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工作上半年要点总结
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以健全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为基础,加强人口综合治理,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现将半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共出生人口2036人,出生率为5.3‰,其中:计划内生育1999人,计划生育率为98.2%;计划外生育37人,计划外多孩生育7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29.54万元,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2户,占市下达任务的98.8%。流动人口73782人,其中:流出71551人,已婚育龄妇19189人,占流出人口的26.8%,流出人口中共出生人口710人。
二、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二是继续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和县、乡、村三级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三是继续执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风险金制度,层层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县、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杆子插到底的工作机制。四是坚持县计生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分片负责乡镇,乡、村干部包片负责已婚育龄妇女责任制。五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部门充分履职、其他部门通力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计划生育统计台帐管理取得新成效
继续执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台帐管理办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复核制度》,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台帐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从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口径、统计方法、表册逻辑和报表分析四个方面抓好队伍培训,培养一批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讲实话、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划生育统计队伍。落实村民小组信息员、村委会干部和计划生育宣传员三线收集人口信息制度,确保人口信息收集准确。坚持每月统计台帐运转验收制度,确保统计台帐真实有效并及时运转。坚持人口信息季度公示制度,加强对统计台帐监督,努力挤干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水分”。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乡镇明确1—2名同志专门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县公安、计生、民政、工商、卫生和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履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职责,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相关证照时,实行婚育证明首验制度。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严把流出关,做好外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节育措施落实和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工作,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跟踪服务和管理,通过全国PADIS流动人口系统及时收集流出人口婚育、节育信息,按月清理核对到户到人。进一步规范统计口径,本县户籍人口在县内流动的,作为流动人口管理,但不作为流动人口统计,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在户籍地统计。
(四)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形成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建立完善计生服务站所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培养优质服务人才,开展已婚育龄妇女以查孕、查环、查病为主的生殖健康检查,保障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通过开展婚前检查、孕前咨询、孕期指导和营养素增补等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评估,开展妇科病普查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建立完善B超使用准入和职业资格认证、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建立计划生育手术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确保育龄人群享有安全、科学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五) “奖优免补”政策深入落实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在农村独生子女升高中、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倾斜,增强“奖优免补”政策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农村一孩家庭办证率。全县享受教育奖学金1178人,兑现金额20.592万元,其中小学生1002人(每人每学年160.00元) 16.032万元、初中生176人(每人每学年260.00元)4.576万元,按政策加分7人。申报符合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957人,享受特别扶助的86人(其中伤残7人,死亡子女79人)。新办证82户,享受一次性奖励金1000元24户、500元23户。
(六)强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转变婚育观念,是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以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利用电视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积极利用各类文化场所,采取多种宣传途径,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先进人口文化和新型生育文化创建活动。
(七)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月运转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登记台帐,确保帐实相符,严格依法征收,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严禁坐支和挪用。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129.54万元,严格按审批程序使用,保证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八)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紧紧抓住“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工作原则,不断丰富协会工作内容,主要从村民自治的引导和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户的慰问和免费体检、“会员之家”的建立和活动、农村孤女的调查和救助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职能作用,指导帮助村两委继续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努力实现管理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服务职能和育龄群众生育观念的大转变,真正形成“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九)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障。稳定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把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热心、模范带头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积极推进计生队伍培训教育,围绕基层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大力开展以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等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人口计生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宣传和服务网络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推行信息化管理成本较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基层计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技术服务力量薄弱,制约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四是由于惠民政策的普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的优惠很难显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吸引力降低;五是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安排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抓好统计台帐的运行和管理;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着力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三是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四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着力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致富;五是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着力建设先进人口文化和新型生育文化;六是加强依法行政,着力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七是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着力使用经济杠杆调控人口;八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九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工作队伍,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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