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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精选9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精选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1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矿山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相对集中,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矿山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摸清找准重大风险,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复产复工申报材料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属地政府初审后,上报我局组织验收。
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对照《青阳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开展排查治理,针对企业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露天矿山方面,突出边坡管理,严格落实检查、监测制度,严防垮塌事故发生;突出防雾、防冻、防滑等措施落实,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管理,大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坚决停产撤人,严禁冒险作业。地下矿山方面,要以防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透水事故为重点。突出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矿井风速、风量、风质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掘进和回采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突出防冒顶片帮措施落实,回采过程中认真检查顶板,及时处理浮石,严禁采用木支护作为永久性支护;突出防火措施落实,严禁井下使用非阻燃风筒、输送带、电缆,以及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取暖;突出防透水措施落实,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避”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排水系统完好可靠。
尾矿库方面,要以防溃坝事故为重点,执行放矿、筑坝管理,沉积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相应库容等级最低要求,排洪系统、排渗系统、监测设施满足设计要求,水位变化异常及时查处等。人员值班值守,在岗在位,通讯畅通。
排土场方面,突出防滑坡措施落实,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排土作业,完善截流、排水、拦挡等设施,加强排土场稳定性监测检查。另外,要加大物料大棚的安全管理,遇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必须停产撤人,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各矿山必须于20xx年2月4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送我局及矿山所在乡镇备案;我局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明查暗访,确保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
二、规范程序,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池州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标准(暂行)》,20xx年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基建批文、爆破协议及爆破公司的资质等证照批文均在有效期内;其中地下矿山需提供爆破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矿山聘请采矿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露天矿山安全检查工、电工、叉车工、爆破工,地下矿山需增加支柱工、排水工、通风工、井下电气作业工)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险凭证;
3.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的完成情况以及20xx年度计划;特别是三年行动中规定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4.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齐全;
5.应急救援预案经评审备案且在3年有效期内,并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
6.露天矿山提供近期带坐标的矿山正规现状图、年度采掘计划;
7.地下矿山提供近期带坐标井上井下对照图、各中段平面现状图,通风系统图及年度采掘计划;矿山安全出口、通风、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符合规范要求,对各主要巷道、采场、安全通道实行全面检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使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已完成采空区初步治理工程矿山企业监控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报上年度监控监测运行书面报告;
8.存在外包工程的需提供外包单位企业在市应急局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人员任命文件、机构设置文件、以及从业人员花名册和工伤保险缴纳凭证以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凭证。
9.地下矿山井下运送人员、油料、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规定要求。地下运输车辆需取得矿用安全标志。露天矿山矿区内运输设备应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与规范要求,配备率达到100%;同时矿区内运输车辆需由相应检验资质部门提供的'车辆检验合格证。
10.疫情防控需满足属地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要求。同时提供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人员排查表、应急物资等。
11.施工现场符合复工要求;
12.其他相关条件满足要求。
(二)严格标准,保证验收质量
各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验收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认真制定复工验收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措施,组织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检查并签署复工意见,并按照《20xx年青阳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申请表》(附件1)准备复工申报材料(复工材料需提前扫描电子档报至县应急局备案),经乡镇政府初验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涉矿乡镇要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恢复一个。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予开工生产和基建。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严肃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566—3261176,邮箱:714642179@qq.com)
三、强化值守,明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矿山企业停产前要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矿区周围、通向矿区道路设置安全警示牌;并结合各自矿山实际制定停工期间值班方案、确定值班领导,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矿区,保证通讯畅通,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各矿山企业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查和保卫,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报告有关信息。地下矿山进行检修或排水等相关工作,必须安排2人以上同行,确保安全。要细化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节日期间,对接收到与矿山相关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和谐、稳定。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2
一、抓好春节期间矿山安全调度
1.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春节放假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作业现场和排土场的隐患排查治理。放假期间,非煤矿山矿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停产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2.地采矿山要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井口要设置栅栏、铁门锁闭硐口,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闲杂人员误入而发生意外。
3.露天矿山要封闭矿山道路、在通往采场的主要道路口要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牌。
4.地采矿山如有抽水等情况需要人员入井必须先通风30分钟,两人同时入井并携带气体报警仪和自救器。
5.在放假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应安排人员值班,特别要加强露天采场和地采矿山硐口的巡逻,防止闲杂人员误入而发生意外,矿山值班人员要做好矿山重要生产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6.春节期间停产矿山要做好安全防范,春节期间不停产矿山要认真做好带班值守,做到重要设施可靠,“三项岗位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生产不打折扣。
二、落实复工验收程序和标准
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必须亲自抓,复工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排查矿山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治理。
一是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先选择好隔离地点,按照乡镇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告、检测、隔离。
二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可以选择手机网络在线等形式,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加强对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是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辨识复工前各环节风险程度,抓好开工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露天矿山要组织人员对边坡浮石、危石的隐患排查处理,防止坍塌事故发生等;地采矿山要预先机械通风和对井下风量、风质进行检测,禁止无风和微风作业;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敲帮问顶”工作及加强对井下巷道的维修支护工作,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是对标对表检查。针对20xx年8月国家矿山监察局来闽督导检查发现的50项问题、2022年1月龙岩市应急管理局来我市开展异地专项检查法发现的48项问题以及《非煤露天(地采)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见附件3、4),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对照隐患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要杜绝安全隐患企业自己查不出,执法部门查一大堆。
非煤矿山企业在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向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或安办报送《2022年度永安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审批表》(在应急局矿山科邮箱yasajjksk@163.com或微信群下载),在收到复工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非煤露天(地采)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表核查,经核查合格后,露天矿山由乡镇直接批复,地采矿山在乡镇确认后由我局矿山科现场核实批复,准予生产和施工;对核查不合格的,特别是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应付了事的矿山企业给予延迟复产;申请企业按验收组提出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再按以上程序重新进行申请。
三、严格复工验收条件
1.向乡镇(街道)及应急局报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法人、矿长、安全员必须在编在岗)文件,并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地下矿山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得复工复产。逐步落实非煤矿山重点县工作方案,按规定配备“五职矿长”和专业技术人员。
2.矿长、安全员及矿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管理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严防假借,张冠李戴。地采矿山必须按矿长带班下井制度配足带班矿长。
3.精准管控风险。各矿围绕所有作业区域和工序,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环节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对摸排出的.风险要广泛宣传,让相关人员懂得风险在哪、如何防范;要在现场设置风险告知牌,对风险管控措施要狠抓落实,要将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每次检查的重点内容。
4.按照新修订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范图件。露天矿山必须及时绘制采剥工程年末图,地采矿山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和采空区现状图(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要绘制清楚)。
5.严格落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xx〕98号)文件精神,存在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予复工。
6.石灰石等大厚矿体地下矿山未配备并使用凿岩台车和撬毛台车的矿井均不得复工复产。
四、执行复工验收要求
1.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自纠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消除否决项,按照“合格一个批准一个,决不降低标准”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3.我局将对复工的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进行抽查,对地采矿山现场审查。对没经复工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4.承包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爆破业务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公司必须凭《2022年度永安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审批表》方可给予火工材料供应。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3
一、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春节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防企业节前突击生产,严厉打击“三违”、“三超”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矿山领域要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员组织生产等行为。各级安监部门要立即开展矿山隐患排查工作,保证企业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露天矿山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严禁一面墙开采和扩壸爆破、陶底崩落,排土场必须按设计排放,严禁边坡过陡过高。存在一证多点、相邻采石场开采范围(矿界)小于300米,以及矿界周边300米范围内有民房等设施的,必须停产整顿。地下矿山要加强采空区动态监测,对采空区实施有效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要强化通风管理,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定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危库、险库、未按设计筑坝和排放的尾矿库一律停产整改。
煤矿企业要根据省安办《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南漳县、保康县要加强对停工停产及已关闭煤矿的日常巡查,严防私挖乱采和死灰复燃。
二、切实做好矿山停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矿山安全无事故
为保证矿工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矿山企业春节期间的.停产和检修工作,原则上20xx年2月1日前所有矿山企业一律停工停产。停产期间,矿山企业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种应急值守工作,停止一切采掘作业活动。露天矿山应将大型设施设备转移到安全地点,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警戒标识标线;地下矿山必须将人员和设备撤出井下,加强井口管理,严禁私自入井;煤矿矿井不得停电、停风、停排水,保障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矿山企业停产期间检修检测设备设施时,要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各级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停止审批发放火工品。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生产的矿山企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和维护,加强值班值守,坚持矿领导带班,确保生产安全。专项安全措施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确保矿山企业春节后开局良性运行
为确保复工安全,20xx年矿山节后复工必须经过逐级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和建设。各地要成立矿山复工领导机构,指定主办部门,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县级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验收复工工作的主导作用,严禁任何单位“搭船收费”,借复工名义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复工前,要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对照各地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的隐患及治理情况要向有关单位报告,经自查符合规定的,逐级提出复工验收书面申请;经逐级验收合格后,报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批,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和建设。
根据省安办《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必须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自查、乡镇复查、县(市、区)检查验收三级检查方式。对存在被地方政府列入20xx年关闭对象等7种情况之一的煤矿不允许开工整改,对存在证照不齐或失效等9种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建设。
各地在制定矿山复工标准时,要将隐患排查“两化”体系登录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作为矿山复工必备的标准和前置条件,并在复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将复工企业名单及相关工作情况报市安办备案。省、市将对各地矿山企业复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4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A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 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强化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季节温度已满足施工要求,可以保证施工质量;
2、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3、工程资料、方案等文件已齐全;
4、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维护检修完毕。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五、现场管理人员及职工到位情况
1、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本工程目前主要进行主体施工,目前已到施工作业人员基本能满足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安全教育、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3月20日对年后新进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9日对现场及职工宿舍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对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检查,对部分乱接乱拉的电线进行了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规定。在职工宿舍临时用电集中检查中未发现电热毯、热水器、电炒锅等违规用电设备,宿舍用电符合用电规定。
项目部对在消防设备检查中发现的气压不足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对现场灭火器进行了重新配置,基本满足施工消防要求。
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已经组建了专职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5、施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
目前施工现场塔吊7台、圆木锯3台,项目部在3月15日对其进行了试运转,各系统运转正常。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5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6
为了确保20xx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7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8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xx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2、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3、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4、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5、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6、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 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矿山春节后复工报告9
根据《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毕节市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后能源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毕能源通〔2022〕1号)等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推动春节期间全县放假煤矿在节后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能源局,李元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春节期间停产检修煤矿及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协调调度、资料收集归档、信息上报等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孔垂亮。
二、验收程序
(一)由煤矿上级公司组织验收煤矿企业(无上级公司管理的由煤矿自行组织验收)。对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含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在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正常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开展,且停工停产期间矿长、总工程师未全部更换的煤矿。由煤矿上级公司按照《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之规定组织验收,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书面报告县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煤矿复工复产报告后,煤矿所在片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组立即对复工复产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二)由煤矿监管部门组织验收煤矿企业。根据《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等情形之一的,煤矿在排查事故隐患前,应先评估安全风险,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并进行全员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经上级公司预验收合格(无上级公司管理的由煤矿自行组织验收),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煤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按程序组织验收。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签字手续并下发同意复工复产的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三)由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能源局等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须在相关部门同意恢复生产建设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验收标准
(一)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建设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
2、符合煤炭产业政策;
3、生产矿井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
4、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
5、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6、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7、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8、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9、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建)整顿期限已满;
10、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11、煤矿建设的“电子封条”能正常上传数据;
12、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安全责任险。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
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2、煤矿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隐患、未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的;
3、未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的;
4、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或者部门验收的煤矿未取得复工复产通知的;
5、存在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
6、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7、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恢复生产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各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省、市文件和会议要求,2022年春节期间,各煤矿企业原则上不放假,正常组织生产建设,鼓励干部职工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要强化矿区封闭式管理,严格人员和车辆进出,矿区范围公共场所定期消毒。对春节后返岗的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管理。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组、煤矿安全监管巡查组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煤矿最新动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瓦斯防治攻坚工作,按照“一矿一策”要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对春节期间放假的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复工复产计划报县能源局备案;对春节期间不放假的煤矿,其“五职矿长”原则上不得离矿,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入井管理等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进度。一是2022年2月6日(正月初六)前,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及技术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除外),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规定,提前配齐煤矿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组、煤矿安全监管巡查组要加强对停产(建)放假煤矿的指导,加快推动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2月10日前全县煤矿恢复生产建设。
(四)严把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一是各煤矿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复工复产程序参照(附件1)要求执行,对随意降低验收标准,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通过验收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程序追究集团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煤矿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以上限处罚。二是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组、煤矿安全监管巡查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煤矿及时申报验收,按照“申报一处、验收一处、合格一处、通过一处”的要求,全力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谁组织、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严格对照标准条件审查把关,确保验收质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下达执法文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排除隐患,对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五)加强应急值守。县直有关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煤矿企业要保持矿内外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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