天x46天=元;2)管理人员值班2人/昼夜(20xx年11月1--20xx

  年3月15日)2人x200元/班x135昼夜=元。C、打更人员2人/昼夜(20xx年9月15日--20xx年3月31日)2人x150元/班x925天=元。

  (2)材料费损失:元

  A)租赁费用:30#槽钢62吨(护坡钢板桩用):300根x5元/天/根x925天=元

  B)材料购置费用:方木:5990根x22元/立方米=元

  多层板:520张x128=元

  钢结构材料购置款利息:元(注:已购进钢结构材料195吨x3650元/吨=711750元,不在本次赔偿范围之内,视后期工程如何进行再定是否构成索赔)

  C)已制作完成的钢结构其加工费:150吨x1500元/吨=元

  D)材料购置合同定金:钢结构厂房C型钢、屋面墙面板定金元(没计利息)

  (3)施工机械损失:元

  钢筋加工机械租赁费:钢筋切断机3台:3x35元/天x925天=元

  钢筋弯曲机3台:3x22元/天x925天=元

  钢筋调直机一套:49元/天x925天=元

  钢结构埋弧焊设备两套:2套x19000元/套=元

  (4)租赁临建房屋损失:元

  5mx60m=300平方米x1元/天x925天=元

  (5)前期投资损失:元

  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100万元,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xx年3月31日(925天)利息为元,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公司工程暂停的要求;但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职责范畴,且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思考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没有思考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其它非大宗材料的损失;(2)为了本工程而放弃其他工程的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范畴,我公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提出本索赔资料,我公司的态度是诚恳的,要求是合理的,期望贵公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以便尽快协商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资料,望贵公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工期索赔报告2

  1前 言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应该争取得到合理偿付,也是应该得到社会支持、肯定和提倡的健康地开展施工索赔,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本文作者经合实践,就施工项目管理中工程索赔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以供同仁参考。

  2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2.1索赔理由。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种:

  ①没有如约递交履约保函;②没有按合同中的规定保险;③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延误工期;④质量缺陷;⑤对承包商使用不合格材料;⑥承包商所设计图纸的设计责任;⑦承包商破产或严重违约不得不终止合同;⑧其他一些原因。

  2.2索赔处理方式

  一般索赔可采取下列几种方法补偿业主损失。①应付给承包商的中期进度付款内扣除。②从滞留金内扣除。③从履约保函内扣除或没收履约保函。④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带来了即使采取上述各种措施也不足以补偿的损失,还可以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等财产作为补偿,或者按法律规定作为承包商的一种债务而要求赔偿。

  3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3.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是在投标后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最后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已将投标前后承包商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

  遗文件并签字。如果忽略了这个声明,当信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容易

  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

  (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3.2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3.3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这种错误包括:①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②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

  3.4业主应负的责任引起索赔

  ①拖延提供施工场地;②拖延支付应付款;③指定分包商违约;④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⑤业主要求赶工。

  4索赔程序

  4.1提出索赔意向

  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4.2索赔工作准备

  ①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掌握事件真实的情况。

  ②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

  ③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

  ④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

  ⑤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

  4.3索赔分类时限与过程

  ①图纸延期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商可以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受技术交底,否则承包商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申请,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期满后的第2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②恶劣气候导致的'索赔:一般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此类索赔计算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③监理工程师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当天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④工程变更的索赔: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在施工阶段或此后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因此承包商应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文件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⑤承包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纠纷的索赔:由于承包商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违约于第三方,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交付日为起算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结束日,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由于质量问题违约于第三方,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保证质量达到合格外,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

  ⑥如果索赔事件持续存在,28天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告每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和索赔证据资料,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4.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资料收集和影音资料的完整收集,且装订、说明后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作为索赔证据。

  4.5阶段性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索赔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当某项索赔事件通过长时间影响结束后,应该累计结果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4.6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报告内容:①正式文件;②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索赔工期的申请表;③己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过程描述及其编制说明;⑤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证明材料和计算资料等附件。

  5索赔的证据与依据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①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②索赔证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③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

  (2)索赔的依据:①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②双方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③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④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⑤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6对索赔的一些体会

  ⑴首先要明确索赔是双向的。很多项目管理人认为只有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或者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⑵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

  ⑶项目管理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无法把握索赔及其结果,造成事件存在、索赔流产。

工期索赔报告3

  一、索赔成立理由

  1.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某项目,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xx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放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而自20xx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xx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xx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土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通用条款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测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1.人工费:工日:17X54工日=918工日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位乘以0.75,52.23元X0.75X918=35960元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场租赁价24000元/月。48000元X54÷30X2=172800元24000元X54÷30X4=172800元

  3.管理费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X54=558427元

  4.利息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润5.6%计算。1150000元X54÷30X5.6%=115920元

  5.措施旨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旨为381448.67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X54=171652元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是因为工期延期索赔所产生的费用。

  承包单位:

  日期:

工期索赔报告4

  通常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两种索赔,一个是施工索赔,另一个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相对于施工索赔来说也可以叫做反索赔。但通常业主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比如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等方式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

  最常见的、最具代表性、处理困难的是施工索赔,所以人们将它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这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施工索赔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事件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是向业主提出的一种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

  但是,任何事情的解决都有其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索赔的处理也不例外。虽然每个索赔事件都不一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形式都是一样的。

  一、索赔报告的编写

  索赔报告不是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夹,因此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虽然每个索赔事件索赔报告都各有各的特点,但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和索赔报告的一般内容包括以下二点。

  1、索赔报告的编写要求

  a索赔事件应该真实。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包含任何估计的猜测。

  b 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

  c 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事件引起的施工单位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使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中所受到干扰的严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并充分论证事件影响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施工单位为了避免的减轻事件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所能采用的措施。

  d 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计算中应力求避免漏项或重复,不出现计算上的错误。

  e 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索赔报告必须简洁明了、条理清楚、结论明确、有逻辑性。索赔证据和索赔值的计算应详细和清晰,没有差错而又不显繁琐。语气措辞应中肯,在论述事件的责任及索赔根据时,所用词语要肯定,忌用“大概”、“一定程度”、“可能”等词汇;在提出索赔要求时,语气要恳切,忌用强硬或命令式的口气。

  2、索赔报告的内容

  每个索赔事件都不一样,但是从索赔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a 总论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施工单位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结尾,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b根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不同。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c计算部分。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8]。

  在款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①索赔款的要求总额;②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从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③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d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

  二、索赔证据文件

  索赔证据文件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资料,比如: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现场施工日志;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等都可以作为施工索赔的证据。

  三、索赔证据引用

  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四、索赔的处理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

  索赔事件发生。可以说在每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中,都会存在索赔的事件。只是由于有时候承包商没有注意或是认为不会引起索赔,这些事件就不会发生。所以做为承包商一定要加强管理,对索赔事件不要错过,因为一旦错过了,就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

  2、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FIDIC条款为28天)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递交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工期索赔报告5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司题产生的索赔十分普遍,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行后,如果出现索赔事由,工程承包人、工程发包人不仅需要及时采取合法形式进行证据固定,同时需要按照时限及程序提交索赔报告。在采用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下,今后法院和仲裁机构对于工程索赔案件的审理,将不仅仅是关注索赔事由发生的相关证据,同时还会聚焦于发包人或承包人是否在约定期限内,按程序提出了索赔报告。

  如何有效运用索赔时效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有效确定开工时间。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应书面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书面要求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正确应对暂停施工。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发包人应当增加费用、延长工期,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非承包人原因停工超过56天,承包人可以催告开工;超过84天,且影响整个工程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调价或解除合同。暂停施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准确把握竣工时间。1999版、20xx版、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约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此外,根据20xx版v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完善索赔资料,争取监理的签证及补签证。建设工程停工的原因很多,根据停工时间长短和停工范围,可以分为间歇性停工、长时旬停工、部分停工、全标段停工等。有效的做法是,在编制停工索赔资料时,先要就工期延误单独编制索赔资料,对停工损失的索赔资料要以停工时间为主线,停工原因只需作工期索赔资料的引用说明。对于、司歇性停工和部分停工,要特别注意停工损失中的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数量要按停工范围计算,并符合实际和施工方案要求。

工期索赔报告6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索赔既是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承包商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本文笔者就索赔的原因、索赔的处理以及索赔技巧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和见解。

  1、发生索赔的原因

  1.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变得更加复杂,由于设计难度加大,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规范使用不出差错,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因而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的变化。

  1.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由于用词的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如“足够的尺寸”、“应抹平整”等词语容易引起争议,因没有给出“平整”的标准和多大的尺寸算“足够”。图纸、规范是死的,而建筑工程是千变万化,从不同角度对它的理解出会有所不同,这就构成了索赔产生的外部原因。

  1.3经济效益的影响

  索赔与建筑业的经济效益低下有关,承包商为取得投标的胜利,在投标报价中,常采用“靠低价争标,靠索赔盈利”的策略,而业主也常由于建筑成本的不断增加,预算处于紧张状态,因此双方都不愿承担义务或作出让步,所以工程施工索赔与建筑成本的增长及建筑业经济效率低下有着一定的联系。

  1.4项目及管理模式的变化

  在建筑市场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招标制,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这些单位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管理上的失误往往是难免的,一方失误,不仅会对自己造成损失,也会连累与此有关的单位,特别是如果处于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延期,会对整个工程产生连锁反应,由此产生一系列工程索赔。

  2、索赔的处理过程

  2.1索赔意向通知

  发现索赔或意识到存在索赔机会后,承包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给监理工程师(业主),这种意向通知很重要,它标志着一项索赔的开始,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53.1条规定:“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承包商将他的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1份副本呈交业主”。意向通知书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合同依据的条款和理由、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程度。

  2.2证据资料准备

  索赔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明材料。因此,承包商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承包商须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施工日志、来往信件、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核算资料、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等方面的资料,以随时从中提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

  2.3索赔报告的编写及提交

  索赔报告是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的一份要求业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延长工期的正式报告,在索赔事件对工程产生的影响结束后,一般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正式索赔报告。

  编写的索赔报告必须有合同依据,有详细准确的损失金额及时间的计算,要证明客观事物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能说明业主违约或合同变更与引起索赔的必然联系。

  编写的索赔报告必须准确,须有一个专门的小组和各方的大力协助才能完成,索赔小组的人员应具有合同、法律、工程技术、施工组织计划、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写作等各方面的.知识,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较大的、复杂的索赔需请有关专家咨询,对索赔报告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写出的报告要有理有据,责任清楚、准确,索赔值的计算依据正确、计算结果准确,用词要婉转和恰当。

  索赔报告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对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和阅读了解,一般可以用金字塔的形式安排编写,如图1―1所示。

  索赔报告编写完毕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业主),正式提出索赔。索赔报告提交后,承包商不能被动等待,应隔一定的时间,主动向对方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根据所提出问题进一步作资料方面的准备,尽可能为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提供帮助、支持和合作。

  2.4争端解决

  如果索赔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可就其争端的问题进一步提交监理工程师解决直至仲裁。

  3、索赔的技巧

  索赔的技巧是为索赔的战略和策略目标服务的,因此,在确定了索赔的战略和策略目标之后,索赔技巧就显得格外重要,索赔技巧应因人、因客观环境条件而异,本文提出以下各项仅供参考。

  3.1 及时发现索赔的机会

  作为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勘察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率,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为论证索赔的根据。同时,要说明效率降低,承包商应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每天使用的设备工时、材料和人工数量以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3.2签好合同协议及口头约定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要求修改,达成修改协议后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同时,对于监理工程师(业主)的口头指令应予以书面确认,为将来的索赔创造机会。

  3.3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及“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送出“索赔通知书”,否则过期无效,在这期间,每隔一定时间应报送一次证据资料,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报送总结性索赔计算及索赔论证,同时提交的“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3.4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以解决,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否则让对方产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长期得不到解决,另外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价,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3.5采取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到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3.6搞好监理工程师的关系,力争友好解决

  索赔争端是难免的,如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承包商要保持头脑冷静,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同时要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4、结束语

工期索赔报告7

  索赔要成立除同时满足前面三个条件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满足本条规定的“施工单位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即索赔的程序、时限必须符合要求,其索赔才能真正合法有效。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的规定,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的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持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和依据正当的索赔理由,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通知。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答复和确认。

  当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此通知未作具体约定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承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建设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无权获得追加付款,竣工时间不得延长。

  2.承包人应在现场或建设单位认可的其他地点,保持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记录。建设单位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后,未承认建设单位责任前,可检查记录保持情况,并可指示承包人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

  3.在承包人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42天内,承包人应向建设单位递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追加付款的全部资料。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承包人应按月递交进一步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的金额。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建设单位在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内,应作出回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但仍要在上述期限内对索赔作出回应。

  5.建设单位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报告已经认可。在实际工程中,很多索赔都不能按上面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办理,甚至有的索赔文件都是在竣工验收后补签的。针对此类索赔,站在审计工作人员的角度严格来讲,施工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的,其丧失索赔权,事后补签的索赔文件认定无效。

工期索赔报告8

  索赔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是显现承包商或业主的管理水平问题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成本。因此,必须对工程索赔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掌握工程索赔的具体操作。

  1 索赔的种类

  1.1 工期索赔

  建设工程往往投资大、工程量大工期长,参与者也多,所处环境情况复杂,有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由于不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商如提出索赔要求,就有可能获得工期补偿。

  工期索赔的2种形式:一种是不涉及费用的索赔,既不是业主的责任又不是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只能索赔工期延长而不附带任何费用,如恶劣的气候影响等;另一种工期索赔是既要求延长工期,又要求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给予偿付,即附带费用的工期索赔。

  1.2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2 索赔的证据

  2.1 对索赔证据的要求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索赔证据的种类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各种会谈纪要;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地交接班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2.2 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索赔报告一般要求:

  (1)索赔事件应该真实。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包含任何估计的猜测。

  (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承包商的索赔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

  (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事件引起的承包商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使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所受到干扰的严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并充分论证事件影响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承包商为了减轻事件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及采取了所能采用的措施。

  (4)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正确地计算出应取得的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计算中应力求避免漏项或重复,不出现计算错误。

  2.3 索赔报告的内容

  (1)总论部分。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总论中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商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商的具体索赔要求。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根据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最好是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计算部分。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承包商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在计算部分,承包商必须阐明下列问题: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从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

  (4)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详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资料。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也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已经默认。

  3 索赔的注意事项

  (1)认真履行合同,全面完成合同任务。这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如果履约不力,在工期、质量、安全、物资采购、施工管理等方面令业主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承包商有足够的理由,索赔也很难成功。

  (2)熟悉合同文件,充分论证索赔权。首先要有索赔的合同依据,即索赔权。如果没有能力论证索赔权,无论遭受多么大的损失,也无权获得应有补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全部的合同文件,研究合同条款,应用合同条款建立自己的索赔权。

  (3)采取正确索赔方法,提出合理索赔的要求。在索赔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公平合理,切忌漫天要价。用网络技术“关键路线法”来计算工期延长的天数,以获得工期延长;用“实际费用法”来计算索赔的款额,以获得经济补偿。这是索赔中常用的也是最成功的2种方法。

  (4)适时编制索赔文件,提出索赔要求。任何索赔要求,都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业主有权不予考虑。FIDIC合同条件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以内,承包商向业主提交索赔文件。索赔文件并不需很庞大,但对索赔权的论证、计价方法和证据等方面,则需要充分而准确。

  (5)随时申报,力争按月支付。进行索赔时,应一事一索,随时上报,避免将数项索赔合并提出,使问题复杂化,难以解决。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同时报送索赔报告,并跟踪业主对索赔报告及时批复。

  (6)做好公关工作,友好解决索赔事件。承包商应善于向工程师和业主解释自己要求补偿的理由,取得他们的谅解;应善于协助工程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争取把所有的工程承包索赔争端在工程师主持下予以解决,能调解就调解,不要轻易诉诸法律。

  4 结束语

  总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专业性强,同时兼具知识性,技巧性,政策性等特点。因此,要做好这一项工作,不仅要善于收集与整理索赔有关依据和资料,还要对索赔事项深刻理解,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健全相应制度,运用各种技巧,这样才能提高索赔能力,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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