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3-06-08 17:23:28 我要投稿

【精选】我喜欢的书作文四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书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我喜欢的书作文四篇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

  “大部分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是我在《岁月忽已暮》这本书里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岁月忽已暮》不是一本“好”书,似乎也并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看,但就是这样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向往少年的青春。男主人公江海与女主人公姜河是一对“天才”,“他们十三岁升入高中,十四岁获得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一等奖,十五岁以SAT和TOFEL满分的成绩被世界级名校全奖录取”,“听起来都跟神话一样”。确实跟神话一样,但它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听起来“神话”一样的主角光环,也不是什么“最动人学霸纯美爱情”,而是这对“天才”背后不为人知的努力和同常人一般经历种种忐忑的青春。

  “所有人都只看到我和江海风光无限的一面,但是他们都忽略了,江海因对科学的痴迷,曾经被自己调制的化学试剂炸伤,至今额头上还留有一道伤疤……甚至连刻苦程度远远不如江海的我,每天也要背下五百个单词,连睡觉都塞着耳机在听一档叫‘SixtySecondsScience’的听力节目”。这是书本中的几段文字,可以看出“天才”的背后付出了多少鲜为人知的汗水和努力。后来他们一起去了旧金山,上了大学,经历了许许多多普通人都可能会经历的,他们的青春与普通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们付出的比别人更多,也因此收获了更多。这本书惊艳我的地方不在于多华丽的语言,不在于多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它普通中又藏着青春的气息,平凡中又有着动人的故事。

  看这本书,我总能想到自己:上早读是困得哈欠连天,不愿意多背一行单词,不想再付出更多努力……这又让我想到凿壁偷光的匡衡,悬梁刺股的孙敬,闻鸡起舞的祖逖和刘琨。他们尚且能够为了心中的信念去努力去付出,我为什么不可以?也许我没有像江海和姜河那样天资聪慧,但我同样可以努力啊!时间从来都是是公平的,机会只会降临到有准备的人身上。

  虽然《岁月忽已暮》是我几年前看的,有些情节也已模糊了,但这并不影响我喜欢它。“大部分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这句话印在我的脑海里,“说不定再努努力,就能发现自己潜藏的天赋呢。”我总是这样想。

  书中的校园、樱花、细雨能让我联想起自己尚未逝去的青春,没有成熟的青春和渐渐会远去的珍贵校园记忆。少年就是少年,他们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只因他们是少年。“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所以青春的大好时光是用来努力和奋斗的。

  《岁月忽已暮》陪伴我成长,教会我努力和奋斗的青春才是最美的青春,人不努力枉少年。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 ,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4

  今年过春节时,小姑送给我一件精美的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送给我的是一本书,书名叫《每天只需半小时》,作者是余慧霞。我一看那绿白相间的封面上摆着一个闹钟,显得很俗气,于是我就有些不喜欢它了。

  开学后,有一天晚上,妈妈从我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来问我道:“紫萱,小姑送你的这本书你看了没有?”

  我翻着白眼没敢说话。只见妈妈不紧不慢地翻开书,指着其中第三章第二节“努力与不努力”,就和我一起读起来。书中讲了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许多好处,也讲了遇事懒惰,不努力的`许多害处,我从中受到很大启发。

  第二天晚上,妈妈又翻开《每天只需半小时》这本书。我们又一起读了第五章第六节“成功在于坚持”,使我明白了自己在学习上没有韧性的缺点,激发了我勤奋学习的一股子热情。

  现在,我真的喜欢上了《每天只需半小时》这本书,因为它总是让我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刻苦学习对未来的重要和今天的现实意义。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坚持看上一会儿,从书中学到不少对自己有益的知识,我感到自己一天天充实了起来,妈妈也总是笑眯眯地见人就说:“我的紫萱已经长大了,也懂事了,让我少操了许多心。”

  是啊,遇到一本好书就是交上了一位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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