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8-29 15:21:21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本书很好看,我相信小朋友们肯定也喜欢看这本书,作者是来自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列那的狐狸的故事。他很聪明又很狡猾。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戏弄比自己厉害的动物,比如狼、狮子;他也很狡猾,经常用计谋欺负和吃掉弱小的动物。所以动物们一看到他就躲的远远,对他非常不信任。

  看完这本书,我有一些感想:虽然列那不讨人喜欢,但他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机智免去了自己的`罪,还用“假死”这种 方法逃过了大王的追捕,我觉得列那这一点,做的很好,但我还是希望列那以后不要在杀害哪些小动物们了,这样你肯定就会有很多的好朋友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14岁了、我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天空。我不再天真、什么都变了、爱好变了思想变了……

  14岁我爱上了清静、我不会疯疯颠颠的和楼下的小孩追来追去、喜欢傻傻的坐这、看着四周发呆、喜欢静静的看书、感受他人的悲欢离合、喜欢美美的睡上一觉、一觉醒来什么不愉快的事都会忘记。有人说女孩是水做的、那么我认为、14岁的.女孩的心应该像一条安静的小溪。

  我喜欢仰望天空。我喜欢一个人在阳台上仰望星空、望着那遥不可及的地方、喜欢在星空里找属于我的狮子座、我总感觉进入了仙境一般。

  我的脾气有点坏、好像地雷一样、一触就会爆炸。如果有同学打扰我的清静乱翻我的书或拱倒我的桌子我会站起来向他们大吼:“你们有病啊?”同学见势不妙赶紧溜走。他们知道我再不走就要打人了。

  我朋友不多。现实生活中、我虽然与许多人玩的不错但现在不怎么说话勒。

  我的天空狠独立、我不喜欢别人束缚我、因为这是我要的一片天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后来,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他悔改了,拯救了卡秋莎。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格列佛是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中的主人公。他年青时学医,后来在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环游世界,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的四次游历。

  传奇的人生,曲折的经历,格列佛人生的蓝图上神秘的色彩,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列佛,一个聪明善良,爱冒险,不甘寂寞于平淡生活的人。每漂流到一个地方,格列佛必定去体验那里不同社会中,形态各异甚至荒诞的政治生活。

  我很羡慕格列佛丰富的冒险经历,他去过的地方,尤其是慧骃国。在那儿,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虚伪和谎言。只有真诚,只有纯洁。那是心与心的交流,那是真善美的流露。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不需要去揣测别人的心理的伪善。而现实灯红酒绿的生活中,也许是因为社会的黑暗,也许是由于金钱的引诱,很多原来志同道合的人却因生活的.现实而分道扬镳,留下的只有那一溜溜的酸涩……

  到底羡慕的还是格列佛这个人。虽然他本质上只是一个平凡之人,但他具有勤劳、善良、机智、勇敢的品质。因为他大胆而敢于冒险,挑战自我,因为他机智所以一次次逢凶化吉,死里逃生。

  格列佛前后四次游历奇遇,历时十六年零七个月。当他把这些亲身的见闻记载下来时,这样写道:“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所以不管怎样,我也决不可能感到失望”。我想,也许正因为有一颗为着大众着想之心,格列佛的身上才闪耀着动人的光辉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她融身于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市井之间,看见一缕白烟,会与第二次见面的渡边说那是高中校工在燃烧女生卫生巾;听到第三次见面的渡边夸自己的厨艺,会马上回忆起当初为买锅而挤掉买胸罩的钱;会在一大群朋友前,讲邻居阿姨打喷嚏把卫生巾打掉在地的趣事。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她也有过挣扎,比如她一开始找的是个中规中矩的“好人”男朋友,不许她吸烟,不许她讲黄色笑话,她自己可能也这样约束过自己,比如在高中阶段,但她发现此路不通时,就任自己尊重自己,不再横加批判。她时时感到在现实社会中窒息,因此她总想在深夜的东京街头爬树——爬得高高的,脱离污秽的空气,自由自在地吸口气。

  为何渡边能够尊重自己,我实在不知道,书里也没交待,也许是天生吧。他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我觉得自己周身仿佛紧紧贴上了一层薄膜。由于薄膜的关系,我无法同外界相融无间,而同时他们的手也无从触及我的皮肤。我本身固然软弱无力,然而只要我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在我面前也同样无能为力。”抑郁中的渡边最能反映出渡边内心的真实状况。

  尊重自己的人才会真正尊重别人,因此,绿子说渡边“或许你有一种让人心里坦然的能力也未可知”。这句话极富魅力,任何人都想与“让人心里坦然”的人相处。因此绿子能够在渡边面前如此轻松,如此放得开。但因为人们离自己内心太远,往往会不看出谁是“让人心里坦然”的人,只有极少数认清内心的人才能敏锐地觉察出来。也即因此,绿子与渡边的相遇、相爱才显得那么难能可贵。

  我个人觉得,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尊不尊重自己,事关生死。

  尊重自己的感觉,真实地活在当下——在我看来,这几乎是健康地在现世立足的唯一途径。当然,如永泽那般的“强人”也许对此不屑一顾。

  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村上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失去自我即是死”——村上也许这么认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玲子是起死回生;永泽只是清醒地弃生择死;玲子的女学生根本就没活过。而东京街头的人群大多也是行尸走肉而已。

  每当想到这里,我总是不寒而栗——满大街都是行尸走肉哎;而学校、家长、社会也似乎只能容得下行尸走肉,并以培养行尸走肉为己任。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也许只有永泽能被容得下吧。

  这样想来,作者村上春树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据说他大三时结婚,然后开起酒吧,26岁时终于大学毕业,32岁转让酒吧,专门写作。每天6时起床跑步晚上10时就寝,与妻子平静地生活、写作——他既尊重自己的内心,又能以此养家糊口——他以尊重自我为途径得以立足于现世社会。真是奇怪,居然有人以尊重自我的'方式见容于贱踏别人自我为特征的社会。如果村上能做到这点,这说明,社会并不见得就一定容不下你的自我,关键是你能否坚持你的自我?能坚持多少?能坚持多久?你离你的内心有多远?你能一直能活在你的内心里吗?

  这样转而一起,木月和直子真是被自己吓死的——他们怎么就那么肯定社会容不下他们的自我,没有才能的自卑让他们以为自己在现实社会里活不下去。他们自己给自己下了死刑。

  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的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样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也因此更欣赏渡边彻或者说村上春树晃晃悠悠生活在大地上的态度。

  另外,我还想说,交友、择偶最好选择那些尊重自己感觉的人,因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如果小朋友能够选择的话,最好选择能尊重自己的父母,因为只有尊重自己的父母才能尊重自己的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狼,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种凶恶、贪婪的动物。我也是厌恶狼的,因为我5岁时,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小红帽》的故事,里面的狼十分凶恶,万分狡诈。妈妈经常对我说,你不听话就把我喂狼了,所以我对狼逐渐就有了厌恶之情。有时人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会对狼大开捕杀之门,我甚至还为此拍手称快。但是,读了这本书,我对狼有了新的认知。

  故事中的狼,名叫紫岚,它在自己的小宝贝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它要把它的娃娃培育成狼王!

  因此,它不惜牺牲一切力量,东奔西跑,为狼种找食吃。小狼长得很快,一下就长大了,但是它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了多少艰难的事啊!有时,是与大白狗搏斗;有时,被暴雨冲走,丧失狼种;有时,到手的猎物被别的狼偷走,它和狼崽都得挨饿。可是最后,紫岚的狼崽都没有成为狼王。它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平安生产,与老雕同归于尽了,这,其实是紫岚生命中最辉煌的时刻——它把母爱发挥到了极致!海明威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虽然这个结局很悲惨,但是它的爱子精神将会被千秋万代的人们所赞扬!

  同时这本书也提供了狼的生存逻辑,提供了一种理性的思考,在“没意思”中蕴藏许多启迪,许多教训,其意悠悠,其味也悠悠。书中作者影身而潜入各种角色,最多的是潜入母狼的角色,借母狼的视角、心理,表现存在于狼世界,也可能存在于人类世界的道理。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萨。”世界万物都是地球的主人,是它告诉了我动物世界种种鸟兽生存的秘密,它们的心理、情感、愿望、生活习性、灵与肉、爱与恨、恩与仇、哀与乐……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善待动物!

  《狼王梦》不仅揭示了母爱的伟大,还是本“活科普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我们学《自然之道》这一课,此课主要讲了:作者和同伴们在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旅游中,为了救助一只幼龟而伤害了一群龟的事实。

  这篇文章是按照事情发展顺序写的。

  向导和作者还有同伴们,因为,不遵守自然之道,所以害了一群龟,我也深有感悟。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那是我才五岁,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

  当时,我在姥姥家玩,姥姥家的.一只老母鸡引起我的兴趣。老母鸡正在孵小鸡。

  我听姥姥说:“老母鸡孵出小鸡要二十一天呢!”

  唉!二十一天,天呀!能做多少事情呢?

  不行,我可不能让时间浪费掉。

  所以,我就帮老鸡把一个裂缝的鸡蛋剥开。

  别说,把小鸡刚弄出来时,小鸡还东倒西歪的, 可是,过了几分钟,小鸡就不动了,我当时放声大哭。姥姥闻声赶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让小鸡先出世了,可是,小鸡现在却死了,我能不伤心吗?”

  姥姥听了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说:“傻瓜!人也是要遵守自然规律的!”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人也是要遵守自然规律!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我觉得,在道德方面,东方更重视实践而不是理论。老子说:“圣人行不言之教”。道德更多的不是用来讲的,也讲不出来。

  所以论语中“仁”字凡一百零九见(《论语通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徐志刚,序P3),但却通篇没有定论。孔子在教导弟子的时候,总是言传身教,因材之异而施教。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弟子体会到什么是“仁”。或许后来孔子死了,他的弟子也老了,再传弟子为了能让后人能够受到如师在侧般的指导,才从师的生活中截出一个个片断,整理出一部《论语》。

  (当然,这纯属我的想象,没有什么依据)正是因为《论语》来自生活,是生活鲜活的再现,所以我们才应该用一种独特的方法去读它。个人认为,与其风格比较像的一部书是晋代的《世说新语》。我们怎样读《世说新语》的?我想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出于学术目的(例如需要写一篇论文或读书报道什么的),一定不会去分析它的`中心,分析某段话是多么曲折地表达了一个多么深刻的学术理论——我们大都会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纪录,以一种闲心来读它。我觉得,其实闲谈的心境才是最适合读这样的书的。读到会意处,拊掌一笑,自然就理解了他要表达什么。或许比条条框框地分析加分解来得好一些。

  当然,这是读书的高境界。我做不到。若要用一句话来归纳《论语》讲了什么,我觉得应该是“如何做人”。做人和做学问是不同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了。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买下了《当下的力量》这本书。书的作者是一位德国的灵性导师,书中探讨了人们一直都处在大脑或思维的控制之下,生活在焦虑中,忘不掉过去,更担心未来的状态。并指出我们实际上只能活在当下,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当下发生的。只有活在当下,才能找到真正的力量,获得平和。

  作者指出我们人类受苦或受情绪所困的根源来自于我们的大脑思维。思维其实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反倒成为思维的奴隶。记得我在上中学时,有一次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宣读考试成绩,那次我考得不不理想,所以当老师点到我的名字时,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总觉得班里其他的同学会因此看不起我,老师会不喜欢我,父母会对我失望,这种不健康的情绪导致我那晚失眠了,第二天精神不振地去上课。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这种病态的思维使我变得少言寡语,最后还是在班主任的劝导下我才识到原来没有人那么在意我的一次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那时我的思维不再取决于自己的真实感受,而是被外界的看法所控制,陷入一种“被嘲笑”的幻想中。然而外在世界本身是变幻莫测的,因此我们会陷入恐惧和痛苦当中。

  作者认为我们思索着过去,忧虑着未来,结果是我们永远无法对现在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如果想象的未来比现在更好,他会给你希望,或让你愉悦地期待,如果他比现在更糟,会让你焦虑——其实这两者都是幻像。过去的麻烦和未来的担忧控制着我们当下的生活。同时,它会削弱我们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告诉我们明天会更好,使我们生活在期待中。当期待的事情没有发生,就会产生很大的失望。由此,我想到一个很经典的小故事:有个小和尚,每天早上负责清扫寺庙院子里的落叶。清晨起床扫落叶实在是一件苦差事,尤其在秋冬之际,每一次起风时,树叶总随风飞舞落下。每天早上都需要花费许多时间才能清扫完树叶,就让小和尚头痛不已。他一直想要找个好办法让自己轻松些。后来有个和尚跟他说:你在明天打扫之前先用力摇树,把落叶统统摇下来,后天就可以不用扫落叶了。小和尚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于是隔天他起了个大早,使劲的'猛摇树,这样他就可以把今天跟明天的落叶一次扫干净了。一整天小和尚都非常开心。第二天,小和尚到院子一看,他不禁傻眼了。院子里如往日一样式落叶满地。老和尚走了过来,对小和尚说:傻孩子,无论你今天怎么用力,明天的落叶还是会飘下来。小和尚终于明白了,世上有很多事是无法提前的,唯有认真的活在当下,才是最真实的人生态度。这些都告诉了我们同一个道理:那些想追求的美好事物,不用等到以后,现在就已经拥有。如果总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未知的未来,却忽视了眼前的一切,就永远不会得到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们就应该活在当下,体会周围的事物带给我们的最真实的感受。或许人生的意义,不过是闻闻路边的花香,享受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收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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