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4-28 17:12:34 我要投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在我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书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深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情节都给人深刻印象,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给人一个悬念,令人深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一本书。

  幽默就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一位幽默大师,在这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的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

  阅读这本小说,能让那些长大了的汤姆和哈克费恩们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是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一些难以忘怀的友情,以及无数个逐渐模糊的碎片。作者以其绘炙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里世界的粗细刻画,使汤姆和哈克吐温这两个可爱的顽童的文学形象,饮誉世界。

  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

  。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这本书的前言写了一个关于富翁和渔夫的寓言故事,这个故事看似平淡无奇,却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原本很简单。一个人是否过得幸福快乐,与外在的物质无关,重要的是他对待人生的态度。一个人的人生态度如何,取决于其对人生本质的理解和认识,而人生的本质蕴涵在一些人生哲理、生活智慧之中。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书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我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有一本书令我百读不厌,内容也很好,书名是《99℃孩子做更好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述主人公洛根原本是一个想要逃课,很懈怠,不爱学习的孩子。美国的一个超级巨星奥利弗借宿于洛根家。给他讲99℃沸腾的故事,水在99℃时虽然很烫,但是无法沸腾,只有在100℃的.时候才会沸腾,这让洛根明白了许多。洛根渐渐地变了,他变得积极向上,开始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参加学校表演戏剧团,参加小组拍摄作品,以及其他活动。奥利弗让颓废的洛根走出来了,洛根变得乐观,积极向上。洛根变得勇敢,他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不足之处,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更好学,乐以忘忧。

  作者塑造人物生动形象。在奥利弗问了一个大人们经常问的一个问题:“你的梦想是什么?”洛根很不耐烦地说:“没有。没有梦想就不行吗?为什么你们大人都问这个问题呢?”奥利弗开始慢慢地鼓励他,令洛根增强信心,更加的阳光。没有梦想可以理解为正在做世界上所有的梦,未来有千万种可能。

  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可能想鼓励一些孩子,让一些爱挑剔,抱怨学习没兴趣的孩子变得像洛根一样,积极向上,乐观自信。

  我见证了洛根的蜕变之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它令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资料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立刻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样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那里,我最终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十分欢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到达”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此刻,《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能够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我一看书名,是《十万个为什么》,便自言自语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什么童话故事。”可随手一翻,我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打那以后,看这本书成了我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刺猬最怕谁?”。我一直认为,刺猬是一种浑身长满刺的小动物,当它遇到敌人时,能把身体卷成一个小刺球,就是“森林之王”老虎也奈何不了,称得上是天下无敌。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刺猬竞最怕动物界毫不起眼的黄鼠狼。因为它总能找到刺猬用来呼吸的缝隙,找到之后,对着它就是一个威力无比的臭屁,把刺猬熏昏过去,使它的身体自动松散开来,然后,将它一口咬死。看来,黄鼠狼还是一个生物武器专家呢!看了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许多动物界的趣事,还掌握了不少植物知识,如“怎样知道树的年龄”、“花儿为什么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等等。举个小例子吧,我们经常吃卷心菜,可你知道卷心菜会开花吗?这本书告诉我,卷心菜是开花的',但为什么大家都不见它开花呢?原来,卷心菜不开花时最好吃,还没等卷心菜开花,菜农就把它收割了。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饱了我们的口福,却也使我们少了许多眼福。其实,我向大家介绍的这点知识,不过是这本书的冰山一角。打开这本书,我们就像进入了知识的宫殿,里面不仅有变化万千的动物世界、生机盎然的植物王国,还有博大精深的天文地理、包罗万象的生活知识以及神奇有趣的人体奥秘,引领我们打开一扇又一扇未知的大门。听我这么一说,你是不是也想买一本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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