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城市广告随处可见--它们在电视、收音机上广播,粘贴在因特网上,印在报纸和海报上。广告业是高度发展的行业。无线电、电视、电影、杂志和报纸的发展同广告业的发展是齐头并进的。
人们对广告的态度并不一样。有人觉着广告很有用,而且很有趣。也有人对广告很反感。捍卫广告的人认为,广告介绍优质产品,给消费者提供有价值信息,有助于消费者作出判断。另一方面,批评者有时指责公司滥用广告,误导消费者,让我们相信某种其实很一般的产品有多么好或购买某种产品会令人更加愉快等。
广告的原理十分简单。把一个品牌介绍给潜在的顾客,使产品与需要相配和,这样公司就可以影响顾客的选择。由于消费者每天接触大量的广告,广告人必须十分努力才可以灌输自己的信息(给别人)。正因如此,公司往往花费巨资聘用广告人。接近消费者的最后机会是投合消费者的情感需要。这样,卖掉的好像不是一件产品,而是卖掉了金钱所买不到的东西,譬如爱,幸福与成功。
广告对公司和消费者产生作用通过好几种方式。事实一再证明,频繁的广告提升了销售量,从而导致了产量的提高,因此导致了价格的下降。所以广告不但没有使产品变得更贵,反而使产品变得便宜了。广告也会帮助消费者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作出选择。在购买一件昂贵的商品--譬如一辆车或一台电脑时我们往往要考虑许多因素,这时广告会帮助我们作出正确的决定。
或许广告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介绍新产品。忠实的广告会提供好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判断他们是不是需要某件广告中的产品。通过介绍产品特点、功能、耗资以及服务,广告还可以使消费者在走进商场以前对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进行比较。在掌握了一些事实和数字以后,消费者才能更好地应对伶牙俐齿的销售人员。
不是所有广告都用来促销产品或者提升公司业绩。政府也会利用广告使民众了解社会问题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一些救助组织常常指定某位名人作为自己的代言人来宣传自己的宗旨。譬如,联合国选择足球明星罗纳尔多,歌星Tetsuya Komuro以及其他一些名人作为特使向公众宣传自己的计划。政府的其他一些非赢利机构还利用广告技术来普及知识、影响公众的态度取向以及改良社会。
有一些广告就不是那么有帮助。这些“坏广告”利用非法手段误导消费者。识别一个坏广告不是很容易,但总有一些蛛丝马迹可以追寻。首先,我们要时刻留意那些“隐藏信息”。有些广告把很重要的信息隐藏在很小的字体下面或者用色彩掩饰着。还有些广告通过半真半假的图片或者为了看上去更吸引人而改动图片从而来误导我们。在一则所谓的“诱骗销售法”的广告中就使用了类似的伎俩:展示给顾客的是一种产品,买到的却是另外一种。
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广告的用处到底有多大,但是广告对于厂家和消费者却很重要。好的广告有助于公司推销新产品,提高销售量。如果广告提供准确的信息,则有助于大众消费者以最优的价格买到合适的产品。由于广告的巨大影响加上厂家的蓄意误导,我们对待广告要特别小心。如果我们不能辨别真假,我们就正好中了圈套。反过来讲,如果我们学会辨别,我们就会保护自己不受虚假广告的欺骗从而作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