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同

时间:2022-06-04 13:30:16 咨询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咨询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咨询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咨询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咨询合同 篇1

  咨询服务合同编号:

  受让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传 真:

  让与方(乙方) : ,男,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地:

  电 话:传 真:

  鉴于乙方是A、B、C设计和制作技术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使用;鉴于甲方希望使用该技术秘密且愿意支付给乙方技术秘密使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咨询服务合同法》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咨询服务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 技术秘密名称:A、B、C三项产品的设计和制作技术使用权。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种化学仪器的样品、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和使用说明书等有关内容。保证提供的技术和资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产技术未进入公有领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第1.2 条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5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5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

  1.4 乙方享有该三种仪器的技术成果权,仪器各种说明书上落款的技术成果权人应为乙方。

  第二条 技术培训

  2.1 甲方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应作好技术培训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咨询服务合同生效后应向甲方提供生产技术和质检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培训时间为15 天。以便甲方实施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3 从甲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甲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4 甲方承担培训人员在培训、咨询期间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若培训需要延期,则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训结束后的生产途中需要咨询和指导,则另交付每小时40 元。

  第三条费用和酬金

  3.1 入门费:甲方须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入门费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正)。

  3.2 提成费:从本咨询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甲方每销售一件分子间隙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3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物质导电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6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水电解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8 元。

  3.3 甲方保证每年最低销售分子间隙器、物质导电器、水电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条标准的70% 收取提成费。

  3.4 甲方应于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的第6 个月的最后一日,交付最低标准的提成费的40% ,余额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的第12 个月最后一天具实结算,但结算件数不得低于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最低生产件数。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第2 至5 年的费用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 甲方同意在本咨询服务合同有效期内及咨询服务合同期满后十年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4.2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3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咨询服务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5.2 在咨询服务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5.3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5.4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清专利。

  5.5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5.6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5.7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奖励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术错误造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术要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仍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经营风险,则按决策风险自负认定,已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不予返还,未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仍应交付。

  6.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费的1 %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合同总金额费的30 %的违约金。

  6.4 甲方违反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本咨询服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8.1 本咨询服务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甲乙双方订立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咨询服务合同不影响乙方与其他方订立有关咨询服务合同。

  8.2 本咨询服务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8.3 本咨询服务合同一式二份,咨询服务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咨询服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委托受托方(下称乙方)承担 消防站建设项目 的咨询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2. 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项目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应在咨询服务中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服务原则。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 乙方负责评审后可研报告的修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

  支付方式: 提交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执行所承担的义务,对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日期:

咨询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咨询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就甲方在乙方设立全面技术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内容,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原则,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等专业服务,力争帮助甲方申报成功。申报内容见《20_年度申报项目诊断表》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申报材料;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

  5、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要求,提供资料等,如甲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6、由于乙方不掌握甲方的专有技术,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甲方必须认真研读政策文件或申报指南,以确认是符合政策要求。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撰写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必要时需甲方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

  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不得申办理单位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

  5、乙方的项目联系人与甲方项目联系人就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相互联系,如乙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

  1、资助类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在主管单位的网站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每个项目10000元的材料编制费;每个项目申报成功获得第一笔资助款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从自有资金支付给乙方政府资助总额的18%项目咨询服务费。

  2、资质类项目:通过主管单位公示后甲方同意付给乙方10000元项目咨询服务费。乙方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申报服务费总额的正式发票。

  3、免税类的项目:通过主管单位公示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所减税额的18%作为项目咨询服务费。乙方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申报服务费总额的正式发票。

  4、《高新企业认定》:取得20_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后即支付审计报告费用10000元;高新企业认定通过主管单位公示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8800元的项目咨询服务费。乙方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申报服务费总额的正式发票。

  5、当年申报项目未过,次年继续提供服务,申报成功后按第四条的第1、2、3、4、5点执行。

  以上费用不包括第三方出具的材料费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根据服务内容需要,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传递,传递后应马上告知对方项目联系人签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方若无确认回函,可视为对方签收和对所提及的事项已确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自行承担。如一方需要变更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的,必须书面告知另一方。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道德规范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本合同执行完成;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咨询合同 篇6

  接受服务者(甲方):XXXXXXXXXX_

  提供服务者(乙方):XXXXXXXXXX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XXXXXXXXXX_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 □XXXXXXXXXX_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XXXXXXXXXX_

  摄像师姓名XXXXXXXXXX_联系电话XXXXXXXXXX_。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 ;

  □模拟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XXXXXXXXXX_分钟,并以XXXXXXXXXX_文件格式,制成□ □cd□XXXXXXXXXX_,数量XXXXXXXXXX_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XXXXXXXXXX_。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XXXXXXXXXX_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XXXXXXXXXX_。

  5.XXXXXXXXXX_。

  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

  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XXXXXXXXXX_。

  第四条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至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

  第五条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XXXXXXXXXX_小时;拍摄起始时间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XXXXXXXXXX_时XXXXXXXXXX_分;拍摄起始地点XXXXXXXXXX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前。

  第六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_元,即(小写)XXXXXXXXXX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XXXXXXXXXX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XXXXXXXXXX_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XXXXXXXXXX_%,即XXXXXXXXXX_元;

  第二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

  第三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cd或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177;播放设备。

咨询合同 篇7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

  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

  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v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交__

  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帐户: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咨询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咨询项目

  1、 (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2、 (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二、委托项目进度

  1、

  第一阶段:完成《 》,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完成《 》,限期为 个工作日。

  3、

  第三阶段:完成《 》,限期为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 万元。

  (2)

  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____日内,付 万元。

  (3)

  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____日内,付 万元。

  3、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 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________年的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

  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____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月____日

咨询合同 篇9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______市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项目与定义

  1、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2、icp经营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

  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的规定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根据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范围,为甲方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服务和/或咨询。具体服务内容为:

  1-1协议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协议附件约定范围内对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1-2在收到甲方按照有关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将该材料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3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4如双方在附件中约定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整理服务(如撰写等)的,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进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5在乙方完成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自行与办理icp证的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及规定履行填表、公示、取证等相关义务。必要时,乙方将予以协助。

  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上述资料信息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乙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照附件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选择服务内容并支付所有费用(详见附件一),乙方收到该等费用后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乙方因办理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已经明确认识到该申请是否成功是由国家政策、甲方自身条件、办理时间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证甲方icp证申请成功。如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免责的约定:

  1. 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上述行为导致的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如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

  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第十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__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因通信管理局的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通信管理局的原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约定费用的20%作为手续费。

  对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发生,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 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 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4. 本协议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6.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协议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乙方相关服务和/或咨询义务履行完毕即告终止。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市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

  ┌──────────┬──────────┬──────────┬──────────┐

  │序号│具体服务项目│相关费用(人民币元)│费用构成│

  ├──────────┼──────────┼──────────┼──────────┤

  │1 │备案协办费用│___元/份│材料收集,报送初审单│

  ││││位、______省通信管理│

  ││││局审核│

  ├──────────┼──────────┼──────────┼──────────┤

  │2 │经营许可证协办费用│___元/份│材料收集、整理,报送│

  ││││初审单位及______省通│

  ││││信管理局审核│

  └──────────┴──────────┴──────────┴──────────┘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

  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本条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提供约定服务

咨询合同 篇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签于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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