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亦友高一话题作文
我爱书,更爱读书。
喜欢在书本中翱翔世界,十七岁的天空,充满着春天的柔情与夏天的豪情;十七岁的天空,是一串串花朵与阳光的组合排列;十七岁的天空,我愿与文会友与书为伴;十七岁的天空,我愿用书窗打开自己的世界,诠释自己无悔的青春!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乡村女孩,却从小喜欢与书打交道,可能限于农村条件的落后,我的童年既没有蓝精灵,也没有花仙子的陪伴,有的只是那有限的几本教科书,所以,在那时,我视它如珍宝!
第一次看全一本课外书是在六年级的时候,父亲送我的第一本书——《海伦凯勒》,那本书,直到现在依然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闲暇,也会翻翻看看,重温那时的喜悦。后来,父亲经常带我到市里的书店去买书,我喜欢看名着,两年的时间,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懂得了黑暗世界的悲惨、懂得了那时生活的辛酸苦辣!读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孙不愿过那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喜欢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
当我读完越来越多的书目,我发现我的思想有很大程度与书中人物的思想出现了共鸣!当我迈入初中的第一步,我就暗暗立志,三年的青春,决不能荒废在死读书上,当然,成绩是王牌,在提高成绩的基础上要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并不认为考取年级第一就是成功,而是认为,尽最大的努力实现自我真正的价值便是成功!三年的时间,真的实现了,我成功了,真的是好书如友!
古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今有“细节决定成败”。时代有变,但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的道理古今传承,从未改变。书中提到:“今后的竞争将是细节的竞争”、“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是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而正是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帮我给掉了浅尝辄止的毛病,正是在思索中读书,读书中进步!
步入八年级后,我开始发挥我的写作专长,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虽然在校刊上有“婉青专栏”一职,不过,从那时开始才真正地感觉到自己懂得太少了,需要接触的书,的知识!
后来,在指导教师宋恩君老师的建议下,我在丰南图书馆办理了读者借阅证,开始了我的读书淘金生涯!普希金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的确如此,当博览群书后,自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傻丫头”,自身的价值与素质在不断地提高,同时,写作能力也在不断提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渐渐的以书为伴,乐在其中!
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而书,正是我们学习知识的一条捷径,了解世界的一扇窗。喜欢读书,不仅仅是喜欢它带给我的提升与进步。更爱它独有的香气和淡雅!一盏香茗,一本好书,共邂逅在初夏的午后,这是何等的精神盛宴?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每每此时,心便能平静下来,随书旅行!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我说,它能带我周游世界,翱翔天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路还很长,可能人生只有五彩缤纷才会更加美丽,我还年轻,可能未来的暴风雨还会更加激烈,但我始终相信:当人生经过暴风雨的洗礼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书却是我永远的寄托,未来的日子,我会继续读书,不断丰富自己的人生,我记得余秋雨曾经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书,是我每天的朋友!
我相信,好书会伴我左右,好书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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