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镇中的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除了向人类提供丰厚的物质财富外,还改善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减少污染、美化环境、旅游观光等作用。而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是危及人类五大(旱涝、风暴、地震、病虫、火灾)自然界灾害之一,更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危害性大、时效性强、处置救助极难的灾害,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破坏巨大,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我镇境内往年也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镇人民政府特发出致全镇中小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年的重点防火期为九月至次年四月,森林防火期内要做到五不准:
1、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
2、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
3、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
4、不准在林区玩火;
5、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
二、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2、对重要时段(防火期内节假日),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从事违章用火活动;3、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通知镇人民政府。对知情不报、贻误战机或在防火过程中表现拖拉、处置不力的村组,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力保障森林防火安全。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中小学生参与扑火工作。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建设美好抚宁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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