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13 08:55:43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4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喂"小猪问,"你在干么?""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怎么了?"小猪问。"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人最宝贵的是永不言弃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够获得希望。

  在我所有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在这本书里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人,他有一个心愿是航海,结果在海上遇到了狂风暴雨,去了九个人全都葬身在海底,只有鲁滨逊自己漂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什么也没有。鲁滨逊看着茫茫的`大海,陷入了绝望。突然,他看见半个船漂在水面上,他去了船的里面,里面有只羊,还有种子和麦种。他回到了岛上,发现有个野人,把他救了下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靠着顽强的毅力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家乡的怀抱。

  这本书已经跟了我2年了,前几页已经丢了,但我还是没有扔,因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舍不得扔了它。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如:考试失利、完成不了比赛、学不会英语、完成不了老师布置的作业......

  读了这本《鲁宾逊漂流记》,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鲁滨逊孤苦伶仃地生活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最后他回到家和家人团圆。

  在我疲劳的时候读读它,我会觉得好了一点;在我的家庭作业不想写的时候,读一读它我就能坚持写下去。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一定会成为更好的我们。书本是一位教师,有问题时读一读,你会在书中找到答案,好好地去利用它。

  一开始我是怯懦的,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要学习鲁滨逊的勇气和智慧,所以我要好好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读书可以让我们领略外面华丽的世界;读书可以让我们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有人喜欢一些名人名家的中外小说,有人喜欢一些恬静清幽的散文,也有人喜欢一些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的是记录着华夏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沧桑和历史演绎,翻开它仿佛翻开了历史长河的卷轴,读它让我认识了华夏民族的伟大人物,以及华夏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让我了解了那些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认识了中华民族一路走来的曲折历程!

  那天,我匆匆地写完了作业,便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补天再到大禹治水看得我如醉如痴。商纣王的残暴统治让我痛恨,楚国的著名爱国志士屈原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了汨罗江,那一刻让我心痛不已。聪明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出使秦国,他一次次的与秦王斗智斗勇最终安全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并且缓解了秦赵两国之间的关系。千古一帝——秦王赢政,他带领秦军亡了六国,完成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但他却用大量的财力去建造宫殿和陵墓,劳民伤财,耗尽了国力,他还一直幻想着长生不老。诸葛亮的聪明才能更让人赞叹,但他最终为蜀国匡复汉室的大业而操劳过度,鞠躬尽瘁,为国捐躯。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累死了不少人,激起民怨成为了历史上的一大暴君。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期间使唐朝的国力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治宏贞观,政启开元”的统治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横扫东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领导了虎门销烟,显示了中国人民的禁烟斗志,他刚正无私的品格令我肃然起敬。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烧掉了中国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使我国的的好多瑰宝和历史文物被付之一炬!读到这里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变的更强大,不受外来的侵扰!

  最后,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博闻强识,更加优秀,才能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才能为自己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人生理想,创造辉煌灿烂的人生前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平,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平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平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在冬日里,暖炉边,我阅读过一本寓意深厚的书——《鸟奴》。现在,正值绿树成荫的夏天,我把这本《鸟奴》分享与你,希望你能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生物都遵循着一条定律——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也是达尔文《进化论》里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是生活在繁华都市里的人类还是生存在密林深处的动物,都如此。在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这本《鸟奴》中,我对这条定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此书讲了一对鹩哥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不被天敌——蛇吞食,冒着生命危险“安居”在大青树下的一对蛇雕周围,为蛇雕甘愿当奴,清扫蛇雕的窝巢,却一次又一次遭受蛇雕的百般欺凌。到最后,非但自己的孩子没保住,还失去了蛇雕的信任,被主子驱逐……

  其中,有个章节令我印象深刻。大蛇雕外出捕猎,做奴仆的鹩哥尽职尽责地照顾着小蛇雕。两只小蛇雕开心地在自己的窝里打闹,突然小蛇雕掉进了茂密的灌木丛,生死不明。心急如焚的鹩哥没有办法救助两只幼小的蛇雕。

  而后,捕猎而归的大蛇雕回来见小蛇雕不在窝里,气急败坏,一怒之下让三只同样年幼的小鹩哥死于非命。而两只掉在灌木丛里的小蛇雕却安然无恙。身为弱者的`鹩哥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亲眼目睹自己的孩子命丧黄泉,却无能为力。难道这就是做奴隶的悲剧吗?

  这个故事,没有给我赏心悦目,愉快轻松的感觉,反而危机重重,险象环生的森林,给我更多的是紧张、是惊险,是残酷。这就更容易引起我深入的思考和遐想……

  鹩哥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是想想,蛇雕因强大得到了自然界绝对的优势。在我们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里,是不是能力强的人可以在强大的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在生活中享受着最优等的待遇呢?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而如今我们刻苦学习,奋力奔跑,不就是为了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吗?

  你想知道为什么鹩哥甘愿为奴,任雕欺凌吗?

  你想知道在丛林深处还有多少暗藏的杀机吗?

  你想知道那棵大青树下还有多少危险重重的经历吗?

  那么,这本《鸟奴》推荐给你,祝你拥有一段快乐的阅读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许多书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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