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时间:2023-06-19 22:21:44 报告 我要投稿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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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范文(通用6篇)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1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要求,我厅对照评价办法和评分细则内容,对全省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20XX年全年预算数39557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47578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8000万元。全年执行数395578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到位,确保了全省退休人员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总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1.17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为56.5万人,本年养老保险费收入326.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9.56亿元,占养老保险费收入的12%,有效地缓解了发放养老金的压力。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牢固树立“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的理念,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巩固和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为重点,加强基金管理,不断提高社保经办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我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各项待遇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我省20XX年6月底按照定额调整加挂钩调整方式全面落实了基本养老金的调待工作,覆盖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12 月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质量指标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率。20XX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每月15日前及时发放养老金,待遇及时发放率100%,实现老有所养。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率。20XX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56.5万人,共计发放退休金329.7亿元,待遇足额发放率100%。

  (2)成本指标

  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 6月10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江西省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8号),明确了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范围、调整办法和水平,并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底,全省已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XX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均已发放到位,有效的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为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我厅将根据此项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基药补助总资金为843.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转移支付407.54万元,省级补助247.3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37.6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0.8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43.1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46.30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496.87万元。含上年结转数资金执行率为9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县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县12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三是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昌宁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XX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79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并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最终,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做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3

  泸定县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项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州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

  1.项目概况。泸定县是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东大门”,是进州出藏的交通要道。全县幅员面积2165.35平方公里,辖8镇1乡(行政机构调整前为7镇5乡)、90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居住有汉、藏、彝等17个民族,20XX年总人口8.9万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辖区划片包干,分工到人,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

  2.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儿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老年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和计生监督协管、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12类项目。

  (二)基本药物制度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增加政府投入,同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和人事薪酬制,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让利于百姓,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同时也推进医院收入结构不合理改进。

  (四)重大传染病防治

  20XX年全县各成员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及日常工作,积极落实部门职责,有力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始终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要求,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以查、防、救、治为重点,以阻断传播为目的,全面实施综合防治措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进行年度预算,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到20XX年底,各项服务应达到以下目标: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3%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9%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5%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二)基本药物制度

  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273.6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临床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及设备购置。

  (四)重大传染病防治

  3月收到州级下拨的中央补助20XX年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一批资金88.7万元,11月收到中财补助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第二批资金20XX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141.12万元,县级配套艾滋病、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共计40万元。

  (五)计划生育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3.实施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改善计划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促进西部地区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

  三、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卫健局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泸定县基本公共卫生报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及细则,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县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等部门成立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技术指导小组,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为项目的主要实施单位,分别成立了项目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实现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每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次督导和一次考核,全面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政策的落地落实。

  2.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了项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卫发〔20XX〕113号),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在各乡镇(社区)组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县卫健局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中心成员单位对所有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考核,根据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并抄送州卫健委基层科。坚持考核结果与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和业务目标考核挂钩,作为20XX年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年终绩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分别扣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万元、8千元、5千元,扣减的资金用于奖励排名前三的乡镇,扣减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单位用自己的业务收入按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标准补齐,保证如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奖励资金用于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奖优罚劣,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3.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州工作要求,建立了项目工作督导考核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通过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走村窜户,老年人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其它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等多种形式,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截至20XX年12月,全县(包括磨西、燕子沟)辖区内常住人口89000人,累计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87263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8.05%。

  (2)健康教育工作。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1-12月免费向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资料407种,发放62782本。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62次,参加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人数6858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79次,参加健康教育讲座9441人。我县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预防接种服务。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操作,做到接种前告知,一次性注射器规范使用与处理。各乡镇能够完成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工作,未发生预防接种事故。应建证5260人,已建证5242人,建证率达99.66%,辖区内乙肝疫苗接种1898人次,辖区内卡介苗实种442人次,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2976人次,百白破疫苗接种3211人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1693人次,流脑疫苗接种2561人次,乙脑疫苗接种1675人次,甲肝疫苗接种958人次。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12月累计报告传染病258例。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的要求,不断规范我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质量稳步提高。1-12月辖区内0-6岁儿童4411人,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3833人,管理率达86.90%;辖区内活产329人,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308人,新生儿访视率达93.62%。

  (6)孕产妇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培训、宣教和督查,不断规范我县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管理质量稳步提高。辖区内活产数329人,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数为286人,早孕建册率达86.93%,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产后访视的产妇数305人,访视率达92.71%。

  (7)老年人健康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全县累计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7039人,接受健康管理的老年人5132人,健康管理率达72.90%,接受健康体检5441人。

  (8)慢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化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全县累计登记管理4404例高血压病患者和1244例2型糖尿病患者,完成了高血压规范管理3469人,规范管理率达78.77%;糖尿病规范管理766人,规范管理率61.58%。实行高血压病、糖尿病健康管理责任医生制度,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均明确1-2名内科医生作为高血压病、糖尿病健康管理责任医生,每季度免费测血压和空腹血糖,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用药,指导患者规范治疗。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全县累计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4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有152人,管理率达82.61%。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全县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18人,已管理18人,管理率达100%,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24人,按要求规则服药的24人,达100.00%。

  (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网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实地巡查162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持续为辖区内常住65岁以上及0-36个月儿童提供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及中医药保健指导、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止目前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7039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4379人,健康管理率62.21%;0-36个月儿童数2376人,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有1679人次,管理率达70.66%。

  4.资金拨付情况。持续为全县8.83万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预算下达800.67万元,其中中央670.75万元,省级66.58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63.34万元;资金实际执行78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3.88,省级资金66.58,市县级配套资金63.34万元,资金拨付占预算安排的97.89%。

  (二)基本药物制度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273.6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结合本次绩效评价具体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采取“听、看、查、评”方法开展工作。“听”主要指听取汇报,听取项目股汇报和项目实施单位汇报;“看”主要指实地查看,到项目实施地对项目进行查验;“查”主要指查资料,对项目资料进行自查;“评”主要指开座谈会,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及达到预期效果征求多方意见,在对评价体系进行对照,最后做出总体评价。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432.62万元,用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23.98万元,人才培养8.64万元,医疗机构能力提升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补助按照比例分配。从资金投入来看,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明确,财政资金分配到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拨付及时性较好。

  3.从过程来看,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日常检查监督工作比较到位,数据准确性比较高,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比较好。

  4.从产出看,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较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成本指标均完成了年度设定绩效目标。

  5.从效果来看,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较好,服务群众能力逐步提升。

  6.整体来看,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对服务辖区内居民的方便程度和及时性都得到较大提升,达到预期效果,完成既定目标。

  (四)重大传染病防治

  20XX年中央补助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一批资金中艾滋病58.03万元、结核病6.44万元、包虫病22.73万元,精神卫生与慢性病管理1.50万元,按照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XX〕33号)和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补助甘孜州20XX年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承担防治工作任务量,于20XX年4月下拨了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一批资金共计87.2万元,剩余精神卫生和慢病管理资金1.5万元未及时下拨,截止12月已完成任务数220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和诊断,完成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的培训、督导、宣传等工作。20XX年中央补助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二批资金中艾滋病11.51万元、结核病8.31万元、包虫病104.21万元、免疫规划9.02万元、慢病管理4.82万元、新冠监测3.25万元,现按照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补助甘孜州20XX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第二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办发〔20XX〕18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单位承担相关工作任务,拟定资金实施方案,但由于下拨资金到账时间晚,加之财务部门年底财务核算,未及时下拨至各成员单位使用。各成员单位20XX年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均已完成并达标。

  1.包虫病。截止目前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包虫病监测检查12541人,6-12岁儿童B超筛查1581人,累计管理包虫病病人24人,按照患者规范管理要求建档、随访、登记、纳入治疗管理,登记管理率达到100%,规范治疗率、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95%以上;公安和农牧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包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落实家犬登记、流浪犬扑杀、犬只月月驱虫等工作,截止目前累计登记管理家犬5178只(包含磨西和燕子沟210只),犬只“月月驱虫”5178只,扑杀染疫犬和疑似染疫犬共计90只;各成员单位结合包虫病防治教育及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6次,组织开展大型包虫病防治相关业务培训和讲座11次1513余人参加;结合卫生县城建设和卫生村镇创建,城区各单位按照公区划分,每周打扫公区环境卫生,各乡镇开展环境整治1834次18645人参与,处理垃圾2123.27余吨。

  2.艾滋病。“三线”部门每月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做好信息共享;每个乡镇设置1幅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融媒体中心每月不定期播放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结合各类宣传活动、知识讲座发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3.6万余份;加大综合干预力度,加大城乡结合点、大型建设工地、出租屋、旅店等重点区域的打击和检查力度,开展卖淫打击54次,排查挡获嫖客和暗娼一律开展艾滋病检测;截至目前,艾滋病扩大检测18519人,筛查率21%,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45人,现存活252人,正在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239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4.84%,治疗成功率97.81%,HIV阳性妇女孕情监测和随访管理覆盖率达100%。

  3.结核病。组织多部门联合全覆盖督查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2次,检查学校32所,体检筛查入学新生2738人;按照河仁慈善基金项目要求,召开项目启动会和推进会,开展业务培训2次,完成一次性外科口罩和电子药盒采购并陆续发放;规范结核病患者管理、随访追踪、患者发现、疫情监测报告等工作,目前收治结核病患者24人,疑似肺结核患者初筛100人;根据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规范进行随访管理;对全县12个卫生院进行每季度督导,对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甘孜职业学院、贡嘎山小学及泸定县中学高中部、泸定桥小学、甘孜州高级中学等学校进行PPD筛查,累计筛查3800余人。

  4.免疫规划。我县冷链运转已达3轮,并且保质、保量、安全有效的为全县适龄儿童接种了疫苗。上半年全县配送麻风疫苗230支,A+C疫苗730支,卡介苗200支,麻腮风疫苗830支,乙脑疫苗710支,乙肝疫苗1020支,白破疫苗170支,脊灰灭活990支,脊灰减毒96支,A群疫苗310支,甲肝疫苗470支,百白破疫苗1335支,空针1000具。二类疫苗接种情况:乙肝疫苗共287支;水痘疫苗270人份;狂犬疫苗371支;EV71163支。一类疫苗接种情况:全县乙肝疫苗共接种1073针次,平均接种率99.43%;脊灰疫苗共接种1565针次,平均接种率98.73%;百白破疫苗共接种1544针次,平均接种率98.39%;白破疫苗共接种393针次,平均接种率97.97%;含麻类疫苗共接种911针次,平均接种率98.81%;A群流脑疫苗共接种630针次,平均接种率96.95%;A+C群流脑疫苗共接种815针次,平均接种率98.31%;乙脑疫苗共接种823针次,平均接种率98.92%;甲肝疫苗共接种447针次,平均接种率98.46%。

  5.新冠监测。一是精准排查。瞄准境外和中、高风险来泸人员和州卫生健康委推送交办数据,逐一核实人员动向,逐一反馈人员信息,逐一落实人员管控,及时准确、不漏一人。二是定期检测。落实人物同防,加强对重点人群、特定环境核酸检测,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县疾控中心对冷链食品、隔离场所、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农贸市场、邮政快递、外卖、物流、学校托幼机构师生,县人民医院对发热门诊、全院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人群和部位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截至目前,共计检测69072人、2365份环境物品样品,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继续加强“四川天府健康通”的宣传推广。做到公共场所、全县居民全覆盖申领,全覆盖扫码验码通行,进一步织密疫情检测网,确保“四早”。四是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采取“凭证放行,卡点查验”监管措施,对进口冷链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的国产冷链统一纳入集中监管仓管理,严格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制度,组织冷链专班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五是加大重点场所监管力度。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会同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情况落实执法监督检查,要求各重点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让每个重点场所成为疫情监测哨点。六是落实专业设施配置。县民族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完毕,县人民医院方舱CT采购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同时,投资1100万元改建ICU负压病房600平方米及购置设施设备,设备已采购完毕,ICU负压病房在建之中。七是规范隔离场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疫情隔离工作,县人民医院与民族医院临时规范设置隔离病房16间、病床16张,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临时租用希岸酒店等5个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集中隔离房间378间。同时,完善了隔离制度和标识标牌。八是落实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指挥部和各医疗机构及时轮换应急物资,防止物资过期与浪费,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五)计划生育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①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18人,全年完成14.688万元/人。

  ②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66人,全年完成68.112万元/人。

  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人数1698人;全年完成163.08万元/人。

  ④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家庭数量143户,全年完成42.9万元/户。

  (2)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为100%。

  (3)时效指标。资金到位率为100%。

  (4)成本指标。

  ①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8160元/人。

  ②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320元/人。

  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960元/人。

  ④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家庭3000元/户。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资金到位率为100%。

  (2)社会效益:家庭发展能力及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奖励扶助对象均非常满意。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存在的问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机构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够。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我县不断加强了项目实施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没有独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现有公共卫生指导中心下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导中心成员开展工作),二是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知度低、参与度不高。三是发挥居民健康档案个人信息力度不够。四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不合理和设备设施落后导致重点人群辅助检查项目开展困难。五是由于我县缺乏精神卫生的专业机构和人员,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随访、治疗和评估工作带来困难。

  2.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认真梳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紧密挂钩,促进基层医务人员、村医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健全规范卫生院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分办法,统一指标量化评分标准,形成完善的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资金管理中的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项目开展;切实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监督作用。

  (2)不断加强能力提升,大力开展思想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活动。针对内部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较低的问题,多次、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项目服务能力,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性不强、质量不高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月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等报表的上报工作,确保按时、真实地收集、上报。同时充分发挥卫生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将数据录入省卫生信息平台,不断提高项目工作的质量。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扎实做好技术指导和督导,加强对慢性病、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保健、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项目工作的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3)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和微信平台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服务内容和健康知识,让群众真正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强居民参与服务的主动性和依从性,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药物制度

  1.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2.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在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人事薪酬制度暂时没有取得新突破。还没能真正建立起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传统的编制思想根深蒂固,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找到实体编制和编制备案制的平衡点,真正落实好用人自主权。二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由于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周期长的特点,缺乏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受到限制。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突破口,向上级大医院学习先进经验,争取探索出一条适宜实际的改革路,为推动泸定县综合医改稳步向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重大传染病防治

  1.部分群众防治重大传染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是政府和卫健系统的事,与自己无关。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病意识,做到人人参与,共同防治的目标。

  2.缺乏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专业人员,乡村级宣传人员少,工作繁忙,影响了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质量。下一步动员各成员单位加强人员配置,认真落实防治工作宣传咨询,强化防治工作质量。

  3.部分群众对患者存在歧视态度,导致感染者极度不配合治疗工作,导致患者管理难度加大。下一步加强网底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利用基层工作的特殊管理方式强化患者管理。

  4.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防治工作指标均已在年底完成,但资金未及时下拨至相关成员单位,导致资金结余被财政部门回收代管,下一步将按照各部门完成指标的需时进度划拨资金,达到使用完成率逐渐上升要求。

  (五)计划生育

  1.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宣传过程中存在有宣传不到位现象,部分乡镇高山、半高山半山的群众知晓率较低。二是录入过程中部分乡镇高山群众年老体衰,行动不便,造成本人申报、年审难的现象。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全县全覆盖,县卫健局定期不定期对乡镇的宣传工作做督导检查,力争三项制度知晓率达100%。二是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初审和复审工作。加强乡镇计生专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照四川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县卫健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对象进行全方位复审,继续做到不漏一户。三是紧紧围绕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居住条件、大病医疗、精神慰藉多个方面诉求,细化梳理、分类制定“一户一档”特殊扶助家庭台账和帮扶关怀计划、帮扶档案,实时跟踪更新完善相关资料,为各部门开展按需服务、关怀措施提供有力依据,切实解决特扶对象“最迫切、最实际、最重要”的困难诉求,确保困难诉求全回应。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通知》(黑财监〔20XX〕2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兰西县财政局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8237.3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73.0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14.09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截至20XX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实际使用10224.43万元。项目支出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低保、特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严格落实责任体系,明确了专人负责,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指标基本予以量化,且权重分配合理。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特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达到100%,临时救助水平不低于上年,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按规定时限拨付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发放率达到100%,城乡困难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工作成果为兰西经济发展、稳定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部门间对资金的.到位情况、资金的使用量、使用方向等方面信息掌握不及时完整。

  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同时需要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建立台帐备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在公众平台公开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公共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我县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共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万元,省级资金10.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2万元。县财政局通过财政大平台直接下达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各20万元、局机关免费开放专项资金95万元(由13个镇具体实施),专项用于我县免费开放正常运转并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性公共文化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主要为县文化馆、图书馆、19个综合文化站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少儿舞蹈免费培训班、少儿书法免费培训班、书法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指导镇村群众开展自发性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传承发扬活动,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通过这些活动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各级财政下达文化馆、图书馆、13个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专项经费13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16.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135万元,支出率100%。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化厅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文化馆、图书馆、19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方面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免费开放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我局负责对图书馆、文化馆、19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实际实施免费开放的单位个数达100%,均能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实行免费开放,无违规收费现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1)19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正常运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时间确保每周在40个小时以上,免费开放时间全年不低于300天。

  (2)文化馆开展免费培训15班次,免费培训青少年500人次;节日慰问演出15场次;下乡舞蹈培训10场次,培训人数2000人以上,为提高我县群众文化素质做出了贡献。

  (3)图书馆、自助书屋。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等公共阅览设施场地对外均实行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各阅览室实行错时延时开放,每周开放时间达60小时;自助书屋实行24小时开放(疫情严重期间实行限时开放);县图书馆新增藏量4993册、电子图书20542册,免费开放365天,接纳入馆读者2万余人次。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下读书活动,线上节日节庆有奖答题活动,各类活动共计15余次,全县图书借阅量达10548次以上,供读者流通借阅书籍量达20074册。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知识,让群众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能,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经济收入显著提高。

  (2)社会效益。文化馆、图书馆及镇文化站实现了“5+2”、“白+黑”等免费开放工作制,从时间上满足了不同群体参加文化活动的需求。

  (3)生态效益。水电能耗下降,在去年基础上稳中。

  (4)可持续影响。科学合理的制定免费开放计划、目标任务,免费开放经费保障,上级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使用率均达到100%;在项目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建立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完善会计账簿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免费开放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全覆盖,群众知晓率达到99%,有效完成年度免费开放各项目标任务,文化设施开放和活动组织达到并超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的'基本保障标准。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县长期以来坚持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并形成了常态化,开放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全覆盖,群众知晓率达到99%,有效完成年度免费开放各项目标任务,文化设施开放和活动组织达到并超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的基本保障标准,群众满意率达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免费开放项目由局文化股牵头实施,负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协调工作。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并认真执行,坚决做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免费开放资金项目政策的实施,未发生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外公开了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县文广旅游局及文化馆、图书馆人员不足且专业人员缺乏,免费开放工作开展活动不够活跃,内容不够丰富;我县辖区面积宽,农村人口多,专项项目开展的面宽量大,免费开放经费不足,尚难以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

  (二) 整改措施及建议

  我局将继续强化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免费开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执行到位,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0XX年度上级下达我区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1个为20XX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同时安排预算175万元,要求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州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项目。

  根据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20XX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20XX年使用175万元在安州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项目,查明安州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和图件,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三级绩效目标分别为: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90%,规划任务在四川省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填报率达100%,按时编制并启动20XX年度实施方案100%,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提升,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85%,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合计423.37万元:

  1. 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303万元。

  20XX年6月28日,安州区财政局,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资环〔20XX〕10号),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绵安财资环〔20XX〕9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303万元资金到安州区自然资源局,资金专项用于国家公园建设。

  2. 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及退耕还林资金下达共计120.37万元。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资环〔20XX〕4号)文件下达:完善退耕还林补助1425亩,资金17.81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1万元;

  根据《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绵财资环〔20XX〕19号)文件下达:社会保险补助6.56万元;离退休人员社保补助65万元。

  (三)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共计下达639.89万元:

  1.天保方面资金530.89万元。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费120.9万元;20XX年已补偿国有林补助资金23.4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84.1万元;公共管护支出5.5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16.62万元;20XX-20XX年退耕还生态林(含经济林转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180.37万元。

  2.20XX年3月31日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发改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预算109万,主要用于国土绿化,营造竹林5000亩。根据前期摸底,我区可用于造林地块少,加之本地没有形成规模化竹产业体系,没有成片竹林可以开展营林措施,群众造竹积极性不高,没有林农或业主申报。20XX年4月14日向绵阳市林业局申请变更造林目标树种为珍惜树木。20XX年5月18日绵阳市林业局同意并批复。随后,开展项目宣传并接受林农或业主申报。20XX年11月3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作业设计单位,目前该项目正处于作业设计阶段,资金结转至20XX年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共下达我区20XX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75万元,实际到位175万元,到位率100%。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将该资金专项用于安州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项目,截至评价时,我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承担单位175万元,拨付率100%。我区由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及绩效考评,我局由财务室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经自查,在资金拨付、监管等方面,我区均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XX〕22号)文件方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执行。按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关于规范20XX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通知》(川熊猫局函〔20XX〕4号)规定,该资金“不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编制内人员经费支出,不安排不符合国家公园定位、不符合国家公园形象的建设内容”。按项目资金的惯例,也不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偿还举借的债务、平衡预算、购置车辆、以及其他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无关的'支出”等。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采用部门财务报帐制,专项管理;符合政府采购的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与招标;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确保国家专项资金有效使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等。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1万元全部用于天保工程林业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保险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补助;第二批社会保险补助6.56万元和离退休人员社保补助(第二批)65万元因企业职工现全部足额购买了社会“五险”和企业在职职工减少未使用(资金结转至20XX年使用)。

  完善退耕还林补助1425亩,资金17.81万元,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在乡镇自查,区级检查的基础上,现已通过阳光审批平台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全部兑现。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费120.9万元;20XX年已补偿国有林补助资金23.4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84.1万元;公共管护支出5.5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16.62万元;20XX-20XX年退耕还生态林(含经济林转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180.37万元等资金全部兑现。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截至目前,我区20XX年底前拨付专业技术单位175万元完成了安州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项目,查明了安州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编制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和图件,为下步开展安州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夯实了基础,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303万元。项目总体目标:解决安州区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急需的水毁工程维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加强科研调查监测、保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工作,提高管理成效,确保大熊猫国家公园安州片区范围内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得到全面提升。20XX年7月方案通过,项目周期至20XX年底,项目正在按照方案推进中,20XX年度完成龙家大坪哨卡用电改造,已拨付资金7万元。

  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资金截至目前:完善退耕还林补助1425亩,资金17.81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1万元已完成兑付;社会保险补助6.56万元(第二批),离退休人员社保补助65万元资金上级下达时间为12月,未列入当年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未使用,资金列入下年计划。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是森林资源得到常年有效管护。通过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实施区森林资源常年有效管护,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屏障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是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项目的实施,有力推进工程区实现了森林资源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同步增长,工程区森林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境内分布的大熊猫、金丝猴、牛羚、马麝、黑熊等野生保护动物种群不断扩大,珙桐、银杏、杜仲、水青树、鹅掌楸等植物资源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体现,呈现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全民的生态意识,促进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增加农民收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0XX年我区完成了1个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达95%,规划任务在四川省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填报率达100%,按时编制并启动了20XX年度实施方案,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达90%,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0%。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303万元。20XX年度支付7万,拨付进度2.3%。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上级下达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7.81万元,补助面积1425亩。该项目现已全部完成。第二批社会保险补助6.56万元和离退休人员社保补助(第二批)65万元,落实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1万元用于天保工程林业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保险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因企业职工现全部足额购买了社会“五险”和企业在职职工减少未使用,资金结转至20XX年使用。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编制形成了《绵阳市安州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20XX年实施方案》,保护国有林管护面积9.85万亩,落实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费120.9万元;保护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4万亩,20XX年已补偿国有林补助资金23.4万元;保护集体与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5.3396万亩,落实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84.1万元。公共管护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共管护支出。集体与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16.62万元,编制《安州区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经市林业局批复,报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落实停伐管护补助面积7.69万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上级下达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180.37万元,对20XX至20XX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面积90184.1亩,补助标准20元每亩。该项目现已全部实施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经自查,未发现实施项目有偏离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财评、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过程复杂、时间较长,导致治理项目落地实施时间较长,很难达到在下一年汛前消除隐患的目标。建议进一步优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前期程序,加快立项、财评等项目前期工作,缩短项目实施周期。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303万元:按照项目方案实施中,正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第二批社会保险补助6.56万元和离退休人员社保补助(第二批)65万元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因企业职工现全部足额购买了社会“五险”和企业在职职工减少未使用且资金在12月下达无法当年实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530.89万元,使用527.7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99.4%,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将20XX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我区圆满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任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目前,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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