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

时间:2023-04-11 19:43:25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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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

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1

  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

  一、放射诊断报告由电脑打印,其模板格式要求与质控要求一致。

  二、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专业医学用语。无正式中文译名者,如以外国人姓氏命名或称呼的征象、体征、疾病和综合征等可以使用外文。不用简略语及其它非正规词汇。

  三、放射诊断报告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或上级医师进行修改后,重新打印,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四、放射诊断报告书写后需有书写医师和审核医师签名。书写医师应为具有执业证书和专业上岗证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核医师应为具有执业证书和专业上岗证的主治医师或副高和副高以上的`医师或教授。

  五、放射诊断报告必须注明检查时间和报告时间,后者又分书写和审核二个时间。凡时间均应精确到月、日、小时和分钟。急诊报告发出时间不超过检查完毕后30分钟,门诊报告发出时间不得超过检查完毕后2小时,住院报告发出时间不得超过检查完毕后2个工作日。

  六、夜间或节假日急诊无审核医师审核报告时,应在所发出的急诊报告显著处注明“此报告为急诊临时报告,应以正式报告(次日发出)为准,请次日到**取正式放射诊断报告”或类似内容的文字。

  七、门诊放射诊断报告和胶片由患者或其代表凭放射科出具的单据或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急诊患者的放射诊断报告和胶片,由放射科送交送检医师,或患者本人,或患者的陪同人员。

  八、为便于统一装订和规范管理,报告单大小应采用B5大小纸张。

  九、放射诊断报告书写、审核、打印流程

  审核报告

  打印报告

  初诊报告

  1、负责审核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核对与图像信息一致

  2、负责报告与胶片打印

  1、负责审核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核对与图像信息一致

  2、负责图像质量审核,不符合诊断要求重照

  3、按诊断报告规范要求书写

  4、诊断结果审核

  1、负责审核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核对与图像信息一致

  2、负责图像质量审核,不符合诊断要求重照

  3、按诊断报告规范要求书写

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规定2

  附件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一、《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楚,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二、《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统一采用计算机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

  三、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申领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

  澳、台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当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号码,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填写。

  新生儿父母或新生儿父母委托人均可以成为《出生医学明》申领人。申领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1.新生儿父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信息: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2)新生儿姓名;

  (3)签发机构要求的其它有关信息。

  2.新生儿父母委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信息:

  (1)新生儿父母共同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4)签发机构要求的其它有关信息。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四、分娩信息中健康状况可结合出生时的Apgar评分判定;出生地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五、在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后□内划“√”;在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在医院后□内划“√”;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庭后□内划“√”;其他地点出生的,在其它后□内划“√”,并在“”上注明出生地点。

  六、接生机构名称按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称填写,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七、副页和存根相关内容的填写

  1.出生地点:与正页“出生地”一致;

  2.家庭住址:按照领证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写;

  3.婴儿母亲签章:由新生儿母亲或领证人签字;

  4.接生人员签字: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员签字。

  八、《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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