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作文

时间:2023-12-07 17:41:02 人生 我要投稿

人生的作文4篇【精华】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生的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生的作文4篇【精华】

人生的作文 篇1

  每当朋友问我,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春秋;。到底为什么偏爱这两个季节呢?我想如果把这一年四季比作是四种性格的人的话,大约我比较喜欢矜持腼腆的春和多情伤感而执著的秋了。

  在我眼里,春天是位娇羞欲语、脉脉含情的少女,有着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含蓄美。人生的诸多真情就如同三月的春雨悄悄地撒下甘霖,默默地温暖着心房。

  夏天是激情少年般的,红红火火的,太过炽热,太过浓烈,有着一种冲动,也许还带有冲动后的惩罚,当你一旦失去后,就会感觉掉进了万丈深渊。于是你便不敢正视那激情似的夏天,那来得太快的东西,也许也往往消失得最快。来匆匆,去匆匆,还未等你把握准它的脉搏,它已经匆匆地从你手中溜走,只留下伤痕累累的心在烈日下毒晒,在狂风暴雨里慢慢地萎缩。

  秋天是多愁善感的忧郁女郎,她也许是更加成熟的春。是走过悲,走过喜,有过苦,有过乐,而渐渐成熟起来的春的姐姐。在落叶的挥手之间,也处处表达出那依依不舍的痴痴的眷恋深情,再等来春又来静静地把你陪伴……

  冬天呢,在我眼里,是个鲁莽的暴君,冬风一刮,便头也不回地断然离开,太绝情太伤人……

  如此说来,喜欢春秋是因为喜欢那种淳朴幽静的风景,正如喜欢在点点滴滴中品味人间的`真情,也许它只是一张亲切的笑脸,一个默默的眼神,一句知心的问候,也许还是一次遥遥的期盼,千百年的一次回眸。

  喜欢坚守着一份浓浓淡淡的友情,一份真真切切的牵挂,无论是相见恨晚的知己,还是一面之缘的朋友,就像书橱里你最爱的一本好书,天天默默地躺在一个角落里,虽然不能时时翻阅,也不能日日捧在手里斟酌,但它又无时无刻不在温暖着你的心,这也许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和知足吧!

  静静地守侯着春秋似的那份静谧和温馨,享受着季节里的春秋,也惬意着人生里的春秋。

人生的作文 篇2

  记得上小学时, 老师曾问过我们一个问题: 你的理想是什么? 当时语文课本里刚好学到关于天文学的一篇文章, 于是很多同学的回答都是“天文学家” 。当然,小孩子对一些新接触到的东西都会感觉好奇,时间长了也就淡忘了,这是很自然的事。我只记得当时很想成为一个画家,五湖四海的游走去写生。一直很崇拜美术好的同学,很想像她们一样栩栩如生的画出眼前看到的一切美好的事物。只可惜自己没有那个天份,

  后来长大了才知道小时候的想法太简单了,动不动就想当什么家什么家;天才还是那少数一部份人,做为一个平凡的人,做着一些平凡的事,感受着一些世人平凡的感受,这才是最真实的一切。

  有人常会说不想只做平凡人,那怎样才算不平凡呢?

  机遇,这是下一个问题。我觉得上帝对待每个人相对还是公平的,每个人一生之中都会有很多机遇, 关键在于你能否抓住机遇从而改变自己的现状,甚至是完全改变自己的一切。前阵子接到一个初中同学的电话,聊到了当时同班一个女同学的近况, 听说她去了一个中东的国家做维和。她当时毕业就直接进了警校,其实在我上高一的`时候,爸爸都已经决定把我也送到警校去了,我很清楚当时是因为舍不得班级里的几个好朋友才放弃了这个机会。听到同学的近况就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我也去念了警校,那么现在自己的生活圈子肯定与目前的截然不同了。于是便问自己,你后悔吗?答案应该是"不"。有时候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宿命的人,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都会感觉是注定的。这并不代表我是一个庸懒不上进的人,只是我感觉有一些事情要认真的看清是与非,得与失。对于你想去得到的一切是否真的是正确的,是你所需要的,这并不复杂。就像在解一道几何题,要经过很多因果的论证,才会整理出最后的答案。

  我想,人的一生就像是一份答卷,最终的成绩要靠自己一分一分的去争取,成绩有高就有低,这就取决于每个人在机遇来临时的选择。我在等待属于我的一个又或是更多的机遇(这个想法可能会有点贪婪),我要改变一些我想改变的东西。

人生的作文 篇3

  如今“大”字很受宠,做事要做大事,唱歌要唱大歌,做人要大气,学艺要师从大家,拍戏要请大腕,就连刚出生的小孩子听到的人间第一句祝福语都是:将来要做大官,挣大钱,要有大出息才对得起先宗先祖……

  也不知道现在的人们是怎么了,“做大”一切就好吗?难道人们不知道单凭自己的力量最不容易,也最不可能驾驭的就是大事,最劳命,最危险的也正是这些所谓的大事?不过,话虽这样说。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一类人群仍旧是人们追捧,崇敬的偶像。不过时间长了,我发现人们敬佩的根本就不是他们艰辛的奋斗经历,而是如何才能使自己短暂的人生在瞬间就焕发熠熠光芒。

  想想就可怕,人们都在做什么!于是乎,人们为了做大一切,哪怕是罪恶的行径,恐怕都早已在他们这样灿烂的光环下被解禁。但明眼人知道,他们这是在自掘坟墓!

  与之相衬的是小,小家子气,小得可怜,小得不堪入目,小得不值得一提,小得不屑一顾。倘若你拥有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东西,就会引起人们的恐慌,招来旁人的非议。人们会像躲瘟疫一样把你狠狠地抛弃。可想而知,当你拥有“小”的同时,就即刻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你拥有的一切都令你困苦难堪。

  更有甚者,小的物质不知从何时起成了穷酸的代言。自然,小字辈的事物天生就要被人们奚落怠慢。小东西打一落生,就不愿有人接近并提及。但是,人们恰恰忽略了小的微妙,小的精致,小的意境,小的浑然天成。当然,还有那小的极致高雅自然之美。

  “小”的一切与“大”相比,是绝不会被人看重的。小与大相比,自古就显得有些自不量力。习惯性的欣赏大的物件,不过你未必有能力看得全面通透,但小的一切你却可以看个满眼实在。面对极大的物件,你始终会感觉无从下手,顾此失彼,心情也会始终在遗憾的氛围中颓丧着,失落着,渐渐地没了生活的意趣。倒是小物件更是精巧。若你有兴致,还可以把小的一切仔细端详,可以把那小巧玲珑,姿态轻盈的爱惜物捧于手心把弄改造一番。或者干脆自己DIY,把“小东西”进行一番另类的大变脸。陶醉在自娱自乐的大境界中何其不是一种快乐。当然,如果你的眼睛里只容得下这些大家伙的话,那么你就不会有享受这种心情的自由与满足了。

  记得有个朋友在某一天突然把好几条裙子都剪短了,说今年大流行,大时尚就是短。所以再看这些长裙穿着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所以我就把他们都“精剪”了。说着,另外一个朋友看了,也是心有感慨。应和着:是的,这样多利落,再说了外面大多数人都是短裙。哪天,我也把以前的裙子改短。说着,她还征求了我的意见。我想了想说:你若喜欢,可以改,是很利索,但我是不改的,你们没有发觉当大街上都穿流行短裙的时候,你穿长裙不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吗?她们尽管去追大时尚,赶新潮,我更愿意陶醉在自我特色之中,这也很抢眼啊!

  大的未必完好,小的不一定就很糟糕。大的小的错落着,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景致存现。不过,做大事的人似乎从一开始就受到了人们的另眼看待。即便是失败了,也会像个英雄一般为人称赞——至少他敢于向大事宣战。而选择做小事的人就不这样幸运了。他们起根就是人们讥讽的对象,贬低的目标,几乎永世不得超度一样。

  不如趁早退回到自己的心灵空间,让心情释放。静下心来,看一看自己的周身,竟都是以小事堆砌的蓬岛。倘若你有足够耐心,能领略这其中的奥妙。那么恭喜你,你又多了一个灵魂的好友知交。

  努力克服自己的心理关,说服自己一切从小事出发。学着漠视舆论,毕竟你的选择决定了你在人前将被看作无比懦弱。若没有一定的毅力和坚持的话,自己是很容易崩溃的。若此时你再因为因一些琐事而被弄得狼狈不堪的话,你的安逸人生就彻底无望了。随之而来的是人们的轻视,他们会对你说三道四,甚至说你一出生就带着没出息的样,连小事都做不好。但人们哪里懂得,把小事做精巧更难。这不比做大事,人们往往在心里上,情理上具有更大的宽容。只觉得,做大事不容易,失败也是常理。由此,小事的失利会让人们对他更加刻薄难耐,百般挑剔。如此比较,做小事的人似乎更勇敢些。因为他们的前途有太多的艰难险阻。他们不得不一一忍耐,直到为自己开辟出一条属于自己坦途。

  人活一世,我是谁?永远是人们疑惑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道理很简单:那就是,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小人物。人这一辈子,在“只想做大自己”的谎言中,根本就看不清自己的本质。在“放大了的自己”的影像背后,只能自欺欺人的认可:这是一个“特殊高大”的影子。正是由于人们永远也看不清自己的本来面目,永远不肯承认自己就是一个极普通,极平常,极市井的小人物,所以这类人至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要改变你眼前的大世界,这就像是要改变大自然一样困难重重,稍不注意还会受到自然规律地惩罚。所以,身边的这些大事,就让它顺其自然吧!你若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把握宏观的'事物,抗拒巨大的诱惑,就踏实的做一些身边的小事吧!千万别任由“妒忌”唆使了你的欲望。为了做大,而平添了你的罪恶心,继而偏离了人生的幸福轨迹。

  当然人们往往在大事的面前很难发现小的存在,这是人性的悲哀,也是人性的劣根。但是,能从小事着眼,并能以一种快乐的心情在小事里生活的人,才是真正的高人,也是懂得生活真谛的人。因为生活里的任何微小就像是一个个晶亮的光点,以实际为丝线串联,用温馨来积淀晕染,那么生活就成了一串璀璨的珠链。

  善待这些小事,认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在一些小事中学会享受,你自会幸福。久而久之,在不经意间,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你会恍然大悟。哦,原来大事就是这样,由一点点的小事做来的。

人生的作文 篇4

  也许,童年记忆已如过往烟云,唯一……

  ——题记

  剑曲

  小时候,似乎是如此的热衷于剑,剑是英雄的象征。当大人们正在以忘我境界观赏各种武侠电影时,我和“兄弟”们却早已从中解脱,投身于另一项“事业”:造剑(当然是木头剑了)。各种好剑是我们心中永恒的传说。

  记得当时造剑的技术,是我和小丁的最好(你说我妈怎么生出我这样一个鲁班班二世)。当我们举起剑来高呼,我是……常常遭到群砍,说我们“玷污”他们心中神圣的偶像。

  受到挫折的我们毫不放弃,于是又屁颠皮颠的去寻找新的材料。(呵呵……)

  似乎,那时的天空很蓝,草很绿,微风拂过,阳光都唰,唰,唰……撕开了云层。

  小时候,我爱剑。那时的剑好纯洁,好天真。

  刀曲

  后来,好像刀代替了尘封的剑,英雄的传说也被侠客的忠义所淹没。

  毕竟,剑没有刀这样厚重,这样力道十足(一刀下去,一个字,爽)。就这样,剑的轻便就被封入了黑名单。

  刀一被引进,全班便掀起了刀的狂潮,草稿本上全是刀的图案,从而也引发了与老班的各种斗争。

  好像,那时天空高,草已泛黄,秋风划过,叶子都撕,撕,撕……落了。

  后来,我爱刀,那时的刀好坚强,好豪放。

  双截棍曲

  长大后,终于听懂了《双截棍》(虽然早就听过了),于是,传统的刀便又被埋在了心底,伴着那些草稿本,远离了我们的记忆。

  双截棍一来呀!上课时,总能感到“仁者无敌”;下课时,也能听到“风生水起”;如果幸运,还可以看到“飞檐走壁”。

  终于,记起了那时黑黑的天空,山顶已泛白,寒风刺过,雪就呼,呼,呼……开始下了。

  长大后,我爱双截棍,那时的双截棍好放肆,还柔中带刚。

  花曲

  现在,一定春天已经来了,于是,我又恋上了花,那个爱的精灵。寒冷的昨日已经随着冬风流入他乡。

  花――阳光的宠儿,春是一个只属于他们的.季节。每一朵花的生命力都是这样的旺盛,因为它们都想在有限的生命里把自己的最美面展现出来。都想告诉大家,其实我也是最美的

  一定,这时的天空最蓝,草最绿,暖风掠过,树芽都吱,吱,吱……冒出来了。

  现在,我爱花,爱它的努力,它的奋斗,这时的花好灿烂。

  呼!今天天气真好,不如去赏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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