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8-07 10:55:36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九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融资监管项目中,对货物存放仓库租赁以及货物保管安全等方面(本协议项下货物均指“《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中乙方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则

  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xxx有限公司和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三方所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自身特点,确定在项目的运作中,甲方作为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中监管责任的实际履行方,全面租赁乙方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作为银行质押货物的保(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并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履行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甲方另行派驻监管人员到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

  甲乙双方签署本“仓库租赁及保管安全协议”,以此明确各方在监管仓库租赁、货物保管与监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中,甲方的监管责任限于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乙方共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于货物出库进行监控以及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

  第二条仓库租赁

  1.仓库地点:乙方将位于 xxx库,出租给甲方作为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乙方如需将货物存放到其他新增场地,需经过银行及甲方的同意。乙方应保证仓库权属不存在任何问题,如因仓库权属存在争议而导致甲方或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限:仓库租赁期限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之期限保持一致,并随着该协议期限的延长而延长。

  3.租赁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仓库租赁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仓库管理权:甲方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乙方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

  5.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免费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住宿场所。办公场所要求位于监管场地,有电话线路,可安装宽带网络或ADSL。

  第三条仓库安全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仓库的消防值班、安全值班和汛期值班。

  2.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因仓库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失少、损耗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仓库安全系指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

  3.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须根据存放货物的属性做好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4.甲方在仓库执行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有关仓库安全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做好仓库安全工作。

  第四条货物监管

  在合同开始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进行监管。甲方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根据货物库存价值不同,将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1.新的货物到库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甲方核对确认货物重量和发票后,将入库信息反馈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时新到货物方正式计入库存货物。

  2.货物的进出库需要经过甲方监管人员和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确认。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日的货物库存日报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对货物进行抽查盘点或者全面盘点。

  3.当库存货物价值在《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或已开具仓单(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订,下同)中的货物总价值1.1倍以上时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4.当库存货物价值在《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或已开具仓单(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订,下同)中的货物总价值1倍到1.1倍(含1.1倍)之间时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可能不足的警报。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或抽查盘点。

  4)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5.当库存货物价值在《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或已开具仓单(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订,下同)中的货物总价值(含)以下时

  1)乙方不得擅自办理出库,而应当严格依据甲乙双方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xxx)办理出库并进行保管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不足的警报。

  2)当乙方符合三方协议中提取质押货物条件时,在甲方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发的有效单据解除该数量货物的质押监管后,乙方可对该部分的货物进行出库。对于未解除质押监管的货物,乙方仍应履行好保管职责,不得私自出库。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并对进出乙方厂区的货物进行监控。

  第五条货物保险

  1.乙方自行负责对仓库存放货物(含质押监管货物)的保险事宜,并将投保资料复印留甲方一份。对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保险导致甲方委托保管的货物毁损、灭失等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费用结算

  因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的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年货物监管费:人民币 元/年,甲方按每季度 xxx元收取。

  2.乙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货物监管费等费用。 在全部解除货物质押监管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算,甲方有权在该费用的范围内留置所储存的货物。本合同中所指的第一季度自第一份仓单开具之日起算。

  第七条保密事项

  双方同意并保证将保守监管过程中所有保密信息:

  1 .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

  1)一方在监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另一方业务往来中被认为是保密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它包括所有但不限于口述的或记载于各种介质和载体上的数据和信息。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经营、生产、销售数据和资料等。

  3) 其它的需要保密的资料。

  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资料和信息:

  1)一方在取得另一方的资料之前对此保密信息已经了解,且事先声明的;

  2)由一方出具同意向特定人披露或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书面证明后的保密信息;

  如果一方被要求将本协议保密资料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一方同意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可以为此资料作辩解或申请保护。

  2 .保密义务

  一方应确保所保存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保存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期间,一旦发生信息的遗失、公开或损坏,无论事故是否是由一方引起,都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轻损失后,向另一方以书面方式提交详细的报告,以及未来措施的`建议。

  一方只允许必要的参加项目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该保密信息。接触保密信息人员的应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意识到自身的保密义务。上述人员在取得上述保密信息后只能将其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

  在协议或项目合同终止或到期后,一方应及时将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制件以及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归还,并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再复制或传播在协议期内认定的属于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对确实有必要留档的,应对此作出说明,并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乙方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货物品质完好、数量、重量准确和标记完整。如发生货物缺失和损坏,乙方应及时如实的向甲方的监管人员报告。

  2.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库存报表内容与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与误导。如因货物库存报表与实际状况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是货物的监管人,指派监管人员进驻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协助参与仓库的管理,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对甲方的盘点检查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盘点结果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发现货物失少或损坏,甲方将追究乙方的保管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xxx)进行业务操作。

  5.甲方在乙方场地执行监管工作期间,遵守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守乙方的商业保密,严于律已,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影响乙方销售的行为。

  6.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或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附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而存在,其生效期和有效期与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xxx)保持一致。本协议与《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方于下签字盖章接受本协议条款与条件。

  甲方签章: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乙方签章: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为维护项目部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保障项目部正常的施工、生活秩序,并通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加强合作,增进警民情谊,促进双方的精神文明建设。接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指示,昆山市志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千灯镇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项目部与昆山市公安局千灯派出所自愿结成平安共建单位,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把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当地社会安全稳定作为共建的根本任务。

  二、平安共建内容

  (一)、千灯派出所:

  1、协助支持项目部做好日常治安维护工作和工人“护导”工作,整顿净化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政治、治安秩序,为工地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2、配合项目部加强依法治场工作,有计划地为施工工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逃生消防演练及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

  3、加大对发生在施工现场和周边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整顿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4、督促项目部落实现场安全条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参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派出所民警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后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6、热情服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帮助解决教外地人员的临时暂住证等实际问题。

  (二)、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项目部: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部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

  2、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对要害部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值班及职工宿舍的管理。

  3、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

  4、经常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情况,努力实现治安保卫工作联建、联防、联动。

  5、项目部不得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6、项目部设立治安门卫室。

  三、平安共建制度

  1、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工作,沟通情况,交流意见。

  2、双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接触,互通有关信息,落实共建内容。

  3、加强双方联谊,不定期地开展交流活动。

  4、上级组织的需共建单位双方参加的重大教育活动或社会公益性活动,双方应以平安共建单位的名义共同参加。

  派出所 公司及项目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二:双方安全职责

  (一)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2、甲方应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存在问题。

  (二)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强化机台安全意识。

  2、乙方应按本项目钻探技术要求,现场条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条例,安全保障措施及出现非正常情况时的安全应急措施,确保钻探安全。

  3、乙方负责现场钻探组织工作,并对进出场,搬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机具设备及行车安全等安全生产负全责。

  4、要遵纪守法,尊重当地民风民俗,维护安定团结,如乙方自身与当地群众引起的纠纷与矛盾,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三:钻探安全作业规定

  1、钻探前应考虑施工安全,先观察周围各种标志,确定钻探处偏离光缆、电缆等各种通信设施,采取“一看、二探、三挖”,用铁锹在垂直钻探方向挖至1、5米,查明地下设施(如各类电缆,管道,地下洞室)的准确位置,并不得损坏,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设施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各种钻探设备机具,应按规定标准安装使用,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3、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衣襟敞开,光膀,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4、钻探应避开坍塌,坠落,触电,洪水等危险地段,以免人财损失。否则一切责任乙方自负。如不能避开,则提出申请,不予施工。

  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代表人签字后即为有效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一、出游活动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出游活动。

  二、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出现任何人身、 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三、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个人行为导致其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参加活动前、 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 与他人冲突、 急性疾病、 意外事故等, 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 甲方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 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乙方不听从安排,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签署 《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

  日期: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XXX班XXX学生家长: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家园合作,达到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我园实际情况,我们特与幼儿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幼儿的监护人是幼儿的家长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幼儿的入园而转移给学校,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守纪教育,家长也应对子女在安全、守纪方面勤于指导,细心叮嘱,共同进行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文明守纪教育。

  2、家长应注意子女的饮食卫生,不让子女吃过期、霉变、无卫生检查合格证的食品;不让子女玩电、玩火、玩危险的游戏;不让子女在无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洗澡、戏水。

  3、幼儿参加人身安全保险是属自愿的行为,若不参加保险,家长应书面向班主任作出说明。

  4、国家已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在学校开展的正常的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的,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安全协议书 篇6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xx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为了提高各位同学外出游玩的安全意识,强化同学们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各同学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负责人与各同学双方的责任,保护各同学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此次外出游玩工作的顺利进行。xxx和负责人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由乙方带队外出取于自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外出游玩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外出游玩期间发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到达游玩地点,甲方要遵守游乐场所的安全提示,游泳必须在指定区域,上船游玩必须穿救生衣,如若不安提示自行做主,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游玩期间,禁止追车、吊车,禁止活动过程中故意语言中伤他人。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安全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公章:

  

安全协议书 篇8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黄山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9

  甲方:南通中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连云港市丰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苏连海机29、99)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7、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9、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10、严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航路航行,严格在海事部门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规定。

  11、所有船舶严禁在禁锚区锚泊,严禁在禁航区航行。

  12、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让管理规定,进行主动避让。

  13、制定并落实防风、防台、防雾等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以策安全。

  14、认真收听每天气象预报,做好船舶避风工作。当风力达到抗风等级以上,要安排船舶撤离施工现场,到指定的避风水域避风,并落实人员值班,落实防御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业中,要落实好船舶防冻、防滑、防火和用电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作业的安全。

  1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规定措施,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业必须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违反安全之处,乙方有权拒绝航行作业。

  18、保险

  (1)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须参加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2)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属船员必须有人身保险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签字备案。

  3、对乙方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安全协议一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经签订船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

  乙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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