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12-11 12:19:29 小英 报告 我要投稿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7篇)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下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到位50万元,已使用50万元。

  (三)绩效目标。

  入股丰都县兴竹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建筑面积200平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入股丰都县兴竹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建筑面积200平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指标设置9项,其中数量指标新建建筑面积200平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质量指标享受入股资金额度每年5%的固定分红2.5万元;时效指标按期完成率100%;成本指标补助额度50万元;经济效益指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15人;可持续影响指标电商中心持续使用年限5年;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要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

  为贯彻落实《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2〕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镇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对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渝财农[20xx]18号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丰委组[20xx]36号下达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江池关塘村)。市级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

  财政安排市级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截至20xx年底,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已全部支付,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三)绩效目标。

  1、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00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2022年3月7日,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于镇财政办,由蒙昌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2年3月18日,考评工作组到江池镇财政办,对我镇20xx年预算资金使用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00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对丰都县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产出35分,效益35分,满意度30分。

  产出:养殖鸡7000只,养殖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6%,项目质量达标率95%以上,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已完成部分验收合格率100%。产出指标得分35分。

  效益:带动旅游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入股分红带动农户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推动我镇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正常运营年限5年。效益指标得分35分。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得分30分。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所欠缺;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力度,加强项目从立项、实施、项目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强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相关约定和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无法按进度实施工作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

  (三)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

  为强化我乡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资金使用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我乡根据扶贫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资料,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含中央、省、市、县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通过扶持种植猕猴桃、黄精,带动曲溪村49户贫困户增收,助力我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扶贫项目预算资金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资金到达后,统筹安排到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后付村账户,保障顺利施工。

  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由乡党委、乡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集扶贫、财政所负责人召开会议,针对绩效考评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扶贫、财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乡扶贫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二)强化考评力度,对我乡20xx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核、考评,根据考评内容,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村推进、产业项目等通过查看资料、财务和项目村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考评,确保了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考评分析。考评组在结合实地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文件等资料,对全乡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成效等进行了全面汇总分析,共同完成了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优。

  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系统整理与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建议,并为项目完善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监督等提供决策依据。

  (一)扶贫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到位情况。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及时拨付到位。

  2.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3]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使用,资金下达到本乡财政所后,乡财政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村账户,使用率100%。

  3.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在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扶贫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方便村民监督扶贫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2)资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任务。

  (3)乡财政所为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资金台账,资金拨付情况一目了然。村账乡代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二)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数量:猕猴桃、黄精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贫困村产业合作社数量1个。

  (2)完成质量: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种植作物成活率90%。

  (3)产出成果:带动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受益贫困户数49户,受益贫困人口152人,产出可持续运用及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贫困户满意度≥9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时考虑不充分,实施阶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实施进度迟缓。

  (二)扶贫资金管理方面:1.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扶贫资金的管理领导小组。2.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通过转账及时拨付,杜绝资金截留。3.制定违规处罚制度,遵从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上,不浪费一分钱,极大限度地发挥扶贫效益。

  (三)项目问题所产生的'原因:1.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2.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持续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根基,但就目前来看,产业扶贫还处在起步阶段,效果不明显。再加上产业基地种植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经济效益没有充分体现。3.部分贫困户不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一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扶贫难度。二是政府协助贫困村搭建社会资助桥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以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工作,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二)因户施策,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不能笼统实施农业发展,同一个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现行扶贫体制和机制尚有需待完善和修补的地方,目前有的做法造成了少数贫困人员“横向”攀比,甚至助长了他们不思勤奋、懒惰之风。

  (三)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有统一的报账制度,且多方监管专项资金。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我乡镇安村获得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再生产,增加镇安村村集体经济收益。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26日财政局拨付我乡镇安村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根据我县人民政府对县村集体经济办提交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审定意见,结合镇安村实际,经“四议两公开”讨论决定,于20xx年12月28日将镇安村获得20xx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同泗潘等12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全部投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多建住房合作购买项目(404套)。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多建住房合作购买项目(404套)”盈利,县城投公司将从该项目取得分红的11.24%支付给泗潘等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如果项目亏损,泗潘等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共同承担县城投公司所承担亏损额的'11.24%,甲方承担亏损以投资额为限。泗潘等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分别投资都是50万元,所以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之间平均分配分红,平均承担亏损。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是我乡镇安村获得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在20xx年前全部投出,2022年,泗潘村等13个村集体共获得项目合作投资分红65万元,共同出资的650万元已按合同要求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拨付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完成率100%。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县集体办牵头,我乡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跟进项目的进度及资金拨付,分管领导对工作实施全程监管,村党支部书记实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乡立即组织专人对20xx年获得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项目进行评价工作,严格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的指标逐项评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资产入股贫困户人口总数,实际完成数量是95户334人,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项目收益中村集体经济分配比例,实现收益分配比例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是资金及时投入率,100%及时投入。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投入资金总数,实际支出数额是50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项目资金全部完成投入,自评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2)

  (三)总体自我评价

  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如期完成投资,总体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我乡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巩固脱贫成果。

  2.项目按照管理办法,严格实施,结合本村实际,经“四议两公开”制度,受群众监督,营造人民当家作主的良好社会氛围。

  3.项目协议有所欠缺,项目合同未协定签订期限及分红期限,目前镇安村未得到收益分红。

  五、工作改进建议

  加强对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对项目的投入,尽早产生收益。乙方加强与甲方沟通,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双方共同促进项目发展。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基本情况。岭干村地处镇安镇北边,距镇政府所在地40公里。岭干村共有国土面积10.2平方千米,辖10个自然村,16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04户1748人,共有建档立卡已脱贫户85户318人。三类对象17户50人,监测对象共有14户42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2户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9户27人,脱贫不稳定户3户11人。

  2.建设必要性。围绕打造咖啡种植示范区的产业化水平,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示范区为载体,以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通过政府扶持、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等方式,大力发展咖啡种植,提升农业现代装备水平和产出率,把岭干村建设成为县内重要的优质咖啡产业示范区,并为解决本地人就业,培养新一代现代农业创业者开辟新途径。充分发挥合作社、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优质咖啡产业从无走向有,从租放走向集约,有效提升产业化水平,加大对贫困村产业扶贫后续管理,促进贫困村经济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推进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传统产业得到巩固提升,培植支柱产业,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群众收入稳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解决辖区产业发展需求旺盛,但配套设施落后及产业零散等问题。项目实施后基本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目标,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项目能带动岭干村周边脱贫户85人次,提供就业人数25人,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3.建设内容及概况。依托岭干村白虎山优质咖啡资源,打造咖啡产业示范园2200亩,覆盖种植农户404户174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5户318人。为进一步加强中耕管理,打造咖啡特色产业,配套建设咖啡加工厂房1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26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4、联农带农机制和成效。通过实施镇安镇岭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将极大地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第一是通过“合作社+贫困户”形式经营带动。实行“村委会(社区)+专业合作社+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推动合作社通过入股、分红、返租倒包等多种形式辐射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带动三类对象增收。第二是面实行收益保底机制。一是推广房屋出租动态调整计价方式,确保流转房屋租金合理递增,租金收归村集体用于村公益性建设;二是推广返聘务工机制,由合作社流转受让方优先吸纳防返贫监测对象户的剩余劳动力,从事加工生产;三是推广加盟经营机制,由合作社统一完善加工厂基础设施,提供生产资料,吸纳防返贫监测对象户加盟,防返贫监测对象户以定量产品计价抵扣生产资料后,由合作社按照市场价收购剩余产品,统一销售。第三是利润返还机制。一是返还建档立卡户和一般农户,鼓励合作社经营净收益按照约定比例返还社员;二是返还集体,探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将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按照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股份参与分红。第四是因户施策选择联结纽带。根据需要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贫困户与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式,具体包括开展股份联结、订单联结、服务联结、劳务联结和租赁联结等。第五是科学选定依托主体。按照协商自愿、择优竞争的原则,公开选择一批发展成熟、集农产品产加销于一体、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市场销售渠道稳定的新型合作社,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整组、整户组吸纳贫困户加入合作组织参与生产经营。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会议对龙陵县镇安镇岭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研究,收集相关制度办法,资金文件等进行整理分析,研究自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

  镇安镇成立“龙陵县镇安镇岭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建设工作的人大主席任副组长,镇财政、农业、林业、国土、村规办、司法等站所的负责人及项目所在村的“村两委”领导为成员,抽调有关人员负责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监督、财务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指挥部,乡村振兴办负责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处理日常事务及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施工管理及监督,把好工程质量关;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同时,成立由镇人大、纪检和项目村村民委员会非领导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的计划、工程进度、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26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26万元,截至目前,财政正积极筹措资金予以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xx)140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按程序回补报帐。使资金到位情况良好,满足了项目建设的需要;并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严控支出,精打细算,实行项目法人审批制度,争取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岭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在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过村、组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项目于2022年8月30开始建设,预计202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现已完成总目标的3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待项目建成后,受益农户404户174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5户318人;环境质量比上年提高;工程使用的质量寿命也达到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开工建设为群众增收奠定基础,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95%,受益乡镇、村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龙陵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三期)的通知》(龙乡振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6分。我镇实施的龙陵县镇安镇岭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接下来将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工作中项目推进及监管工作还待加强,下一步我镇积极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项目早日发挥效益,为壮大村级经济和群众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6

  为进一步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扎实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太和县财政局接通知后高度重视,局长张科亲自过问,安排布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

  成立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于冰任组长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绩效评价组,由预算评审中心牵头,原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农业农村股等配合,首次独立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了评价人员、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计划、完成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加强沟通会商。

  疫情期间,为保证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评价组及时用电话与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交流,就如何开展绩效评价,需提供评价资料、需填报有关表格进行有效沟通会商。被评价单位积极配合,安排部署31个乡镇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填报有关表格,同时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骨干为联络员,加强沟通并提供资料。

  四是认真审核把关。

  对被评价单位填报的附表,认真审核把关,积极与填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交流,讨论有关数据的逻辑关系,确保填报报表的'质量。

  五是开展实地调查。

  疫情解除后,按照市局要求,在分年度随机抽取3个村的基础上,为确保调查项目的多样性,多抽取2个村进行实地调查,本次共抽查11个村。实地走访并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每村50份,收取调查问卷50份,基本了解了村民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是撰写绩效报告。

  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认真学习市局提供的《如何提升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一文。通过查阅资料、实勘项目,调查走访,认真分析,梳理问题,找出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工作建议,较好完成了《太和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按时上报。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瓦渡乡浪坝村20xx年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瓦渡乡浪坝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瓦渡乡浪坝村河东小组

  项目建设内容:将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通过投入在隆阳区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加盖圈舍。

  (一)绩效目标

  为实现壮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经村“两委”和村监委研究决定将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通过投入在隆阳区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建盖牛舍。村级将项目资金投入给隆阳区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建盖牛舍,村委会不参加承担各种风险,每年由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分配给浪坝村委会2万元红利,村委会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2万元的收入。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涉农资金2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由浪坝村委会将以奖代补20万元资金投入到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场)20万元,期限3年,即:即2019年2月2日起至2022年2月2日止;在这期间分为3期分红。每期以入股资金10%,固定分红给浪坝村委会共2万元,分红款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村委会。入股3年期满,必须把以奖代补壮大集体经济20万元交还浪坝村委会(如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场倒闭,牛舍将全部抵押给浪坝村委会)。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落地后,通过入股分红渠道,实现了集体经济增收,对承包人有很大的经济支撑,增加自己的收入,集体经济增收后一是能保证贫困村退出,二是对本村的.发展起到行之有效的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合作社养牛,目前牛的前景很好,但是都是能繁母牛寄养,母牛产牛犊需要一定时间,所以效益有点慢。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8

  为提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对20xx年度乡村振兴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10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100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年中调整金额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年度拨付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结余金额243.2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243.2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实际到位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结余金额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结余率0.00%,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其他资金0.00%。

  (二)主要成效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打造12个省市区级试点村、省级特色乡镇、8个市区级试点村、4条市级示范线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不少成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绩效分析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00分,等级为优秀,设置绩效目标11个,实际完成1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乡村振兴试点村,目标值12.00,实际完成12,权重10.00,得分10.00。

  2、质量指标

  (1)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4.00,实际完成4,权重5.00,得分5.00。

  (2)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8.00,实际完成8,权重5.00,得分5.00。

  (3)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2.00,实际完成4,权重5.00,得分5.00。

  3、时效指标

  (1)项目时限,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权重10.00,得分10.00。

  4、成本指标

  (1)补助专款专用率,目标值100.00,实际完成100,权重15.00,得分15.00。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1)探索产业兴旺新路子,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权重10.00,得分10.00。

  2、社会效益指标

  (1)焕发乡风文明、健全治理有效新机制,目标值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实际完成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权重10.00,得分10.00。

  3、生态效益指标

  (1)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值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实际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权重10.00,得分10.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

  (1)长远意义,目标值乡村全面振兴,实际完成乡村全面振兴,权重10.00,得分10.00。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目标值90.00,实际完成100,权重10.00,得分10.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定位不够清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单一;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尚存,制约乡村产业发展势头;三是群众助推发展不够积极,影响乡村发展闭环形成。

  (二)改进措施

  我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立足位处城市延伸段、生态环境优美等资源禀赋,4个乡镇都在“泉州一小时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支撑,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以富民强村兴镇为根本,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打造4线15村,开展马甲镇、虹山乡市级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创建工作,达到“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全面覆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洛江都市型乡村振兴样板,全区所有村集体经济均达到2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其中,以“永安村”为代表的“三产融合”产业发展模式、以“新庵村”为代表的“点绿成金”生态宜居综合发展模式成功入选泉州市20xx年度乡村振兴试点村典型案例;虹山乡全域示范线路入选市级第一批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10月29日在全市乡村振兴现场会主会场上作典型发言。力争到20xx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典型,以点带面形成连片示范效应。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经县委农办审定,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财政局下达了2022年桌古村等35个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2400万元(喜财农【2022】105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5年,将带动桌古村等35个重点帮扶村2000人以上就近务工,带动巩固脱贫成果。通过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农户增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2400万元,2022年6月底实际到位24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符合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35个村集体研究决定入股喜德县国投公司,县国投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该资金作为资本金入股由西昌市、德昌县、冕宁县、喜德县四县市新建的'凉山州农科芯城公司,喜德县将围绕“农高+”种养循环产业集群发展,聚焦“智能种养生态循环技术研发、高端绿色肉产品生产、特色民俗文化体验”联动农科芯城开展种养结合研究和高效示范基地、生态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彝族特色民俗文化综合体验示范园等基地建设。围绕乌金猪、黄牛、黑山羊、阉鸡、山地乌骨鸡等特色产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管网及运输车,依托种植业产业基础,打造种养循环高效利用示范基地,联动打造畜禽种质资源库、生态循环研究院,做足前端科技研发及技术配套支撑。推动以粮油为核心,马铃薯、高山露地蔬菜、特色食用菌等产业为特色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力打造区域绿色有机畜牧、农作物产品品牌。依托喜德“彝人老家”彝族特色文化,建设集有机农业、种养循环、科技转化、民族风情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农文旅深度融合体验示范园。

  项目以农科芯城公司为平台,打造农高新区;带动喜德等三县一市“农高+”产业集群发展示范片,引领凉山州17个市(县),联动攀西地区现代高效立体农业顺势发展,构筑中国凉山安宁河现代农业硅谷生态地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中国凉山·安宁河现代农业硅谷”规划展示中

  心展陈方案和完成规划展示中心 2 楼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拟入驻机构对接和确认,已对接阿里巴巴原则同意入驻。

  2.与中粮集团就开发运营方案进行对接,初步完成科创园区开发时序和建设进度建议方案。

  持续与四川农大、电子科大、中科院都市研究院等高校进行拟合作项目立项对接工作,同时已开展硅谷过渡期实验室前期备案工作。

  3.持续与电子科技大学就组建“凉山州数字硅谷公司”开展数字农业农村项目进行深度对接,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并完成公司组建、项目立项等相关资料准备,正在进行内部决策,完成后上报州国资委进行项目立项。公司注册名称需解决事项已致函硅谷领导小组,协调州人民政府出具相关文件,待收文件后,进行公司注册。

  4.协助完成“凉山州数字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组建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和项目开展《风控报告》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将每年可带动35个重点帮扶村2000人通过就近就业,增加收入,每年可通过就近务工增加劳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桌古村等35个重点帮扶村21570 户88718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3663户,16603人)通过获得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分配,增加收入,实现巩固脱贫成果的目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0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花山区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花山区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由濮塘镇牵头落实,区财政先后拨付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80万元,其中:凤山村50万元,黄里村30万元,共80万元。

  凤山村发展旅游、联营和服务经济。运用专项资金入股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整合现有秀山生态园旅游项目资源,依托生态园的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自然风光、农耕文化、亲子游项目、精品水果采摘,结合凤山村民组美丽乡村民俗风情建设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成集观光旅游、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民俗景点、文化客栈、休闲农庄、民宿、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成立“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凤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承接十七冶道路保洁工程,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黄里村发展中草药种植和道路保洁。为盘活现有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村民增收,经黄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镇政府同意后在复垦地块上种植中草药(白术)。黄里村现有8条道路,全长7.557公里,道路面积为41777.87平方米,20xx年黄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十七冶签定了道路保洁协议,辖区所有道路保洁交由黄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给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每年增收约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2021年2月,花山区财政局对濮塘镇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对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定,客观反映项目的使用效果;同时,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项目单位及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性建议,从而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花山区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六个二级指标和十九个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权重为:项目决策所占权重为12%;项目过程权重为36%;项目产出所占权重为24%;项目效果所占权重28%。项目综合评价得分由各项指标加总得出。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考评等级。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的整个投入进行评定。下设项目成立情况一个二级指标。

  1、项目成立情况分析

  (1)依据的充分性

  评分标准:检查项目设立有无相关文件规定或领导批示;项目是否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实际需求。

  根据评分标准,根据《马鞍山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设立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人民群众实际需要。

  (2)目标合理性

  评分标准:根据项目情况,判断

  ①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政策目标;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

  ③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④是否是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须。

  根据评分标准,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目标符合上述四项要求。

  (3)目标的.明确度

  评分标准:根据项目设立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目标。

  根据评分标准,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规定了明确的目标,项目预定目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情况进行评定。下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情况两个二级指标。

  1、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保障情况

  评分标准:是否安排人员负责且负责到位;

  根据评分标准,花山区濮塘镇安排了专人负责该项目,并且对项目情况了解清楚。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及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得,资金管理办法得到执行。

  根据评分标准,《马鞍山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经费筹措、使用原则、管理要求,明确了使用范围,资金拨付时按规定拨付。

  (2)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是否与预算一致。

  根据评分标准,查看指标执行情况表,项目资金支出与预算一致。

  (3)资金到位率

  评分标准:资金是否足额到位。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资金已在20xx年到位。

  (4)资金拨付及时性

  评分标准: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以上的为及时,85%-------100%的为较及时,70%-------85%的为滞后,60%-------70%的为较滞后,低于60%的为严重滞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资金应在20xx年度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及时。

  (5)资金使用合规情况

  评分标准: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视为未专款专用,视情况而定进行扣分;

  根据评分标准,经检查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经费支出明细,资金用于规定用途。

  (6)资金核算情况

  评分标准;是否发现错账、漏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凭证是否填报规范,是否按照项目进行核算。

  根据评分标准,经检查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经费支出台账,项目经费通过财务软件进行专项核算, 未发现错账、漏账,会计科目使用正确,会计凭证填报规范。

  (三)项目产出分析

  主要是对该项目实施后产出进行评定。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一个二级指标。

  1、项目完成情况

  (1)政策宣传教育

  评分标准:对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进行宣传。

  经检查,花山区濮塘镇组织通过走访、社区政务公告栏中宣传政策。

  (2)协助配合

  评分标准:协助配合村集体工作。

  根据评分标准,区濮塘镇工作人员根据村集体的需要做好协助工作。

  (四)项目效果分析

  主要是对该项目实施后效果进行评定。包含社会效益和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

  1、社会效益

  (1)社会效益指标

  评分标准:产生社会效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经调查,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有利于提高凤山村、黄里村经济发展水平,完善产业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满意度

  (1)满意度指标

  评分标准:因受益对象利益受损而产生的投诉次数。

  根据评分标准,经询问濮塘镇并未收到群众因利益受损而对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诉事项。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秀。

  (二)综合评价结论

  花山区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既定计划实施,在区政府的重视下,区财政、濮塘镇进一步加强收支管理,不断规范专项经费使用,有力支持了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但检查中也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推进慢、政策普及不到位的问题,因此项目单位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不断提高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效果为目标,把这项党和政府的这项工程办好,办扎实。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1

  根据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财经服务中心对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建设情况、收益情况、运营情况等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执行情况

  (一)项目申报审批

  由村两委班子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股东代表大会,通过项目申报、实施决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镇党委研究决定,形成平罗县宝丰镇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做好羊场收购和羊场改建工作,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完成饲草料、基础母羊、种公羊购置数量,聘请专家进行肉羊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开展肉羊繁育与育肥工作。

  (二)资金使用监管

  村级财务由村报账员负责进行整理报送,羊只出入库管理要求监事会成员进行监督,村级财务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集管理系统”平台运行,财务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镇级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报批,实现村账镇管。

  (三)发展模式及进展情况

  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学校改建肉羊圈舍,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发展肉羊优势特色产业。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肉羊繁育与育肥项目为载体,建立健全村集体养殖合作社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带动全村肉羊养殖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村集体获益、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项目收益情况

  (一)项目运营方式

  项目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以项目资金形成固定资产进行自主经营,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上聘用专业的养殖人员进行羊只的饲养,村两委班子进行监督管理,实现“村办、村管、民受益”的组织模式,两千元以上支出由合作社开股东代表大会进行财务支出专项议题研究。

  (二)项目经营收益

  截止20xx年底,中方村壮大村集体项目净收益为16.48万元,羊只存栏量为532只,其中基础母羊104只,种公羊18只,湖羊70只,山羊340只;陆渠村壮大村集体项目净收益为4.62万元,羊只存栏量为421只,其中基础母羊259只,种公羊47只,羊羔115只;宝丰村壮大村集体项目净收益为3.66万元,羊只存栏量为185只,其中湖羊182只,澳洲白种公羊3只。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陆渠村、中方村羊圈为旧学校改造,设施老旧、羊圈较小,养殖场与饲草料场地划分不明,无法实现大规模养殖;

  (二)村干部身兼数职,无法投入过多精力在肉羊养殖上,缺乏养殖管理经验;

  (三)项目虽实行村账镇管,但镇经济发展中心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制约性,无法及时下村核实羊只存栏量;

  (四)买卖羊只资金无法及时入账,镇经济发展中心无法及时对资金进行监管;

  (五)村会计非会计专业人员,涉及成本核算等会计专业知识掌握不到位,成本核算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建议村合作社从会计事务所聘用专业企业会计进行财务核算;

  (六)养殖场缺乏消毒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项目整改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使用力度,扩大养殖场规模,将养殖场与饲料场地明确划分;

  (二)增设消毒设备,确保相关接触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聘请专业养殖技术员进行羊只的'饲养与监管;

  (四)村账镇管,聘用专业会计对合作社进行资金的监管及账务处理;

  (五)对村报账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财务报批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于此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自查,我镇将及时进行项目整改,加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发掘和培养创业致富能人,给予引进人才最优惠的政策保障;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和民主理财机制实行重大项目民主监督决策制度避免出现投资失误实现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力量培训和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的投入;四是对村会计、报账员及养殖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2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区普度果蔬专业合作社位于市区和新镇英雄岭村,于年3月登记注册,由105户农户出资自发创立,出资总额为50万元。合作社负责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品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水果、蔬菜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初级加工、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水果、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合作社建有专业果树、蔬菜示范基地2个,基地年生产能力达到626吨,年产值达到373.00万元,年促社员人均增收550.00元。合作社多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分别被省、市、区三级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被市、区两级评为“农业科普示范基地”。

  二、项目规划投资情况

  为了更好的带动会员及农户增收致富,根据《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及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区普度果蔬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项目的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采取“民办公助”方式,认真总结“市场+合作社+农户”的.组织经营模式,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获益机制及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扩大规模,加强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主要规划用于专合社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专合社采取自建的方式进行建设,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该项目的指导工作。

  项目计划总投资71.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普度果蔬专业合作社及业主自筹资金21.50万元。其中:

  1.建设机耕道3500m、宽3m碎石路面,计划投资17.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万元,自筹资金7.50万元;

  2.建设蓄水池20口,计划投资21.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20万元,自筹资金5.80万元;

  3.安装果蔬杀虫灯30盏,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万元;

  4.建蔬菜大棚10个共计1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2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00万元,自筹资金6.00万元;

  5.建办公、培训、检测用房200㎡,计划投资8.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20万元,自筹资金0.80万元;

  6.开展技术培训800人次,计划投资2.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0.60万元,自筹资金1.40万元。

  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情况

  通过专合社的努力,项目采取“民办公助”方式,由专合社自建的方式进行建设,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该项目的指导工作。该项目于年3月起开始实施,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了召开村民会议、村民缴款及筹劳确认、项目公示、招投标公示、竣工公示等系列程序,于9月初全面完工,并通过项目主管单位验收。总投资实际完成71.7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普度果蔬专业合作社及业主自筹资金21.79万元。其中:

  1.建设机耕道3500m、宽3m碎石路面,实际投资17.5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万元,自筹资金7.54万元;

  2.建设蓄水池20口,实际投资21.0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20万元,自筹资金5.86万元;

  3.安装果蔬杀虫灯30盏,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万元;

  4.建蔬菜大棚10个共计12000平方米,实际投资20.1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00万元,自筹资金6.19万元;

  5.建办公、培训、检测用房200㎡,实际投资8.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20万元,自筹资金0.80万元;

  6.分别在永兴村、长寿村、英雄岭村开展了蔬菜、果树等技术培训3期814人次。投入技术培训资金2.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0.60万元,自筹资金1.40万元。

  四、项目效益

  (一)经济效益

  1.项目投入产出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后,600亩优质油桃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正常年份能产优质油桃1050吨,无公害蔬菜3750吨,可带动农户550户,能新增销售收入900万元。

  2.成员收入情况:种植优质油桃每亩可产生收入8000元,扣除成本后,每亩净收益3900元,农民人均增收800元。

  (二)社会及生态效益

  1.项目建设对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影响:项目将在种植与推广的品种均为优质高产的新品种。通过项目建设,和新镇的蔬菜、水果产业将得到进一步壮大,项目区荒山林地得到绿化覆盖,水土流失减少。600亩自主管理的高产栽植种植示范基地实施后,通过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引导农户统一管理种苗、栽培、管理采摘果实。

  2.辐射带动能力分析:项目通过“合作社+技术协作单位+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负”的新型机制。

  3.带动基地和农户:项目带动当地5000亩蔬菜、水果种植基地的建设,同时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的蔬菜、水果产业发展,实现农副产品的增产、增值。促进区同行业的发展,提高油桃综合利用生产技术水平,为市场提高优质产品。可直接带动400余户农户种植油桃和无公害蔬菜致富,直接为40余人提供长年就业机会。

  4.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通过劳动用工等形式,使农民年工资人均在1万元以上,通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土地600亩,当地农民年可获得收益12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普度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增强合作社为会员和农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标准化生产和优良品种的引进将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促进优质新品种的推广示范,统一生产和技术培训使会员及农户的种植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对项目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是带领农户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五、存在的问题

  1.涉及财政补助资金的账务处理不准确。在财政部门报账时,资金来源方应记“专项基金”科目,而合作社在记账时却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成员账户不完善。未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合作社所有成员分别设立“成员账户”,并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各成员账户。

  3.所形成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整改意见

  1.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调整会计科目,将收到财政补助资金时资金来源方的会计科目由“营业外收入”调整为“专项基金”,对合作社所有成员分别设立“成员账户”,并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各成员账户。此项整改工作在10日内完成。

  3.进一步健全完善合作社资产管理维护有关制度,更好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资产的作用。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瓦渡乡浪坝村20xx年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瓦渡乡浪坝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瓦渡乡浪坝村河东小组

  项目建设内容:将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通过投入在隆阳区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加盖圈舍。

  (一)绩效目标

  为实现壮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经村“两委”和村监委研究决定将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通过投入在隆阳区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建盖牛舍。村级将项目资金投入给隆阳区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建盖牛舍,村委会不参加承担各种风险,每年由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分配给浪坝村委会2万元红利,村委会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2万元的收入。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涉农资金2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由浪坝村委会将以奖代补20万元资金投入到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场)20万元,期限3年,即:即2019年2月2日起至2022年2月2日止;在这期间分为3期分红。每期以入股资金10%,固定分红给浪坝村委会共2万元,分红款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村委会。入股3年期满,必须把以奖代补壮大集体经济20万元交还浪坝村委会(如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场倒闭,牛舍将全部抵押给浪坝村委会)。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落地后,通过入股分红渠道,实现了集体经济增收,对承包人有很大的经济支撑,增加自己的收入,集体经济增收后一是能保证贫困村退出,二是对本村的发展起到行之有效的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合作社养牛,目前牛的前景很好,但是都是能繁母牛寄养,母牛产牛犊需要一定时间,所以效益有点慢。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下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到位50万元,已使用50万元。

  (三)绩效目标。

  入股丰都县兴竹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建筑面积200平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入股丰都县兴竹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建筑面积200平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指标设置9项,其中数量指标新建建筑面积200平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质量指标享受入股资金额度每年5%的固定分红2.5万元;时效指标按期完成率100%;成本指标补助额度50万元;经济效益指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15人;可持续影响指标电商中心持续使用年限5年;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要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和以项目为抓手,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增强基层组织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实施内容。项目按实施内容共分四类,第一类资金入股类。村集体用项目扶持资金以“优先股”形式,入股当地企业,村集体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按固定比例或金额参与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第二类物业联建。村集体利用项目资金村村联建物业厂房,厂房建成后对外租赁经营,各村按出资比例分享所有权和收益;第三类资源盘活。村集体利用项目资金新建蔬菜大棚或对闲置低产养殖水面进行改建升级后整体对外租赁经营;第四类服务创收。村集体利用项目资金购置物业服务装备,由村办企业承揽美丽乡村建设、管护等服务项目。

  3.完成情况。2020年全区获市立项扶持项目24个,当年项目全部完工,并与2021年4月下旬通过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的共同验收。

  4.资金来源。资金总额1030万元,其中,市财政预算495万元(含以奖代补资金165万元),区本级预算495万元,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党费资金安排40万元。

  5.使用情况。截止到当年底,除市级以奖代补资金165万元,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党费资金40万元以外,市、区两级财政实际拨付专项资金825万元,其中,市级330万元、区本级495万元,区本级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增加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带动区域内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和农民收入双增长。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2020年“三个一批”专项资金。

  3.评价范围。2020年24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附件2)。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实事求是的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乡镇及行政村提供资料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等四个维度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在评价过程中,对实施效果无法用定量指标评价的,补充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调查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汇总公众意见。

  (三)绩效评价的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局财务部门牵头,并指导科室具体开展。

  1.财务部门主持集中学习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

  2.业务股室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班,负责收集整理集体评价相关资料;

  3.对照项目建设相关会议记录、合作协议、担保协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资金结算票据等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各村(不限于2020年“三个一批”项目村)经营性收入(收益)指标,以考核时点谐农“三资”管理平台最近一期结账后的会计核算数据为准。对照《2020年度义安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评分细则》《2020年度义安区“三个一批”项目考核评分细则》等逐项对标、研判打分。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经局分工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局财务部门复核汇总上报。

  (四)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义安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义安区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1.资金入股类项目18个。投融资双方签订了较为规范的投资协议、保证协议,保证人一般为国有公司(如义安区耀安集团公司)或乡集体企业(如胥坝乡轮渡所)、抵押协议,对其中房产抵押担保的,由村集体和抵押人双方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该类项目投资风险低,投资回报稳定。

  2.物业联建类项目3个。东联镇复兴村、东埂村、西埂村联建钢构厂房项目。该厂房建筑工程已全面完成。该类项目建造手续合规、合法,建成的物业厂房升值空间大,同时,能在较长时期内,每年给村集体提供稳定的租金收益

  3.资源盘活类项目2个。该类项目当年获得收益9.39万元。其中,老洲乡光辉村30亩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已全面建成并租赁给苏来兵经营;中心村东鱼套垂钓中心建设项目,该项标的资产(资源)已租赁给铜陵铜能电力工程公司经营,该项目由于遭受2020年洪涝灾害影响,目前主体清淤工程由承租方正在施工。

  4.服务创收类项目1个。该项目标的资产已购置,购置价款35.4万元。

  (二)评价结论。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区集体经济提标晋级,同时带动了当地村民增收,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有所提升。经综合评价得分99分。依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本次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决策过程科学、民主。项目申报、实施先有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把项目申报、实施的选择权交给群众,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项目申报和立项。乡镇(办事处),在各村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把关,并正式行文上报区扶集办;区本级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按照1:1.3的比例择优推荐上报市扶集办立项。最后根据市扶集办立项批复由乡镇(办事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实施和调度。一是资金入股类项目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基础上,首先由项目合作双方通过人民银行、工商和税务部门,对拟合作主体的信用记录、资质状况、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查证,最后经查证无误后,投融资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和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主要采取抵押担保和保证,最大限度防范投资风险;二是建设类项目在取得项目行政审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等。项目建设工程全面完工后,由村集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审计。三是建立项目调度机制,每月召开一次调度,调度会议由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以及乡镇政府的分管负责人参加。通过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等,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并及时发挥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超过项目产出及效益的各项预定绩效目标。

  1.立项扶持项目24个,实际实施并通过验收项目24个,项目扶持率、完工率均为100%;项目资金完成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三变项目”18个、占绩效目标任务的120%;

  2.全区99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量达到203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52万元,增幅21.4%。其中,经营收入420.86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207.36万元、投资收益411.13万元。完成市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的134.5%(2039.35万元/1797.49万元×100%);全区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经营性收入5-------8万元的村17个、8-------20万元的村61个、20-------30万元村6个、30-------50万元村5个、50-------100万元村8个、100万元以上的村2个;

  3.项目村当年经营性收入总量为468.3万元,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121.79%;

  4.当年有19个项目获得收益,占当年全部项目的79.1%,项目收益总额77.09万元,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93.6%(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项目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及时落实资金保障。2020年,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三个一批”专项资金825万元(不含2020年“三个一批”项目市级以奖代补资金165万元,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党费资金安排40万元)。其中,市级330万元、区本级495万元。专项资金由区扶集办根据乡镇申请以及项目用款计划,及时分批拨付到乡镇财政分局专户。其中,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在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其专项资金暂由乡镇财政分局专户暂时存储(涉及这类专项资金总计250万元,其中,老洲乡100万元、东联镇150万元),由乡镇负责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付和按照《义安区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监管。区本级项目预算安排及时在义安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各项目村的项目资金使用也按要求,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和义安区“五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二)开展结对联系帮扶。印发了《义安区2020年发展村集体经济“三个一批”专项村及区领导联系包保名单的通知》,建立区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包保制度,每位区领导联系包保项目村2-------3个,并明确联系包保领导工的作责任。

  (三)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成立了义安区发展集体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土自然资源分局、供销社等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组织负责牵头抓总,并制定了义安区发展集体经济总体规划和激励政策;农业部门负责“三个一批”项目实施指导;财政部门每年统筹协调安排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等;国土部门负责协调审批项目用地审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三个一批”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等。

  (四)强化激励和目标考核。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义安区“三个一批”项目及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义扶集办〔2020〕11号),明确“三个一批”项目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考核步骤、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同时,今年是我区贯彻实施《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组织〔2019〕49号)的第一年,我区将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相关文件精神兑现相关奖惩。一是纳入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占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赋权的30%;二是作为次年“三个一批”项目扶持的主要参考依据;三是乡镇(办事处)纳入对村千分制考核内容,原则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考核赋权占比不低于30%。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经营性收入绩效目标,没有全面完成;

  2.部分资金入股类项目村集体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二)原因分析。

  1. 天门镇五峰村、顺安镇新湖村因党费资金没有落实到位,所以,导致该项目当年没有收益;

  2.天门镇龙山村和顺安镇先进村,投融资双方约定,投资收益按年支付,因该村实际出资日至当年年底不满1年,所以,导致该项目当年没有收益;

  3.老洲乡成德村项目标的物挂网采购期间因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标的资产没有及时完成采购,所以,导致该项目在当年没有产生运行收益。

  七、建议

  1.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指导;

  2.及时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和党费资金。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6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项目管理程序,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规定,遵循“科学公开、客观公正、结果导向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贺兰县2016-------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实施了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挥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作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村发〔2016〕333号)文件精神,2016年贺兰县被确定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确定了10个行政村做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包括:金贵镇金贵村、银河村,习岗镇新平村、五星村,常信乡兰星村、张亮村、四十里店村,洪广镇高荣村、欣荣村、金鑫村。2018年又确定6个行政村做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包括:金贵镇联星村、南梁台子铁东村,立岗镇先进村、通义村,常信乡王田村,洪广镇北庙村。

  (二)资金安排

  贺兰县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2000万元,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1200万元,每个试点村安排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00万元,共计16个村32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2016-------2018年贺兰县选择16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以及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混合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村进行了项目变更和调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贺兰县2016-------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主要是综合测评扶持资金的支出效率、使用绩效和实施后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了解资金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分析判断资金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使用财政资金是否合规,从而强化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财政资金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优化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依据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

  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村发〔2016〕333号);

  4.《贺兰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贺党发〔2019〕23号);

  5.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三)评价指标体系设置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大类指标分别占6%、36%、14%和44%的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并对评价目标进行逐级分解,经过现场调研及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

  1.获取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资料,分析项目实施的情况、管理情况及与评价有关的数据;

  2.现场考察和调研。运用评分法分析评价所涉及项目实施中实现的指标:项目决策指标,项目实施指标,项目产出和综合效益指标;

  3.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试点村的实地调研和访谈,进一步核实政策的执行程度、落实效果和村民满意度,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更充分,也确保绩效评价与项目的衔接度更高。

  4.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现场观察法、询问调查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具体方法。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各试点村项目都经过专家评审,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立项依据充分、规范。

  2.目标设置。根据各试点村提供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各村针对本村试点项目设置了总体任务目标,并制定了分年度建设任务,但部分村未就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不便于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考核。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拨付情况。2016年和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分别下达贺兰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预算指标2000万元和1200万元。贺兰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经贺兰县财政局拨付至试点乡镇,各村使用资金时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拨付款项。经检查,本次试点村所在的6个乡镇政府能够按照项目资金用途进行管理和支出,资金拨付程序合规,具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未见截留、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

  2.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对村级账务进行检查,各村的财务支出都经过村两委班子同意,履行了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公示程序。资金使用方面,常信乡王田村没有按照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项目资金21.2万元用于支付其他建设项目工程款,已移交监督检查做另案处理。

  3.财务管理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文件要求,各试点村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核算,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在实地评价中,部分村还存在报账、入账不及时,会计记录不完整的情况。如:常信乡王田村、四十里店村的合作社分别有2到3个月的报账单据未做账务处理。在资产管理方面,金贵镇银河村、常信乡张亮村、洪广镇高荣村未将已完工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也未计提折旧。

  4.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试点村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村发〔2016〕33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村发〔2016〕333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建设程序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目前有10个试点村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和调整,其中有8个村向县财政局提出了变更申请,高荣村和金鑫村未能提供项目变更文件。经检查各村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基本完备,但也有个别村存在资料缺失的问题。

  (三)项目产出分析

  1.投资进度。截至2019年10月10日,16个试点村累计完成投资额2,893.60万元,项目总体投资进度为90.43%。有4个村投资进度低于90%,分别是联星村、新平村、先进村和通义村,其中新平村、先进村和通义村是2018年确定的试点村,联星村则因为工程项目尚未结算而导致项目投资支付进度较慢。

  2.完成情况。16个试点项目中洪广镇高荣村购置农机项目和欣荣村入股欣荣村荣和食用菌有限公司项目尚未完成。两个村均为2016年确定的试点村,高荣村温棚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但农机购置项目一直未能实施。欣荣村项目几经变更,评价时正在办理剩余157.95万元补助资金的`借款手续。工程验收方面,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张亮村、洪广镇新荣村营业房项目、金贵镇银河村和金贵村5个村的试点项目通过了所在乡镇政府组织的项目验收,其他村尚未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四)项目效益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项目组织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村民满意度方面考核试点项目的绩效表现。

  1.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村成立了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和合作社章程,但内容上还需进一步细化和修改。合作社股权设置和盈余分配也不够完善,大部分村的合作社没有村民入股或其他资本投入进来,都是以本次补助的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实地调研中,各村成立的合作社多数处于半运营或不运营的状态,集体经济收支直接反应在村委会账面,村级集体收入分配制度还不完善,还有个别村没有按照实施方案成立合作社。

  2.经济效益。通过查阅各试点村村委会和合作社相关资料,大部分试点村都产生了一定的经营收入,由于各村项目建成时间和产生收入的时间不同,按照各试点村的平均年收入进行统计,各村具体收益情况(见附件1)。

  3.社会效益。贺兰县扶持村集体试点项目建成后,极好的带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劳动就业,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建设的高标准温棚,由村集体经营,雇佣周边农民二十余人,常年在村集体的温棚从事种植工作,人均年收入在2万元左右,张亮村将拱棚改造完成后租赁给周边村民种植,既给村集体带来了收入,也解决了农民土地流转后无法就业的问题,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试点项目也带动了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如:蔬菜种植、冷链物流、特色养殖和乡村旅游等产业。本次评价对政策落实产生的影响力进行了调查,在调研现场向村民代表和村民发放问卷71份,回收有效问卷71份,其中:认为应该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比例为100%,对扶持村集体经济政策的知晓率为95.77%,说明扶持政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得到了农户普遍认同。

  4.满意度。本次评价,向村民代表和村民发放问卷71份,回收有效问卷71份,收回率100%。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本村试点项目对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或农户收入是有作用的占77.46%,在对本村实施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满意度调查中,有35人非常满意,有15人比较满意,有20人表示满意,1人表示不满意,扶持政策总体满意度达到98.60%。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进展缓慢,未能及时组织验收。贺兰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自2016年4月开展以来,受前期规划、建设用地、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10个村进行了项目变更和调整,项目整体进展缓慢。本次评价时,仍有洪广镇高荣村和欣荣村计划项目尚未全部完成,这两个村均为2016年确定的试点村。16个试点村中,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张亮村、洪广镇新荣村营业房项目、金贵镇银河村和金贵村5个村的试点项目通过了所在乡镇政府组织的项目验收,其他村尚未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试点效益发挥不理想。各试点村项目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大部分村都产生了一定的经营收入,但总体来说经济效益不高。在试点的16个村中,多数采用租赁或承包经营的形式,年收入在10-------20万元之间,按照每村200万元的投入,最快需要10年才能收回投资,项目后期才能逐步实现盈利。如果考虑资产折旧和维护费用的话,从目前来看基本是不盈利的。部分村采用集体经营的方式,如四十里店村、兰星村等,他们的年收益很低,甚至出现了亏损。本次试点成立的合作社,农户和其他社会资本没有真正的入股进来,对于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户收入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3.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试点村普遍存在将试点项目集体经济收入全部或部分入在村委会账面的情况,部分村存在报账、入账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虽然按照各村能够按照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但个别村在资金具体使用上不够规范,改变了资金的原有用途。如:常信乡王田村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建设项目工程款。

  五、相关建议

  今后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摸排工作,针对项目制定出符合各村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避免项目变更对整体进度的影响。加强村干部政策培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性,进一步做好试点村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试点村尽快完成项目验收相关工作。

  各试点村应积极探索,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发展不同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改变以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且经济效益不高的局面。同时,借鉴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试点村经验,逐步复制和推广,发展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积极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调动农户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村集体经济发展事业。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各村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等,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加强对试点村干部进行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培训,提高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和技能。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结果应用

  (一)评分与评级

  依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1〕53号)和《财政支出积极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遵循“科学公开、客观公正结果导向、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所收集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分析,结合实地调研情况,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4个方面进行评价。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S≧85分为优秀,75分≤S<85分为良好,60分≤S<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小组根据贺兰县财政局和16个试点村提交的项目资料和现场调研的情况,依据《贺兰县2016-------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的评分要求,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汇总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评级,具体评分及评级情况(见附件2)

  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银河村、金贵村、铁东村等8个村在下一年度安排农村综合改革、为民发展服务等项目时优先考虑;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的先进村、联星村、通义村、高荣村、欣荣村酌情考虑安排项目;对绩效不合格的四十里店村、兰星村、王田村取消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为民发展服务项目申请资格,并进行通报。

  乡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和乡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是纳入年初预算,并由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2023年批复的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共4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目标是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评价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有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结合项目收支情况,前期准备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问卷调查表;结合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和社会问卷调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归纳分析,依据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0万元,按项目进行申报,县财政共批复40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4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项目计划资金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共计到位资金4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40.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0万元,财政全部收回,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支付依据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也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2024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及把关,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永和乡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12月,按规定进行项目实施,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与管理、项目验收等各方面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批准的预算建设项目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财务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批制度。会计资料归集的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的拨付和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项制度落实较好,资金使用较为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乡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文件要求,及时按标准进行拨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乡按规定进行项目实施,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开展的需要据实核查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乡2024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未支付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由财政收回。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乡申报的项目资金实施后均已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2024年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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