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转让合同

时间:2023-09-18 06:57:24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厂房转让合同精华【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厂房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转让合同精华【10篇】

厂房转让合同1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 万元,乙方签订合于 年 月 日之前付60 万元,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 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2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供应商):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代销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厂房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合同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甲方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第二条 转让范围,价款及标的物的交付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负担。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5、 年 月 日 前,甲方将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第三条 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 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赔偿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 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厂房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任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另一方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 万圆整( 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 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 万元(500 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 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 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 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4

  甲方(受让方): 公司

  乙方(转让方): 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有的工厂的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市路号厂房连同基地,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目暂以乙方 年 月 日 库存清单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第二条本件让售价及计算方法:

  1.厂房场地、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2.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 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程度,在50%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50%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3.生产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4.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万元,除在本年10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月份起的帐款均由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付款方法:

  1.前条在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协议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余款 万元,在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2.前条第四项应收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第四条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定于月日为交收日期。定于市路号厂房现场为交接地点。

  第五条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3.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4.厂房场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代书费及其他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5.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6.乙方声明本件盘让,已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依法决议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是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予甲方,以赔偿甲方。

  第七条为确保本件协议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两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保证合同附后)。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 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米,面积共 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6

  立契约书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市路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 年 月 日 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 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 万元,余款 万元,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约定 年 月 日 为交收日期。并定于市路号厂房现场为交易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租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剩下的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保证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7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 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年 月 日 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厂房转让合同8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与面积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 号,宗地 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 元(¥ )转让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 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址:

厂房转让合同9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租赁的`厂房和自搭部分厂房,厂内所有建筑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将所有坐落在南康区龙岭镇岭子上村 自搭厂棚和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生产设备生活用品清单见附件,如交接前数量或样数不对,按市场价扣除)

  2、厂内原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在 年 月 日前由甲方出资并负责全部运出或处理。 年 月 日后未处理的,在此期间乙方可以自行处理,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原来租赁厂房内土地,由甲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由乙方继续租赁。

  第二条: 甲方已交纳租金及厂房押金伍 万元,全部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总折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本协议成立同时,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人民币 伍万 元整,剩余金额由甲方办理好相应手续(汽车过户)在 年 月 日全部付清,由甲方指定帐户,并甲方开收据。

  第四条: 双方定于月司办公室交接。

  第五条: 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厂房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理清,与乙方无关。

  3、厂房交收以前,所有积欠的一切税务、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现有雇佣的职工,均由甲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 如甲方在 日前未能办妥相关手续交付乙方,由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付款,并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转让款或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当地村政府各执一份为凭,双方股东签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10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土地转让乙方并为乙方办理土地批租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位置:

  该地块位于。

  二、土地面积:

  该地块使用面积亩,带征面积亩,合计为亩,以上土地距甚力丈报告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凭。

  三、土地性质及状况:

  四、转让价格:

  土地亩;以上各项总计人民币 万元。

  五、付款:

  本协议签定生效以后,乙方即支付人民币 万元,在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后支付 万元,余款 万元在乙方获取房地产证(绿证)后一星期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2、协助办理其用水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3、协助办理用电手续(费用由甲方支付);

  4、负责办理使用土地转为批租土地的转性手续,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5、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左右),由上级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参与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生产、绿化管理方面接受村委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垃圾清运工作由村同环卫部门协调,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上述款项,如延期支付,则甲方办理转让的期限相应延后。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由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鉴证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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