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15 19:10:35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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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1

  根据xxx印发《xxxx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xxxxx)文件要求,为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风险控制

  按照盟社保局对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工作要求,确保我局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我局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与相关股室人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保障经办风险控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稽核审计股,负责全局风险管理工作。科学制定岗位设置,经办与审核、业务与稽核、会计与出纳等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控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业务运行风险控制

  (一)基金财务运行情况

  1、我单位基金财务股有5名财务人员(2名出纳、3名会计),符合应配备专职人员标准人数、符合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2、各项基金业务经办过程都有财务会计、出纳操作规程,按照会计制度记账、核算,有明细的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岗位之间没有兼任现象。

  3、经查看基金收支户开户和各险种账目后发现,我单位基金财务股,基金收支都按规定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各项基金都按规定存入银行,按险种分别建账、分别核算的。

  4、经查看财务档案后发现,我单位财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都合法有效,更正会计记录都有依据,对收支业务实行了分级授权,都有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

  5、我单位财务股每月结账时严格坚持着与银行、财政、国库对账工作,每月都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进行核对从而保证了银行存款余额与会计出纳帐表一致、账账一致、帐表一致、账实一致。

  6、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以及领用填开都由出纳负责会计监督按规定登记办理的。

  7、我单位财务一直在严格执行着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

  8、经检查情况看,我局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票据、电子秘钥都由专人分别保管的,印章使用情况符合规定的用途、范围,审批手续完备。

  9、我局社保基金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收入外,其他险种都由地方税务局统一征收,已停用财政登记领用的手写式专用收据。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运行情况

  1、完善业务规程。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明确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都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

  2、对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的审核审批作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

  3、在职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包括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转移的个人帐户档案符合要求;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时,能按有关规定转移个人帐户基金。同时做好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对业务档案资料按规定归档保管。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情况

  1、各苏木镇设有分管社保的领导,保障所具体承办业务,各嘎查村负责人辅助配合,各嘎查村经办人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进行严格的审查手续,参保人员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由各嘎查村经办人员进行初审,旗社保局进行复审,有效防止了参保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违规参保和冒领、骗取现象的发生。

  2、个人缴费档次、征缴计划制定、参保缴费人员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与材料、对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由各嘎查村经办人员统一收齐出具收据,填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报表,社保局经办人审核核定后,各嘎查村经办人前往地税进行交表和交款,地税出具各个参保人员的正式发票。

  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建立、计算利息、个人缴费与政府对个人缴费补贴记入个人账户。

  (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按照“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录入电脑系统核算后,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支付。医疗费用初审核算、复审核签字、出纳支付、财务股复审实行分开操作,互相监督制约,操作流程符合业务操作规章制度。20xx年9月份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以来部分患者已经在异地直接结算成功。

  2、参保人员在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持有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

  3、我局业务人员按月做好报销费用支付台账,业务留存的资料按年度建立业务档案归档保管。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1、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同时,认真学习整理上级部门关于业务规范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规范,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业务,目前使用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系统征缴,使用建设银行POS机刷卡收费,不收取现金,系统机打正蓝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专用收据一式三份(交款人、财务、业务各一份),并要求建设银行每日按时提供单位客户专用回单的POS机收费总额进行对账,从而保证基金安全到账,准确无误。

  3、医保信息系统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为了确保医保信息网络安全平稳运行这一目标,我们加强网络制度化建设,对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落实了包括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六)工伤生育保险运行情况

  1、工伤保险业务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及【锡人社办字[20xx]263号】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经办初审、复审、审批流程;生育保险业务按照【锡署办发[20xx]86号】文件政策执行。

  2、工伤生育保险均已实现盟级统筹,每月根据核定初审待遇向盟局申请拨款,并根据支出情况定期向盟局报送支出明细表及统计月报表和季报表,建立征缴台账、待遇支出台账,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

  (七)申报登记及个人账户管理运行情况

  1、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时,依据内劳社办字(20xx)71号文件严格执行,明确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办理各项业务。

  2、定期与参保单位和个人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按规定计算利息,并发个人账户对账单。根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缴费核定情况和基金管理部门传达的到账信息,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数据库,并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3、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严格按照内人社发(20xx)346号和内人社办发(20xx)283号文件规定执行。在职死亡退保和支取丧葬费的审核审批程序需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等人员的签字后有效。

  4、及时建立业务档案,严格执行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和保管,极大保护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八)待遇支付情况

  1、业务经办人员每月根据上月待遇支付记录及新增退休人员待遇、一次性待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待遇调整等相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支付表)和当月基金养老金支付计划,报基金财务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将发放数据告知银行等社会化发放机构。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待遇发放严格按照填报人、业务负责人、财务发放人员进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发放,待遇发放汇总表一式三份(主管领导一份、财务一份、业务一份)。

  3、申报办理一次性待遇的人员由业务部门审核后,并计算待遇,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确认后生效。

  4、办理领取遗属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有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后确认生效。

  (九)稽核审计运行情况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我单位稽核股配备3名业务人员(1名股长、2名业务员)业务经办建立岗位制约机制,业务经办人员严格实行授权管理。

  2、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数依据锡社险字〔20xx〕50号执行,以文件形式通知各单位报送20xx社会保险电子版和纸质表格和电子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核定。依法依规按照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核定业务数据。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文件汇编》,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完成完成了对全旗行政、事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对经过各单位经办人确认的征集单和各单位进行备份。自8月起,每月核定情况以邮件形式上报给盟稽核股。以确保监督体制。各项业务建立台账,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三、信息系统风险控制

  各股室配备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按照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执行各项操作。规范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网络和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进行完全隔离,有关资料及时备份,建立数据远程备份机制,对涉密信息在网上传输进行加密处理。

  四、存在问题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局工作人员短缺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五、整改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强调认真履行职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经办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稽核审计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重要议程。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社会成员及所在单位征收社会保险费或通过财政拨款所集中起来,用于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所需的资金。它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个人缴费、企业收费和财政拨款。社保基金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作为社会成员的“保命钱”和“救命钱”,是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存底线与社会稳定。因此,强化市区社保基金统筹和监管,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自查工作会议要求个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自查事项作如下报告:

  一、社会保险收入情况

  1、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养老保险补费政策,符合规范,首先接收人社局开具的补缴单,其次填写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打印征集计划单,由社保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领导先后签字审核通过,然后到财务科结算。

  收入出纳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办理各项基金收入工作,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收入情况,妥善保管票据,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城镇居民、补费、各单位工伤结算及各工地农民工工伤,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各企业条管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医疗结算,结算金额与审核金额核对一致后,打印缴费结算单及基金划缴凭证,按照划缴凭证金额用POS机刷卡或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批量代扣,确认基金进帐后,进行内部交接。

  登记各类收款台账(五险,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并进行核对,每月末与银行进行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后,把收入户转财政专户,无挪用、载留、挤占、贪污现象发生。

  划缴凭证设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基金划缴凭证的领购、保管、使用及核销全部登记在册,所有票据采取连号使用,杜绝出现跳号、断号现象。

  2、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情况,根据《吉木乃县城乡居民养老实施办法》规定了各乡(镇)登记核定、社保部门征收、相关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的职责明确、分工有序、相互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了核定、征收、监管三个平台。在登记核定和征收平台建设上,严格执行登记、核定、缴费、开具税票和领取缴费证程序。规定参保人持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先到户籍所在村办理缴费登记;村代办点对初次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工作人员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逐项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缴费金额,并开具《专用缴费收据》;之后乡(镇)工作人员根据《缴费核定结算单》核定的金额,在指定的农村信用社缴费。

  二、社会保险支出情况

  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审核个体、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初始待遇并兑现,首先由初审人员收取退休人员基本资料及退休审批相关文件资料,各项数据核实正确后,进行初始待遇审核,待审核完成签字,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再由科室长对各项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最后交由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给待遇发放人员当月兑现待遇。企事业待遇在上月的工资基础上,当月有变动的,手工和系统全部进行变动后,对每个单位按照变动过的'当月的手工工资表和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打印,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变动复核签字后,领导审核签字,最后财务进行发放。目前全部通过电子银行平台发放各类养老待遇。

  1、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由审核医生对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交复核人员进行核算,完成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手工复审核算,再交审核医生将相关费用录入程序进行审核结算并签字确认,复核人员在程序中确认无误后复核通过再签字确认,最后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由财务科支付。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由审核医生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审核员将支付费用录入程序进行工伤人员待遇核定,再由复核人员在程序中进行复核,完成后签字确认交审核人员进行工伤人员待遇支付审核结算,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科支付。

  3、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由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人员按照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核定完成后交给主管领导再次复核后签字盖章,按照核定好的待遇支付标准,对本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进行造册,再由复核人员、主管领导依次签字确认,交财务科支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和重复领取待遇方面,我县城居保资格认证工作是每年的4月份开始和企业养老资格认证同时进行,未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我们及时核查处理。待遇审核和发放平台建设上规定,符合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经乡镇劳动保障所初审、县社保局审核、社会化发放的程序。参保人持《缴费证》,到所在行政村填写《待遇申报表》,由所在行政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代办点初审。乡镇代办点根据相关政策初审确认后,为待遇享受对象换发《待遇领取证》,从信息系统中点击“人员领取待遇申请”实行网上初审,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待遇申报表》到县社保局。县社保局根据乡镇代办点上报的《待遇申报表》逐一审核确认,从信息系统中自动生成发放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根据社保局提供的发放报表,结合退休年龄审核后,由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于电子银行发放和POS机收费是一体的、我县POS机目前正式安装完毕,准备20xx年1月开始按电子银行发放工资。

  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基金收入出纳做内部交接,支出出纳做外部交接,基金会计做回单确认,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强化业务岗位制约关系,预防风险的发生。基金财务与业务每月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善。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收入章由收入出纳保管,财务支出章由支出出纳保管,U盾分为管理员、录入、复核三种,管理员的由会计保管,录入的为支出出纳用来支付药费使用,复核的由收入出纳对支出出纳录入的药费进行监督,检查数字是否准确无误,然后做复核。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设立收入户和支出户,规范账户设置。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要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各开设一个账户;财政专户、支出户、收入户都要按规定及时结转、划拨资金,严禁坐支;支出户的基金不得转为定期存款;存入财政专户、支出户中的社会保险基金,要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要分别计息、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分别建帐、分帐核算、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调剂。支出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财政专户核拨后拨入支出户方可支付;收入的社会保险费按时转入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我局建立了与财政定期对帐制度,每月我局定时到县财政局对帐,保证了社保基金支付的准确安全。财务人员将每季度财政专户产生的利息直接做为收入计入财政专户,支出户的利息按季转入财政专户。

  四、基金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

  1、与财政每月对账一次,对完账在财政专户余额表上让社保科经办人员进行签字、盖章。

  2、3POSS机刷卡小票进行签字,已进行整改,个体人员缴费未采取电子银行代扣。

  3、xx%预留保证金账套,20xx账补做到6月份。

  4、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发票,改为全额发票。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3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社会成员及所在单位征收社会保险费或通过财政拨款所集中起来,用于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所需的资金。它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个人缴费、企业收费和财政拨款。社保基金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作为社会成员的“保命钱”和“救命钱”,是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存底线与社会稳定。因此,强化市区社保基金统筹和监管,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xx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和资产上划移交工作顺利进行,我与学习联系点的同志,共同对新浦区、海州区和连云区(以下简称三区)劳动人事局,截止20xx年12月31日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此次调查为社保基金市区统筹上划提供了依据。现将审计和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三区社保基金情况

  20xx年度三区的劳动人事局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根据市区统筹方案,社保基金上划后,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管。截止去年12月末,三区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分别为31957人、38799人、33015人、xxxxx人、17940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8%、9%、3%、0.5%—2%、0.8%;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的'人数分别为8738人、1493人、34人和292人;五项基金社会发放率均为100%。

  三区上年社保基金结余22694.48万元,当年收入27224.01万元,当年支出16771.8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33146.6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结余18295.58万元、失业保险结余1636.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0638.08万元、工伤保险结余257.35万元、生育保险结余325.4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结余1993.54万元。

  审计及调查结果表明:三区政府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监管,劳动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金管理安全,基本上实现了“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也符合市区统筹的要求。

  二、20xx年三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x区自收自支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分账核算。该区自1993年以来自收自支养老保险的收支便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放在一起核算,征缴与发放分别按有关规定执行。截止20xx年末参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99人,退休153人,每月征收养老保险费约17万元、支付约22万元,每月赤字5万元,不符合社保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区社保处及医保处截止20xx年12月末经费账面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总计137.57万元,通过实地盘点,实际在用资产47.36万元、已报废待核销资产价值90.21万元。不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三)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某区医保处20xx年垫付应由市医保处报销的费用,至20xx年底仍挂账未清理,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基金收入入账不及时

  某区医保处20xx年预收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基金469.86万元挂暂收款未及时记入收入,直至20xx年2月才将此款转记收入,不符合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强化市区社保基金监管的建议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施市区统筹,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社会保险抵御风险能力、扩大筹资渠道、保障和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一)扩大基金筹措渠道,努力增加收入。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力度。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系,及时勾通信息,做到应收尽收,收缴及时,不断扩大资金征缴来源。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二)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要定期监盘,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各相关部门对基金中发生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清理,避免基金损失,切实保护参保人员的利益。

  (四)加强其他社保及农保基金监管。根据本次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安排,三区的劳动社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的机构、人员整体上划,这就导致了三区其他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无机构、无人员经办,处于无人管理的地步。为了保持社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方便服务人民群众,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规定,在适当的时机,将其他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一并上划,并由新成立的区医保分中心代管或重新明确监管主体,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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