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集合10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1
我最喜欢的传统佳节要属春节了,每到春节我都是无比地兴奋与激动。
“噼啪噼啪—噼啪噼啪”,鞭炮声响了起来,千家万户都开始忙碌了起来,有的包饺子;有的贴春联;有的挂上了红红的大灯笼。街上也热闹了起来,有的小贩吆喝着:“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有的妇女杀价道:“太贵了,便宜点。”有的孩子一蹦一跳。充满了节日的气氛。
我家门口也贴了一对春联,“五更三分年年称心,一夜连岁岁岁如意”。我问妈妈:“为什么要在门上贴2个大大的‘福字’,还倒着贴呢!”妈妈回答道:“因为倒贴着的谐音是福到了。”话音刚落就说到:“今年我们自己来写‘福’,不到外面买了。”我拍手叫道:“太好了,我来写。”
心想:这还不简单,不就是写个‘福’吗,看我来大显身手。”我先用一张红色的纸剪了2个一样大小的正方形,然后又跑进了书房,拿出了毛笔、墨、砚。先把墨倒入砚中,再用手上的砚石在砚上磨,然后用毛笔在砚上轻轻地沾了几滴墨水,正准备在纸上大显身手。我突然停了下来,想了一会儿,叫来妈妈,对她说:“妈妈,你看清楚我是怎样,写出一番毛笔字的。”
可是在纸头上笔化了半天,也下不了手,害怕写得太难看了把自己的脸都给丢光了,一旁的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到我跟前,拿起我手中的毛笔,认真地写了起来,看那专一的样子,我突然脸红了,心想:连妈妈写毛笔字的时候都如此认真,不敢疏忽,我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呢?
妈妈写完字,用双面胶把两个“福”贴在门上,我看了,对妈妈说:“真漂亮啊,这两个‘福’怎么写得那么好呀!”妈妈对我笑了笑就走进了厨房,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想:她应该是想告诉我做人要谦逊吧!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2
家有一只小乌龟,它是从我在放学路上买来的。它有粗壮的四肢,鹰嘴似的嘴巴,当它爬行的时候,脖子一仰一仰的,可有趣啦!
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小乌龟有点怕生,一看到我,它就“害羞”地躲到石头后面。我把小乌龟的家安放在了卫生间中,让它自由自在地生活。
晚上,我准备洗澡时,刚打开水龙头,小乌龟抢先一步,占领了水龙头,只见它伸出四肢,露出短而细的尾巴,扭动着屁股,一会儿向前,一会儿向后,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好像在跳“探戈”,又好像在跳“水上芭蕾”……望着它那尽情享受淋浴的姿态,我忍俊不禁,大声叫道:“妈妈!快来看呀!我们家的小乌龟会‘跳舞’呢!”
妈妈闻声赶来,见状,也情不自禁地笑道:“嗨,小乌龟还真会‘跳舞’呢!”
从此,自从家里有人来做客,我总要把小乌龟“跳舞”的事告诉客人,让大家共同分享小乌龟给我家带来的欢乐!
小乌龟不仅可爱,而且也十分聪明呢!
我十分喜欢小乌龟,不忍心看到它被“囚禁”在玻璃缸里,就把它放出来,放在地板上,它自由活动。可是妈妈怕小乌龟把地板弄脏,每次见到它在地板上爬,就把它放进玻璃缸子里,而我又把它放出来。这样一“进”一“出”,小乌龟知道了妈妈要“关”它,就躲了起来。
我找不到小乌龟,十分着急,翻遍了家里的大大小小的角落也找不到它。我认为小乌龟“离家出走”了。全家人十分沮丧。
到了冬天,我翻出床底下的棉拖鞋穿上。咦?!怎么里面有个硬硬的东西?我脱下鞋子一看,原来小乌龟正在里面冬眠呢!我不忍心破坏它的冬眠“场所”,我只好牺牲我的棉拖鞋了。
我喜欢我那既调皮、聪明的小乌龟,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它让我难忘。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3
我喜欢冬天的火炉,静静地赶走冬夜的寒冷,一家人依偎在火炉旁,连呼吸的节奏都渐渐一致,这温暖让我们心连着心。
我喜欢绵绵的春水,它融化沿途的冰雪,为世界带来第一丝复活的希望。它滋润过花草,唤醒了大地,开心地跳跃着,永不知疲倦。
我喜欢夏天的日出,太阳慢慢地从地平线以下缓缓向上攀爬。从第一缕阳光的出现到整个太阳都毫无保留地照射出它那刺眼的光芒,让人精神抖擞,活力满分。
我喜欢秋天的银杏叶,它们满身黄金甲,像一群金色的战士,保护着我们的土地。一旦叶子掉落下来,就给大地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落在花草上,也是很好的肥料。
我喜欢做梦。我喜欢梦中的小狗,看它正在舔着大骨头呢!我喜欢梦中的小猫,它正在树下玩毛球呢!我也喜欢梦中的马儿,它们正在比赛跑步!但是,我最喜欢梦中树上的小鸟,听,它们正在高声合唱呢!
我喜欢花,无论是什么花,我都喜欢。我喜欢桃花,在春天开得最淡泊;我喜欢玫瑰花,在夏天开得最鲜艳;我喜欢菊花,在秋天开得最自在;我还喜欢梅花,在冬天开得最勇敢。
我喜欢妈妈可亲的笑脸,当我考试得了满分时,妈妈会用笑脸说:“儿子,你真棒!”。我喜欢爸爸鼓励的笑脸,当我打高尔夫到一百米时,爸爸就会笑着对我说:“我的儿子就是棒!”我喜欢妹妹天真的笑脸,当我帮妹妹拣东西时,妹妹就会笑嘻嘻地说:“哥哥——谢谢!”
我喜欢游泳,我喜欢在比赛奋力向前的感觉。我喜欢用我最开心的状态来进行比赛——它会有一个好结果。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惊险的小说,经典的四大著,我也喜欢科技类的书和报刊……
我喜欢时不时的去找朋友出去玩。有时我们一起去买东西吃,有时我们一起比赛跑步,有时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
我喜欢自然,因为大自然赋予了五彩的世界。我喜欢生活,在生活里我什么都喜欢!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4
《家》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发生在过去那个充满苦难、激情与理想追求的时代,写旧家庭的'崩溃与年轻一代的追求,坦诚地抒发青年人的苦闷,热情讴歌青春与爱情。主人公是旧家庭的三儿子觉慧,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的典型,他在五四思潮冲击下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于是下决心不再做老太爷们所期望的“绅士”,要做自己的主人。
书中写了他的一些激进行为,如不顾家人阻挠去参加学生运动;与丫环鸣凤的爱情;对兄长觉新的嘲讽等,主动形象地描摹了一个新一代的奋斗青年。觉慧的大哥觉新则是一个与觉慧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的人。他也有着不满旧家庭的专制、封建礼教的约束的思想,然而却缺少了像觉慧一样大胆反抗,义无返顾的行为,所以他总是矛盾的。这个矛盾使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梅芬受尽情感的煎熬,最后也害死了善良厚道的瑞珏。小说中作者对他的批判中也含有深深的同情。二儿子觉民是一个与觉慧有着共同奋斗目标的人,不过他比觉慧更理性,少了那份冲动。小说中他应该是幸福的,他与一样是新青年的琴相爱,使觉慧羡慕不已。
《家》的艺术结构很像《红楼梦》,故事的展开波澜起伏,跌宕有致。人物思想性格的刻画各有特点,观察细致,描写入微。书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仔细,使人印象深刻,也让人感受到了那种旧封建礼教家庭教育下的青年们所受的折磨与煎熬。记得书中描绘了一个勇敢地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奋起反抗封建礼教,不顾他人的眼光,不在乎他人的辱骂的女孩,这个女孩的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家》写了一个封建家庭中子孙们之间的故事,告诉我们青年们要勇于反抗,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追求目标走下去。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5
小时候,妈妈就让我读一些名著。尤其让我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一开始我只是一眼而过,可到了想在,我终于明白这本书的精髓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是19世纪美国著名女作家,在她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猩红热,这种病让她失去了听了和语言能力,但她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自强不息,海伦。凯勒就是凭着这股力量完成了学业。
又学会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因为她是残疾人,所以她非常能理解残疾人的生活上的困难,所以她又先后建立残疾人机构。还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英雄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章"等奖项。她是一个盲人,她非常渴望能看到这个美好的世界,于是她写下了这本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或许不了解海伦。凯勒的人只以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能成为世界名著只应为它的内容好,当然,这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你不了解这本书的作者的时候,你去读这本书,你只会认为只是一本很平常的书。但,当你了解海伦。凯勒后,在去读这本书的是侯,你会不由自主的带着一种尊重的感情去读,这是你会逐渐明白为什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能成为世界名著,因为--海伦。凯勒,这样一个杰出的身残志不残的19世纪伟大的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文章虽然不比马克。
吐温的文章精彩,但她的文章很让人回味,因为她是用心写的,海伦。凯勒的文章虽然不比大中仲马的文章多,但她的文章让人着迷,因为她融入了它所有的感情。让我们记住这位19世纪杰出的女作家吧!也让我们所有的人学习她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吧!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6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得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牛魔王??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7
我最喜欢的宠物就是狗狗了,还记得有一次爸爸承诺我“只要我和妹妹能一星期不吵架,就让我领养一只小狗,我虽然接受了这项任务,可是说真的这对我而言却是非常困难的事。
然而在我的努力之下,我终于逹成任务,爸爸信守承诺没有黄牛果真让我养了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米娜"是一只刚出生约一个月的小狗,它是拉不拉多与米格鲁的小孩,米娜有一身宛如羽毛般轻盈的皮毛,又有双宛如樱桃大小般的眼睛,真是讨人喜欢。
每次我们一回到家时,米娜都会扑到我身上一直舔我的脸,他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可是我们每天都很晚才回家所以每天我们出去时米娜都会发出一种很可怜的叫声,当我听到那一种声音时都会很心疼,妈妈和我们讨论后决定把米娜送回他的母亲身边,虽然他才来我们家住一个星期可是我和妹妹却万分的舍不得,可是为了让米娜能不那么孤单,我还是决定让他回去了。
当天晚上我一直哭一直哭,哭了一整晚因为以后就再也不能看到米娜了;可是妈妈却安慰我说以后还可以常常去看米娜啊!这时我才停止哭泣。隔天我就依依不舍的把米娜去送回去了,当米娜看见他的妈妈和兄弟姐妹时非常的高兴,并且很快就玩在一起,这让我觉得很欣慰至少我们的决定让米娜可以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不再分开。可是我回家后还是禁不住放声大哭,爸爸安慰我说:“虽然我们家不适合养小狗但还是可以养其它的小动物呀!别太伤心了。”
第二天爸爸买回了一只可爱的小免子,大家都觉得“布丁"可爱极了,但是我还是怀念我的狗狗!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8
在无限的书海中,形形色色的好书叫人爱不释手。像磁铁般深深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间的喜怒哀乐。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真谛!而宋老师推荐的《宝葫芦的秘密》更是在书中脱颖而出。
《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很有趣,还让我知道了书中许许多多故事,书中讲了,王葆想有一个宝葫芦,一天夜晚,他的同伴约好叫他去钓鱼,可王葆出门找不到他们,只好自己去了。可他的运气太差了,半天一条鱼也没有钓到。正当王葆垂头丧气的时候,水中一个东西在使劲的拉鱼竿,王葆钓上来一看,原来是一个葫芦。起先这个劲会说话,后来说的越来越清楚,只听“宝葫芦”宝葫芦,王宝目瞪口呆,诧异的望着眼前的宝葫芦,他决心把它带回家,这个神奇的宝葫芦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东西。如“糖葫芦”葱油饼、自行车……
后来,有一次考试,宝葫芦竟把别人的卷子偷来,改成王宝的卷子,后来被全班发现后觉得不可思意。就认为王宝不可能这么快,现在王宝感觉不好意思见到大家了。还有,家里好多贵重的物品都是保护老偷来的,王宝听了宝葫芦的话心里很是气愤。夜里,王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他决心把保葫芦重新扔到水里,宝葫芦落入水中不见了,从此,他不需要别人偷来的东西,他想自己脚踏实地的拥有自己的一切。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人们不能以偷为能,要自己做,勿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人们不能以偷为能,要自己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9
我喜欢清晨散步,走在那条铺满霞光的小路上,看缀满露珠的叶子,聆听鸟儿的鸣叫,吻着花儿的芳唇……
我喜欢雪,我总认为那是上天送来的最美好、最纯洁的灵魂。他们那么可爱,拥抱尘世间一切的生命,让我不由得心灵感触到一种么大的纯洁,他和我们像极了,都在这个花季里拥有共同的思想……
我喜欢夕阳下的美景,当红色的夕阳染红了那片蓝色的天空,水面上波光粼粼,闪耀着金色的光芒。给人一种凄凉的美,难怪古人会发出“半江瑟瑟半江红”的哀唱。但是夕阳落下的那一刻是最美最美的……
我喜欢黑夜里的星星,是他让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添了几分迷人的色彩,是黑夜添了几分神秘,总是幻想星星到底离我们多么的远,要是我能触摸它一下也好啊,这让我想起了海伦。凯勒,一个看不见世界美好东西的不幸儿,使它在艰苦中用双手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多么的希望把星星这样微小的光镶嵌在他那双失去阳光的眼睛里……
我喜欢下雨,因为于是大地带给天空的信物,那是一个个湿漉漉的灵魂,从天空落下,滋润万物。遇到什么烦心事,总是趴在窗台看雨,倾听那“淅淅沥沥”的声音,我喜欢淋雨,因为没人知道我的泪跟雨水混在一起,雨能够让我更加的清醒面对一切……
我喜欢享受挫折,在挫折之后,知道要加油,认真的昂起头,挺起胸,向前走去,总是会相信彩虹一定会属于我的。记得一首打油诗是这样写的:
挺起胸
抬起头
前面还有好风景
前面还有好时候……
失败不摧垮我,反倒却认为我要感谢他,是他带给我奋进的力量,让我获得成功。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10
像我这当人,没有什么特殊、“高尚”的爱好,平时玩玩游戏、上上网。当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网上的各大论坛发表文章,散发“文风”,希望自己能在这些论坛上有一席之地。
刚开始时,在小论坛适应了一个阶段。那时,字数极少,文题老套,虽然也偶有人观看,但回帖多是骂帖,骂得我是魂魄错乱,倒地不支、吐血不止。待过些时日,心情平稳,与别人聊天时,得知他们初涉论坛时,比我还惨,于是又信心倍增,一口气冲到一中小论坛,希望“讨”回自己的面子。
中小论坛规模就是不一样,人数又多。经过半个月疯狂写作,虽然废了个键盘,但还是将文章发表上去了,满以为这样会一举成名,成为各个后院、小巷的名人。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回帖仍是骂帖,轻者曰:“什么都不通云云。”重者曰:“此种文章竟然没有被‘斑竹’所删,而且还有人阅读,实在是世风日下。”中者便不谈了……
“千里长嘶,伯乐难求!”我鼓起勇气,冲进大论坛,发表“美文”一篇,并自己疯狂点击,使其“阅读数”雄居榜首。虽然废了个鼠标,但我仍十分愉快,仿佛空气中充满了快乐细胞,将我托起,似乎在飞……突然听到几声巨响,并感到了大地的震动,像是楼下用粗壮的钝物在捣天花板。哼!这些井市之民焉能体会到我此时的感受,便继续顺着快乐漫游——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第二天,骂帖又像洪水一样袭来,使我应接不暇——我终于明白要让文章去感染读者的道理。于是我改头换面,更名为Avenger(复仇者),挑最热门的话题、最时尚的词汇、最古怪的题目、最搞笑的内容,最前卫的词语……点击浏览者有所上升且少人斥责,我终于得到了读者的承认……
从此,我便在网上论坛不断发表文章。在这里“混”的时间长了,使我明白:失败就在你面前,你会被它击倒,也会反败为胜。一切都在于你,在于你怎样对待它。
我,喜欢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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