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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重庆市长寿区,蜀、汉首置常安县,唐设乐温县,因县民多高寿,1363年易名长寿。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心,紧依两江新区,距江北国际机场和重庆火车北站60公里,长江穿境而过,区内江河纵横、水网密布;万吨级船队常年可通江达海,是全市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长寿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长寿湖、大洪湖、菩提山、桃花溪、龙溪河等自然景观名扬天下,秦代女实业家巴寡妇清、宋代理学大家谯定、现代武侠小说开山鼻祖还珠楼主李寿民等历史名人光耀千秋,以“长于文、寿于和”为核心理念的长寿区文化融汇古今。
为全面展示长寿区悠久的历史文化、秀美的旅游风光以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城乡新貌,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长寿区,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国摄影报社与长寿区人民政府拟共同举办“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重庆市长寿区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必须取材于重庆市长寿区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拟入展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