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4-01-30 17:39:17 偶像 我要投稿

偶像的作文精华[8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偶像的作文精华[8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离我很远,他总是在成功的道路上行走,总是站在高高的顶峰,留下一个坚毅的背影;我的偶像离我很近,他在我生活中那样平凡,因为,他是我的爸爸。

  爸爸是从不认输的。几年前,他与一群人结伴到西藏去爬雪山。刚到那里,高原反应便向每个人袭来,顿时,队中一半成员都放弃登山了。然而剧烈的高原反应仅仅是个开始,他们要登的启孜峰,海拔6200多米,山势陡峭,路途艰险。雪峰上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白,空气稀薄,他们的步调沉重缓慢。一条安全绳拴着所有人的生命,他们在这浩渺雪域中,宛如缓缓爬行的蝼蚁,举步艰难。爸爸的肠胃不能受冷,浑身肌肉都酸痛无比,再继续登山对他的身体才是真正的考验。要知道,登雪山是对生命的挑战,是否坚持,不是咬咬牙就能决定的!但是,爸爸不会放弃,他曾对我说:“人活一辈子,不挑战一下极限,不可惜吗?”

  “接下来,我们队伍中只有我和几个人了”,他说:“那时登峰,我只有盲目地走着,脚已经失去了感觉,机械地运动着……”四周是冰天雪地,但他热汗淋漓。爸爸已经累的不行,有时刚停下脚步,就只想一觉睡去,迷糊之中又被教练喊醒,反反复复,甚至连肌肉的.酸痛都被疲惫所蒙蔽,而唯一支持着他的,只有坚定的毅力,和永不认输的精神。一步又一步,他不断前行,就这样,这种信念带着他登上了峰顶。同时登顶的只有三个人,而开始时队伍中有几十人之多!回来后,他瘦了一圈,原来紧绷的裤腰竟变得松弛,脚指甲也翘了起来,腿上是又青又紫的乌青……登上雪山,这是何等的精神力!

  我不认为他可怜,我想他的坚毅只能致以敬意。他成为我的偶像,他给我带来的力量,让我在无数黑夜中找到挑战下去的勇气。戒烟,跑马拉松,创业……或大或小的事,他都将其坚持,而这一切,将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这一生,他都将是我引以为傲的偶像,指引着我,不断挑战,不断前行,不言放弃……

偶像的作文 篇2

  经常会惊艳玫瑰的娇艳,却忽略了依附在他旁边的绿叶,我们总是为舞台上的明星呐喊,却不曾想到最好的偶像就在我们身边,像星辰一般散射着光辉。

  父母就是最好的偶像,他们给予了我们生命,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家,父母无时不刻不在关心着我们的举动,每一次欢喜,每一次忧伤都牵动着他们的情绪。

  也许我们会觉得父母没有明星那么耀眼,没有明星那么有钱,没有明星那么有地位,但是我们想想,谁教你如何做人,如何选择?坚持不懈,一往无前,这就是他们给我们最好的馈赠。

  在学习上,父母总是在推动我们前行,我们总是在埋怨父母的不好,父母的唠叨,却没有想到如果没有了父母每天的督促,我们又怎会成长成一个优秀的人,父母在无形之中推动着我们不断前行,总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就像那朴素的小草一般。

  妈妈如同老师搬走待人处事的道理,遇到问题时,她总是不厌其烦的教导我,她曾说过,做人要诚信,正直,不能撒谎。遇到挫折时,他总是在一旁鼓励我。

  小时候,我看见别的小朋友都在玩贴画,而我没有,于是我趁爸妈都不在家时,偷拿了钱。自己到店里买了贴画,然后就个朋友炫耀我终于也有贴画了,放学回家后,我看见我爸阴沉的脸,就知道事情不妙了,紧接着我妈把我叫了过去。

  我知道她肯定发现了,我决心来个死不承认。没想到最后还是在她的严刑逼供下承认了。这次她没有打我,可是她哭了,她哭着说:“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呀,我不是教过你做人要诚信,正直,不能撒谎的吗?我这是第一次见她哭,她哭得我好心疼,我也跟着她哭了,并发誓以后一定改邪归正。这次的发誓我是诚心诚意的。

  她掏出了一包东西,是贴画,她特意给我买的.,我哭得更大声了,我被妈妈的行为深深的感动了,虽然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只要是我想要的,妈妈总是想尽办法满足我,不想让我失落。自从这件事以后,我深深的记住了妈妈的话,再也没有做过那些不正直的事情。

  我的妈妈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她没有惊人的外表,没有出众的才华,她只读过初中,没有学过多少知识,但是她一直在不断学习,她每天都看书,跟我一起不断进步,教我做人的道理,她用双手撑起了属于我的天地,鼓励我永不言弃,持之以恒。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朵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亲情,直到青丝变白发,也在心底深深保留,千日恩典,原来母亲的存在,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最好的偶像,就在当下, 妈妈就是我最好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许嵩,这个歌手的名字风迷我们学校,刚开始,只是听班上一个同学说,后来,就渐渐的喜欢上许嵩的歌曲了!!

  记得当时,我的同学叶弘毅告诉我他喜欢许嵩,叫我去听听他的'歌曲,回到家听了许嵩的《断桥残雪》,渐渐的觉得越来越好听,之后就听听他的另外一些专辑,如《有和不可》·《素颜》·《千百度》········那你们会问,许嵩学校怎么会风靡学校呢?我来告诉你们吧,当时,我们4班有些人拿着MP3在听许嵩的歌,之后就有许多的人问我们是谁唱的,接着,听许嵩的歌曲的人越来越多了,就风靡了全校,我们班的女生都狠{很}喜欢许嵩呢!!

  经常口里叼个许嵩帅哥这个词,许嵩虽然不上电视,但是我们依然热爱他,更热爱他得歌曲,在这里,我要说一声,许嵩,我爱你的歌曲,更爱你的音乐天赋!

偶像的作文 篇4

  他,就是我的偶像!

  一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且又伟大的不能再伟大的父亲———我的爸爸!

  我爱他。因为他当年以优异的成绩走进清华大学,除了聪明的脑袋和智慧的学习方法外,靠得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意志。清晨六点,他帮爷爷奶奶干农活,然后,骑车十多里路到学校。路上,他一边踩着自行车,一边在脑海里背默英语单词。课堂上,他把老师讲解的要点难点一一牢记,学会学懂,在学校里迅速地完成家庭作业。放学后,他飞奔回家。帮助爷爷奶奶再干一些农活。他是全村中学生中农活干得最多的,却总是学习成绩最好的一个。

  我爱他。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爸爸。忆起儿时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和爸爸一起在小河边、田地里、树林中嬉戏游玩。他抓大鱼,我抓小虾。他用竹叶编小笼子,然后把我找到的蟋蟀放进去。他教我用一种树叶做笛子,吹出来的声音虽然不是很清脆,但是我们都乐此不彼。你看那张照片,一对父子,手里合捧着一条大鱼,笑不合拢的两张大嘴巴露出两副大牙齿,多么朴实和天真,一点都不掩饰从心里往外冒的快乐。与其说是一对父子,不如说是一对玩伴。

  我爱他。我的一点点进步,总少不了他对我的教导和督促。一道道题目,一个个定理……,在无限快乐的童年时,他同时又不断地对我灌输寻找规律的意识。在快乐的学习中,他成了我的一个形影不离的老师。当然,他严厉的时候,我心里也会犯怵,这个时候,往往都是我学习上出了问题的时候,例如:上课走神、对问题不求甚解、作业马虎等等。我都奇怪为什么他总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知道我的`点滴心思,我的一点点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但偶像就是偶像,生了一阵子闷气后,我又不得不佩服他对我的了解和观察竟是如此细致入微。细想起来,肯定是因为我的血液里流着他的血液吧。

  所以,我爱我的爸爸,他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5

  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偶像默默无闻,平凡普通;有的偶像伟大杰出,影响深远;有的偶像……

  我也有偶像,他叫易建联,是中国男篮的队员。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关注他的每一场球赛,开始想了解他这个人了!我想这或许就是喜欢吧!

  可我明白,除了默默地喜欢,我不能为他做什么!于是,我开始努力,开始拼命,我告诉自己:应该要改变了,因为已经落后许多了!回收过往,才发现自己以前的生活都是漫无目的的!在黑暗中,我被现实的手臂推倒了。我摸索到了一根梦想的树枝,不知道梦想还能支持我走多远。没有对理想的憧憬,只有对梦想的奢望,还有对现实的期待……

  我梦想自己能成为中国男篮的心理咨询师,梦想有一天可以分担他的心事。

  我梦想开一家“篮球小屋”,让那儿成为所有爱好篮球的人的天堂。

  可这一切里我都还是那么的遥远,只有通过努力,只有付出,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

  从此,我的生活不再是漫无目的德,我让自己每天都付出努力……生活开始有了重大改变,以前喜欢看些肥皂剧,而现在他的一场球赛都不愿错过;以前讨厌写作,而现在却喜欢那些文字;以前很少会和陌生人聊天,而现在却和联迷们聊得火热……

  我喜欢用那些文字来抒发对他的爱,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为他做的了!在文字的世界里,我不会介意别人怎么看,只要自己喜欢就好!

  每次看到他在赛场上挥洒汗水,有时候受伤了也不下场休息,就觉得他是好样的;提前两个月去了洛杉矶,每天挥洒汗水,只为使自己更强壮;看见他独自撑着篮架休息,就觉得鼻子酸酸的;看见他沙里傻气的说自己很高兴,因为长了10磅肌肉,就觉得自己心里都在笑……

  脑海里那些鲜活的跳跃的斑斓的关于他的画面,他的低眉颔首,他的奔跑跳跃,因为他的失败乱了飞扬,因为他的进步暖了心伤……

  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我们,不会有什么浪漫的邂逅。当然,我也不去幻想,因为明知道不会有结果,还去奢望些什么!只要静静的`呆在自己的角落里默默地喜欢着就够了!

  他是一个我不敢去奢望的人。因为知道他只是一个偶像,不会成为我的谁!

  想去见他,可却不愿向父母提出这个要求!倔强的要求自己:要用自己赚来的钱去见他!我无法预测未来,所以只有努力的学习!想去打工,可是有谁要我们这群孩子呢!只有靠文字,虽然知道这很难,可一直在努力!即时失败了,我也会爬起来,继续向前闯!因为,心中的关于他的梦支持着我继续向前!

  用带有青苹果香味的笔芯写字,在笔记本的空白处填上kitty猫的笑脸,在铅笔盒上系上紫色的铃铛,天天晚自习课间去看星星,并许下星愿……学会用点滴的色彩斑斓装点生活,我相信,未来离我已经不远了!

  学习开始紧张了,可不愿放弃让他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更不愿不爱他!虽然,有时会因为学习繁忙而没有看他的比赛,也很少有时间提笔书写对他的爱,但不表示我不爱他了!

  或许,一切的努力将换来功成名就,却在时间的流逝中,他变成了生命中的过客!但,至少我曾因为他而努力过、而付出过就够了!不想给自己的青春留白。因此,尽最大的力量去爱他、支持他!同时,也去努力的事项自己的理想、愿望!

  或许,你会认为这些很可笑!但这就是我为自己的偶像,也为我那青涩的爱恋多做得了!

  这篇文章,给我的偶像,也给我那青涩的爱恋!

偶像的作文 篇6

  一直以来,帅气的他们征服了许多粉丝。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双充满青春、活力的眼睛。但是,在我成为他们粉丝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组合的队王俊凯的那双亮......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十年》的宣传片里。那时的王俊凯刚进入公司,青涩、害羞的他从来不敢抬起那双明亮、清澈的双眸,更是不敢直视对方。一见到摄像机就立刻捂住脸,只留下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盯着工作人员。直到工作人员走开,他才放下手,对工作人员消失的地方望一望。

  别看王俊凯外表酷酷的',冷冷的,就以为他不好接触。其实啊,那只是公司给他的包装。在拍照时,穿上一身帅气的服装,再来一个能迷死人不偿命的冷眼神,哇一一一个酷帅的王俊凯就诞生了。他拍照时,双眸中直发光,或许是灯光的原因吧。有时,过于专注的他还会用炯炯有神的眼睛不停的游走,一副思想者的样子。

  他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听歌了。一戴上耳机,立刻就双眼发亮,仿佛沉浸在音乐的按摩之中。偶尔,还会随着音乐摇晃身子,时不时地跟着哼上两句。他呀,在睡觉时也爱听歌。有一次,因为活动刚结束要赶飞机,他们又累又饿,在车上纷纷昏昏欲睡。王俊凯也困得不行了,他一边听歌,一边靠着另一个队友的肩膀,双眼闭了又睁,睁了又闭,根本睡不好。眼白上爬满了爬山虎般的血丝,不停打着哈。唉,可怜了那双大眼睛啊!

  他也有一技之长一一吉他。他觉得只要身边有吉他,光看着就很开心。当他奏起那美妙的乐曲时,双眼朦胧,好似蒙上了一层纱般扑朔迷离。我觉得,他在弹吉他时,双眼就像在放电一样好看。就这样,我开始关注他们了。

  无论如何,我都会记住:有一个组合叫TFBOYS,有一个队长叫王俊凯,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到他热爱唱歌的心。那双眼睛是我内心最深的记忆......

偶像的作文 篇7

  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有的人的偶像是历史人物,也有的人的偶像是游戏中虚拟人物……而我的偶像是每天起早贪黑为我们默默付出的――奶奶

  我的奶奶五十多岁了,她的头发几乎全白了,一双大大的、炯炯有神的眼睛,她的鼻梁低低的,嘴巴小小的,个子有一米六八,奶奶她是一个清洁工。

  我猜你们一定会想奶奶有什么好崇拜的呢?清洁工有什么好崇拜的呢?奶奶她有一颗善良、能坚持的心……我就是崇拜她那善良、坚持不懈的精神。奶奶虽然是清洁工,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家人做的.工作而感到丢脸,因为我们能走在这么干净的道路上去上学,能住在这么干净的环境下生活,不正是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的清洁工打扫的吗?而我们还到处随便丢垃圾,让那些刚刚打扫完的工作人员不得不再打扫一遍,他们每天都要很早的起来为我们打扫卫生,他们是多么的辛苦。

  奶奶非常善良,有爱心。有一次,在我家院子里的杨树上有一个鸟巢掉在了地上摔坏了,奶奶把它捡起来重新修理一下,又放回了树上,重新加固,给小鸟一个更舒适的家。

  奶奶的眼睛不好,每一次做针线活都要浪费很多时间穿针引线。有一天,我发现奶奶要缝衣服,一次、两次、三次,针都没有穿进去,我就上前要去帮奶奶,可奶奶却不要我帮她,三分钟过去了,她才穿好线。我很佩服她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奶奶每天都要很早起来去街上打扫卫生,有时候还要大中午的去扫地,尤其是夏天,每天衣服都会被汗水湿透,一天才20块钱,家人都说不让她去干,又脏又累。可奶奶总是说:“在家闲着也是没事,趁我还干的动,能帮家里多赚一点是一点”奶奶为了我们更好的生活,就是这样竭尽所能的付出。

  我和蔼、善良、可亲、可爱、可敬的奶奶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8

  妈妈说我从小对恐龙就有莫名的喜爱,长大之后,除了恐龙以外,也开始慢慢对其它的动物产生兴趣,再加上爸爸也是读生物系的,所以我和爸爸经常讨论有关生物的知识及人物。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概念,也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他让我了解生物的演变及特征与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书中提到达尔文从小就非常喜欢生物,但是他的爸爸想要他当医生这类高薪的职业,因为当时大家都认为生物学家是会饿死的。幸好达尔文长大之后搭乘“小猎犬号”到加拉巴哥群岛,利用那里的丰富物种闯出一片天。我最佩服他在那座岛屿上用心观察,勇敢提出以前人都没有想到的观念。例如达尔文发现不同鸟类的喙—就是鸟嘴—是不一样的形状,长短、大小因为生活环境不同而有不同的`功用,如果没有他,可能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这个秘密呢!另外,他也发现不同的环境颜色,会让生物发展出伪装的保护色,以便躲避天敌,而无法随环境变化的生物数量便会减少,甚至消失。难怪我每次要找树上褐色的蛾、草丛中的蚱蜢或是树枝上的竹节虫都会失败,因为他们的保护色实在太强了!

  达尔文就是我的偶像,他对生物发展有许多贡献,让人类对生物的奥妙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也让大家认识加拉巴哥群岛,这个多采多姿的“达尔文之岛”。我希望我能够像他一样,以后成为一位生物学家,做出对人类有贡献的事,不过,爸爸说我应该先充实我的生物知识,就凭我现在的三脚猫功夫,还差得远呢!看来我要加紧脚步,认真加油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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