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的作文

时间:2022-05-07 11:42:35 我要投稿

关于与书的作文4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与书的作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与书的作文4篇

与书的作文 篇1

  在那浅褐色的书桌上,台灯映照着几本书,我的手便不由自主的伸向书,把作业撇在一旁,与书开始旅行。

  翻开书,来到了一个氤氲着青草香的地方,山峦此起彼伏,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汽车的喧嚣,这是哪儿?一问书,才知道这是美国,我不敢相信美国还有这种地方,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我飞到最高的一座山上,这时风吹了起来,瞬间,草地似乎被一把大剪刀剪了似的,又跳起了舞来。我感受着风吹草动,向这样的美国真美。就这样,我与书不知不觉飞到了美国城区,城区里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都是忙的不可开交的人们。我又到了港口,我望着那堆成山的货物在不断向外运输,又有国外的货物在不断进入。我看着这个场景,不禁感叹,美国可真是一个经济强国,中国的贸易战一定要打赢啊!书,这时又给我拓展了新知识:美国是由一部分英国人建立的国家,于是我立刻又飞向英国,由远及近的脚步打破了我与书的旅行,我只好把书扔在一旁,开始奋笔疾书。

  书带给我知识,书带给我进步,书带给我快乐,多与书旅行,就会使自己睿智。

与书的作文 篇2

  书,是我的朋友,书,是我的启蒙老师,书,更是我的精神食粮,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幼年时,每晚入睡前,《365夜故事》和《格林童话》便成了我的伴侣,渐渐的,我对这些故事有了一些体会,我时常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而高兴,对卖火柴的小女孩充满了怜悯,为白雪公主有这样七个朋友而开心,也曾梦想和灰姑娘一样变成美丽高贵的公主,慢慢地我能自己读故事了,入学后,我认识了不少字,便不再满足于这些满是图画的小人书。

  一天,我无意中在少儿频道看到了动画片《淘气包马小跳》,这个动画深深地吸引了我,只可惜一天播两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杨红樱阿姨写得一套书,我便央求爸爸妈妈给我买一套,妈妈怕我不喜欢读,就先给我买了3本,谁知,我书一到手就乐不思蜀了,一直看书,不再看电视了,再后来,我又迷上了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

  现在,我已经能够读名著了,像外国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居里夫人传》,中国的《唐诗三百首》、《史记》,还有四大名著我都已经看过了,因此我知道了许多的中外名人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书,它令我着迷,它陪我长大,让我了解古代历史,让我开拓视野,让我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书,可以用来消遣,可以用来做知己,更可以来学习,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与书的作文 篇3

  我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是从报纸开始的。那时,我也许只有一岁多一点吧,也许是父亲母亲给家里的天棚糊报纸,不知怎的,报纸就成了我对这个世界的最初记忆。

  我小时候是个对文字特别敏感的孩子,大人口中的一个新鲜字眼,我都记得那么长久。我的父亲书读得特别多,他只要一说话,嘴里总要带出一些有亮色的词,如“面深似水”、“囊中羞涩”、“横跳黄河竖跳海”、“面如冠玉”……这些词语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我上学晚,九岁才才入学读书。入学时,老师发给我两本书,并告诉我,哪本是语文,哪本是算术。我拿起语文书翻看着,花花绿绿的,觉得挺有趣,就把一本书的插图看完了。这就是我最初的阅读。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认的字渐渐我起来,我开始读书了。起初是读比我年级高一点的孩子的语文书。那时候只要一读到书,心中就说不出的愉悦。后来我跟别人借书读。记得有一本很旧的读本,我读了好几遍,有一段话很醒目,我就把它背下来了:读书须知出入法,始当求所以入,终当求所以出。读得亲切此是入书法,读得透脱此是出书法。唯知出知入,得尽读书之法矣。

  那时候,我能读到的书大多是从父亲那偷来读的。父亲虽是农民,一生没走出我的老家——康家围子,但父亲却有个读书的习惯。

  父亲读书多在中午或晚。那时候,父亲从地里收工回家,吃完午饭或晚饭后不知从哪里拿一本书来读。父亲有时候读着书却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书便从他的手上脱落到炕上。我像做贼一样把书偷走,躲在家后园子的向日葵地里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记得有一本书叫《烈火金钢》,很厚的一大本,我断断续续地读了好几天,遇到不认识的字怕父亲发现也不敢去查字典,囫囵吞枣地读完后,把书放在炕席底下——那父亲常放书的地方。

  就这样偷偷摸摸地与父亲周旋着,竟也读了不少好书,像《封神演义》、《燕子李三》、《西湖白话小说选》、《安徒生童话选》等我就是那时候读的。

  读书是件十分过瘾的事,读起书来周围什么都忘了。沉醉于书中的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我遇到一本最难读的书是《喧哗与骚动》,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作品。现在对这本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能够忆起来的人物怕只有昆丁那个可爱的白痴了。

  初中三年,我读的书不多。能够忆起来的有《三国演义》、《隋唐演义》,也读几本外国书,有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威廉·萨落扬的《人间喜剧》。那时候,我对这几位作家的艺术功力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尤其是霍桑《红字》的语言艺术风格令我大为折服!

  上高中后,虽功课繁忙,但我仍喜爱读书。有时从一周的伙食费中省出几元钱去买书,像《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官场现形记》就是买来读完的.。那时也从同学那里借书,像梁晓声的《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李存葆的《高山下的花环》就是那时读到的。

  后来我进入呼兰师专读书。师专的图书馆藏书很多,我只喜爱文学书籍,就隔三差五在文学类书籍的书架下逡巡。那些当代作家的作品我爱不释手,我经常走进张一弓、张洁、张贤亮、丛维熙、陆文夫、冯骥才、王蒙、路遥、高晓声、铁凝、达理夫妇、柯云路……这些作家的精神世界,他们把我带进了一个充满奇幻而又美妙无比的心灵花园。

  此后,我又对狄更斯的作品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的《荒凉山庄》我几乎到了精读的程度,书中的语句我都做了摘记。另一个让我感兴趣的作家是夏目漱石,他原名夏目金之助,代表作是《我是猫》,我特别喜欢的作品却是他的日记体小说《心》。这部小说笔法细腻,对人物的心理刻划入木三分。

  师专毕业后,我的闲暇时间更多了,我开始大量阅读,那时也尝试写点东西,我天赋很差,很长一段时间都写不成形。后来很幸运地发表了几篇文章,但我觉得肤浅,所以现在我把更多的时间放在阅读上。近五十岁了,一生无所爱,我想,读读写写也许就是我后段人生的乐趣了。

与书的作文 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我认为,书籍不仅是我们学习的工具,更使我们的好朋友。

  记得这个学期的单元测试中。有一道题目是填写世界之最。我一看到这道题目,就灵光一闪,心想:“世界之最!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当然,在学乐中国上也做到过),应该能填出来。嘻嘻!”于是,我凭着自己的记忆力和理解能力,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战胜了这道难关。难道,这不是书这位好朋友的功劳吗?

  平时,我有不懂的地方,就会去查阅书籍。例如:“破碎”是什么意思?拟人句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难不倒书。而他总是默默地待在书架上,不求回报地帮助你。试问,还有什么朋友能像书这样慷慨呢?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不能随意涂改它。因为书也有生命,因为我们的学习与生活离不开书!

  让书这位好朋友一直陪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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