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7-27 14:35:40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协议书汇总七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安全协议书汇总七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XX单位,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好的保证可靠的供电和电网的安全,协议如下:

  一、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分界点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二、 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用电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用电方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高压入网证上岗, 严禁无证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3、用电方必须向供电方的用电检查部门报送变(配)电值班人员名单;如值班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供电方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

  4、未经供电方用电检查人员同意,用电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5、用电方必须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用电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供电方对用电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供电方不承担因用电方电气设备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责任。

  2、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用电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导致电网不安全运行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电方承担。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用户产权的线路发生任何事故,供电局不承担责任。

  7、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四、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20xx年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 月1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 两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一 份。

  供电方:(签章) 用电方:(签章)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 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二:双方安全职责

  (一)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2、甲方应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存在问题。

  (二)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强化机台安全意识。

  2、乙方应按本项目钻探技术要求,现场条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条例,安全保障措施及出现非正常情况时的安全应急措施,确保钻探安全。

  3、乙方负责现场钻探组织工作,并对进出场,搬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机具设备及行车安全等安全生产负全责。

  4、要遵纪守法,尊重当地民风民俗,维护安定团结,如乙方自身与当地群众引起的纠纷与矛盾,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三:钻探安全作业规定

  1、钻探前应考虑施工安全,先观察周围各种标志,确定钻探处偏离光缆、电缆等各种通信设施,采取“一看、二探、三挖”,用铁锹在垂直钻探方向挖至1、5米,查明地下设施(如各类电缆,管道,地下洞室)的准确位置,并不得损坏,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设施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各种钻探设备机具,应按规定标准安装使用,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3、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衣襟敞开,光膀,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4、钻探应避开坍塌,坠落,触电,洪水等危险地段,以免人财损失。否则一切责任乙方自负。如不能避开,则提出申请,不予施工。

  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代表人签字后即为有效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烟台分院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确保锅炉产品制造质量,本着密切合作、风险共担、为顺利开展检验工作,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产品监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xx}505号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检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3、有关规程、标准;

  4、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烟台分院《质量手册》;

  二、检验内容

  锅炉产品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

  三、检验方式

  由乙方牵头联合成立监督检验小组进行驻厂检验,监督检验小组由乙方人员组成。监督检验小组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持有锅炉检验师资格证,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

  四、检验报告

  监督检验工作按照分院的质量体系进行质量控制,检验方案、原始记录执行分院质量手册的规定,监督检验综合检验报告按照国家统一格式由乙方出具。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可共同对技术质量的内容提出建议、协商修改、不断完善。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各自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五、检验收费

  检验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xx]61号》的规定,共收取监检费6700元,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烟台分院 代表签字:

  20xx年 1月10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江口县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见习能够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完成见习任务,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参加见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

  2、甲方在见习期间不定期派老师了解学生见习情况,与见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见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条例。一切在带教老师指导之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严禁在工作的时间内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谨慎交友,注意自身防范学校外出安全协议书学校外出安全协议书。

  三、违约责任(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1、乙方(学生、家长)在见习期内,由学校统一安排见习单位的学生,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尽力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自主选择见习单位的,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学生、家长)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医院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学生、家长)见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并跟见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学生由于迟到、旷工等无故不参加见习,而从事其它与本次见习无关的事情,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学校外出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四、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见习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作出对乙方解除协议的决定,并终止乙方见习。

  五、其它事宜:

  1、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xx县中等职业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年月

安全协议书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

  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服从总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臵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4、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深圳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8、按照深圳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9、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注册及相关保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11、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单位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13、由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有义务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14、由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执二份,三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分包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山东英才学院艺术学院

  乙方:学生

  毕业实习是重要实践环节,目的在于检验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通过实践,使学生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学生毕业走向社会打好基础。为使毕业实习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使学生充分发挥其专长与潜能,兹安排学生依据自身条件,在学校协助下在校外选择实习单位。为了加强对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明确责任,经山东英才学院艺术学院(甲方)与实习学生(乙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实习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实习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准确的实习地址、联系电话(包括变动后的地址及电话),以便于联系,否则因此所延误的与本人有关的一切事宜,责任自负。

  三、到达实习单位后立即与辅导员联系,若遇到困难随时向院里通报,以便我院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提供帮助。

  四、按照规定的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计划,自觉参加毕业实践教学考核,并按时返校,及时上交各协议、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留系院里存档,一份由乙方保存。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山东英才学院艺术学院

  个人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为了我校学生乘坐校车的绝对安全,保证校车的顺利运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家长同志们满意放心,经校车公司、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校车公司职责:

  1、组织性能安全、稳定,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用于接送学生。

  2、保障校车的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驾驶员责任心强、素质良好。

  3、校车必须保证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学校。

  4、校车公司必须保证学生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档案,包括校车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制度、学生乘车登记表、校车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

  3、学校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出校上车前和下车入校后的安全。

  三、学生及其家长职责:

  1、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服从校车公司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家长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3、上学时,家长按照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学生到接送点候车,学生上校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按照校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迟到的,请家长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方认定签字校车运营单位:_____心校车公司

  负责人签字:

  学校名称:_____中学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_____中学

  _____年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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