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隐患整治总结

时间:2022-12-06 09:08:12 总结 我要投稿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隐患整治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1

  现将我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果

  (一)排查录入情况

  xx区排查录入农村x个行政村xx栋建筑,包括自建房xx栋,城市xx万个居民自建房屋,按户排查预估完成率x%,信息完整度100.00%。

  (二)隐患整治情况

  1.xx区排查居民自建安全隐患xx栋,目前已整治xx栋,整治率x%,未整治x栋为农户自建房。

  2.城市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xx幢,整治xx幢,整治率x%。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发力强化保障。一是上下联合横向贯通,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印发《xx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抽调专人组建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和六个镇(街)工作专班,与区直部门密切沟通,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技术团队下沉,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队,下沉到镇(街)、社区一线,采取“6+1”培训推进会,现场手把手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系统操作和排查整治能力。

  三是社区物业引路,保障走访摸排零遗留。积极发挥社区和物业触角、“活地图”作用,广泛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带领区、镇(街)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等快速摸排引路推进。

  (二)健全运行机制,层层把关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镇(街)履行实施责任,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直部门将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镇(街)抓落实”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2天电话指导、工作群指导,完成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填报工作。区、镇(街)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日碰头、周研判”,3日内拿出推进方案,保证了排查录入工作不断档。三是落实层层把关制度。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项目要求,排查人员逐户排查,逐房采集信息,建立城乡居民自建房屋信息档案,录入系统。各镇(街)按照“两清单、一台账”,加强对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区、镇(街)、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创新大数据运用,摸排录入精准高效。

  一是应用既有房地产大数据,快速覆盖。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要求,信息录入技术团队将既有房地产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融合入系统,实现第一批次的基础数据快速覆盖。二是现场办公查漏补缺,全面覆盖。区工作专班联合技术团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排期、集中现场办公,一对一指导社区人员通过后台快速查看设区划下的项目、楼幢列表并查漏补缺,结合“T+2”督导工作模式准确录入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实现了项目、楼幢和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全覆盖。三是用好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精准摸排。积极与区直部门对接,用好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工信和行政审批部门营业性机构等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集结部门力量,为精准摸排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施分类整治,消除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一是隐患初判与鉴定。居民自建房屋结构评定技术团队查看项目后,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实施初判有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屋鉴定。其中,居民住房由区财政补贴鉴定经费;属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屋与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居民自建房屋,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付鉴定经费。

  二是分级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一般、严重、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镇(街)、部门常态化危险住房监测和整改职责。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汇总农村C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栋、城市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幢和14个棚户区台账,下发到各镇(街),由镇(街)负监督实施隐患整治,限期20xx年12月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屋隐患安全整治,并在隐患完成整治前进行危险居民自建房屋常态化监测和网格化巡查,按照“一房一档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村委、社区和镇(街)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整治完成后,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2

  为扎实做好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连日来,矿区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行动,着力解决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及时召开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题会,确保大家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对排查要求进行解读,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两委”干部和网格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排查“四无”房屋,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建筑,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3

  日前,湘潭市下发通知,采取“控、撤、停、缓、拆、销、调、补、究”九条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准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房一卡”制,由水、电、气、网等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自建房,实行“一户一牌”警示制,安排专人管控等。

  二是坚决撤。对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对消防器材不足、道路不通、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

  三是立即停。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改扩建施工的,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等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是合理缓。对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城乡自建房,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施工、验收、经营手续不全、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未批先建房、隐患未消除、装修不达标的,暂缓使用。

  五是强力拆。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拆除;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

  六是依法销。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撤销相关机构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业主非法违规获得的证照,一律依法撤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是规范调。对满足安全条件的自建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先停止营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好相关手续,满足经营要求条件之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八是酌情补。经检测满足安全、消防等功能条件的违规建房,经业主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九是严肃究。对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整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湘潭市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整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并协同实施相关整治措施。对因失管失责发生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4

  为切实加强农村设施安全防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中、省、市、县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乡、村、组干部等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各村所负责辖区内的职责范围,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建立摸排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房屋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协调乡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8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1640户,其中存在A级安全隐患的房屋44户;其中存在B级安全隐患的房屋34户;其中存在C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中存在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余1560户房屋均为安全房屋。截至目前所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摸排完毕。

  (三)非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自建房5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非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存在A、B级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农户自行维修整改;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在乡、村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非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地灾点隐患的房屋,采取地灾员巡查观察,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会继续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好此项工作,去确保我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全面提高房屋安全隐患防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做到不漏一户,确保安全的目标。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5

  为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和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消除血站房屋(包括献血屋、献血车、送血车、配电房、仓库等)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饶市中心血站结合实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排查摸底。对全站所有房屋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依法依规实施排查,重点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基本情况;目测房屋安全情况;查看相关手续和经营安全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实施分类整治。办公室和质量管理科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一般性隐患要求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较大的隐患,立即上报、及时跟进并追踪,直到整治到位。

  加强安全管理。各科室严控风险,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各科室职能不同,落实房屋安全监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加强监管。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6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禁爱区”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7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8

  连日来,市住建局扎实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不漏一栋、不落一户,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30日以来,市住建局闻令而动,迅速成立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专班和技术小组,全体干部取消休假,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成22个组奔赴全市各乡镇、街道,下沉一线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排查整改。

  截至11日,全市共投入排查人员14459人次、技术人员650余人次,对22个乡镇(街道)335个村(社区)开展排查,共排查房屋120440处,发现隐患795处,已经整治297处。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重点聚焦人员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镇区(集镇)、拆迁安置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用作生产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排查边管控、边排查边整治,迅速优化整治方案,细化举措要求,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9

  11月9日,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贯彻国家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农村用作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等经营的自建房比例不断提升,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严格按时限统筹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重点排查,力争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隐患整治;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村庄、社区为网格,开展拉网式的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会议指出,加快建章立制,构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施行,各市州要加快出台本地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切实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基层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有机构承担、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完善经营性用房源头管控制度,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房屋隐患整治总结10

  为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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