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文:我喜爱阅读
看书买书,流连大书店不如进小书店,进新书店不如进旧书店,旧书店不如旧书摊,寻觅不如巧遇,这是大作家孙犁的话,我深以为许。正如昨天周日,我在街上一处旧书的地摊前一块钱一本,花24块钱买到了全年的《读者》;又花五块钱买到了一本半旧发黄的,1980年出版的《师陀文集》。
我从小爱阅读,也没有什么章法,非得什么作品不读,而是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逮到什么看什么。很小的时候,街边的小人书摊成了我最喜欢的去处,五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坐在小板凳上细细翻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学生时代,家长、老师推荐的中外名着经典当然看了不少,同学之间传阅的琼瑶的、岑凯伦的爱情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也一本接一本几乎看了个遍。套着课本的封皮,用上历史课、政治课等副科的时间看完了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萧逸的《马鸣风啸啸》等大堆武侠小说而从未被老师查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得意。
看过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的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侦探系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成了我的偶像,连带那些古代的《狄公案》《包公案》,民国时代的《霍桑探案》我也喜欢上了,到处搜集这类作品来看,强忍住不看最终结局,先仿佛自己就是大侦探,试着去分析和推理,刚开始十次只有一二次猜中答案,到后来几乎十有八九能猜中,真是大有成就感!飘飘然觉得自己这么有水平,要是能进公安局,肯定就是当代的大神探!
再大一点,我又爱上了张爱玲和三毛,尤其是三毛的《倾城》、《撒哈拉的故事》把我迷得茶饭不思,痴痴地幻想着也要和她一样背着旧书包,穿着旧牛仔,潇潇洒洒,一路风尘一路歌,万水千山皆走遍。
长大了,参加工作了,喜欢阅读的习惯持续下来。周末我经常光顾书店,倚着书架阅读,一泡就是一个下午,离开时不买几本回去怎么好意思呢?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中国的外国的,高雅的通俗的,工具书、专业书,也有大量的文艺杂谈,诗歌小说等等,五花八门,书架早就不够用了,茶几上,床头边,后来干脆买了好些箱子来装我的书。
收入有限,吃可以随意,穿可以节俭,看到心仪的书却一定要拥有它。可是物价在涨,书价也涨得厉害,随便一本就是几十块钱,我也吃不消了,也开始精打细算。以前常年订阅的《读者》《国家地理》杂志也不再订了,无需时效性,到旧书市上买过期的旧的合算得多;书店仍然爱逛,却是看多买少,实在喜欢的就上网搜索,在当当网上订购,也会便宜很多。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有很多畅销的电子书可以看,我也跟风在《榕树下》《红袖添香》等网站上阅读了当前人气很旺的一些盗墓、穿越之类的通俗小说,代价是眼睛成了熊猫眼,视力也下降了很多。
但我还是喜欢纸制书,那种纸张特有的油墨书香让我深深迷恋。先不说看电子书容易伤眼,而且对于爱好阅读的人来讲,真正艰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书,难读的书,要回味要思索,都需要一册在手,一看三叹,而不是在冰冷屏幕上一下跳到另一个陌生的窗口。
阅读有什么好处让我这么投入和迷恋?我也回答不上。学生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不错,作文也写得还可以,应该就是拜阅读所赐吧。通过看旧体的《宋词选》,《红楼梦》,我掌握了繁体字,出游在外可以没有困难地认读古迹碑文,看港澳和海外版的中文印刷物也没有问题,也算是阅读的一个收获吧。
今天,出版业空前繁荣,有太多的书,里面不乏也有许多的糟粕,这也是个烦恼。可是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每天晚上临睡前,洗完澡坐在床头,在静谧的台灯下看书的时光是我内心最平静最充盈的时刻。拿一支笔,把喜欢的段落和句子划下来,甚至有感而发在旁边写点什么,或是折个角,合上书,默默回味刚才的文字,那份愉悦带来的身心充实,伴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