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0-16 11:35:31 我要投稿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这本书是我从朋友家里意外看到的,我看见朋友她看的津津有味,我就求妈妈也给我买一本,就这样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被放在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上。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沈石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小学生。他为了能让韩老师多看他一眼,他选择变成差生,变成一个超级坏的学生,他觉得这样才能让韩老师那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身上。可是,就算他坏到极点,韩老师也没把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那是因为我和主人公沈石溪有差不多的遭遇:比如被老师误会。我懂得沈石溪被韩老师误会时的心情,那感觉就犹如晴天霹雳,就像大地都要裂开似的。比如我和沈石溪一样,都故意想让某位老师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可是,我的学习和沈石溪一样,都是中等的,我从来不旷课,也很少早退,所以我根本就引不起老师们的注意。用书上的话说:我属于那种不显眼、不突出、很少有表扬、也很少有批评、有我不多、有我不少、既不会让老师头疼、又不会让老师惊喜的中游学生。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要坏,就坏个彻底,坏到极点,这样才能让韩老师温柔的眼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长大以后,想当像沈石溪一样厉害的作家,写出和沈石溪一样好的书、小说和作文,让哪些不爱看书的人,从此爱上书。就是这样一本不厚的书,才让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孔雀屎咖啡》。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吉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马小跳。他虽然很调皮,但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就像童话《皇帝的新装》一样,“孔雀屎咖啡”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咖啡店老板,就像给皇帝做新衣的'骗子,那些说“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宫廷大臣,而马小跳就像是那个说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话说的好:诚信为人之本,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那还算什么呢?希望大家也像马小跳一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由于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由于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喜欢读书,我看过《伊索寓言》、《101个经典童话》、《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是《阅读年选》。

  书中有一则这样的故事:有一对父子俩,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难得见面。一次,父亲回家,给儿子带了瓶饮料。儿子问父亲有没有喝过?父亲扬眉吐气地说:“我当然喝过。”若干年后,儿子把父亲接到城里来。可惜,父亲得了胃癌。后来,父亲想喝当年给儿子带的矿泉水。儿子很意外,买了一箱回来。但父亲喝了以后却说:“儿子,你买到假货,这饮料掺水了!”

  “舍不得尝一口,父母把眼中最美好的一切,都留给了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父母不也是如此吗?

  还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一群人因飞机失事坠落沙漠,他们是军人、商人、企业家,还有一个傻子。在沙漠中,他们到处找水源,但他们只能看见海市蜃楼,可傻子相信会有水源。于是,他费力爬过了一个沙丘,终于找到了水。他喊别人,但他们都不相信傻子。第二天,救援人员来了,他们非常不解其他人怎么会死在湖边,傻子回答:“我叫了他们,但他们不相信我会找到水源。”他们因为不相信,没有坚持而放弃了生命!

  “生命在坚持中!”其实,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该如此呀!

  这本书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做人之道,处事之理。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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