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书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如果说一位好老师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那么一本好书同样也能开阔你的视野。我就收藏着这样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年级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时买的。那一次,我和妈妈走进新华书店,只见里面的书架前挨挨挤挤都是人,有家长,有小孩,有年轻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们有的眼睛盯着书架上在仔细地挑选着,有的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中,聚精会神地低头阅读着……我被这情形感染了,也立即忘记了一切,陶醉在这海洋里了。很快地,我一下就被书架上的《世界名人故事》吸引住了,高兴得喊起来:“妈妈,我就要这本!”妈妈走过来一看,马上爽快地答应了。来不及等妈妈付钱,我翻开书,蹲在那,借着刚学的拼音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此,《世界名人故事》成了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一顿“美味大餐”。从中我认识了达尔文、马克思、牛顿、居里夫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爱迪生八岁退学,十二岁右耳失聪了,可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创造了世界发明史上无数个第一。他的这种身残志坚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克服了学习、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勤奋好学的学生。
我最爱读这本书,里面每一位可敬的人都值得我去学习。感谢它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主人公澘水艇的尼摩船长、教授和他的助手尼德兰不但机智,而且勇敢,书里的.故事可谓大胆至极。
有一些法国军人不认识潜水艇,尼摩船长在英国造了一艘潜水艇,法国军以为是一头巨大的鲸鱼,就开来“林肯”号战舰去追杀。可是,潜水艇比船快,一下子就没影了。这时候,下起了倾盆大雨,大浪一来,“林肯”号一抖,教授和尼德兰掉进了海里。尼德兰带着教授游到潜水艇那,尼德兰用鱼叉拼尽全力地叉“鲸鱼”发现它的“身体”居然是用铁做的。于是他们被船长带了进去,船长答应带他们环游海底。
有一次,船长、教授和尼德兰他们去打猎。在途中,潜水艇出了一小些故障,他们被迫停到了一个离他们最近的岛。船长让他们先自己去游玩,可是岛上有土著人,他们却浑然不知。,当他们玩得正开心时,土著人不知不觉地来了,他们赶紧回到了刚修好的潜水艇上。船长故意把门开着,又把栏杆上的电流开了起来,把土著人吓退了。船长可真是机智呀!
又有一次,他们要去采珍珠,有一个非洲人也来采珍珠,一头鲨鱼向非洲人游去,一下就把他打倒了。船长拿起匕首向鲨鱼打去,可是匕首被鲨鱼打飞了。教授本来想用他的匕首飞过去,可是有一个更大的鱼叉从尼德兰手上飞了过去,打中了鲨鱼的要害。船长送非洲人回到他的船,并且把非洲人采的珍珠还给他了。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机智,真诚的人,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它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绿野仙踪》是莱曼·弗兰克所写。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快乐的冒险故事,很值得我们品读。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女孩多萝茜冒险的经历。在一次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中,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吹到了遥远的地方——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想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的稻草人,渴望有一个真诚的心的铁皮人和一只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胆小狮。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度过了一个欢乐、不可思议的`旅途。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萝茜没有朋友的帮助,是很难回到自己的家乡的。这四个好伙伴在一起,互相鼓励,勇克难关,最后,自己的愿望也都如愿以偿了。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自己曾经做过的小实验: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声就可以折断,很容易;但将几根筷子抱着一团以后,就再也不会像刚才那样迅速又简单地折断了。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但往往只要团结一心,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读物,它不但教我们要团结一致,还教我们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如:铁如果生了锈,加一些油滋润便可以缓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欢莱曼·弗兰克的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描写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还描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现实。书里有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我”、三味书屋严厉又和蔼的书塾先生、善良淳朴的.长妈妈、日本仙台治学严谨的藤野先生……在先生平淡质朴语言中,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他的快乐、悲伤与憎恶。
读罢掩卷,让我深深感动的更是先生的拳拳爱国心,先生远赴日本学医,可看到讲堂上的中国人看着电影中同胞被杀害却无动于衷,甚至拍手喝彩时,便觉医学并非一件要紧事,第一要著是改变他们的精神。从此,先生弃医从文,以笔为枪,以文救国,生命不止,战斗不息。
先生的家国情怀、民族气节震撼了我,他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这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方向,让我明白了学习和人生的意义:读书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要了解社会民生,关注时事热点,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要把自己的梦想融入到中国梦、民族梦,为国家富强而学,为民族复兴而学。
从此,我把《朝花夕拾》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时不时取出来翻阅,百看不厌,它伴我成长,它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查理九世之不死国的生命树》。故事惊心动魄,扑朔迷离。深深吸引了我。现在我把这本书与大家一起分享。
书中一只小狗名叫查理。这只狗非常聪明,很多问题都他发都是他发现的。最神奇的是他会讲话,成为团队中的老大。墨多多,爱探险,脑子灵活,善于挖掘核心问题。尧婷婷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她丰富的课外知识给了大伙强大的支持。探险中很多问题都是她解决的。虎鲨,为人直爽,很有勇气。扶幽,富有创造力能给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扶幽,因为他的智商最高,关键时刻露一手。
当我聚精会神的看着书,仿佛也进入到了那诡异、神秘的世界。我的心随故事情节而上下波动。故事主要讲了四人一狗来到了不死国。他们遇到了一个贪婪鬼,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获得了很多金币,但也正是因为他的'贪婪,让他把自己的命丢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是有限的,但我们的动力无限,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义的事情。
书中还有谜题在迎接我们,它吸引着我去解开这一道道的难关,要是实在不会也没关系,书中有解谜卡,可以助我们一臂之力。
我最喜欢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团结一心,勇敢来面对,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记忆中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然而有一颗最璀璨夺目,它曾照亮我的心灵,使我深受感动,给我留下了抹不去的深刻印象。它是—《最感人的102个真情故事》。
那晚,妈妈给我带回了一本书,它叫《最感人的100个真情故事》在我看到“真情”这两个字时,我不由得疑惑起来,真情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真情呢?一个个问题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书,认真地看了起来。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奶奶,我想念您”这篇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的奶奶非常疼爱关心她,她也特别爱自己的奶奶。但是在她5岁那年,她奶奶的患了肝癌,终因医治无效而去世了。向奶奶遗体告别的时候,作者就像疯了一样扑了过去,哭喊着:“奶奶,奶奶,我要奶奶……”当我看到这儿时,我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我为作者失去那么慈祥的、关心她的奶奶而难过,我被这亲人之间的'拉不断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让我不由得想起我也正是在这种亲情的沐浴中,像小树一样茁壮成长。但是我平时却没有注意到!还经常让爸爸妈妈生气,以后我一定要珍惜爸爸妈妈的爱!
以后的日子里,这本书成了我的好朋友,很多故事我看完之后印象很深,像“火热的心”、“我真后悔”……当我看到令人悲痛万分的故事,我会跟着作者一起悲痛,甚至直掉眼泪,因为这些故事太感人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人世间的真情,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
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爱长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紫岚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壮有力。但是黑仔的胆量太大,这让他还不会捕食,就被老雕给吃了。
紫岚只好培育次子——蓝瑰儿。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并带领着众狼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紫岚还想培育双毛。在这个过程中,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还跛了一只脚,才让双毛从懦弱胆小,脱胎换骨成霸气十足。可双毛却在争王位时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觉得紫岚要是不让孩子们去争王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学习是我们的米饭、蔬菜,而课外书却是有营养的五谷杂浪。我爱看课外书。我爱《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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