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

时间:2021-07-14 15:03:19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1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这本书充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不是完全的现实主义,故事奇特新颖,读者往往会被那些精彩的情节所吸引。

  这本小说讲的的是一个遭人陷害的年轻人,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唐泰斯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年轻有为。有亲情的精心呵护,有爱情的温柔陪伴,有事业的前程似锦。不幸的是因此遭小人妒忌,在自己和心爱的人的订婚典礼上被陷害入狱。当被逮捕时,他渴望自由。当失去自由,他渴望上诉。当求助无门,他渴望有一群甚至是强盗或是杀人犯的牢房同伴。当被彻底地关进一间只有黑暗和水滴声的地牢,他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仅存的希望就是听到自己的声音。

  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伴随这个可怜人儿的只有地牢里的黑暗及还有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但在他的可知范围之外,还有更为残酷的事实在肆无忌惮地上演着,老父亲因为受不住儿子入狱的打击而忧郁而死,爱人也在漫长无果的等待中与仇人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在唐泰斯成功越狱后,十四年的光阴已使一切物是人非,甚至已经没人认出或记得他这一号人物。在他“重生”之际,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近似神灵的人物——基督山伯爵,从此展开了他的报恩和复仇计划。

  昔日的恩人船主莫雷尔,因为濒临破产而绝望到即将自杀的时候,伯爵及时地解救了他,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而对曾经陷害和背叛他的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作者塑造的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乎是完美的。敢爱敢恨,即使遭遇了无尽的不幸,即使承受了无边的痛苦之后,在自己的复仇过程中,他始终有一颗柔软的心,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曾经的爱人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他的良知依旧,他的人格亦未扭曲。同时,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他在财富、美色面前的不贪婪,依然让人念念不忘。

  但是在这部小说中,还是有一些不及之处,在基督山伯爵越狱之后,他迅速地找到了宝藏,毫无阻碍地拥有了巨大财富,并且开始在上流社会呼风唤雨,让所有人都觉得他无所不能,整个社会都把他当成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复仇之路也是出奇的坦顺,所有的罪人都毫无疑问地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其实这很大原因是因为作者——大仲马,他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我想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吧。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2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最优秀、最受人欢迎的小说之一。整部小说充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堪称世界小说史上的杰作。在这里我就对这部小说做几点简要分析。首先是故事情节。《基督山伯爵》的情节很简单,总的来说就是“被陷害——越狱——报恩——复仇”。其中报恩和复仇战、占很大篇幅,这也是本书又名《基督山恩仇记》的原因。情节虽然简单,但却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在唐代斯被陷害后,由检察官维尔福进行审问。本来维尔福已经答应未婚妻从轻处理,而且唐代斯表现的非常真诚。

  但就在我们看到唐代斯被释放的希望时,维尔福发现唐代斯的信要送给的是自己的父亲,而这封信是当时被流放的拿破仑写的。为了自己的前途,维尔福将唐代斯关进了监狱。在唐代斯越狱成功,找到宝藏之后,他开始了报恩的旅途。当时的莫雷尔已经负债累累,法老号的沉没更使他失去了最后的希望。当他准备自杀的前几秒,基督山伯爵(就是唐代斯)将他救下。之后基督山伯爵与阿尔贝决斗前,因受梅色苔丝的劝说而答应不杀阿尔贝。由于决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就意味着基督山伯爵必须死,复仇事业也无法进行下去,基督山伯爵甚至已经立好了遗嘱。但就在决斗的当天,由于梅色苔丝将真相告诉阿尔贝,阿尔贝向基督山伯爵道歉,使基督山伯爵的复仇事业得以继续。可以说,悬念的设置是本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是人物性格和形象。本书中的人物特点鲜明,好人坏人泾渭分明。丹格拉尔的自私,维尔福的虚伪,菲尔南的无耻,莫雷尔的乐于助人,梅色苔丝的善良,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为数不多的不易分析,或者说性格复杂的人物,有一个是卡德鲁斯。卡德鲁斯贪财,还有点爱抓别人把柄(这有点像《雷雨》里的鲁贵)。他为了钻石杀了妻子和珠宝商,并在狱友得势后对其进行敲诈。

  但他并没有丧失良知,在丹格拉尔和菲尔南密谋陷害唐代斯时,卡德鲁斯反对他们两个人的行为。在唐代斯被捕之后,他也一度想说出真相,只是被丹格拉尔恐吓才不了了之。他虽然是个势利小人,但并未丧失良知。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有几次过上好日子的机会,可贪婪最终使他丢掉了性命。

  再次是伏笔的设置。《基督山伯爵》里的主要人物不多,但每一个都对情节发展有作用。基督山伯爵的女奴海蒂的父亲被菲尔南出卖,管家和维尔福有仇,在中间突然出现的“父与子”也十分有来头。“父亲”倒不是很重要,但“儿子”却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为故事埋下了重要的伏笔。它关系了三个人,或者说是一个人和两家人的命运。他是维尔福和丹格拉尔夫人的儿子,在管家行刺维尔福时被管家所救。却因性情顽劣,犯了罪而被捕入狱,并在狱中结识了卡德鲁斯。基督山伯爵为了复仇将其从狱中救出(顺便也救了卡德鲁斯),将其伪装成意大利王子。他因被卡德鲁斯敲诈,为摆脱他将其杀害。丹格拉尔看上了他,准备把女儿嫁给他。正当订婚宴进行得十分顺利时,知道卡德鲁斯死因的基督山伯爵故意揭穿其杀人事实,使丹格拉尔蒙羞。在他被捕以后,案件由维尔福审问。管家在审讯前告诉了他的身世(虽未明说,应该是基督山伯爵指使的)。结果在审讯当天他将身世公布于众,让维尔福当众受辱,彻底摧毁了维尔福。他一个人关系到一个人两家人的命运,却是在数十章前就出现,这伏笔可谓埋得够深,够长。除此之外,强盗头子路奇?王霸也是很好的伏笔。

  最后是本书所要表现的观点。简单地说就是赏善罚恶。恶人可能一时会得势,但必将受到惩罚。毁掉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自身的恶。菲尔南出卖主人,因此名誉扫地;维尔福与丹格拉尔夫人有不清白的关系,最终因此而疯;丹格拉尔自私自利,最终被基督山伯爵所惩罚。表面上看是基督山伯爵毁了他们,但从根源上讲,是他们本性中的恶毁了他们(卡德鲁斯也是如此)。除此之外,作者还以唐代斯和马克西米连?莫雷尔的经历告诉我们:“人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只有一种境况和另一种境况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极度幸福。”

  在全书的最后,作者以两个词概括了人类的全部智慧:等待和希望。除了以上分析的几点,本文的背景、社会意义以及最后富有深意的结尾也值得分析,在此就不多涉及了。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3

  从前,曾对复仇这一命题半命题的作品嗤之以鼻,堂而皇之地以为那些悲剧的始作俑者都是一群内心阴暗,对真善美视而不见的龌龊小人,而那悲剧的过程自是复仇,然后其结果亦自是毁灭:要么手起刀落,大快人心;要么玉石俱焚,同归于尽。而当时间变了他的模样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面对说出上面那段话的自己不禁发出过来人一般的感叹:只有缺乏信仰的人,才会对此深信不疑吧。

  ——题记

  一、感谢那个下午,那场病,与校医院空荡的点滴室

  就在若干个礼拜之前,因为一次贪嘴吃坏了肚子,去校医院检查过后被告知要打三天点滴,每次两个大瓶子。对时间向来迟钝的我也知道今后三天将很难熬。

  无奈之举也是不二选择,我带着那本先前慕名借到却也一直自找借口推读的名著先生陪着我。

  而这一陪就是那痛并快乐的三天以及后来直到现在,那感觉就好像结识了一位相见恨晚的挚友,他即是——《基督山伯爵》。

  二、邓蒂斯,你要你的复仇与愤怒,我要你的感恩与善良

  邓蒂斯,囚犯,汤姆生弗伦奇银行的英国职员,水手辛巴德,教士长老,基督山伯爵,不论是谁,他们都是主角,都是一个曾经单纯而又无辜却又被无情毁灭在愤怒与挣扎中涅槃而生的人,缱绻在他们心头的目标只有一个,那便是复仇。如此看来,这本起因明了,过程自然,结果也是大快人心的小说,如此中规中矩,又怎么能称得上名著呢?

  经典从不会是这么庸俗与单调的。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本书,那么你千万别抱着种先入为主的观点去看待它,这既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尽客观的。若果真是如此 在法国文学史上那个最为群星璀璨,百花齐放的时代中,大仲马先生和他的《基督山伯爵》是不会从左拉,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等等文豪和他们的作品中脱颖而出的注。

  百年已过,时光辗转,它褪去了最初狂热的追捧与褒奖,历练出了一种沉着与睿智,历久弥新,品味甘醇。

  一百多万字的书读下来足以称得上是浩大的工程量,因为这样的书中包罗万象,拥有着庞大的设定量(天晓得我到后来是怎么把那些拗口的音译名一个一个区分开的),而读下来之后的感受也因此更为丰富,更为复杂,也更为充实,并非是那种一句话便能概括的情感。

  而我对于主角的感情,就更为复杂了。在我眼里,它不是一个被仇恨与复仇冲昏头脑的人,这对他而言太过肤浅,基督山伯爵是一个饱满的角色,有着丰富而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更多的,他是一个游走在复仇与生活交际之间实现自我价值的吟游诗人,那种诗篇是用对挚爱的悲痛和对宿敌的仇恨书写的。

  通俗地讲,邓蒂斯,我们的伯爵是一名复仇者,区别于一般路人甲乙丙的方式,他规划出了一个大大的蓝图,一步一步施工,一个一个圈套,一出一出表演,一次一次逼迫,在最后最高潮的时刻,犹如死神一般降临,带着那些人去回忆他们避而不谈的回忆,接着,他们原形毕露,丑态尽现,往日的虚伪与骄傲荡然无存,把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展现在我们与他——基督山伯爵,一个复仇者与审判者的面前,最后,他以上帝的名义宣读他们的罪行,又借以死神的名义让他们偿还了罪孽。

  14年伊夫堡的牢狱生涯,给了他除了日复一日被自由与痛苦撕扯的焦灼和一副病态的高贵苍白之外,还有法利亚长老馈赠于他那无比的智慧与巨大财富。

  富有而又富有智慧,坚定而又勇敢,注定使他成为一名必将走向成功的强者,然而一个真正强大的人还有一样东西必不可少,那即是爱。难能可贵的是,我们的伯爵自始至终没有将它丢弃。

  他爱美茜蒂斯,那个差一点就成为了他的妻子的伽太兰人;他爱他的父亲,那个一直深爱着他的善良老人;他爱摩莱尔先生,那个正直而又无私的人;他爱海蒂,他爱范巴,他爱这些爱的转置变成为了那一腔热烈的复仇之火。

  有人说,邓蒂斯为什么不选择原谅,宽恕那些人的罪行,既然他已经拥有了那么多,相对于14年的牢狱之灾,纵是亏欠也算有所补偿。古人有云:“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我们从不否认宽容是美德,可如果宽容换不来坏人的忏悔,那么这样的宽容将失去意义,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进行报复,这样不仅徒劳无功反倒还搭进了自己的清白。试看,把一个无辜的人送入伊夫堡暗无天日的监牢之后,登徒子弗南依旧自私地爱着夺来的美茜蒂斯,一路用尽卑鄙手段扶摇直上;邓格拉司仍旧爱财如命吝啬冷酷;而维尔福,还是老样子,急功近利,咄咄逼人,飞黄腾达,人前人后的虚伪做派。午夜梦回时,想必他们都不曾为自己所造的孽有一丝忏悔与不安吧。

  而值得一提的是,伯爵的`善良虽然在入狱前后的表象不尽相同,可能也从未泯灭,对于摩莱尔一家,他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不单单是因为他对于摩莱尔先生心存感激,更是因为他发现摩莱尔先生和他的子女都是无私善良与正直的人。还记得文章中当他听到别人称赞马西米兰(摩莱尔先生的儿子)的诚实与勇敢时,他不禁为之触动,颤抖地握住他的手说:“希望你今后一直如此。”

  由此可见,复仇是贯穿全文的线索,这一点无可厚非,可这汹涌而来的复仇却从来以爱作为出发点,哪怕主人公也未曾注意过。

  三、不由自主地想起《肖申克的救赎》,书与电影的对立与统一

  同样的题材,不同的人物,相似的情节,是美国惊悚大师斯蒂芬?金在对大仲马先生与《基督山伯爵》致敬。这部电影我很早之前就已看过,读这本书时它总是不经意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一开始只是一些只言片语,后来是一些零碎的故事情节片段,而在最后,犹如醍醐灌顶地惊觉——它们两个,隔着时空隔着电影与文学的海洋交相辉映着!

  在书的末尾,伯爵带着海底默默离开的情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电影中的那一幕:Andy在雷电交加的夜晚,爬过下水道,一跃而出,对着狂风骤雨的浓稠夜色伸出双臂紧紧拥抱自由,用手向天空摆出胜利的“V”字,那疯狂的呼喊是对久违的自由地呼唤更是对人性胜利的呐喊!

  而当我把这一幕带入到伯爵身上时,心头不禁为之一颤:邓蒂斯一动不动地倒在一座孤岛的礁石上,精疲力竭,任凭狂风暴雨在他四周肆虐,他紧闭双眼,胸口虚弱的一起一伏。此时彼刻,他想的,定是如何让那些人千百倍地偿还他14年所失去的一切。与Andy在肖申克中完成的自我救赎不同,基督山伯爵在伊夫堡中积累的是复仇所需要的一切要素,所以越狱成功之后,伯爵选择的是用最残忍的手段处心积虑地将他们一网打尽,一个一个进行报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结局当然如预期那样,可是,我又有一些同情伯爵,当复仇成功,虽然皆大欢喜,可心中一块巨石落地之时,想必又会有一些怅然若失吧。

  不可否认,伯爵与Andy这两个角色在某些方面是对立的。Andy在肖申克完成的救赎使他更为珍惜自由与今后的生活而非复仇,所以在他越狱之后追求的是生命与希望极致的本源和今后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可就像影片中Andy所说的:“这个世界上一切高墙都关不住的东西,他就在我们内心深处,那就是希望。”与书中那句“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与希望。”却又是那么奇妙的统一着,所以当我在回忆影片结束的灿烂阳光时,仿佛也看见了伯爵带着海蒂远走高飞的背影。

  这一切并非偶然,影片《肖申克的救赎》作为美国电影史上的无冕之王,它的原作者,一向自视甚高,狂放不羁的斯蒂芬?金也谦虚地说:“这殊荣属于基督山伯爵!属于大仲马!”

  《基督山伯爵》是一部经典之作,惭愧得很,直至不久之前我才有幸拜读。

  仇恨夹杂着爱,复仇不忘感恩,绝望衍生出希望,化悲愤为力量,我想,这就是它所对我传达的意义吧。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4

  年初看完小仲马的《茶花女》后,怀疑自己可能品味存疑,无法欣赏世界名著,直到读到他爸爸的《基督山伯爵》。

  余华说,《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伟大作品,我几乎是疯了般读完了这部巨著。

  余华没有骗人。

  从艺术性讲,大师之所以是大师,不仅是善于在上半部刻画丰富的、血淋淋的内心世界,让读者身临其境,更是善于在每一个典型场景中深入阐述当时的社会矛盾、社会阶层及其关系、社会生活形态,吃、穿、住、用、行,历史、文化、司法等内容,以故事为线条串起了十九世纪法国乃至西欧的宏观与微观轮廓。

  从文学性讲,作者使用、揉和、统领了丰富的写作手法,又使各种手法有机结合,是文学写作教科书般的作品。大仲马的写作风格给人的阅读体验类比起来和金庸很像,都是以紧凑的情节和快节奏、密度大、信息量十足的叙事给人带来阅读快感。但是大仲马的语言风格明显又和金庸偏向我国的古典叙事不同。

  但,可能本人思想浅薄,令我感触最深的竟是埃德蒙和梅塞苔丝的爱情悲剧。

  故事的一开始我就祝福着这对璧人的爱情,直到埃德蒙出狱后二人重逢,我仍抱着希望。在所有人都看到基督山时,只有她一眼认出了他是埃德蒙。如果她心里没有他,怎会在二十多年后一眼认出他呢?奈何她早已是高贵优雅的德·莫尔塞夫夫人,只得感叹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记得我第一次在微信读书写书评的时候也有过同样的感叹)

  基督山伯爵的读书笔记5

  前几天,借了同学一本书《基督山恩仇记》,其实就是平时所说的《基督山伯爵》。书中讲到唐泰斯参观神甫的牢房的时候是最为精彩的。当他听到神甫讲一些制造工具的过程时,他为之震撼。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也在感叹他竟然有这样的思维,是一般人所想所做不到的。

  他能使布料变得像纸一样平滑,并在上面写下自己的著作。他用鱼的软骨做成笔,用吃的肉提炼出油作为晚上工作的燃料,假装生病要来硫磺再生出火,还有壁炉里的灰溶解在酒里作为墨水,这一切让我感觉好神奇。

  他在给唐泰斯分析入狱的种种缘由时,他的思路是那样清晰,比遇害者本人要清晰很多,还有他分析事物时的逻辑性也是很强的。让人不得不佩服。

  看完了整本书,如同作了一场神奇的梦。伯爵在处理所有问题时都能保持冷静的头脑,而且几乎所有的事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也许是金钱起了很大一部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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