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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的我作文500字10篇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喜欢书的我作文1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喜欢书的我作文2
我喜欢中国故事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我喜欢儿童文学家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但我更喜欢阳光姐姐伍美珍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通常失去了父爱或母爱的孩子,被称为单翼天使。他们外表看起来和我们一样,快乐、天真,但是内心有一道抹不掉的伤痕。
主人公张小伟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他缺少父爱,依赖母亲,他害怕有一天妈妈也会像爸爸一样离他而去。他自卑、恐惧,但是经过各种磨难后,他变得活泼、开朗。
这本书里有幽默、有快乐,还有伤悲。记得主人公张小伟说:“单翼天使其实都很脆弱,很不坚强。他们往往需要通过别人给予的温暖和关爱,来温暖自己冰凉的身体。”但是,他经历了困难,终于大胆地站在讲台上说出自己的身世,说出了自己的苦衷:“我们都是单翼天使,只能彼此拥抱才能展翅翱翔。学会爱、学会关心、学会宽容,我们便拥有了最坚强的翅膀,我们同样可以高高地飞翔!”是啊,我们都是一样的。
我不是单翼天使,相反,我拥有一个幸福的家,有和蔼可亲的妈妈,有严肃认真的爸爸,还有活泼可爱的妹妹。我虽没有经历过张小伟的苦,但我认为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是一个大家庭的兄弟姐妹,我们都有梦想和追求。
通过看《单翼天使不孤单》这本书,我了解到了经历和我不一样的人的丰富世界以及对梦想的执著追求。大家都来看书吧!书是一艘船,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缕阳光,照亮我们前进的行程;书是一座灯塔,指明我们前进的方向。大家都来看书吧!
喜欢书的我作文3
我从小就很喜欢读书,也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安徒生童话》、《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要说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那得从头说起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三四岁吧,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睡前故事。后来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认识了许多的字,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带拼音的故事书,之后我就每天坚持读书,我认识更多的字和成语。
到了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在我们班建立一个读书群。在这里,每天都有好多的同学在读书,我也是其中之一,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要先读书后吃饭。就这样坚持每天读一个小时,后来我发现,我渐渐地爱上了读书,感觉一天不读书就好像少了一件事,睡觉都睡不踏实,非要读完书才能睡得着。
一眨眼三年级就已经过完了,放假了,我在家里每天都坚持读书,白天写作业晚上读书,有时候妈妈说晚上有事儿,我就大清早起来读书。曾经我也想过放弃,可坚持就是胜利,加油!我一定行!
我坚持下来了,直到四年级。回想起这两年,我已经读完了数不完的书了。下一年呢,我一定要再接再厉。读书我感到了愉快,在读书时我心中会有一种莫名的'平静,感觉世界都没有烦恼、焦躁、喧闹,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乐在其中。有时老师还发奖状,拍照片发到读书群里,当我被选上“读书小博士”的时候,我也会开心得要飞起来。
读书使我感到了快乐、安宁、幸福,也让我的课外积累变多了。我喜欢读书!
喜欢书的我作文4
书,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吧,它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有丰富的知识,老师把它当作优秀的推荐书目推荐给我们。我从里面懂得了很多的知识。如:藏獒分两种,一种是渡过魂的.家魂犬,乖巧而又勇敢;还有一种是没渡过魂的野魂犬,凶残而又粗暴。
它的故事情节非常有趣,让我看了一章忍不住想看下一章。当故事情节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了起来,当故事情节放松时,我也为它们松了一口气;当故事情节悲伤时,我的心头也有说不出的悲伤和惋惜。当故事情节出乎人的意料时,我也有数不清的惊讶和好奇。它有把人的心提起来,随着故事动的本领。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很遗憾。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裔,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视它如掌上明珠,给它取名为“赤利”。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因为被误解而差点被召盘巴毒打并煮熟。幸亏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放了它,“赤利”带着满腹的委屈逃到了山林中,靠猎捕为生,并成为一群豺狗的首领,但“赤利”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眼看就要遭遇不测,关键时刻“赤利”及时赶到,不顾自己的安危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
它就是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相处。它伴随着我成长!
喜欢书的我作文5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游泳,有人喜欢跑步,有人喜欢爬山,有人喜欢跳远,而我却喜欢读书。
书可以给以人乐趣,书可以给人知识,书也可以让人开拓视野。我就是个小书虫,每天都挤出一定时间去看课外书。
从上幼儿园大班,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绘本,其中有一本书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看的津津有味。每一天放学到家,都要拿起这本书看几页。
在我九岁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百货大楼”闲逛。我一眼就看到了图书馆,如脱了僵绳的野马一般飞奔过去,有很多很多书本,琳琅满目,我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科技类,军事类,漫画类,作文类……我随手拿了一本科技类,我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知识吸引住了,完全不知道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走了,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
于是便跑到播音台求助,爸爸妈妈听到了播音阿姨的声音,很快就返回来找到了我。爸爸妈妈和我走散以后心急如焚,非常担忧,可我却像没事般的对妈妈说:“妈妈,能给我买一本科技书和一本作文书吗?”妈妈说:“你可真是一个小书虫,给你买了吧。”
毛爷爷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样感觉快乐极了。
我要永远快乐的读书,当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虫。
喜欢书的我作文6
书,像是一扇任意门,可以带我们到任何一个地方,不管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梦幻的城堡,都难不倒它喔!
有一次,老师带我们去汗牛充栋的图书馆,当我在找书时,看到了一本图画五彩缤纷的书,我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拿起书,吸引我的那本书,就叫做《拼被人送的礼》。
我兴冲冲的拿着书,快步跑向我的位置,一翻开书页,彷佛进入了书本中,我看到一位拼被人正在拼被,她只会把拼被送给穷苦人家,从不送给有钱人的.。城堡里,住着一位国王,每天,都会有人送他礼物,但他就是开心不起来。有天,他听说住在山上的拼被人从没送过富人礼物,就跑去找她。国王要拼被人给他一件拼被,拼被人不肯,国王很生气,让她受到各种处罚,但总是有人会帮助她。
最后,拼被人答应了,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只要国王把一件礼物送给穷人,她就会缝上一块拼被,只要国王的礼物送完了,拼被也就完成了。国王答应了,而他不但得到了一件拼被,也从中得到快乐,
这本书是要告诉我们:追求物质只会得到短暂的快乐,并不会永久的快乐;还有,我明白了老师和妈妈常常说的:“书,看不完,没关系;不看书,才可惜。”所以我们要多阅读,才会让自己的知识更丰富。
喜欢书的我作文7
高尔基说:“书籍时人类进步的阶梯。”普希金说;“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而我想说:“书就是无价的宝石!”
从小时候起,我就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甚至在火车上,走进书的王国里。让《三毛流浪记》《昆虫记》《木偶奇遇记》……通通成为我的`精神大餐。甚至有一次,我看《怪老头》时看的津津有味,竟然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凌晨1点。妈妈醒来后说我都已经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还夸我变成小小书虫啦!
读书的好处可多了,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读书读的多了,让我写作都不用犯愁了,因为我经常把书中的好词好句融入到我的作文中,所以老师常常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同学们在下面那是一个个羡慕嫉妒恨哪!读书不仅让我写起作文来得心应手,还对我的口才有很大提高,我跟妈妈辩论时,连妈妈都说;“宝贝女儿,请收下的膝盖吧!”
除此之外,读书还帮我赢得了很多荣誉。有一次,我在书中看见了阿基米德的故事,便将她作为演讲稿参加学校科技节科学故事比赛,没有想到我竟然获得了一等奖。还有一次,我去参加第四届花样少年语言艺术大赛,讲的就是数学故事书中的《0与1之争》,最后还获得了省级银奖。这可真要感谢书啊!
朋友们,关于读书我就不啰嗦了,我又得去品尝美味的精神大餐了,先闪人了。拜拜!
喜欢书的我作文8
我爱书,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
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我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喜欢书的我作文9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
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喜欢书的我作文10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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